第二章 商业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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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0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业网点
分类号: F721
页数: 4
页码: 532-5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商业网点,分别记述了集市贸易、批发零售网点等。
关键词: 晋江县 商业网点 集市

内容

第一节 集市贸易
  晋江置县之前在云山已成集市,武荣州迁此,后建为泉州城,即晋江县城。泉州于此建六曹都堂,唐、宋沿袭。双门前(州衙南)为主要集市。随着城市的发展,东街、西街、南街、北门街以及新街、南桥十字街、排铺街、涂门街、后城街、涂山街、新门街,相继形成集市。城北有河市,城南有安平(安海)市、五店(青阳)市、南塘市、石狮市、龟湖市。
  古代晋江县集市中的蕃市别具特色。蕃市经营国内的丝、瓷、茶和外国的香料、珠宝等珍贵商品。故有聚宝街之称。沿海不立蕃市,只靠小船或渔船进出交易。《晋江县志·蕃市志》载;“晋江辖地,虽滨海不立蕃市,盖夷舶不到之区也。内惟蚶江、永宁、祥芝、深沪数处,或造小船,不过商渔贸易而已,其船上可通苏、浙,下可抵粤东。即台湾运载,亦用此船,未尝更造夷舶。所售货物,台湾惟米、豆油、糖运到蚶江,出入稽查系海防厅管理。苏、浙、粤东所载糖、物、棉花等货,往来皆由南门外海关查验,以防私贩私售。”集市贸易大量商品都是以此类为主。
  自宋而后,市场有行会组织,各有行老(即行头)、牙人。元明时代,虽有铺户滋事,却无法弃设。行会的职责在于平抑物价。
  清初“迁界”,晋江沿海集市顿成废圩。台湾收复后“复界”,特别是蚶江港与鹿港对渡后,沿海集市再度繁荣。安海、东石、祥芝、东埔、伍堡、法石、陈埭、古浮、围头、蚶江、永宁、深沪均形成大小不同的集市。
  鸦片战争后,洋货倾销国内,城乡集市洋货充斥,主要商品除洋布、洋油、洋火外,还有鸦片,人民健康大受其害。一些小商品经营的杂货有洋钉、香水、火柴、洋灯、洋杯、玻璃器皿、西药、小刀、绵丝、毛丝、洋丝、针、匙、洋伞、时钟、珐琅器皿等等。
  清朝末期,官吏盘剥、苛捐杂税、地方流氓地痞敲诈摊派,商人遭受荼毒,曾经罢市抗议。
  辛亥革命后,工商业有所发展。后因军阀混战,战火不断,军队过往频繁,供应繁重。社会混乱不堪,盗匪蜂起,商家或闭门或外逃,市场每况愈下。
  抗日战争期间,走私盛行,一些官商乘机发国难财。后期,日本侵略军加紧对沿海骚扰,敌机狂轰滥炸,居民疏散,城镇空虚,市场奄奄一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苛捐杂税繁多,通货膨胀,纸币一日数贬,正当工商业破产,投机倒把者发财,市场畸形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50年代,中共晋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对集镇市场进行整顿,打击投机活动并积极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组织各种形式物资交流会,市场日趋活跃。当时全县有20个区、大小市场30个,其中农贸市场7个、侨区消费性市场10个、菜市场7个、手工业市场5个、柴炭市场1个。这些市场在国营经济领导下,成为新的城乡物资集散中心。
  1953年以后,国家先后对粮、棉统购统销,牲畜派购,主要农产品统一收购,城乡完全置于国营商业领导之下。随着合作化的发展,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某些商品实行计划供应,集市贸易范围缩小。
  1958年人民公社化,农民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被取消,城镇商业机构精简,大批人员下放,集市贸易自行消失。
  1961年,农村集市贸易恢复,全县上市品种达240多种,全年成交总额达1477.87万元。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商业系统采取扩大城乡交流、活跃人民经济的措施;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改进农产品收购、调拨办法;改进工业品进货和分配供应工作;适当退出部分经营小商品的小商贩;发展饮食服务业等等。当年退出小商贩308人,组织销售网点合作商店145个,合作小组63个,个体小摊贩达3780个。
  1963年国民经济开始全面好转。为保证供应,稳定价格,国营商业开展经营肉食、副食的议价业务,分别在青阳、安海、石狮设立营业处,金井设立商店,下按各公司分设门市部49个网点、合作商店(组)178个、个体摊贩4479人。国营商业阵地加强了,引导价格逐步下降,打击投机,改造商贩,保证人民生活资料的供应。
  “文化大革命”中,小商贩受冲击,集市贸易秩序混乱,市场萧条。“文化大革命”后,逐渐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1978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3053.79万元。至1988年,设立各种贸易市场21个,市场建筑面积18.53万平方米。全县集市贸易年成交额高达3.1932亿多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第二节 批发零售网点
  新中国成立后,有关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批发业务,大部由国营商业掌握,但仍有部分由私商经营。至1954年底,私商批发商已全部改造或转业,国营商业掌握主要批发环节。每类商品均设一、二、三级站统一经营和调拨。国营商业机构扩大,下伸网点55个,其中县属公司10个,区属(商店或营业处)24个,区下伸购销组21个。
  1959年前,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开。商业办事处及以下商业机构,只经营零售业务,批发业务归县局经理部统一经营。为便利调拨物资和合理摆布商品,根据商品流转习惯,县局在厦门市、泉州市建立采购转运站,在青阳、安海、石狮建立采购批发站。站为县局派出机构,负责保管和调拨商品,有利加强采购业务和合理摆布商品,减少基层办事处的负担,更好地为生产和生活服务。
  1959—1960年,安海、石狮两大集镇设立商业办事处。青阳、陈埭、东石、永宁、深沪、衙口、金井等11个主要集镇设立商店,批零合一,既经营零售,又负责对乡社供销部和小商贩的批发业务。罗溪、马甲、双阳、临海、东星(以上后划归泉州市鲤城区)、罗山、祥芝、龙湖等小集镇建立乡供销社,系独立核算单位,行政领导归乡,业务领导归县局,公积金除上缴部分外,全部归乡财政收入。乡以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供销部117个,供销分部179个,代销店85个,合作经营单位470个,比以前增加199个,使农村商业网点分布更为普遍合理。
  1961年初,基层零售商业设置,仍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商业办事处13个。紫帽山农场设商店1个,公社范围较大的集镇设商业分处10个,归办事处领导。在各集镇设生产资料门市部47个、工业品门市部56个、副食品门市部84个、收购站15个、服务业20个、小商品加工厂52个、缝纫组36个、其他行业23个,农村中以大队为单位设立综合性供销部(售兼收)184个。在较大村庄和交通要道设供销分部22个,在生产队以食堂为单位设立代销点13个,食堂服务部105个,初步形成以大队供销部为基地,以生产队食堂为中心的商业网。1962年以后,整顿、转并,分合不定,“文化大革命”开始又受冲击,设置网点较乱。
  改革、开放以后,机关团体、企事业、乡镇以及街道的集体商业蓬勃兴起。至1988年底,共有商业网点1241个、10644人,其中非国营商业系统办的机关企事业全民所有制单位联营的集体商业网点8个、97人,零售商业网点190个、2823人;非集体商业归口办的零售商网点1073个、6821人。其中食品行业143个、172人;饮食业12个、204人;服务业5个、53人。国营年零售总额达1.1482亿元,比1978年的6830万元增长68.11%。开展横向联营,实行商商、工商联营,实行多种经营门市部3个,开拓中外合资企业3家,同时设立贸易中心和贸易信托公司等。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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