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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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21.1
页数: 3
页码: 530-5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国营商业的情况,1950年10月,设立晋江县第一家社会主义国营商业福建省贸易公司晋江县分公司(现址泉州鲤城区),安海、石狮设营业处,两营业处人员共26名。1951年10月,撤销安海营业处,改为晋江县贸易支公司,石狮仍设营业处。这个机构掌握粮、油、棉、布等主要物资的批发业务。1951年,市场销售总额国营比重占10.2%。1952年先后建立晋江县国营粮站和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1952年市场经济日趋活跃,虽有三次物价波动,但国营贸易公司、国营粮站及供销合作社掌握了主要物资采购、供应,控制市场,物价很快稳定下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1984年全县商业系统9个县公司68个核算单位,依照省厅验收标准细则,全部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合格。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系统有零售网点81个,人员2148人,零售总额达1.1482亿元。
关键词: 晋江县 国营商业 福建省贸易公司晋江县分公司

内容

1950年10月,设立晋江县第一家社会主义国营商业福建省贸易公司晋江县分公司(现址泉州鲤城区),安海、石狮设营业处,两营业处人员共26名。1951年10月,撤销安海营业处,改为晋江县贸易支公司,石狮仍设营业处。这个机构掌握粮、油、棉、布等主要物资的批发业务。1951年,市场销售总额国营比重占10.2%。1952年先后建立晋江县国营粮站和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1952年市场经济日趋活跃,虽有三次物价波动,但国营贸易公司、国营粮站及供销合作社掌握了主要物资采购、供应,控制市场,物价很快稳定下来。
  1952年8月1日,晋江县贸易分公司划分为中百、中粮两个公司,在石狮建立中百商店(又称百货公司),安海贸易支公司同时改为中百营业处。石狮批零单位由商店直辖,不另设营业处。1953年在石狮设县级专卖商店,青阳、安海设专卖小组,专门经营烟酒的批发业务。当年国营商业销售额1480万元。
  1952—1954年,为发展生产、整顿活跃市场,稳定物价及配合粮食统购统销和棉布计划供应工作,晋江县工商科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物资交流会近30次。
  1954年1月4日至21日,为配合全县粮食统购统销任务,先后在石狮、安海、青阳、金井、河市5个集镇召开晋江县冬季物资交流会,组织工业品供应,让农民在卖出余粮后,换回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5处交流会成交金额总值共48.71万元。同年9月实行棉布计划供应,12月实行食糖计划收购和供应。
  1956年,为迎接对私改造高潮,商业体制按行业归口。商业归口为一条线,包括纺织品公司、百货公司、文化用品公司(后与百货公司合并)、医药公司(后与百货公司合并)、食品杂货公司、糖业糕点公司、专卖公司、贸易公司。同时供销社、粮食局、木材公司、水产公司,均自主一条线,五线归一口,统一商业体制。
  1957年,百货公司经营的商品有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石油、燃料、五交、医药等10大类。全年零售额达2390万元,比1950年的1480万元增长61.49%。
  人民公社化后,1959年1月商业体制下放,供销社与国营商店合并,形成国营、公社、队营三级商业,加强党对商业工作的领导。由于争夺市场、争夺业务、分散力量,尤其是大收大购的浮夸风影响,同年7月,虽下放的商业全部收回,恢复一统的体制,但当年全县国营商业零售额仍骤降为1774万元。
  1961年7月,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分开,恢复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政企合一,统一领导,业务分开,两套人马,各自经营,各自核算,自负盈亏,撤销工业品经理部,恢复专业百货公司。1962年安排劳保用品供应。1963年,为稳定物价,国营商业在青阳、安海、石狮3个集镇开展肉食品、副食品经营的议价业务。国营商业以服务部形式经营,不挂国营招牌,设专门门市部单独核算,不与国家计划物资混淆。价格随行就市,引导市场价格逐步下降,打击投机、改造商贩。国营商业控制全部批发业务,不准合作商店(组)或商贩经营批发,只准经营零售,服从国家统一价格管理,在保证合法商贩有饭吃的前提下,代替批发业务和适当经营一些零售。同年,石油、煤炭与五交化两大类分别成立县级燃料商店、五金机械公司。1964年恢复晋江县食品公司。1965年,燃料商店、五金机械公司又划归县百货公司。当年,国营商业零售额上升至2414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商业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国营、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1977年再分开,又将五金机械、石油、燃料再次从百货公司划出,先后独立成立公司。为稳定市场,平抑物价,1980年4月1日,成立晋江县贸易信托公司,并在青阳、安海、石狮、龙湖、金井先后设立5个贸易信托商店,开展华侨进口物资的代购代销和信托业务。国营贸易信托业务展开后,市场稳定,价格逐步下跌。1981年,由于人民生活改善,购买力提高,当年国营零售额达1.0516亿元。1982年4月,县贸易信托公司及下设的青阳、安海、石狮商店的外货购销业务全部移交百货公司经营。同年7月,撤销青阳、安海、石狮、龙湖和金井贸易信托商店,有关贸易信托业务统由县贸易信托公司负责处理。
  1983年6月,根据上级指示,纺织品批零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成立晋江县纺织品公司。同年,青阳、安海、石狮3家糕饼厂划归县工业局管理。
  1984年6月,烟草业务划归县烟草专卖局。同年10月,晋江县机关部门与县商业系统在石狮联合组办“购物中心”,是政企合资企业,主营家电和纺织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新的商业体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行政机构,改革企业管理,下放权限,推行责任制。1983年实行中型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有19个商店。1984年,进一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改革购销办法,搞活经营,开展批零兼营,综合经营,利用现有商业网点,发挥各自特色。三级站进市场开展小额批发兼零售,侨供兼营市供,百货兼营五交,糖烟酒兼营副食。专业为主,综合经营,增加供应827.7万元。同时,开展内联外引,经营外货。利用厦门、福州对外开放,经营进口电视机、录音机、摩托车和布料等商品1000多万元。实行开放式多渠道进货。采购路线由北转南,南北结合,长短线结合,工商结合,组织更多适销商品投放市场。1984年商业系统直接向工厂协商进货1851万元,向各口岸各外贸单位协商进货1620.7万元。自采商品占调入商品66.1%,开展多形式销售。自办和参加各种交流会、供应会和展销会5次,增加销售480万元。组织行商下基层,跨区域流动批发,下乡下厂销售160多人次,增售150多万元。开展有奖销售6摊次,推销21万元。现行物价管理体制除省管统一价和幅度价74种外,其他三类商品由企业自行协商定价。对擅自提价或变相提价及时监督纠正,在保持物价稳定的前提下,促进搞活经营。
  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1984年全县商业系统9个县公司68个核算单位,依照省厅验收标准细则,全部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合格。
  1986年底,有66个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987年18个中型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改为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根据上级指示的有关精神,部分微利或亏损的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可进行集体租赁经营。从当年9月至年底,由中型零售企业转为集体租赁经营的,有青阳华侨友谊商店的两个门市部,安海、龙湖华侨友谊商店部分门市部和青阳百货大楼等单位。企业实行以税代利,改进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关系。国营商业按商品分工、城乡统管的原则,组织商品流通,下伸批发网点,开展商品展销、物资交流、送货上门等多种经营方式。开拓工业品市场,加强商品信息研究。开展横向经济联系,发展商商、工商、农商联合经营体制,开拓中外合资企业,参与市场调节。开放集市贸易,促进集体和个体商业的发展。促进商品生产,繁荣经济。据统计,1982—1987年,国营商业零售额稳中略升,每年平均达1.15亿元。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系统有零售网点81个,人员2148人,零售总额达1.1482亿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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