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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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673
颗粒名称: 卷十三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37
页码: 485-521
摘要: 本卷记述了晋江县的城乡建设,其中包括了县城建设、乡镇建设、建筑业、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晋江县

内容

晋江置县后,县城长期设在泉州,州县同治,1951年县城迁驻青阳。为避免与《鲤城区志》重复,凡不在今域范围,本卷从略。
  1949年8月31日晋江县解放后至1978年,全县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403万元。1978年后,全县实行规划与建设并举的方针,县城、集镇、乡村的建设同步发展,全民和集体基本建设逐年增加,多层公寓式商品房拔地而起,款式新颖的钢筋混凝土多层建筑取代砖木结构的“三间张”(即四房看厅)或“五间张”(即六房看厅)。年均房屋竣工面积达1.2万平方米,室内外装修已向高级装饰过渡。城乡道路四通八达;公共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迅猛发展;供水、排水、供电配套成龙。文教卫生事业蓬勃开展,广大爱国华侨纷纷捐款兴建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业也相应发展,建筑队伍日益扩大,施工机械设备不断更新。施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不仅能承担县内的建筑业务,还参加县外、省外的国家基本建设,足迹遍及广东、海南、陕西、河南等省市。
  1980—1988年,对全县各乡镇、村的建设用地进行总体规划,完成660公顷。在建设管理方面不断加强,房产管理、用地审批、工程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规划管理均达到有章可循的格局。
  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有所加强。1984年10月组建晋江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8年成立晋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始对全县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第一章 县城建设
  青阳镇为晋江县城所在地。晋江置县后,县治长期设在泉州,1951年县市分治。县城始迁青阳。青阳距泉州市12公里,位于晋江县境北部。全镇面积22平方公里。
  宋代称永福里,居民千家,分上下两市。上市在上址,左方名更铺后。下市在王厝山前,从店中崎顶,庵边巷而下樟井,达盈塘。镇区旧称“五店市”。
  20年代,泉(州)安(海)公路通车后,镇区各街道与泉安公路连接,互相交叉。民国34年(1945)以后,海外侨胞集资扩建街道,有锦绣街、塘岸街、新街仔等。1949年前,总长计1300多米,宽5—6米。1980—1983年,青阳镇完成全镇的总体规划,开始全方位进行街道改建,包括公共设施、公共交通、住房、供水、排水、照明等项,使塘岸街、旗牌街、新街等与新建长2公里、宽26米的新大街和环城路相互连接。街道铺设混凝土、石砖路面,环城公路为柏油路面,镇区质式各异,规模大、层次高的大楼拔地而起。整洁、美观、宽敞的新大街两侧商店、办公楼绵延两华里。
  第一节 街道建设
  沿塘头、塘岸街位于泉安公路西侧,是青阳旧镇区的主要商业街和进出公路的通道,建于解放前夕,宽仅6米,长近300米。经1962年、1983年两次拆迁临街有碍建筑物,拓宽至10米,路面铺设石砖和混凝土,整治疏通了排水沟涵。
  旗牌街,连接塘岸街至县干部招待所,为解放前夕所建。1977年拆掉两座二层楼房和豆干社厂房,建成长190米,宽10米,人行道2米,铺设石砖路面的新型街道,临街建有11座2—4层公共建筑。
  新大街,东起莲屿头泉安路,西至旗牌街口,南至爱国楼(下行陈)。根据总体规划,于1980年开始修建,分别拆掉县基本建设局、县高甲剧团及部分居民住宅,建成新大街东路和新大街南路,两条总长1500米(正在延伸中),宽14米(主车道),两侧花圃和人行道各6米,砌筑排水沟,铺设石砖及混凝土路面的街道。临街有中百、建委、税务局、侨联、邮电、银行、县医院等多层办公、商业大楼46座。
  公路街,位于泉安公路青阳路段,从普照村至沟头村全长3650米。1980年起,在公路两侧建有物资局、二轻局、公交公司、木材公司、工贸大楼、汽车站、糖烟酒批发部等多层建筑及部分居民自筹兴建的2—4层楼房。
  第二节 公共建筑
  一、党政机关建筑
  县委大院位于孙厝头,或称庄厝头,50年代依小坡而建。大院内有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各1座,1980年续建宿舍楼(石混)1座。大院建筑总面积为6023.98平方米,并建有花园、气象台。
  县府大院位于八角楼,原借用华侨投建的大道中学(后给予经济补偿,原校舍归县府所有),后在周围陆续扩建。70年代建成5层办公楼,为石混结构。80年代末又建宿舍楼、会议楼、办公楼各1座(90年代初完工),全部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18771平方米。
  二、学校建筑
  晋江一中创建于1952年,原称晋江二中,系利用庄厝祠堂和蔡厝祠堂旧址。1954年在石鼓庙后的严后山盖新校舍。1960年改为晋江一中。校内有砖混、石混、框架结构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大礼堂等,校园面积5.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
  华侨中学创建于1954年,地处隘门头,原为华侨子弟补习学校,1960年改名晋江四中。1988年10月,改为晋江华侨中学。校园占地13128平方米,建筑面积5585.7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石混、框架等。
  晋江县实验小学地处八角楼,创办于新中国成立前,原为青华完全小学,1952年改为晋江县实验小学。校园占地10533平方米,建筑面积3822.46平方米,有砖混、石混结构的教学楼3座。
  教师进修学校创办于1981年,地处隘门头。学校占地6400平方米。有石混和框架式结构的教学楼2座,建筑面积2728.39平方米。
  县委党校创办于60年代。地处调杠头,校园占地面积6965.9平方米。建有石混、砖混结构的教学楼、宿舍楼、礼堂等,建筑面积4360平方米。
  晋江县实验幼儿园创办于1980年,地处孙厝头。有石混结构三层教学楼1座。全园占地面积3666.69平方米,建筑面积1190.19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
  晋江县医院旧址位于下行张。1959年兴建砖石混合结构门诊大楼1座,建筑面积3032平方米。至70年代,建筑面积8607.27平方米。80年代初,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在下行陈(新大街三叉口)建门诊楼(侨胞捐建)、综合楼、病房楼、宿舍楼3幢,合称“爱国楼”,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框架结构。1988年始迁新址“爱国楼”。
  晋江县中医院创办于1985年,位于新大街南路。建有石结构门诊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2267.15平方米。
  晋江县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创办于50年代。位于下行陈和下行张。1985—1986年建有石混、框架结构的门诊和办公楼、宿舍楼各1座,建筑面积3017.65平方米。
  青阳保健院70年代建有石混结构的门诊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1187.99平方米。
  四、文化娱乐建筑
  晋江县文化馆位于孙厝头。50年代初建,为土木结构,70年代部分改为石混结构,建筑面积1608.46平方米。
  晋江县图书馆位于孙厝头。50年代初建,为土木结构,70年代部分改为石混结构,建筑面积1245.71平方米。
  晋江县影剧院1954建于沿塘头,为石木排架结构。建筑面积860平方米,1080个座位。
  灯光球场位于青阳青华宫下,1956年侨胞捐建。建筑面积1947平方米,可容纳观众3500人。
  五、银行大楼
  中国银行位于新大街南路,1982年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农业银行位于大石脚,原旧侨联会址,1958年建三层砖石木结构楼1座,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建设银行位于新大街南路,1982年建,石混结构,建筑面积730平方米。
  工商银行位于新大街南路,1983年建,石混结构,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
  中国人民银行位于八角楼崎。1984年建,为石混结构和部分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
  六、邮电大楼
  位于新大街南路。建于1984年,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
  七、商店建筑
  青阳百货大楼位于新大街东路与南路交叉口东南,建于1982年,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524平方米。
  青阳供销社位于新大街东路与南路交叉北侧,建于1984年,为六层桩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208平方米。
  八、市场
  小商品市场20世纪30至40年代,始设塘岸街及其十字街菜市,为宽3—4米的骑楼小街,砖木结构。经1985年逐步改建,发展成为莲屿头新街仔至新大街北路口长300多米、宽3—6米的小商品市场及服装市场。
  小食品市场建于1982年,位于旗牌街,1987年翻建成为四层框架式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翰林池市场位于下车头,建于1988年,占地75亩,市场面积3500平方米,五层框架式结构,建筑总面积1.2万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
  综合市场建于1987年,位于孙头与新大街交界处。左右主楼底层及两个主楼的通道搭盖遮架,摆设摊点,主楼为四层框架式结构,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
  九、宾馆
  晋江县宾馆原名晋江县干部招待所,位于孙厝头。1980年建的2号楼为六层石混结构,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1983年拆去位于大石脚原砖木结构平屋1座,建成七层砖混大楼,为3号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1987年又拆去原旧平屋1座,建成七层框架14米跨连3号楼的新楼,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
  十、工厂
  青阳糖厂位于青阳三光天、青阳镇区中干路西侧,1984年筹建,1986年投产。占地505亩,有框架、石混结构的厂房、办公楼和宿舍楼,建筑总面积45946平方米,是晋江县80年代规模最大的企业。
  第三节 住房建设
  一、公房
  1978—1988年,晋江县党政机关及全民企事业计48个单位,县建宿舍楼65幢。1342套,建筑总面积192046平方米。集体单位公房建筑总面积33393平方米。
  二、民房
  新中国成立前,民房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新中国成立后,转变为以石结构、砖石、石混、砖混、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为主,且大都是3—5层,高者达7层。并注重空间小、采光足、房间多的特点。有“四房看厅”、“六房看廊”、“七房带丁字廊”等。装修形式也从白灰抹墙发展到油漆、喷塑、贴墙纸直至内外墙瓷砖贴面。多数新盖民房配有卫生设备(浴室、厕所),开始城市化。1950—1988年全镇区民房用地270.2937万平方米,折合4052.38亩。
  三、商品房
  1984年,晋江县华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隘门头和医院后开发了6幢157套商品房,为砖混和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1.233万平方米。
  第四节公共设施
  一、供水排水
  供水1981年前,机关、居民饮用以井水为主。1981年青阳自来水厂建成,日产2000吨,供应部分机关和居民饮用。
  1983年,扩建供水管道,铺设进出主管道25公里,日供水5000吨,基本满足镇区居民饮用,还供给陈埭镇3个自然村和部队及工厂生产、生活用水。计供应3670户。
  排水抗日战争胜利后,曾以木板覆盖镇区从孙厝头至沿塘头的塘岸街、新街仔的两条明沟。70年代改用石板覆盖。1984年,新建3条排水暗沟,计2800米,分别从下车头、沿塘头、莲屿头3处出水,排至灌溉渠道及七寿塘,初步形成了城区的排水体系。
  二、供电
  民国11年(1922)青阳创办洪光电灯公司,属民办股分性质,装机容量35千瓦,供镇中心区用电,但时发时停。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中期在下车头建小型火力发电厂,解决了部分居民和机关用电。60年代架设高压线路,引接泉州后茂变电站火电线路。70年代又在青阳沟头山建小型变电站,使青阳供电不足得到缓解。随着晋江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不足的局面仍然日趋严重。1987年,晋江县第一座110千伏安变电站在罗山内塘建成,并从内塘架设1条10千伏、9公里长的线路通青阳,使镇区的电力不足的状况得到较大改观。1988年青阳家家户户装上电灯。新大街投资11万元,安装60盏溴钨路灯,其他街道和主要巷道也安装照明路灯。生产、生活用电基本上得到保证。
  三、公共交通
  青阳自宋元以来为泉州府城往永宁卫的通衢要地。建有官道15里余。即从泉州城南门起,经御辇桥、转仙店、宝月铺、适南亭,至沟头诸桥。下市盈塘建有接待宫,故名宫路下,又名凌云坊,毁于倭乱,但条石犹存。后建坊亭于鳌头山下,现为盈塘。转上霞行,循张厝古榕抵华表界。左转竹树下,往古塘,历吟啸桥,过池店,会御辇桥。新中国成立前夕,泉安公路经青阳,建汽车站于下车头,后迁沿塘西宫车头。新中国成立后车站迁往下行张,增修公路并拓宽街面及居民巷道。
  镇区通道八角楼至新大街北路,经降坡、拓宽,全长200米,宽10米,铺设石砖路面。宾馆至孙厝头,全长265米,宽12米,石砖路面。宾馆至县府小路,经修整、拓宽、砌护坡,为汽车单行道,石砖路面。宾馆至南山头(党校路),原是田间小道,经修拓、铺设石砖路面和混凝土路面,全长1103米,宽7米,可通行各种汽车。孙厝头至新大街南路(邮电局),全长450米,宽10—12米,铺设6米宽的混凝土车行道路面。
  镇区巷道各居民点内的主要巷道,经政府投资和侨胞捐资、群众集资,均铺设石砖路面和条石路面。
  沿塘公路自沟头村至梅山后塘,全长1400米,宽8—10米,铺设柏油路面。各种车辆均可行驶。
  糖厂公路自镇区爱国楼至三光天青阳糖厂,为晋江县中干路一段,全长2300米,宽10—12米,柏油路面。
  交通工具50—70年代,青阳通往全县各乡镇除泉州汽车运输公司的正常班车外,镇区交通工具大部分是二轮自行车和为数不多的三轮车。1977年,晋江县组建公共交通公司,购置公共汽车17辆,往来于青阳至全县部分乡镇及泉州市的17条运行线路上。至1988年公共汽车已发展到28辆,增开11条运行线路。至此,公交线路遍及全县各乡、镇。同时,购置2部小客车,出租发往厦门、广州、深圳、福州等地。
  四、园林绿化
  1988年,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在邮电大楼对面(新大街南路)至南山头辟出面积161.647亩的土地作为县城公园用地,以改变县城无公园绿地的局面。此外,新大街南路两侧花圃已陆续栽种各种苗木。
  五、环境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几条小街有专职的清洁工打扫。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设环境卫生组,有清洁工10多人,每天用板车、扫帚等简单的工具打扫卫生。
  1981年,环境卫生组改为青阳环卫处,为县集体事业单位,至1988年配备干部职工50人,有自动卸斗垃圾车4部,吸粪车2部,板车6辆,担负镇区12.6万平方米面积的街道清扫任务。天天冲洗有3000多米的污水沟和44座673个蹲位的公共厕所,年均清运垃圾1.387万吨,人粪尿9125吨。
  镇郊岭山村边建有占地9亩的垃圾处理场和一个容量200吨的畜粪池。
  第二章 乡镇建设
  除青阳外,1988年晋江县尚有9个行政镇和8个行政乡。
  第一节 行政镇驻地建设
  一、安海镇
  古名湾海,宋改为安海,有东西二市,东为旧市,西为新市。绍兴二十六年(1156),倭寇犯安海,官筑土城,垒石为五门御之。明为安平镇。嘉靖三十六年(1557),倭寇犯城,知府熊汝达下文书知照晋江知县卢仲佃筑城,城筑及半,倭寇来犯。后乡绅柯实卿自造1百丈,又拆东洋桥石以筑,周1270丈,高1丈3尺,有4城门,1城楼。清顺治十二年(1655),郑鸿逵拆安海城石,造东石寨,至此城废。自嘉靖三十六年建至顺治十二年废,城存99年。
  安海有著名的古建筑安平桥、白塔、星塔、龙山寺。
  新中国成立后,从70年代起至1988年,安海镇相继进行新街、住房、交通、公共建筑、水电设施及工业区等项建设。
  (一)建设新街
  东大街全长700米,宽20米。临街楼房21幢,店面200多个,住宅327套。
  海八路中路长300米,宽16米,石砖路面。
  公路街位于风炉角至水心亭公路两侧,长1公里。
  (二)住房建设
  东鲤新村根据新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征用土地,提供给不同经济条件的建房者择地建房。1987—1988年底已建成为一个新住宅区。住宅区有石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等不同建筑风格的住房315座。其中多层楼房10幢,商品房214套,安排居民500户,整个住宅区占地150.25亩。
  住宅群根据规划,在养正小学后、安福桥西、风炉角、黄墩宫仔口和西垵等处,拆迁安置区4处,于1986—1988年建成住宅群,安排2160住户,建筑面积3.9万多平方米,每人平均住宅面积12平方米。
  (三)交通建设
  道路民国11年(1922)修建泉州至安海的公路。成为县境内的主要干道。
  1983年,改造拓宽主干道3250米,修通安海至南安县水头的安水公路3公里;修通下墟巷到镇西侧的生活通道,拓宽海八路中段,长300米,拓宽16米。
  1986年,拓宽海八路南段。风炉角一水心亭段。水心亭—杉行口段。大埕头—西垵口段。计长2950米,宽12—16米,总面积2.66万平方米,形成以三里街(中山路),海八路、东大路至新街头为中心,以国防路、工业路、杉行口、西垵弯道口至龙山寺为外径的干道网络。
  车站风炉角至水心亭干道上,民国11年建泉安公司安海车站于安海金厝。1984年建晋江县公共交通公司安海车站于海八路,1988年泉州汽车运输总公司迁建安海客运分站于风炉角。
  (四)公共建筑
  安海镇人民政府驻地地处朱祠口1号,1982年建砖混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1984年建砖混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两座总造价45万元。
  国营安海旅社位于海八路中段,建于1978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造价41万元。
  安海五交化公司位于海八路中段,建于1978年,石混结构,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
  安海华侨友谊商店位于海八路中段,建于1981年,石混结构,建筑面积2041平方米,总造价24万元。
  安海税务分局位于新南大街108号,建于1984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559平方米,总造价63万元。
  安海邮电局位于东大街,建于1984年,石混结构,建筑面积1390平方米。
  安海侨联位于海八路中段,建于1984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811平方米,总造价91万元。
  安海工商分局位于厚底街5号,建于1985年,石混结构,建筑面积785平方米。
  安海公安分局位于工业北路120号,建于1988年,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造价60万元。
  (五)水电设施
  70年代,架接泉州火电线路,供电尚处于紧张状态。1987年,县110千伏输变电站建成,并网供电,安海变电所的容量为2万千伏安,较1980增加4.5倍,改变供电紧张状态。
  1981年,在星塔、型厝打深层井4口,每个孔径为10.8米,深120米,日涌地下水400吨。经安装简易管道,设供水站4个。
  1983年,以洋内及型厝大井为水源,建日涌2000吨的自来水厂,翌年9月通水。铺设管通28公里,供水率40%
  1985年4月,建东门街排水设施,改建东大街、古庙路、南大路4段排水沟共5000米,增建海八路南段通海大容量排水沟360米。
  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建南菜市场、东菜市场、农副产品市场。
  (六)工业区建设
  桥头加工区用地面积215亩。1987年兴建,至1988年底已形成外商来料加工的工业区,区内有恒安、鸿裕公司等多家“三资”企业的多层建筑物。此外,许田“三资”规划点占地100亩,西垵村镇工业区占地180亩,坑边规划点占地50亩,被列为省、市重点规划的安平开发区占地2280亩。1988年进行开发区的总体规划。
  二、东石镇
  东石是内港澳口,地处安海港海门之东,设有东石渡,可通舟船,是海上交通要口。
  新中国成立前,东石以小巷为街,居民设点摆摊。渡口有客货码头,建有“海运社”,运输海盐、壳灰等。
  该镇有南天禅寺、龙江寺等著名古建筑。
  新中国成立后,东石镇主要进行港口及镇街区居民住房的建设。
  (一)港口建设
  1981年修建3层港务站、港务公司办公楼。1982—1988年,建成不同类型仓库11座,库容积4万平方米,堆场面积4521平方米,2个300—500吨的泊位、长93米的钢筋混凝土码头。6层港口大楼在筹建中。
  (二)街道建设
  新街50年代中期,于镇内通道东向,建新街1条,石砖路面,长240米,宽6米。骑楼人行道,左右各1.5米。街有2层石结构店楼120间。
  公路街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在石(石狮)东(东石)公路两侧的1030米地段,建筑商店、居民住宅,街道为沥青路面,是新镇区的一条公路街。
  镇区街道于1983年9月动工兴建的新镇区街道,总长3605米,包括仁和路的东、南、西、北、中5个路段。西、中、东段,长约400至1050米,宽17至21米,石砖路面。
  玉和路长340米,宽13米,石砖路面。
  侨声路长285米,宽13米,沥青路面。
  协和路长400米,宽13米,混凝土路面。
  新建的街道两旁绿化1130米,左右人行道各宽1.5米,临街3—6层石结构(部分框架式)店楼93幢850单元已使用。玉和、仁和路的南、中、东、北路段的商店均开张营业。
  (三)住房建设
  民房围筑海滩造地57.25亩,建住房137座。
  住宅楼仁和北路两侧为新居民区,建成4幢5层72套的住宅楼。
  三、金井镇
  金井镇位于晋江县东南端,东临台湾海峡,南端的围头半岛与金门隔海相望。抗日战争胜利后,侨胞集资建2条2层楼的新街——中兴街,宽6米,长276米。
  (一)街道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扩建中兴街,向南延伸1000米,新建瀛光街,街道宽16米。续建南星路,临街两旁建有2—4层石结构的店楼,鳞次栉比。光街头建1座7层钢混结构的大酒家,中兴街两旁有机关、企事业、工厂厂房、商店的办公、营业楼房。
  1986年镇政府大院建成,其中有3层办公楼1座,4层宿舍楼1座,还有会场等其他建筑,均是石混结构,面积3000平方米。大院里建有小花园。
  (二)公路建设
  自50—80年代,修筑石(狮)围(头)、金(井)深(沪)、金(井)东(石)3条主要干线,长8500米,其中铺有混凝土路面3430米。1979年以后,侨胞捐资兴建村镇公路62条260华里,均为混凝土、石砖路面。1988年村村通汽车。
  (三)公益事业
  民国37年侨胞集资创建毓英中学。1958年,由旅菲石圳同乡会、旅菲侨胞吕先生等,捐资创办金井华侨中等文化学校,校址新市村郊,教室15间。1958年,由华侨、归侨、侨眷集资建成金井华侨戏院,可容纳近千人。1962年,港胞洪松柏先生独资捐建金井医院手术室、X光室1幢,面积357平方米。1964年,侨胞捐建侨联会所,2层,面积5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会客室、会议室、宿舍、厨房、餐厅。
  自1985年以来,侨胞捐资建英中学的图书楼、校友楼、学生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计建筑面积6726平方米。香港福建同乡会名誉会长王中秋捐资40万元建云广幼儿园校舍1座,建筑面积1541.48平方米,内有礼堂、教室、办公室、幼儿卧室、会客厅、厨房、浴室、储藏室等。1988年,旅菲侨胞陈先生,独资200万元建金井医院门诊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3000平方米,可设病床120位,水电设施完善。
  (四)经济基础建设
  80年代初,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实施后,侨胞把捐资投向生产性、开发性的基础设施,兴办企业。在中兴街的北端建4座工业大楼,为工业小区,有大华服装有限公司、皮革制品厂、鞋帽服装厂。
  四、深沪镇
  深沪镇位于半岛之上,住宅依山而建,多为砖石混合墙,瓦顶平屋,少数楼房为殷商富侨所建。商店集中在半岛中部宽2—3米、长1200米的小街上,镇区有侨胞捐建的小学1所、灯塔1座。
  新中国成立前,镇区严重缺水,居民共饮1口井。既无发电设施亦无公路可通。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和政府的关怀,华侨的资助,发展比较快。
  (一)渔业建设
  深沪是晋江县的主要渔区,1973年建灯塔1座,1983年建岸船通讯联络“02”台。70—80年代兴建国营(或集资)冷冻厂13座,日可产机冰150吨,急冻200吨,库容量2300吨。80年代建储藏量200吨油库1座。1981年建渔业码头24451平方米(条石面的水产品堆场),还建有网线、绳缆厂3家,造船厂2家、机修、铸造厂2家。
  (二)镇区建设
  1958年,修建英(林)深(沪)、金(井)深(沪)公路及贯通半岛至海边水产堆场的通海公路。80年代,又修建居民点沙石通道1.85公里。镇区主要巷道铺设石砖、混凝土7.4公里。
  英深公路在镇区1.9公里的路段两旁,建有工厂、企业、商店和住宅,成为商业街道。
  住房分为半岛、沪屿、港阜、狮峰4个聚居点,面积705.9亩。新建住房1247座,翻建793座,并围海造地53亩,作为建房用地。
  1978年,建自来水厂和沪屿抽水站,日供给冷冻厂、渔船、单位、居民2365户的生产、生活用水1500吨。
  1955年始建小型电厂,1981年架设高压线路,引泉州火电,扩大供电范围。又扩建旧电厂,续建3座小型备用电厂,配动力1020匹马力,发电机组880千瓦,保证连续供电。
  五、磁灶镇
  磁灶镇位于县境西北部,是晋江著名的陶瓷之乡。陶瓷工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交通、水电和住房的建设。
  (一)交通
  1982—1988年,修建镇区公路5条,下灶—磁灶路口1公里;梅溪中桥—福厦公路口1.5公里;1984年,建岭畔—下灶1.5公里;1985年建岭畔—井边福厦路口1公里;1988年建环镇公路2公里。全部路长7公里。
  1985年,重修始建于明洪武年间的岭畔“下畔桥”。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加高加宽,两头各建桥亭1座。1964年重修建于清末的下官路“新桥”,1987年重修加固。1988年,建“梅溪中桥”,方便梅溪两岸厂家的交通。
  (二)水电建设
  60年代建小型电厂,供机关、企业和小学照明用电。70年代架设高压线路,引泉州火电,全面供电。
  1984年,镇区的磁灶、下官路、岭畔、下灶4个居民村自打机井,自购抽水机具,抽取地下水供用。
  (三)街道与住房建设
  1983年,从旧街向两端延伸建筑,东到大埔,西至前坡,全长3公里。街道两旁建有多层的瓷砖商店、厂房、多层居民住宅楼,是条陶瓷的商业街。下官路新桥边建有8幢3层104单元的商品楼,下车头建有3幢3层4单元的楼房区。居民的多层楼房大多为花岗岩石与红砖构成,有水电和卫生设备。
  六、陈埭镇
  陈埭地处晋江下游冲积平原,历来是晋江的渔米之乡。镇政府驻地四境行政村。解放前,陈埭没有通境外道路。居民饮用泥沙杂质多的沟水,没有电灯,仅有十字型村道长400米,宽3—4米。1984年修建陈埭至仙石公路。全镇公路总长36公里,柏油路面长7公里。镇区各主要巷道均铺设石砖路面。同年修建新街长270米,宽20米。1987年修建“七一”公路(陈埭至青阳),宽20米。
  镇区小商品市场占地40多亩,临街建3—4层的建筑物16幢320单元。
  位于岸兜的回族史馆建于明初。1985年重建,占地756平方米。陈埭民族中学于1956年创办。原在四境,后搬鹏头,1979年建于岸兜,面积4152平方米,校园占地45亩。
  80年代开始,该镇制塑、制鞋帽业发展迅速,成为著名的轻工业镇区。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生活设施和建设。
  1985年建自来水厂,翌年供水,后扩建,日供水2000吨,保证23个行政村的生活用水,结束了居民长期饮用沟里污水的历史。并修造暗沟,排泄污水。
  镇区建“三化”(三个化粪池)公共厕所,配备环卫人员20多名,吸粪车5部,板车10辆。
  七、石狮镇
  石狮是福建省著名侨乡集镇,70—80%住家与海外华侨有各种亲戚关系。
  民国初期,石狮农村集镇开始建成。民国12年旅日华侨陈清机集资,开辟青(阳)石(狮)公路。民国15—16年,辟泉(州)围(头)公路;民国19年兴建石(狮)永(宁)蚶(江)公路线;民国21—22年开辟石(狮)东(石)和石(狮)浦(内)公路。于是,石狮成为四邻乡镇的交通枢纽,镇内扩展为15条街,6个圩埕。十五街,即布圩、赤圩、观音亭、糖房、大仑、卖鱼、新兴、新街、上帝、城隍宫顶、城隍宫下、土地前、土地后、马脚桥、新街仔。六圩埕,即豆圩、五谷圩、单仔圩、庄厝埕、鱼埔埕、牛圩埕。
  民国19年起,民生路、新华路、聚仁路、后花街、东村街、建兴街、新菜市等新街陆续建成。
  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石狮相继进行各项城镇建设。
  (一)兴建自来水厂1981年8月10日动工兴建的自来水厂,日供水2000吨,投资72.7万元(其中群众集资3.2万元)。在浦内建一级泵房,狮山头建二级泵房及自来水厂厂址。并由一级泵房到影剧院铺设1条2800米的地下主管道及2500米的主管道,解决全部居民用水的问题。
  (二)新建公路和翻修街道1981年9月,投资17万元,建成长4750米、宽26米的环镇公路;1981—1983年底,翻建新华、东村、布圩、牛圩、大仑、福建、太原、民生路尾、宽仁、人民等14条街道。
  (三)新建华侨大厦设备先进的6层华侨大厦,于1979年4月动工、1981年5月建成。投资110万元,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内有餐厅、小卖部等附属设备。
  (四)新汽车站1981年底,投资120万元,在大仑街口兴建1座颇具现代化规模的新汽车站。车站主楼5层,建筑面积2781平方米。内设旅客第一、第二候车厅,侨胞、港澳同胞候车厅,还有阅览室、售票房、行李房、司机休息室、职工宿舍及办公厅。
  (五)商业大楼群五交化商业大楼、华侨商业大楼、糖烟酒商业大楼、供销社营业大楼、百货大楼、石狮商业城。
  (六)新医院1981年建的新医院大楼,有门诊部和住院部。
  (七)三大市场新华小商品市场于1982年初建成;大仑农贸市场1982年底建成;1983年7月建成中菜市场。
  (八)华侨新村1983年3月在大仑村附近动工兴建的华侨新村,有几十座别墅式楼房,占地面积78亩。
  (九)影剧院1981年底兴建的影剧院,内有空气调节系统,技术设备先进,造型美观。
  (十)商品房1983年建4层商品房7座,每层6套,每套3房1厅或2房1厅,均配有厨房、卫生间。
  第二节 行政乡驻地建设
  一、英林乡
  驻地英林村。民国期间,乡里未建公路,交通不便,文教事业不发达。全乡只有1所以祠堂作教室的小学,没有医院,小店铺分布在1条街的3个路段上。
  新中国成立后,建设事业有较大的发展,特别是80年代初,国家对外开放,经济搞活,英林成为晋江县主要服装市场之一。
  (一)街道建设
  由群众集资、村委会统一规划的新大街于1985年建成。街长670米、宽15米,骑楼式人行道左右各宽1.5米,混凝土路面。临街两边建两层石结构店楼30幢283单元,副街建店159间,是服装经营的主要场所。
  在英林通伍堡、马坪公路的1.4公里地段,1984年起建公路街沥青路面。乡政府办公楼、企事业办公营业楼、工厂厂房及群众自建的楼房257间,先后建于街道两侧。
  (二)公共建设
  80年代建7层邮电大楼1座。截至1987年,英林中学和中心小学均建有2层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纪念楼,面积6038平方米;卫生院建有石结构3层门诊楼、80个病床位的病房楼,面积6.03亩。
  (三)住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截至1988年,全村计新建居民住房572座(其中有1座花园式别墅),不包括新大街店楼,面积150419平方米。
  二、龙湖乡
  龙湖乡驻地中山街。位于晋江县境东南部,是晋江的著名侨乡。
  (一)文教卫生
  民国35年(1946),由侨胞兴办的南侨中学,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多次拨款扩建。至1954年,有教学楼、宿舍楼、礼堂等,建筑面积10419平方米。阳溪中学建筑面积4949平方米。农业技术工程学校和全乡的38所小学,占地面积94325平方米。1963年,由群众集资在中山街建卫生院1座,有10多个病床。1958年,侨胞捐资在中山街建影剧1座,室内跨度20米,1100座位。
  (二)侨联大厦
  50年代,在中山街建侨联大厦办公楼1座;80年代,侨胞再捐资建4层大厦办公楼1座,占地6亩。
  (三)住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乡民房有90%为新建。都为石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大部分为平房,部分为二、三层小楼。
  (四)街道建设
  1987年,把原100米长的旧街向南北延伸扩建成1.3公里的公路街。南段向东侧建成2条120米长的新街。向西沿通往英林公路两侧建成120米长新街。又建菜市场100平方米。乡政府驻地小埭沟至衙口公路北侧,建5幢20间2层店楼,街道长300米,侨胞投资创办的工厂、企业建于此街。
  (五)乡政府建筑
  1987年,龙湖乡政府大院建于中山街小埭沟,占地面积9338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1600米,干部宿舍楼2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公安派出所与乡企业办公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该大院布局新颖,有办公楼、宿舍、厨房、车库并配有卫生设备。庭院中建有假山、小亭,栽花种草,红绿相间,气象宜人。
  三、内坑乡
  内坑乡驻地宅内花园头,为晋江的老革命根据地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乡政府建设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80年代,乡政府所在地的4个行政村建4个10—20立方米的水塔,抽地下水,供给900户居民用水。
  70年代建小型电厂,开始供电。随后设高压线路,引接泉州火电。1988年又建35千伏安变电站,全面供电。
  拆除旧街部分低矮店房和危楼,建设市肆店铺,整治水沟,铺设路面,把250米的旧街道扩建至600米。
  1984年10月,在乡政府所在地建电影院1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960座位,空间跨度23米。
  1956年创建的内坑糖厂是县三大糖厂之一,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03平方米,配有热电、压榨、制炼车间,其中有5吨压榨机台5座,高炉3台,蒸发罐5个,具有60—70吨/日的规模。
  四、紫帽乡
  驻地后厝街。位于晋江县的西北部,山地丘陵较多,福厦公路穿乡而过。民国时期经济较落后,乡民靠捡柴草为生。
  新中国成立后至1983年,紫帽没有行政乡的建制。1984年成立乡政府,开始注重乡驻地建设。乡政府及各企业单位的办公地方都经过租、借、建的过程。1986年后乡政府、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邮电所、粮站均在后厝街建办公楼。
  乡民的住房建筑,依山取材,大部分是花岗岩单石结构。1987年建3层框架式的农贸市场和商品楼房2座,占地1.8亩,商品房31单元,面积2000平方米。
  1986年建紫帽中学3层砖混结构教学楼,建筑面积85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31亩。全乡小学6所,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
  五、永和乡
  驻地永和街。1961年由罗山、东石、龙湖划出部分行政村组建而成。乡政府址在庄宅。20世纪20年代,这里已有由华侨集资兴建长100米、宽6米,两边42间2层店楼的小街道。民国25年建成的石东公路穿街而过。
  1966年后,乡政府、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行等行政企事业单位均建有办公楼和宿舍楼。1979—1986年,先后修建了永和粮站至古厝、庄宅至福田、庄宅至古厝、前村至茂亭、前村至粮站计长4000米、宽5米的公路。1986年铺永和街至前村的宽5米、长100米的石砖路面和前村各道长2000米的条石路面。1988年,全乡新建住房8000多座,并建有1幢3层10单元的商品房,占地5亩。
  晋江道教的遗址——七宝堂为古建筑,位于垵内村。清光绪十五年(1889)重修,面宽11.2米,进深27.5米。七宝堂由门楼、正殿、后殿组成,为三开间单檐硬山顶抬梁式木构架建筑,解放后重修正后殿,改为单石结构。
  六、罗山乡
  驻地沙塘村,位于晋江县中部。泉(州)安(海)公路和泉(州)石(狮)公路从境内通过,为晋江县交通枢纽。
  1954年在境内建造机场,面积约2677.8亩。
  1958年,利用沙塘水库建小型发电站。60年代,修通上郭至西滨军垦农场的公路。又创办罗山农业中学,于小沿塘(即现在的罗山中学)占地33亩,建筑面积2941平方米。80年代,把沙塘湾路段截变取直,拓宽,废弃沙塘到沙塘湾的道路。乡政府所在地的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农行、粮站、供销社等均建有办公楼。1988年由华侨郭先生独资创办的晋江县季延中学已在施工建设中。全乡小学27所,建筑总面积25238平方米。
  位于华表山麓的草庵,建于元至元五年(1339),明正统十年(1445)重修。为单檐硬山顶结构。庵内依崖雕凿圆形佛龛,龛内有浮雕摩尼光佛,是研究摩尼教文化的珍贵古建筑。
  七、池店乡
  驻地池店村。位于晋江下游南岸,是泉州平原的延伸部分,与泉州鲤城隔江相望。省主要公路干线福厦路从北部境内穿行,县主要公路泉安线从中部境内通过,交通较方便。
  全乡水田1.5万多亩。为发展生产、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修建机耕道路,是该乡建设的主要项目。
  1987年,县、乡、村联合投资196万元,修通自浯潭经池店、潘湖、仕春、茂厝至紫帽乡后厝街的池紫公路,全长6公里。同时以泉安公路为轴心,村村均建机耕道。
  70年代,外洲、下尾、御辇3个自然村,均采取华侨捐资、群众集资和政府补助的办法,从泉州接引水源,自建自来水设施。
  解放前,池店没有中学。1956年创办池店中学时,只有1座平屋。1988年,已建有1座3层框架式教学楼2933平方米。华洲的寿良中学,有3层教学楼两座,建筑面积2857平方米,位于福厦路边的金针学村,华侨郑先生独资捐建,为框架式结构,造型美观新颖,校内建有20×20米游泳池1个。全乡小学19所,建筑面积16205平方米。
  乡政府原借用华侨住宅办公,1981年建2层石混结构办公楼2幢,占地5亩。同时,邮电所、税务所、农行、供销社等单位均新建了办公楼和营业场所。
  位于泉石路边的雁潭三资企业区,占地48.13亩,已建成多座框架式厂房,是制鞋、纺织、手套的综合企业区。
  池店乡的古建筑有李氏宗祠,建于明代,占地556平方米,1988年华侨捐资重修。溜石塔位于溜石村北,塔高12层12.6米,实心石结构,明万历年间建。还有庆莲寺,位于池店高山,为单檐硬山顶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1986年重修。
  第三节行政村驻地建设
  晋江县1988年有行政村委会433个。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村驻地大都建有办公室、小学校、医疗站、抽水站及简易文体活动场所。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厂房、乡村公路、水电设施、电话以及公厕等相继创办。至于居民住房,大都变砖木结构为石构或框架结构,还有不少是西洋式的乡村小楼房。选介如下:
  一、石圳村
  石圳隶属金井镇,位于围头湾北部,三面环山,东面濒海,面积4平方公里,全村604户,侨户占70%,人口2770人,侨居海外(包括港澳台)9000多人,是晋江主要侨村之一。
  已故侨领李清泉,于民国7年(1918)创办龙门学校、育德学校,民国8年创办峻山阅书报社,民国14年兴建成美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侨胞李贻拔、李天楷、李回庆、李金钗,先后捐助人民币62.5万元参与建设侨村,加速建设步伐。
  (一)农、林、工建设1978—1984年围垦海滩及开发赤土埔造林种果500亩,置配套设备的抽水机8台,灌溉果林。建果林场办公楼、宿舍、仓库1081平方米。村办厂2座,1816平方米,合资厂2座,2590平方米。
  (二)村中道路1985—1987年铺设石砖村道21条,全长5052米,平均宽3.6米,环村道1360米,宽6米。
  (三)公益事业架设高压线及建备用电站1座,家家供电。1978—1986年建石圳中学3层教学楼2973平方米,4层学生宿舍楼1532平方米,2层教师宿舍楼、厨房、膳厅计783平方米,小学用地1615平方米,校外修建小公园、凉亭两座。1982—1988年建幼儿园1所,2层楼532平方米。侨村医院1座,2层450平方米。重修峻山阅书报社,2层,586平方米。华侨文化中心1座,2层,856平方米。露天剧台、篮球场铺设,计4642平方米。翻修、新建住房253座,其中2、3层楼房104座,带庭园楼房1座。拆填全村旧厕粪坑556个,新建公厕21所,垃圾箱200个,购置卸斗垃圾车1部,配备环卫人员7人,定期清除全村污物,被誉为县、市文明村。
  二、科任村
  科任,位于深沪镇区的东南海滨,围头湾的突出部,是晋江县渔村之一。
  (一)渔业建设80年代,华侨捐资建设波堤300米,可供渔船停泊,亦可防潮防汛。
  (二)新渔村建设1955年于距村1公里处兴建新村,至1988年有住房45座,水、电、路公共设施完善。1986年华侨捐资建村委会办公楼400平方米。
  (三)环卫建设1987年拆除全村私人厕所,新建厕所17所。村道全铺条石,水沟畅通。
  (四)文化娱乐设施1977年,华侨捐建影剧院1座,1250个座位,面积2456平方米。1983年,华侨捐建游泳池1个,长30米,宽16米,是晋江县第一个人造游泳池。
  三、西塔村
  西塔为英林乡的一个自然村。
  民国时期,全村63户260人,住房26座(其中1座被国民党烧毁)。全村住房面积仅4744平方米,有15户50人共住1座25间的平屋,是一个“入学走英林,灌溉靠户挑,入夜点油灯”的贫穷农业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从50—70年代,村里挖水井5口,直径20米,深10米1口,直径15米,深8米4口。
  筑堤拦坝3处,共长127米,砌渠道500米,置97匹马力小型抽水机13台。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80年代初),又置26.5匹马力抽水机5台。改变了过去灌溉靠肩挑的落后状态。
  70年代建小型电厂1座,后又架高压线路引水电供全村用电。
  1979年,建小学校舍1座,教室5间,面积200平方米,全村少年儿童都能就近入学。
  村道铺设条石,路面长200米,面积1300平方米。
  自70—80年代,全村建房113座,37275平方米,人均居住41.8平方米。其中3层楼15座,4层楼4座。住房大多以瓷砖和铝合金装修,档次较高;家家装置自来水管;有20户使用液化气燃料。全村有程控电话40部。
  今天的西塔,已成为一个农、工、贸结合的富裕新村。
  第三章建筑业
  第一节建筑队伍
  古代晋江,没有专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官府衙门如需兴工动土,造官衙、建城池、筑水利、修桥、铺路……,即征调徭役,一般黎民百姓,便成为建筑义务工。
  民国时期,未见由政府兴办大型的建设项目,只有民间的住房建筑,施工队伍,零星分散。至新中国成立前夕,石狮、龙湖、中山街有3家营造业,由包工头承揽工程,雇用工匠施工,工人大部分来自惠安。施工队伍,一般均以带有血缘、地缘关系的人员组成,并以其辈份高、或技艺高、或承建者作为带班的头人。
  这些工匠组织,均为师徒从属关系,徒弟学艺,对师傅需绝对服从,甚至任从师傅打骂。一般工人文化程度低,建筑技术均为师徒相授,代代相依,或从长期实践中积累经验而成。
  新中国成立后,有全民组织、集体组织和民间自行组织的各种施工队伍。
  1955年,在青阳、石狮、衙口、安海建立登记站,对全县建筑工人进行登记,随后成立集体性质的企业——建筑生产合作社(简称建筑社)。
  1956年2月成立晋江县建筑业生产合作专业联社(简称县建筑联社),下属青阳、石狮、衙口、金井、安海5个生产社。这期间,曾先后派工人参加国防工程和青阳机场、金鸡水利、石壁水库、荆山电灌站等工程的建设。
  1958年,县建筑联社改为国营性质的晋江县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县工交局,下属建筑社改为4个工区。1959年,归属县建设局。1960年,建筑工程公司改为县工程队,下属工区改为施工队,仍为全民性质。同年,又恢复公司、工区名称。
  1961年,撤销建设局,企业归属县工交局。1962年改为县建筑联社,又属集体性质。1963年11月,县建设科成立,企业隶属建设科。从1958—1965年,先后派出大批工人参加山美水库、双阳农场职工住房建设(安置印尼排华的归国华侨),古田水电站迁往建瓯县城的建筑工程,山美水库区移民住宅建筑10多万平方米和首都北京10大工程建设,并荣获“劳动竞赛红旗”和“多快好省地完成山美水库迁建任务”的奖旗。
  “文化大革命”期间,建筑企业各自为政。县革委会成立后,建筑企业隶属革委会工交组、工交科。1977年11月,县建筑联社恢复并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下属建筑社改为工段,隶属县基本建设局。
  自1950年初至1977年,县建筑企业施工队伍的工人大部分是惠安籍,他们文化程度较低,但经过长期的实践,施工经验丰富,不少人成为能工巧匠。他们不仅承担着晋江县主要的民用建筑,而且还积极地参加国家的各项建设。从1978—1988年,县建筑队伍的文化技术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1981年曾选派优秀技术工人参加支援几内亚的建设。
  1981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联合公司,1984年改为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下辖5个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县建设委员会。县、乡(镇)村建筑施工企业计27家,其中经福建省建设委员会核定为三级房屋建筑企业的6家,四级的10家,五级的7家,六级及未定级的4家。
  全县五级建筑施工企业有英林、龙湖、内坑、磁灶、祥芝、蚶江、石狮镇7家,其前身均为70年代各公社建筑业管理站。计有固定职工1025人,合同工314人,工程技术人员22人。
  全县六级及未定级建筑施工企业有安东、陈埭、永宁、深沪等4家。计有固定职工392人,合同工183人,工程技术人员12人。
  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民间建筑施工人员。如紫帽乡的湖盘村,有半数的男人自行组织起来承揽建筑业务。
  第二节 施工设备
  新中国成立之后,县建筑企业设备主要有:
  木匠工具有鲁班尺(曲尺,短于市尺)、斧头、凿子、锯子、刨刀、锒头、墨斗(弹平直线)等。
  泥匠工具有瓦刀、泥铲、锤子、钢钎、木柱架板的脚手路架等。
  石匠工具有大小钢锤和钢钎。
  1958年,自从青阳、石狮、龙湖、金井、衙口等处建筑社相继成立后,开始使用小型卷扬机、搅拌机等简单的建工机械设备,为数不多。1978年,各公社建筑业管理站相继成立。各企业又添置卷扬机、搅拌机、震动棒和翻斗车等机械设备。
  80年代,成立建筑工程公司,大部分建工设备为机械化。由于高层楼房建筑均为框架式的钢筋水泥混合结构,故6个三级建筑企业皆配置有钢筋车间和木工车间,添置了1.5—8吨的载重汽车9部。全县建筑行业配有2—5吨的卷扬机107台,其中5吨以上的17台,混凝土搅拌机58台,20吨以上的拖车组1部。规模大、层次高的青阳百货大楼、县邮电大楼、中国银行营业大楼、石狮车站等建筑物,均在县有机械化的建工设备后兴建的。至1988年,县三级、四级建筑企业的施工设备和固定资产均有较大增长。
  第三节 建筑设计
  一、民房建筑设计
  新中国成立前的民房建筑,大多是石木、砖木结构。房屋的形体结构均根据建筑者本人的财力、意愿而定,然后请木匠(师傅头)设计主持。
  20世纪20—30年代初,晋江始有蓝图的房屋建筑。晋江华侨多,一些较富裕的华侨、农户的住宅建筑开始追求具有西洋的风格特色,并从南洋直接设计图纸。由于缺少专门的设计师,大多数的民房仍为砖木结构或中西结合,力求造型新颖,有的用花草鸟兽的石雕、木雕、浮雕、泥雕、瓷雕及镀金、漆彩画加以装饰,因而形成晋江侨乡的建筑特色。
  二、公共建筑设计
  1954年,建立县建筑工程队,由庄裕民、李火来、庄楚生、吴天赐、庄再华等人组成预算设计组。由于当时木材、钢材、水泥短缺,有的能工巧匠用石板材进行受压试验,并作为楼房的地板、屋面板,以代替木材、砖瓦,使民房的石木结构改为石结构。此时,开始从一般民房平屋设计发展到多层的公共建筑设计。
  1956年2月,成立县建筑联社,开始组建一个负责施工和设计的施工技术小组。
  1958年,成立设计组。设计有县侨联旧大楼(3层砖石木结构1050平方米)、金井戏院(跨度20米石木结构800座位)、县委会黄楼(3层砖木混结构900平方米)、驻晋江部队用房计1.5万平方米、青阳影剧院(跨度20米,900座)、工人俱乐部(跨度18米、700座)、龙湖戏院(跨度22米,1000座位的石木排架结构)及县医院门诊大楼(砖石混结构3032平方米)等。
  1964年,成立县建筑设计室,经济独立核算,属县建筑联社主管,1977年后归基建局主管,至1980年县建设委员会成立。至此,主要设计有内坑糖厂(由土糖厂改为日产500吨糖厂房),磁灶陶瓷厂80米隧道窑、50米烟囱(当时系全市最高),青阳后塘庄荣远高级住宅楼(3层砖石混结构1188平方米),石狮中旅社(7层石混结构5331平方米),县五交化公司,县建委,县水产局五层石混结构计6550平方米。
  1981—1988年,设计有安海编织厂房(2层半框架式结构6000平方米),安海水泵厂房(15米跨度带10吨吊车梁厂房框架式结构500平方米),县工商银行大楼(6层石混),县侨联新大楼(4层石混),英林乡政府办公宿舍楼(5层石混),计1.209万平方米。
  1983年以后,全部设计均进行抗震设防设计,有县供销社大楼(6层框架式结构),青阳议价粮站楼房(5层框架),华林饭店大楼(5层框架),翰林池市场(5层框架3座),计1.472万平方米。晋江宾馆(7层砖混,底层14米跨度餐厅),磁灶镇政府办公、宿舍楼(4层砖混),计8200平方米。
  三、设计机构及人员
  1980年10月,县建设委员会成立,设计室是县建委属下的一个机构,1987年11月经省建委核定为丙级建筑设计单位(前为丁级)。
  设计室有人员24个,其中有工民建高级工程师1人,土建工程师4人,建筑师1人,电气工程师1人,给排水工程师1人,建筑经济师1人,工民建助理工程师4人,工民建技术员1人。拥有固定资产30多万元,有9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宿舍。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1年,晋江县总工会设立建筑工会筹备委员会。
  1955—1956年2月,组建建筑生产合作社和晋江县建筑业生产合作专业联社(简称建筑社),属集体性质,负责全县5个建筑社的生产和管理。
  1958年,县建筑联社改为晋江县建筑工程公司,全民性质,隶属县工交局。
  1959年10月,成立县建设局,与建筑公司合署办公;1961年8月撤销建设局。1963年11月成立建设科,与县建筑联社合署办公。1966年11月撤销建设科。在这期间,下属工程公司改为建筑工程队、施工队。仍为全民性质。
  “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建筑企业隶属工交组、工交科。但企业各自为政。
  1977年1月,县成立基本建设局。同年11月建筑联社恢复为建筑工程公司。下属企业设为工段。
  1980年9月成立晋江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县的基本建设和城市、村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同时撤销县基本建设局,并成立县建筑工程联合公司,负责5个县级建筑施工企业和22个公社建筑管理站的业务与管理。
  晋江县建设委员会下设人秘、城建、建工、房管、建材、环保各办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行政职能股室。
  1984年成立建筑工程总公司,只辖5个县级建筑施工企业,并撤销县建筑工程联合公司。各公社建筑管理站改由县企业局管理。
  第二节 规划管理
  晋江县的建筑,无论侨建或民建,1978年以后,才纳入有规划轨道。
  1980年10月,县建委增设城建股,配备6名干部,均为大中专文化程度(其中1名工程师),负责编制全县的城乡建设规划。
  城建股配合福建省测绘局、北京测绘处等6个单位,对青阳、石狮、安海、东石、深沪、磁灶、陈埭7个镇区的地形进行测量,绘制55.5平方公里的地形图,同时测量220多个乡村地形1450公顷,编制地形图,积累了规划管理的基础资料。
  一、城镇规划管理
  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晋江县城镇建设规划是:加强城镇建设规划,做好环境保护,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做好青阳、石狮、安海3个集镇的总体规划,组织逐步实施,估计3镇新街、街道和公共建筑投资572万元;筹建公园,并部分按设计实施,总投资684万元;统建商品房及华侨新村1310套,逐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同时对各乡镇的建设逐步进行规划。
  以青阳、石狮、安海老3镇为龙头,编制晋江县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还负责对陈埭、深沪、磁灶、内坑等乡镇及晋南工企业区、龙舌尾开发区、福埔工企业区的总体规划及编制工作。
  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又根据建设发展的需要,多次调整、评审县城青阳镇的总体规划,两次调整安海镇的总体规划。又对青阳梅山加工区、曾井商业区、莲屿头商业区、敏月公园等7个小区和安海镇龙舌尾开发区、桥头加工区等4个小区,东石对台加工区、福埔开发区,石狮镇的五号工业区,池店乡的雁潭三资企业区等17个小区,进行详细规划和编制工作。全县完成调整总体规划的面积49.1平方公里,小区详细规划面积339公顷,村镇工企业小区规划50多处,660公顷。
  县城重点抓供水与排水,老街道改造和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配套,环境绿化工程。1979年,成立县城建设办公室,加强城镇建设的规划,规划后着手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1980年9月,县建委成立,相继成立监察中队,进一步对县城建设、规划进行管理、监督。
  在乡镇建设中根据规划,首先加强围头半岛和沿海突出部的规划建设。安海镇经合理规划,从节约用地出发,建设用地多系坟墓杂地、滩涂盐碱地和低产农杂地。此外,鼓励群众翻建旧房,既有有规划的企业加工区、工业区,又增加住宅面积。据1988年底统计,单旧房翻建面积即达3.78万平方米。
  二、乡村规划管理
  根据“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原则,对乡村建设进行规划,自1983—1988年,已完成规划编制的行政村243个,占行政村规划编制的82.3%;完成规划编制的自然村578个,占自然村规划编制的76.1%。各村镇的两委采用民法(乡规民约)形式对建筑规划进行管理。
  强调村民申请建房应以节约土地为原则,首先利用原有的旧厝、破厝进行修复,如确无破厝可修,而非申请动用土地不可者,也应先墓杂后农地。未经批准,不得在责任田内建筑房屋,违者坚决予以拆除,并责令恢复地貌。建房户批准的埕地、巷地必须保证畅通,不准修建厕所、猪舍等建筑物。建房户应按照土地部门及村委会所示的地点、坐向、标高进行建筑,不得任意改变。
  第三节 用地审批
  用地审批分为国家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国防)、乡(镇)村用地和乡(镇)村企业用地审批。
  1957年1月30日,中共晋江县委和晋江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用地指示:自1952—1956年,人口增长9.08‰,而土地减少9.67‰。要组织检查处理。
  1963年4月19日,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就有关土地问题规定6条:
  ①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将国家基本建设征而未用,多征少用或早征迟用的土地全部还耕。
  ②不能以协作或其他名目借用耕地。
  ③凡干部多占土地立即退还。
  ④退还的土地列入总土地面积,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⑤抛荒和水毁地组织垦复。
  ⑥行政区域变更少报土地,应清查落实。
  1987年4月17日,晋江县土地局发出关于贯彻《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文稿,强调必须按《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税例》执行。
  一、国家建设扩地审批
  晋江县国家建设用地分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凡国家建设用地均须经用地单位申请,逐级报送,大队、公社、县、地区行署审查批复。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是实行计划指标控制,即按照规划和当年度用地计划审查批复。动用山坡地10亩以下则县人民政府批准,10—50亩报市人民政府批准,50亩以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动用耕地10亩以下报市,10亩以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特殊用地的审批
  特殊用地,即国防工程用地。根据1953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建设用地的办法中规定,驻晋江县的部队不论是建设营房或是军事设施须动用的土地,均由动用土地的部队填写动用土地申请书送县、市、省政府审批。
  50年代初,晋江县按规定审批建设晋江青阳机场2677.8亩土地。地面上原有农作物的损失,由用地单位负责赔偿。
  三、乡(镇)村用地审批
  “文化大革命”前,居民动用土地盖房者(可耕地除外),应由本人书面向大队、公社报告,填写动用土地申请书,大队要审核申请者现有的人口、房屋间数,是否可耕地及备料备款情况,公社核实后签署意见,报县审查批复。县批复后,通知公社发给申请者动用土地证明书。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政府机构瘫痪,居民占地盖房的现象时有发生。建房申请土地的,批复的权力机构是公社一级。“文化大革命”后,各级机构健全,对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批管理恢复“文化大革命”前制度。自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私人建房用地规定4个条件:1.居住确有困难;2.有建房经济能力;3.实行计划生育;4.完成派购任务。
  村级成立3—5人的建房用地评议小组,负责审查建房的现有人口、有无违法占地、用地有无规划、现有住房和旧厝的归户情况、有无房屋出租或出卖等情况,然后张榜公布,让群众监督。
  四、乡(镇)村企业用地审批
  乡(镇)村企业用地条件:1.按照上级规划列入年度企事业建设指标者准许的建设项目。2.报送县一级建筑部门的设计图纸。3.年产值具有30万元以上。4.建设项目资金必须存入国家银行。5.经有关部门确认具有污染环境卫生,必须搬迁或迁建。
  乡村企业用地单位须持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土地部门会同规划、环保等部门确定适宜地址。用地单位还须按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图,向土地管理部门正式申请用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批准用地面积后由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五、三资企业用地审批
  晋江县三资企业用地,历来无单列指标,只好全部纳入乡镇企业耕地用地指标。三资企业在全县乡镇建设项目中占5.6%,而实际用地指标却占19.6%,平均每个三资企业项目须用地5.3亩。但三资企业是晋江县企业的传动带,可促进晋江县的经济繁荣,因此县政府向上级要求追加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以及三资企业用地免于计入县年度指标。1987年5月7日,又对建立加工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工区的选址原则:①交通方便,有利运输。②适当集中连片,有利管理与节约用地。③利用杂地、坡地、少占或不占良田。④要符合总体规划和小区规划,有利于美化村镇容。
  (二)加工区须经职能机关审批下文,方可认定。
  (三)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征地、统一集资、统一建设。
  (四)允许各级行政单位把地皮(有偿作价)或厂房作为入股资金。
  (五)实行优惠政策:①用地指标单列。②报批手续从简。③办理手续从快。④土地使用费从优。
  第四节 房产管理
  房产管理,早在明万历十年(1582),晋江县令彭国光就曾履亩定则,分上、中、下派产,业户随地段各授一纸,汇登簿籍。清雍正年间(1723—1735),晋江县令唐孝本,也曾设局清查。
  民国19年(1930),国民政府公布第一部《土地法》,对全国房地产管理作出规定。民国35、36年对全县的房地产进行登记。发证后,确认房地产的私人所有权,可转让、出租、买卖等。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3月26日,县长高霆签发关于《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及定产工作的指示》,指出“土地证是实行农民所有权的合法保障”。
  土地改革期间,各乡政府组织丈量队根据人民自己申请的房产逐间丈量,然后填造清册,经土地改革整改发证委员会审查送县复审,再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
  土地房产所有证中标明区、乡(镇)村,户主姓名、人口数、可耕非耕地段面积及房屋间数面积。
  1985年7月,对县城青阳、建制镇安海及石狮的总体规划范围里的党政机关团体、工厂企业单位和私有房屋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的全民、集体单位502个。还对9个居委会和12个村民委员会的房屋结构、建筑年份、房屋用途以及每人平均居住面积的情况进行普查。
  3镇房屋建筑总面积297.12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95.1534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101.9716万平方米。
  1988年4月26日和6月1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发出晋江县城镇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知。规定发证的区域和范围及登记发证审定的方法。
  青阳、安海、东石、金井、陈埭的总体规划区和深沪、磁灶镇以及青阳糖厂建成的范围内为登记、发证区域。
  党、政、群、团、部队、文教卫生等单位使用的公有房屋,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自有自管的房屋,房管部门直管的房屋,私人所有的房屋,宗教团体使用的房屋,为发证范围。
  审定方法:以镇办公室为登记单位。根据产权来龙去脉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法定提出初审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查签名盖章。县办公室派出人员进行复核,提出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复审意见。县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办公室最后审查定案。产权所有人(或单位)和土地使用者(或单位)按产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要求,填写各种登记申请表,交验各种房屋所有权的证件,产权调查人员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情况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对。
  对已落实的房屋和使用土地界限进行现场测量,绘制1∶500或1∶200或1∶50的房屋平面图及使用土地界限平面图。
  以产权、地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定的现实状况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产权人提交的各种契证、证明,逐幢农户审查房屋、土地的来源及变动是否合法,提出是否发证的具体意见。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界限经审查确认,准予发证,填制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保持证、他项权利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过誊正、配图、校对、登记盖章等4个程序,即移交发证。
  1988年6月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10085本。核发特殊用地土地使用证31本。
  注:50年代初,晋江县原有公房127幢,面积14605平方米。30多年来对直管公产管理、修缮房屋契税征收均由县财政局负责。
  第五节 建筑市场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从50—70年代建筑市场基本由国家或集体控制。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私人包揽建筑工程应运而生,而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设计、越级施工、出卖证章、倒手转包、挂靠承包、逃避管理、偷税漏税及建设单位私招私雇、非法交易等行为时有发生,使建筑业出现混乱现象。
  晋江县于1986年和1988年底先后两次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重点清查违法经营,解决危害改革和社会生活、严重干扰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县建委对建筑市场的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1.按级承包。对全县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复查,按等级给予承包工程。
  2.代理招标。统一代理基建单位施行招标工作,把能够进入市场实行招标承包的建设项目都推进市场,建立起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经济机制。
  3.乡镇管理。实施县、乡(镇)两级对建设市场工作的管理。
  4.区域管理。检查进入本区域建筑市场承包双方的资质,监督双方的交易行为(包括招标和委托承包等方式),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鉴证、调解和纠纷,监督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由于工商、税务、审计、监察、劳动、司法等部门通力协作,使建筑市场形成公正交易、平等竞争、严格监督管理的新秩序。
  第六节 建筑工程管理
  一、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县建委负有对建筑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县计委立项)的检查职责。建筑项目确定后,对其进行可行性的研究,收集资源勘探、地形测量、地震、气象、环保等资料,再论证项目在技术上、功能上、布局上是否可行,推荐最佳方案作为建筑依据。
  城镇规划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对基建工程选址,签署意见,并经土地部门划拨土地,方可委托设计,然后持批文及设计图纸,到建委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审计部门须于工程开工前对其进行审计,同意后,再由建委督促基建单位落实资金和“三通一平”(路通、电通、水通和地平),之后,即进行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签定施工合同,发给施工许可证。施工时,尚须办理工程监督(主要实施于地基、主体和隐蔽工程)。
  二、建筑工程技术管理
  组织各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978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264人,以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内容进行培训,合格率95%。1979年又在安海组织县以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全体会计人员进行培训。1988年用360课时进行6项规范的岗位培训,219人参加。其中174人经考试,169人合格,合格率98%。1986—1988年,送往湖南、福州、厦门、华侨大学及市行政干校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和进修达103人次。
  经过各种培训,获得施工技术证书的304人,其中技术经理11人、技术队长99人,施工员194人。
  组织工程定额管理和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测算及工程造价的审核,对标底实施测算检查,并对施工企业预算人员进行培训发证。
  规划论证。制定行业技术规划,组织技术交流,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标准实施推广和应用。对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方案,进行确定论证。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制定年度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对在建的工程实施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配备各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员,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1984年以来,查处的重大质量事故有金井上清学校教学楼、英林伍堡农民街、池店保健院、东石农民街、陈埭小商品市场、青阳幼儿园、永宁山尾头教学楼、石狮文化中心、永宁后杆柄小学等工程。
  1984年底,成立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公共建筑强化质量监督,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使受监工程的隐蔽部分能及时得到检查和督促。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房进行技术鉴定。1988年参与对全县中小学校舍“一无两有”(无危房,有课桌、有课椅)的检查。配合省、市建委对年度竣工工程进行评定。
  四、建筑安全施工管理
  1980年安全施工由基建局负责。1982年,建委设立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员到各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苗子或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对各企业的安全员进行培训。
  1987年后,各企业先后成立安全股(全县有质量安全员20多人),安全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安全防护的措施由安全帽发展到“三保四口”(即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保护,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口、楼梯口)。
  此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配合上级和县安委会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机构
  1984年10月,县政府组建晋江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环保办),隶属晋江县建委。县环保办(包括下属站、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10人,中专学历2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10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5人,技术员2人,会计员1人)。
  1984年12月和1986年1月,分别成立县环境监测站和县排污收费监理所,均为事业单位,隶属县环保办。1986年,省计委和县财政拨款建造县环境监测楼及职工宿舍楼各1座,建筑面积1200多平方米,并配备监测车1辆。
  1988年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分管的副县长兼主任,建委、计委、经委、农委、科委等16个单位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主要是协调处理全县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工作协调发展。
  第二节 环境污染源
  1978年后,晋江县的经济迅猛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已成为晋江县的主要经济支柱。由于乡镇企业“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排放量迅速增大,给环境和生态造成一定的危害。
  1984年4月至10月,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县首次污染源的调查工作,共调查企事业单位60个(其中乡镇企业20个,县属企业35个,医疗单位5个)。经调查初步摸清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有害弃物的排放情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
  一、废水污染
  主要污染行业有食品、漂染、制革、电镀等。食品行业主要有青阳、晋江、内坑3个糖厂的生产废水。漂染行业大多集中于安海和东石。制革、电镀厂点多,分布广,污染较为严重。制革主要集中在青阳和安海的可慕村,电镀主要分布于青阳、安海、东石、陈埭等乡镇。
  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耗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悬浮物(SS)、六价铬(Cr﹢0)、硫化物和氰化物等。
  调查的60个企事业单位,废水年排放总量为39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92.91万吨,医疗废水1.09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为387吨/万元。
  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4611.36吨,其中直接排入海区3361.70吨,排入晋江支流1116.43吨,排入池、潭、水库133.23吨。
  二、废气污染
  以燃料燃烧废气为主。主要行业有食品、陶瓷建材和金属冶炼等。污染源主要有磁灶、内坑的瓷厂和罗山的砖瓦厂的燃煤废气。
  废气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一氧化碳(CO)、烟尘、氯化氢等。
  废气年排放总量为4.0246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4.0194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52万标立方米。废气的万元产值,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SO2为253.41吨/年,NO为257.22吨/年,CO为206.46吨/年,烟尘为1022.42吨/年,氯化氢为1.55吨/年。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主要是煤渣和服装鞋帽行业的废碎布革等,煤渣的排放主要集中在陶瓷行业磁灶、内坑,废碎布革污染源在陈埭、英林等乡镇。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煤渣、工业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大部分回收利用或处理,只有少量排放,年排放量为174.06吨,万元产值排放量为0.017吨/万元,而利用量为732.78万吨/年,处理量为148.82万吨/年。
  四、噪音污染
  主要来自工厂的机械噪音和动力噪音。有的厂房接近居民区,其动力和机械噪音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主要是陈埭、英林、青阳、磁灶。
  第三节 综合治理
  一、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增长
  1984年起,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成后,污染物的排放要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
  二、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
  自1986年1月开始,对有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业征收超标排污费。收费对象是纺织漂染、酿酒、制糖、冶金、电镀、制革的国营、集体、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的厂家。
  三、建立水源保护区
  晋江及南渠定为水源保护区,1988年5月又划定青阳自来水厂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治理污染源
  (一)全县100多台锅炉已设置消烟除尘装置。
  (二)青阳糖厂投资160万元,建成废水治理设施。
  (三)晋江县医院的废水治理装置建成运转。
  (四)陈埭镇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现场通风设施,认真处理粘胶废气(以英全胶代替氯丁胶)及固体废弃物;磁灶镇把多孔窑改为辊道窑,消除废气排放。
  五、污染事件
  1985年,陈埭镇制鞋行业工人,因氯丁胶挥发苯中毒,死亡3人,得病100多人。后经卫生、防疫、环保、劳动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提出以英全胶代替含苯量高的氯丁胶,改善操作场所的环境,增设通风设施和定期对操作工进行体检等措施。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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