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煤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6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煤炭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2
页码: 466-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能源煤炭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用煤、储运。
关键词: 晋江县 能源 煤炭

内容

一、用煤
  晋江县煤炭全部依赖外地输入。据调查资料表明,19世纪末,煤炭已进入境内市场。19世纪90年代,安海人高烶泉在安海镇开设的“长顺”商号,兼售“鸡笼煤”(当时安海人对从台湾省基隆输入的煤炭之称呼),但数量不多。
  民国11年(1922)前后,安海人高建基在安海镇创办的“长成”商号,为先后在中国开办的“四维公司”(中法商人合办、总部设在越南海防,厦门设分部)、“和记洋行”(中英商人合办、总部设在天津,厦门设分部)和“海南洋行”(日商独办、总部设在台湾)等代销煤炭,成为3个煤炭洋行在安海的总代理。其时,泉州的煤炭,亦多由厦门的四维公司分部或和记洋行分部购入,然后海运至后渚港。
  民国21年左右,高建基又联合归国华侨蔡子钦等人合股在石狮玉埔的下埔开设“同成公司”经营煤炭。此外,在泉州、安海、石狮等地还有煤炭店4家。据《晋江县经济统计》记载,民国24年全县全年输入煤炭600吨,大多为生活用煤,泉州电灯电力公司和安海电灯公司等也曾以煤炭作为发电燃料。
  抗日战争期间,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路交通受阻,煤炭货源中断,煤炭店相继倒闭。抗日战争胜利后,又陆续开业。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6年,煤炭业仍由私商经营,1957年收归县商业局办事处统一管理。是年,售量1493吨,为1957年前最高销售年份。1958年,政府实行封山育林,推广以煤炭为燃料。当年销售量激增至1.19万吨,到1978年,年销售量达6.73万吨。80年代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兴起,煤耗量不断增加。从1985年后,仅农村生活、生产用煤,每年总耗量均在16万吨以上。1988年,县燃料公司煤炭销售量达10.59万吨(其中生活用煤9.18万吨、生产用煤1.41万吨),占当年全县煤炭总耗量17.65万吨的60%。其不足部分,由市场自行调节。
  一、储运
  (一)煤源
  清末,晋江县煤炭主要来自台湾省,即所谓“鸡笼煤”。
  民国时期,四维公司的煤来自越南的康海,和记洋行的煤出自河北省开滦煤矿,海南洋行的煤则来自台湾省基隆。
  1949年10月至1956年,煤炭大多由汕头煤建公司供应。1956年后,煤源增多。生活用煤主要来自龙岩地区各煤矿。70年代中期起,永春天湖山煤矿也日渐成为晋江县生活用煤
  的主要供给地之一。专用的生产用煤(烟煤和部分焦炭)的输入始于60年代,一部分来自漳平县,大部分从省外购进,主要来自淮南、大同、平顶山和枣庄;80年代以来,增加辽宁的抚顺和贵州的六盘水等地。
  (二)煤场
  1956年之前,除安海外未设专门煤场。1956—1976年,有安海、石狮、玉埔、青阳等4个煤场。生活用煤由火车运至厦门高崎,而后装船海运到安海港、东石港。东石为转运站,供应石狮、玉埔、青阳等煤场。1976年起,东石港不再转运煤炭,玉埔煤场也停办。至于生产用煤,由火车运至高崎后,全部装船海运至安海煤场。1977—1988年,全县有煤场3个,即安海煤场(面积32亩),青阳煤场(旧场面积4亩、新场22亩),石狮煤场(面积8亩)。
  (三)运输手段
  1977年以前,均由船运。1977年起,青阳、石狮两煤场改为车运,并开始兼营生产用煤。1984年起,安海煤场也改为车运。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