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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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62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陆运
分类号: U492
页数: 12
页码: 400-411
摘要: 本篇记述了晋江县交通、陆运的情况。包括:人力畜力运输、机动车运输的情况。
关键词: 晋江县 交通 陆运

内容

第一节人力畜力运输
  一、工具
  (一)客运工具
  1.轿。有官轿、花轿、便轿和竹舆轿。
  官轿是封建社会专供地方官吏乘坐的,有专设轿班。官员随官阶大小,分别乘坐8夫抬的“八座”或4夫抬的大轿,吏员通常坐3人抬的“三名摆”轿。
  花轿或称彩轿,为民间迎娶新娘的专用轿。装饰华丽,一般为4人抬。民国时期,县城及安海、石狮都设有花轿馆,备有彩轿及抬扛嫁妆的木榭出租,并代雇扛夫。
  便轿供一般士绅出门、妇女探亲或送病人就医乘坐。轿上设有罩盖篾帘。除富豪人家有自备专用轿外,大都由轿馆出租,雇夫抬送。
  竹舆轿为一般客商行旅雇坐的轿。轿的构造有如竹编靠背椅,下加一层放行李的轿斗,没有顶盖。除城镇设有轿馆供人雇用外,通衢大道沿途路站,都有散轿。
  2.人力车。又称黄包车。民国9年(1920)晋江开始出现人力车,由县城而逐渐发展至安海、石狮等市镇。
  3.自行车与三轮车。清末民初,晋江即有华侨从国外带回脚踏车自用。抗战期间,公路破坏,侨汇断绝,拥有自行车者,乃用于载客,成为业余车工。
  三轮车是在自行车左侧连带一个车斗。民国36年取缔人力车后,三轮车成为城镇主要客运工具。1951年,全县达147辆,1954年为最高年份,达409辆。50年代末逐年减少。1962年,仅有32辆。80年代后,又有所回升。
  (二)货运工具
  1.挑挽。此为最原始的运输形式。工具简单,只有一根扁担或竹杠,两条绳子或箩筐。挑挽工人俗称“■夫”或“做■”,大多来自破产农民或城镇无业贫民。
  2.畜驮。晋江利用骡子驮运货物,早在唐宋时期即已盛行。当时港口的进出口货物,大都用骡驮运载。近代公路建成后,畜驮渐为畜力车所取代。
  3.畜力车。晋江县畜力车以骡车为主,只有英林、龙湖等乡有部分马车。此外农村农副产品短途运输及码头搬运,也有使用牛车的。1951年全县有马车47辆,1959年高达819辆,以后逐年减少,80年代后,大多为拖拉机取代。
  4.人力货车。有板车、手推车、独轮车、自行车。
  板车。一般为木架两轮大车,每车载重0.3吨左右,多用于短途运输。1955年发展至最高峰,全县达1696架。此后由于货运机动车发展,板车逐年下降。1960年为1277架,1974年仅剩189架。80年代后,被机动车辆所淘汰。
  手推车,即两轮胶轮车。初为木架,至70年代初大都改为铁架。每车载重约0.3吨,一度是晋江城乡之间货运的重要工具。1957年全县高达1696架,1962年下降为623架。近年来,民间机动运输车辆发展,手推车数量逐年减少,成为市镇内短程运输工具。
  独轮车。原为晋江沿海平原地带农村的农用工具。初时为木轮木架40年代初部分改为带滚珠轴承的胶轮车,并参加民间货物运输,一度成为晋江城乡货物运输的适用工具。1954年全县参加民间运输工具登记的独轮车达2027架。1957年增至3653架。
  货运自行车。晋江自行车大都用于载客,但也有专营或兼营载货的,其载货量一般为0.1—0.15吨。但有些车工却能运载0.25吨左右。1953年全县有货运自行车2155辆,以后逐年减少。80年代后,逐渐为摩托车取代。
  二、运输
  (一)官办运输业有古代的纲运、漕运和抗战时期的驿运。
  1.纲运和漕运:纲运,是宋元以来市舶司运送成批贡品或进口贵重物资进京的一种运输形式。漕运是组织运送粮食或食盐的官运形式。原泉州府曾设有市舶司和漕运司,专司纲、漕两运。
  南宋时,晋江县组织纲运进口的宝货和贡品进京,按规定从泉州“起发至行在(南宋都城临安)”,限期3个月,一“全纲”为5万斤,需用数百名人伕或百匹骡子运送。以后历代都有漕运,营运形式也大同小异。
  2.驿运: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利用民间人畜力运输力量,服务于战时运输,特设立的专门机构。
  民国28年省成立人力运输部(后改为人力运输处),组织人力运输队伍,开展运输业务。同年11月与闽南6家民办运输商行联合,建立官商联营的“闽南两合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次年7月公司解散,改为官营,实行“省县合营”。
  民国29年10月,省建立驿运管理处,泉州设立分处,晋江县成立运输总站,下设双沟、安海、石狮、金井、深沪、衙口等7个分站。驿运处成立初期仅限于行政管理。第二年2月开始接管运输公司在各地分设的机构,改“省县合营”为“省营”。当时晋江有驿运路线4条,其中龙(海)晋线和(永)安晋线为驿运自营路线。驿运物资除军运外,以粮、盐为大宗,其次为一般商品运输。民国34年2月,省驿运处撤销,晋江总站及其下属站点也随之撤销。
  (二)商办人力运输业有轿馆与人力车馆。
  1.轿馆,有花轿馆和普通轿馆2种。花轿馆备有彩轿和木榭出租。雇主租轿,由轿馆派轿工抬送。普通轿馆则置备便轿和竹舆轿,计日租给固定轿工,收取租金及代雇佣金。轿馆遍设于县城四门大街和沿海市镇,全盛时,全县约有轿馆30多家。至本世纪50年代初,轿馆基本消失。
  2.人力车馆。民国10年在晋江县城陆续开设3家人力车馆。车馆置车租给贫民拉载进出城行人,每辆日租金0.9元。据不完全统计,至民国20年,人力车馆达70余家,共有出租人力车1450辆。后由于市场竞争剧烈,车租至民国24年降为日租金0.26元,但车主收入则仍高踞车工总收入的30%,而人力车伕的收入却每况愈下,难求温饱。有时因车主任意提高租金而引发劳资纠纷,民国33年曾发生罢工事件。民国35年,政府当局下令取缔人力车,许多车馆陆续转行,至民国37年初人力车已基本绝迹。
  (三)民办运输业早期的民办运输业为货栈,设于水陆交通运输码头,作为车船货运寄栈货物的仓库,有的还兼代理联系运输车船和驮运工人。抗日战争前安海码头有诚记、沧记、梯记等五六家货栈。
  民办运输行盛行于抗战中公路破坏时期,县城和安海等交通重镇建立了不少运输商行。县城有万安、友联、宏兴等行,安海有安兴、建成、义华等行。这些运输行都没有运输工具,主要业务是接受货主委托,组织运工为其挑运或驮运。抗战期间这些运输行接受驿运站的统一管理,在其统制或指定的路线开展营运。抗战胜利后,民办运输行转入以经营代理联系车船
  联运为主。小商行也有归并联合设立运输公司或汽车运输公司。50年代,通过对私改造后,这些运输组织先后成为公私合营而后又归入国营企业。
  (四)集体运输业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1952年县成立非机动车辆管理站,对人、畜力运输工具进行全面登记,加强管理。至1954年,全县登记的各种非机动车辆共达6448辆。1956年在对私改造运动中,将个体人、畜力运输业者,分别组织9个专业运输社、154个副业运输队、4个搬运社。1958年公社化运动中,将专业运输社收归为社办企业,副业运输队纳入队办企业。
  晋江县人、畜力运输队伍,从50—70年代末,一直担负着全县50公里以内短程货运任务的90%以上。1958年,全年汽车货运量仅200吨,民间人畜力货运量达13.91万吨;1967年,汽车货运量为1.56万吨,民间人畜力货运量达47.83万吨;1978年,民间人畜力货运量尚达20.70万吨。80年代开始,随着机动车辆增加,人畜力运输量逐渐减少,1988年,降至7.73万吨。
  第二节机动车运输
  一、工具
  (一)汽车民国10年(1921)后,民办泉安汽车路公司从国外购进12辆汽车投入营运,为晋江县首批汽车。此后,8家民办汽车公司也相继购置汽车营运。至民国26年抗战前夕,全县9家民办汽车公司共拥有汽车69辆,其中货车20辆,客车57辆。
  民国26年民办汽车公司汽车数量表
  抗战初期,晋江公路奉命自毁,各民办汽车公司汽车,除泉安公司内迁外,其他或转卖、或因破旧弃置以至报废。
  抗战胜利后,泉安、泉围、石东、石永蚶蚶等5家公司先后恢复营运。民国37年,5家公司共有营运汽车70多辆。此外,在晋、泉一带营运的个体商车户汽车约有120多辆。
  50年代,各民办汽车公司及个体汽车运输车户,先后将汽车折价归国有。1956年纳入国营福建省汽车运输公司泉州汽车运输总站。
  1960年,晋江县创建汽车运输队,1980年改称汽车运输公司。开始只有8辆由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培德福战车改装的载货汽车和2辆旧的2.5吨小型货车。1962年利用旧货车
  改装3辆30座位铁木结构的简陋客车。1980年有客车21辆、785个座位。1988年,发展至客车38辆、1605座位,还有改为教练车的解放牌货车8辆,福建牌货车16辆。
  1977年,创办晋江县公交公司,由省建委拨给客车6辆。1988年发展至客车30辆、1200座位。
  此外,还有供销、粮食、工业、建筑、财贸、农林等系统及个体联户汽车。
  据统计,1988年全县有各类汽车2302辆(个体联户的1443辆),其中货车1463辆(个体的1048辆)、5834吨,客车778辆(个体的395辆)、14919座位(个体的7526座位),特种车52辆。
  (二)机动板车有三轮、四轮两种。三轮机动板车,始见于70年代初,是地方修配小厂利用12匹柴油机土法改装的简易动力车,民间俗称“三脚虎”。四轮机动板车同样是以柴油机为动力,但大都为大厂改装的定型产品,车型美观有如小型工具车。机动板车载重一般1—1.5吨,可供长途运输。1972年全县只有5辆“三脚虎”,1975年增至26辆。机动板车发展不快,直至1988年,全县才有205辆,而且大都是大厂出产的四轮机动板车。地方土造的“三脚虎”则濒于绝迹。
  (三)拖拉机晋江有拖拉机的统计数字始于1965年,当时,全县只有大型轮式拖拉机2辆、手扶拖拉机33辆。这些设备,都为公社或农场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生产为主,间或作为自货自运的运输工具。1975年,全县已有大型拖拉机106辆,手扶拖拉机250辆,但也只有少数以集体所有的自货自运名义,半公开地搞短途运输。农村私人购置拖拉机的统计数字始于1978年,当时全县拥有手扶拖拉机达864辆,其中有部分即为私人购置,在农村短途运载砖石及农产品。此后,私人自置手扶拖拉机日益盛行。1980年全县猛增至2330辆,1983年达到4660辆。1984年开放运输市场,允许私人购置机动车营运,当年大型轮式拖拉机增至278辆,手扶拖拉机增至5230辆。截至1988年,全县拖拉机总数达13878辆,其中私人所有的达13858辆(包括大型轮式机339辆,手扶13519辆)。这些拖拉机,几乎全部用来经营货物运输。
  (四)摩托车1960年全县只有机关公用摩托车7辆,1979年增至73辆。1988年全县报牌登记的民用摩托车达16657辆,其中营业运输的三轮摩托车539辆。
  二、运输
  (一)客运民国时期,晋江客运由9家民办汽车公司分别经营,除溪安、泉溪、安黄3公司通向邻县外,余均按县境内各自修筑的路段运行。由于各自分段经营,互不相通,造成长途客商行旅辗转不便。民国21年7月各公司成立闽南汽车路公司联合会,议定统一联运业务安排,但车次衔接及联线通行仍未能根本解决,票价也互有差异。当时客运业务颇为兴盛,据民国24年统计,泉安公司全年客运里程达96872公里,总收入为29万元。晋江公路破坏后,汽车断运。抗战胜利后,各民办公司先后复路通车。民国37年,有的公司还开展车、船联运业务。但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濒于崩溃,通货膨胀,汽车运输业务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各民办汽车公司先后转为国营,运输业务统归省汽车运输公司独家经营,省公司在晋江设立青阳、安海、石狮3个运输站,并于其下分设若干代办站,经营区间短程客运业务。至80年代初,晋江3个运输站始开办直达福、厦、漳、龙等地班车。1986年石狮站开办至深圳、温州等出省班车。1988年,全县各站每日发往县内及省内外各地客车达320班次,年客运总量由1950年的14.48万人、205.31万人公里,发展为996.71万人、3.1316亿人公里。
  改革开放以来,晋江两家地方国营汽车运输公司,客运业务也甚发达。
  晋江县汽车运输公司,1984年客运量225.95万人、6374.33万人公里。至1988年平均每日往返泉州各站及发往福州、厦门、漳州、广州等地,共112班次。客运量104.4万人、2912.54万人公里。
  晋江县公交公司,1977年只有营运路线6条,至1988年发展为26条,运行于泉州及县内各地,日发车达82班。
  1984年运输市场开放后,个体汽车运输业户迅猛发展。私人客车营运一般按交通部门指定专线运行。但业务竞争剧烈,影响国营、集体运输部门客运业务。
  (二)货运民国时期,民办汽车公司以客运为主,货运为副。据民国24年统计,泉安公司只有货车5辆,石东、石永蚶只有货车3辆,货运收入不足总收入20%,专营货运者只石浦公司一家,安黄公司偏重于载运山区土产。
  抗战胜利后,有一批私营小货运商车复员回到泉州,共百辆左右,由于没有自己的专营公路线,营运十分困难。1950年初,这批私营商车加入泉州汽车运输联营处,投入支前运输。1953年,这些私营汽车归并入国营运输公司,成为国营泉州汽车运输总站货运站的主力。
  1951年县市分治后,晋江县地方的货物运载,50公里以内的短程运输,90%以上由非机动车辆运载,长途运输则由泉州汽车运输总站货运站承运。
  1960年晋江县交通部门创办汽车运输队,开始经营货物运输,当年货运量3400吨、22.36万吨公里;1970年货运量上升为2.57万吨、197.72万吨公里;1980年为最高峰,运输量达5.28万吨、685.43万吨公里。此后改以客运为主,货运逐年下降,至1988年货运量仅有1000吨、8.29万吨公里。
  此外,晋江县各系统有自购汽车,组建车队。这些车队除包运本部门、本单位的物资外,还把富余运力投入社会运输。1988年晋江县粮食局车队有载货汽车8辆、40吨位,除为本单位运粮9000吨外,为社会运输的营运收入达2.55万元。晋江县供销车队成立于1978年,1984年与厦门转运站合并成立晋江县供销储运公司,至1988年有大货车17辆、82吨位,全年运输周转量达72.2万吨公里,营运总收入达111.54万元。
  1984年开放运输市场后,联合运输迅速发展。主要是与福州或厦门的铁路、航空等部门直接挂钩,联合运输商品物资。
  第三节运输企业
  一、民办汽车公司
  (一)侨办汽车公司
  1.闽南泉安民办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由旅日华侨陈清机募集侨资于民国8年(1919)创办,至民国22年,共修泉安等公路8条。该公司原始股本为25万银元,分为1.25万股,每股20银元,至民国26年递增至75万元。在原始股本结构中,华侨投资占80%,投运汽车发展至28辆,其中货车6辆。
  民国28年公司先迁往永春,继而迁往永安。大部分汽车被军事当局征用。抗战胜利后迁回安海,只剩2辆破旧的雪佛兰汽车。公司除向华侨增募新股外,还向省银行贷款25亿元法币,作为复路资金。至民国36年,相继修复泉安等5条公路,投入营运,利润不断增加。至民国37年汽车增至36辆,还投资11万美元,添置“南洲号”、“泉安号”两艘客轮。还投资近6万美元与泉厦船务行合购“飞安”、“侨安”客轮两艘,经营安海—厦门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公司易名为“泉安汽车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还拨款15078美元投资泉永德公司和水石莲公司。
  1950年7月,公司与石东、石永蚶等公司合组“公私合营泉州汽车运输公司”。1956年,由公私合营改为国营企业,并入福建省汽车运输公司。
  2.泉围民办汽车公司。创办于民国11年,由旅菲华侨李文炳、庄骏声等集资创办。开始投资15万元,后递增至40万元。公司于民国12—16年先后修筑围头至石狮、金井至深沪、围头至科任等3条公路。投运客车6辆、货车2辆,全年总收入5.4万元。抗战期间,公司停办。民国37年由林青申请复办,修复经营围头至石狮路段。1950年后公私合营。
  3.石永蚶民办汽车公司。创办于民国13年,第二年以石狮蔡培庆为首募集菲律宾华侨资金15万元开筑石狮至永宁、石狮至蚶江2条公路。投运客车6辆、货车2辆,当年营业总收入5.4万元。抗战期间停办。民国36年与石东公司联合复办,董事会设于菲律宾,由蔡鼎常任总经理,募集侨资,修复石狮至东石、石狮至永宁2条公路,投入营运。1950年公私合营。
  4.石东民办汽车路公司。创办于民国16年,初由蔡培庆筹建,翌年转让大仑旅菲华侨蔡孝忍投建。始募资金16万元,后实投资21万元,开建石狮至东石公路。投运6辆汽车,客货兼营,业务可观,仅民国24年营业收入4.32万元。后因与泉安公司竞争业务,受排挤而一度衰疲不振。民国36年公司复业后,除与正奋船务行“建宁”轮实行联运外,还准备在东石另建码头及筹划于浦内另辟一条经涵口、陈埭通达泉州的公路线,企图与泉安竞争到底。两家公司尖锐斗争,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方告平息。最后共同纳入公私合营。
  5.溪安民办汽车路公司。创办于民国16年,始由旅菲华侨林清玑与许书亮筹募侨资25万元,开建安海至南安溪尾公路。投运3辆汽车,客货兼营。但运源不足,民国24年月均营业收入仅2000余元。抗战中停办,未再恢复。
  6.泉秀民办码头汽车路公司。由旅菲华侨吴记藿于民国13年开始倡办,投资总额原定15万元,后实收股金11万元。民国16年开筑泉州至后渚公路,投运汽车2辆。后因运源不足,经营不当,于民国23年并入泉安公司。
  7.泉溪民办汽车路公司。民国14年由缅甸华侨王尚玉募侨资15万元创办。第二年首建泉州至溪尾路段,民国19年建成,投运汽车3辆。当年又修筑溪尾至安溪路段。但业务不振。抗战初公司停办。民国37年由蔡鼎常、王鲁石等另行创办泉溪汽车公司,修复泉州至溪
  尾公路,开展营业。
  8.石浦民办汽车路公司。民国20年由旅菲华侨许以梭创办,开筑石狮后花至浦内公路,投资2.5万元。投运汽车1辆,以货运为主,公司于抗战初停办后未再恢复。
  (二)商办汽车路公司
  1.泉洛汽车路公司。公司由地方士绅林翀鹤组织商人投资5万元,于民国14年开筑泉州至洛阳桥南公路。投运汽车2辆,营运客货业务。民国21年公司并入枫角汽车公司。民国25年归入福泉厦事务所统一经营。民国36年由万年芳等组织晋惠汽车公司,修复原泉洛路段。第二年并入福泉厦汽车公司联营,后归入省营福泉厦汽车公司。
  2.泉官水汽车公司。民国16年由蔡琨灿招募侨资创立,修筑泉州至水头路段。后转由蔡铁光等组织沿线地方人士投资协办,投资额先后达30多万元。建成后投运汽车4辆,以客运为主。民国23年与泉洛、泉安等公司联组枫角汽车公司,投资总额40多万元,经营泉州至厦门运输业务。民国25年随枫角公司并入福泉厦车务所。
  3.泉官汽车公司。民国36年由磁灶吴家伯等筹建,修复泉州至官桥路段。后由《群力报》社接办,续修官桥至水头路段,改称泉官水。第二年并入福泉厦汽车公司联营,后收归省公司。
  4.泉河汽车路公司。为租路营运泉州至河市的商办汽车运输企业。泉河公路原为地方武装土匪头子高为国于民国15年开建从琯头至河市路段。民国20年组织商人投资6.5万元,购置客、货车各1辆投入运输,抗战初停办,后未再恢复。
  5.安陶黄汽车路公司。安海至黄山公路原为民军团长陈佩玉于民国19年开筑,后由地方人士陈景舞等招募华侨及商民投资8万余元,成立安陶黄汽车行(后改称公司),购置汽车7辆,客货兼营。资产总额3.3万元。抗战初公司停办,后未复办。
  6.泉永德长途汽车公司。创办于民国22年。在这之前,泉州至永春公路线上,曾有晋、南、永等县地方权势人士和商界人士,先后组织15家大小不等的民办汽车公司,经互相斗争、兼并之后,至民国22年4月在泉州成立泉永德长途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民国27年,公司内迁大田,抗战胜利复回泉州。民国37年全线复路通车,并与泉安公司等建立联运关系。1951年改为公私合营。
  二、汽车联营企业
  (一)福厦公路客运联营委员会1949年11月,省公路局召开福厦沿线各私营汽车公司联席会议,成立福厦公路客运联营委员会。会上议定统一经营办法,并决定沿线设立18个站点。参加联营的有泉安、石东、泉官水、省公司等10个单位,汽车计24辆,于1950年2月1日起办理客运联营业务。该会1951年撤销。
  (二)泉州汽车运输联营处1950年2月成立,参加联营车辆88辆,大多为个体商车,受地区建设科和省支前司令部前方办事处双重领导。后另挂福建省支前汽车第四大队牌子。泉安、石东、泉溪等8家公司和个体商车共144辆货运汽车,分成5个中队,担负运载军用物资的支前任务。联营处又组织开展货运业务,以提高公共积累。1953年1月,泉联处分别组成“和平”、“南侨”2个汽车运输公司,“建设”、“集生”、“红轮”、“新生”4个汽车运输行及“泉州汽车运输合作社”,共7个经济实体。1953年秋,除泉州汽车运输合作社外,其余6个单位一致同意接受改造,汽车折价归入国营。
  三、公私合营泉州汽车公司
  1949年国民党政权撤离大陆前后,泉安公司面临混乱境地。1950年2月晋江县人民政府派工作队进驻泉安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并没收官僚股份,作为公股处理。接管公股4987股和代管私股11990股。1951年7月,第17届股东大会,议决以公私合营形式,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1953年政府派得力干部加强公司领导,进一步改革整顿,生产直线上升,扭亏为盈。
  与此同时,另外一些私营汽车公司面临倒闭困境。石东、石永蚶和溪安公司,先后于1954年10月和1955年1月并入公私合营泉安汽车公司,并改称为公私合营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全公司拥有汽车53辆,资本总额为39.22万元。1956年该公私合营公司并归国营泉州汽车运输总站。
  四、国营汽车运输企业
  (一)福建省汽车运输公司泉州分公司晋江运输站1953年泉州运输分公司在晋江县青阳镇设立晋江县运输站,此后陆续在县境内分设区、乡站。至1988年已设有7个县乡站、21个代办站,129个停靠站。除经营各站点区间车运输外,1979年以来陆续开辟福、厦、漳等外县长途运输。
  (二)晋江县汽车运输公司创建于1960年,为县交通局属下的公路汽车运输企业,初名为晋江县汽车运输队,1980年改今名。初创时只以10辆旧货车经营货运,后经逐年改装,新购客车,至1980年已有客车21辆,转入发展客运。1984年停办货运。
  1985年5月,公司与福州火车站联合组办榕晋公铁联运公司,又添置新客车。但客运业务经营管理混乱,导致亏损。1987年4月,县政府派工作组,对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推行单车承包责任制,当年即扭亏为盈。10月,实行经理任期经济目标承包责任制,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
  (三)晋江县公交公司1977年由县基建局创办。初办时只以上级拨给的6辆汽车投入客运。1980年公司自建新站房。1984年,公司实行单车定额承包奖惩制。至1985年发展为30辆客车,运输路线也从原有6条增至26条。1987年,公司出现亏损现象,经派工作组进驻整顿后,推行经理目标管理承包责任制。1988年,年利润达9.45万元。
  五、个体联户运输业
  运输市场开放后,晋江县个体联户的客、货运输车辆,大量涌入运输市场。1988年,全县联户运输业者共61家,拥有货车71辆;个体运输业户共2559家(包括拖拉机、机板车、三轮摩托车),其中拥有客货运输汽车的专业户共646家,拥有客货车646辆。
  据统计,1987年在全县载客汽车座位总数中,国营运输企业车辆(包括企业自有车辆)占36%,个体独营占64%;载货汽车总吨位中,国营只占4%,集体单位占37%,联户占12%,个体独营占47%。
  第四节搬运装卸
  晋江县古代的搬运装卸组织,主要集中在后渚码头和安海码头,以及县城南门沿江渡口诸码头。近代公路建成后,在水陆交通衔接的主要市镇和乡村设有服务汽车和船舶装卸搬运的组织。据民国38年3月统计,全县有码头工会区分会24个,其中第1—15区分会皆属县城南门沿江渡口诸码头,第16—24区分会,分属安海、浦内、东石、青阳、永宁、港边、后渚、法石等码头。
  1950年下半年起,各有关乡镇陆续成立搬运工会或码头工会。1954年建立安海、后渚2个搬运站。1956年晋江县交通局成立,搬运装卸组织归属交通局管理,改名搬运装卸服务社,为县办大集体企业。1957年后渚划归泉州。
  1959年,安海、石狮分别成立搬运公司,属地方国营,实行固定工资制。此外,东石、青阳、金井3个搬运组织下放所在公社管理,成立搬运队。石狮搬运公司由于是“五社合一”(搬运社、马车社、手推社、客运社和车辆社),又是固定工资制,职工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凑合起来的各社不久又各自析出按原单位经营,地方国营的石狮搬运公司即告解体。1962年安海搬运公司改为集体所有制。1963年,东石、青阳搬运装卸服务社又由交通局接管,改名为搬运社。
  1972年,全县共有7个搬运装卸组织,其中安海搬运公司、石狮、东石、青阳3个搬运社属县办大集体单位;金井、双沟、沟头搬运队属社管队营单位。当年,安海搬运公司和东石搬运社开始发展半自动化的电动吊杆。到1987年,安海搬运公司有起吊1吨的电动吊杆9支,东石搬运社有6支。各县办搬运组织于70年代陆续购进大、中型拖拉机、三轮机板车,甚至汽车、搬运装卸逐步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发展。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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