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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章 水产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55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水产品购销
分类号:
F326.4
页数:
6
页码:
288-29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晋江县水产品购销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晋江县
水产品
购销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2年10月,厦门水产分公司在金井区围头村设立晋江县水产流动收购组。1954年1月,在永宁区梅林村建立晋江县水产收购站。1955年12月,在青阳成立中国水产供销公司福建省晋江县公司,并在祥芝、东埔、东店、沙郭(后改为沙堤)、梅港、深沪、围头(1957年改为金井站,站址由围头迁往金井)、衙口等地建立8个水产收购站和青阳、石狮、安海、衙口4个水产营业处。1957年,设立石狮水产品中转站(属县公司派出机构)。1958年3月,县水产局及县水产公司并入县商业局(内设水产经理部)。12月,水产局析出。
1959—1960年,成立东埔(管辖东埔、祥芝、东店3站)、梅港(管辖梅港、沙堤、衙口3站)2个水产购销总站。1960年,水产局和公司合并,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增设渔需股和泉州、厦门水产转运站。1962年7月,水产局(含公司)划归县供销社(内设水产经理部),9月,水产局析出。1962年东埔等水产收购站、青阳等水产营业处均改为水产购销站,增设蚶江、东石、英林水产购销站(组)。1964年1月,水产经理部(原公司)并入县水产局,7月析出,恢复县水产供销公司。
1966年11月,局、公司合并。设办公室、购销股、会计股、生产股。1969年6月,局、公司联合成立晋江县革委会水产服务部。1972年7月,撤销水产服务部,恢复县水产公司,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内设水产科。
1983年,成立晋江县水产贸易货栈。1988年底,县公司机构设经理办公室、人秘股、业务股、渔需股、加工储运股、外贸股、财计股、水产贸易货栈,蚶江、祥芝、东埔、东店、沙堤、梅港、深沪、金井、东石、安海、青阳、石狮等处设购销站,在厦门、泉州设转运站,并在石狮、深沪办冷冻厂(不含深沪、东埔、石狮站附设的冷冻厂)。
集体水产机构,1964年全县水产商店(组)13个,人员116人,股金7110元(县供销社移交公司时)。至1988年,集体机构11个,人员117人。
第二节 购销
民国早期曾对交易所、鱼牙进行管理。民国32年(1943)水产牙行等行业市场相继形成。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前水产品经贸均被私商把持。
1952年6月县供销社成立,10月厦门水产公司在围头村设立县水产流动收购组,水产公司、供销社从事水产品购销业务。
1955年全县水产品上市15370吨,其中国营水产品占43.4%,供销社占15.6%,商贩占41%。1954—1955年,鱼货上市,国营、供销社占一半以上。
195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水产品购销统一由国营水产供销公司负责领导,水产购销比重占70%以上。1958年后水产购销业务统归水产公司系统经营。
1961年水产品实行购留比例政策,经济鱼购7留3,小杂鱼购5留5,社队自留鱼允许自由上市,或搞“山海协作”,与内地山区交换三类渔需物资。1963年,经济鱼调整为购8留2。
1970年,实行水产品全部交售国家(留少量自食)的政策,再度由水产公司系统经营,平价购销。
1978年冬汛,对经济鱼类试行平价派购(60%),议价收购(40%),平议差价40%;1979年冬汛,派议比例改为派8议2,平议价差20%;1980年冬汛派议比例又改为派6议4,平议差价为黄鱼50%、带鱼40%;1981年冬汛,在定基数的基础上,派6议4,超基数的全额议价收购,平议差价为黄鱼60%、带鱼45%,同时实行鱼物挂钩,挂钩标准基本上由省统一规定。1981年,柴油与鱼货挂钩标准仍按省定,一般派购为1∶2,议购为1∶4,木材、桐油与鱼货挂钩基本上由县掌握。
1981年,水产品划分为二类和三类产品,将21种主要经济鱼类列为二类产品,其余为三类产品。1982年冬汛起,将二类产品调整为14种,扩大了三类产品,并对二类产品实行定基数、平价派购和加价收购相结合的计划收购,超定基数收购的全部按加价,完成计划基数收购外的部分也可取得当地水产站证明自行上市。1983年派购的二类产品减少为10种,即黄鱼、带鱼、鲳鱼、鳗鱼、马鲛鱼、沙鱼、对虾、梭子蟹、虾皮、优质鳀鳁鱼等,派购比例不超过50%。1984年派购品种减少为4种,派购比例降为20%左右。
1985年,水产品全部划为三类产品,价格开放,产销见面,国营、合作商业、有证商贩参与市场竞争和调节(1984年12月1日起,水产品全部开放,实行议价购销),军供及重要节日供应仍由水产部门负责。在市场竞争中,国营水产企业在竞争中奋起。
第三节 渔需物资供应
晋江县渔需物资种类繁多,据民国36年(1947)晋江县渔业调查报告资料,木材(杉、松木)购自泉州、福州,渔船本地制造或福州购材就地建造。染料,拖网类染帆、染网,用石码或安溪产的薯榔;腿缯(定置网)或称网槽,用荔枝柴(红柴)作染料(泉州购进)。竹篾购自永春、安溪。网具的原料苎麻,产于江西,购自泉州。曳网索具的黄麻,购自南安。浮子原料,泉州商人往建瓯购轻杉、桐油就地制造,或将木材运回制造。浦内村曾益顺浮子制造厂,专门生产渔业浮子,颇有规模,产品质量、造型均受渔民欢迎,供应县内外。
1958年,县造船厂开办,曾益顺浮子厂的业务、人员、资金、设备并入船厂,设置浮子车间。随塑料业的兴起,木质浮子逐渐被塑料浮子所替代。
1953年,县供销社开办渔需品供应业务,1954年渔业销售金额达23万元,1957年达78万元。1959年,麻类骤减,商业部门发动渔民利用黄藤、芭栳藤代制索,并用“中字草”代红柴为染料,发动农民种植黄麻523亩。1962年,渔需物资实行计划分配,省专拨黄麻指标只兑现55%,县社自行组织计划外黄麻20.795万公斤,并以每50公斤黄麻抵150公斤粮食征购任务,渔需品销售金额达154万元。1963年,实行包产包购,按各种作业基本需要供应,按月预拨,超购多供,减购少供,不购不供。对拖网作业,每对船每年收购产品3.5万公斤,供应黄麻2250公斤、苎麻125公斤、棉布800尺,棕片17.5公斤、木材6.5立方米、桐油60公斤、浮木140粒、蜡烛10公斤。定置船,每年收购4550公斤,供应竹篾2000公斤、大竹250支、黄麻450公斤、苎麻500公斤、棕片60公斤、木材2立方米、桐油20公斤、柴桩50支、桩耳80支、棉布380尺。
商业部门,自建社供应渔需品21种发展到58种,供应量达80万多件。
水产公司供应渔需物资有黄麻、苎麻、桐油、棕片、大竹、竹篾、浮子、白帆布、尼龙丝、维纶丝、低压聚乙烯单丝复丝、钢丝索、渔盐等80多类250多品种规格。
县水产局,1963年起负责管理由县计委和上级水产部门下达的部分渔需专项指标,包括木材、钢材、柴油、水泥、有色金属等。常年供应木材3000—4000立方米、柴油3000—4000吨(不含鱼油换购数)、钢材40—80吨。1984年起,木材全部实行市场调节,钢材、水泥也基本由市场调节,柴油指标减少,1988年仅柴油2300吨、钢材36吨。祥芝、永宁、深沪等供销社还组织计划外柴油供应,1986年计划外供应柴油9028吨,其中议价6168吨,价值710万元。
海盐供应,据档案资料,民国36年有“渔盐团”组织,梅林、祥芝、深沪均有基层单位。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5月,祥芝、东埔、东店、沙堤、梅林、深沪等地建立渔盐供应社,属永宁盐务所管理。1957年7月供应社撤销,渔盐业务由沿海各水产站负责供应,渔盐主要来自南安莲河,年供2000—2500吨。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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