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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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5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林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2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集体林的情况。其中包括有永和公社的马坪林果场、罗山林场、深沪赤山林场、金井石圳林果场、龙湖铺锦林场、内坑林果场、石狮容卿林果场等。
关键词: 晋江县 林业体制 集体林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出现林业专业队、林业组和耕山队。1960年为发展多种经营,有些大队在此基础上办起大队林场。首先出现的有永和公社的马坪林果场、罗山林场、深沪赤山林场、金井石圳林果场、龙湖铺锦林场、内坑林果场、石狮容卿林果场等均以发展林业、果业和饲养猪、牛为主,兼管其他种植业。1972年,全县社、队林场经营管理林果场6.5万亩,占全县林果业生产面积的59%。随着大搞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绿化荒山埔地,到1979年,全县93%的社、队、生产队有林果场及林业专业队计408个,固定劳力7300人,经营荒山埔地、山林面积94197亩,成为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有社队专业队管理全县59%的沿海防护林和荒山荒地的绿化造林工作,改变过去只造不管的“一阵风”现象。
  1983年林业“三定”以后,落实山林权属和生产责任制,社、队林场更为巩固。全县有林地面积117288亩,落实责任制面积115291亩,占98.3%。其中公社场22个,面积4562.7亩;大队场、专业队95个,面积3436.9亩;承包组(户)46个,面积5271.5亩;合股承包46个,面积2342.2亩;生产队管理756个,面积56562亩。其他12081亩。
  1988年,全县村专业队98个,拥有林地34472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30%。其中,合股承包46个,2342.2亩;紫星、塘头、新市山前、草庵寺、上宅等村,采用不同的承包形式。如草庵寺现有林木516亩,经苏内村16人合股承包管理,现今满山林木青苍翠绿,年增加收入3—5千元。村民小组管理56562亩,占现有林面积40%,造林修枝均有计划,促进林业生产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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