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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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5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防火
分类号: S762
页数: 1
页码: 212-2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林木防火的情况。其中包括有山火发生,区、乡干部应亲自领导群众进行灭火工作、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喇叭筒、幻灯片、标语等宣传。
关键词: 晋江县 林木保护 防火

内容

1950年,晋江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护林防火的通知》,发动群众制定护林防火公约,落实护林防火措施。8月,县政府发出《为加强护林组织严禁烧山以免损失的通知》,强调各区乡政府组织护林委员会以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山坡不开荒烧垦的政策,说服群众改变“烧山肥田”的旧习,发动各地议订护林公约,如有山火发生,区、乡干部应亲自领导群众进行灭火工作。1952—1955年,县、区、乡各级普遍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喇叭筒、幻灯片、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并发动群众家家户户制定爱国护林公约。1954年县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县长担任主任委员,各乡、村普遍建立护林组织。1963年4月19日,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发布8条护林防火禁令。同年秋季又颁发《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指示》,指出要加强护林防火的领导、护林防火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山火发生的地区积极组织当地群众救火,并立即报公社。在发生火警24小时内,把发生原因、烧毁面积、损失程度和事后处理上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县长任主任委员,常设机构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分管局长担任,乡(镇)成立护林防火组织。安海镇的灵水、曾林等村成立灵源山的联防组织,增设护林防火瞭望台2处。同时新开设防火道。从紫帽山到安海灵水、曾林、罗山的林口、苏内新开设防火道20公里。1981年起,全县未发现森林火灾,少量由于群众烧茅草蔓延的几分或几亩地的林火,能及时扑灭和处理。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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