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林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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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51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营林生产
分类号: S722
页数: 9
页码: 203-2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营林生产的情况。其中包括采种、育苗、植树造林等。
关键词: 晋江县 林业 营林生产

内容

清朝以前,晋江天然林木繁茂。民国时期,森林植被破坏很大。次生林残迹乔木树种的阔叶林有相思树、樟树、榕树、卡氏栲、青岗栎、板栗、鹅掌紫等。针叶树有马尾松、杉木以及丛生竹。果树有龙眼、荔枝、杨梅、桃、李等。灌木有山茶科、桃金娘科、野牡丹科、豆科、无患子科,云香科等。这些树种大部分都是在寺庙周围作为风景林而保留下来,同时也作为庭院四旁绿化树种。民国时期政府以3月12日作为植树节,虽时有下令封山育林,但累计造林面积仅几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6%。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运动,对荒山秃岭、沙滩埔地,加紧植树造林。1951—1963年开展群众性造林;1964—1979年开展专业性造林与群众性造林相结合;1980—1988年由专业户承包造林,195个专业户承包全县造林任务的95%。到1988年,全县有林地面积142250亩,四旁植树75万株,育苗21512亩,采种累计119.47吨,封山育林237710亩。森林覆盖率从建国前的7.6%上升为20.2%。
  第一节 采种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造林事业的发展,种苗需要量逐步增加。1951年县政府发动群众采集相思树籽0.2吨,并拨款20万元扶持林业生产,布置林业工作任务,贯彻执行防火护林政策。1952年采集相思树种子0.71吨、合欢0.55吨、苦楝0.2吨;1953年采集相思树种子1.26吨、马尾松2.76吨;1954年采集相思树种子3吨、马尾松1吨、桉树0.029吨、其他树种子1.692吨;1955年采集相思、马尾松种子0.51吨;1956年除群众采集相思、苦楝、马尾松种子7.15吨外,还依靠上级调拨。1957年,自采种子2.61吨(其中相思树0.4吨,马尾松2.031吨,麻楝0.084吨,苦楝0.086吨,桉树0.005吨)。1958—1965年,每年采集各类树木种籽1—15吨,1966—1985年,由群众自采自育,1986年采集种籽0.61吨。到1988年共采集种子119.47吨(其中相思树种子33.7吨,马尾松68.5吨,木麻黄7.25吨,桉树3.2吨,合欢1.05吨,麻楝0.8吨,其他树种4.97吨)。这些种子不但自给有余,还支援云南、贵州、浙江、山东、安徽等省的马尾松种子100吨;支援三明、福安、漳州等地区的马尾松、相思树、柠檬桉种子计5.5吨;支援惠安、南安、安溪、德化等县以及鲤城区的相思树、马尾松、柠檬桉、木麻黄等种子计50吨。
  为使林木种子生产实现专业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1983年冬—1984年春,在罗山林口、永和钱仓建立柠檬桉基地母树林各50亩。1986年,优选12株木麻黄,并在深沪西峰村建立木麻黄二代更新培养母树林30亩。与此同时,在陈埭、深沪、金井、东石4处建立各50亩的有性系无性繁殖、保持母本优良特性的良种基地。
  第二节 育苗
  晋江县第一块苗圃建立于民国23年(1934),面积0.5亩,育苗3000株。
  1952年8月,晋江县林业局在灵水的前板和后板、河市、南山各建立60亩的苗圃。1953年迁移到泉州市郊建立总苗圃,在湖中、杏川(现在杏田)建立分苗圃。因为泉州市郊土地贫瘠、缺乏水源、圃地分散等,1955年遂将总苗圃迁移到罗山沙塘村(原县农场)。1956年在沙塘育苗45.2亩,杏川20亩。1958—1975年全县国营苗圃共育苗1911亩,每年平均106亩。除满足国营造林需要外,还供应农村各种苗木共1.1506亿株。1976年以后,因荒山荒滩基本绿化,农村集体育苗已基本自给,因此国营林场和国营苗圃育苗逐年减少,开始培育花卉及经济林树种,以满足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造林和供应城镇、机关、学校“四旁”绿化所需的苗木。
  农村集体育苗开始于1954年,最初只有南山、清源、罗溪、灵水等乡,其后发展很快,955年57亩,1956年124亩,1957年205亩,提供苗木2100万株,自1952—1957年合计育苗616亩,每年平均88亩。这一阶段群众育苗技术水平较低。1963年后有较大的发展,尤其1964年后面积骤增,经营管理上提出要“四个舍得”(即舍得土地、舍得投资、舍得劳力、舍得肥料)。为此,县政府把育林基金投入在扶持社队育苗上。根据培育苗木的质量,一级苗每亩60元、二级苗每亩50元、三级苗每亩40元。全县有80%的社队都自己建立苗圃育苗。金井每年育500亩,深沪350亩,东石270亩,就连晋东平原水田区的陈埭、池店也育苗30—40亩。1963—1966年共育苗7901亩。其中1964年育苗3508亩,有木麻黄1587.3亩、桉树162.46亩、相思树1053.16亩、马尾松143.61亩、苦楝17.4亩、黑松4.5亩、合欢4.8亩、其他树苗534.77亩。1964年后集体造林所需苗木基本达到自给。1967—1972年,共育苗3585亩,每年平均育苗597.5亩。
  1973—1987年,晋江县对沿海风口地带及公路两侧造林实行经济扶持政策,每年安排10—15万元对集中连片育苗2亩以上,按苗木数量和质量,每亩分别补助100元、80元、60元。1983—1988年实行合作育苗,以保证沿海突出部及工程造林需要,每亩补助200元。合格苗(1—2类)每亩上缴8000株,超产者以商品苗自行销售。其间,共育苗5373.5亩,平均每年育苗597亩。
  从1976年开始实行经济补助。到1988年累计,骨干苗圃及专业户育苗面积3120亩,国家补助经费248066元。其中国营占37.5%,集体及专业户62.5%。
  此外,尚有群众性育苗,据统计,1976—1988年,全县群众性育苗累计960亩,平均每年80亩。
  第三节 植树造林
  从明清到民国时期,造林方式除自耕农在自己山场造林种树外,大都为贫雇农向地主、富农租山或承租祠堂山、众祀山造林,也有地主、富农雇工造林。限于当时生产水平,造林规模不大,到新中国成立时人工林保存面积不到3万亩。民国20—30年(1931—1941)在晋北山地及晋南、灵源、灵秀等有庙宇的山,每年于3月12日前后,均组织乡民、学校师生进行植树造林。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0—1988年,人工造林490660亩,保存率30.12%。现有林148033亩,其中人工林134576亩(包括砍伐更新和其他),绝大部分为集体林。集体造林占98%,国营造林占2%。
  新中国成立后的造林,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土地改革到1960年,农民造林积极性比较高。主要抓荒山荒坡绿化,又实行封山育林,成绩显著。
  第二阶段从1960—1978年,晋江县认真贯彻中央1961年6月决定的《林业18条》和1963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森林保护条例(草案)》,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对“大跃进”无偿砍伐社队和个人的的林木,都进行清查和退赔。此外,还大搞沿海沙滩荒地造林,大力营造与海岸线相平行的基干林带及与沙荒地的片林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使6万亩的沙滩荒地很快变成绿洲,初步制服风沙危害,促进农、牧、渔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条件。
  第三阶段从1978—1986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机制有所改善,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实行林业“三定”,由过去保国营、扶集体、限个人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大办林业的新局面。在千家万户绿化荒山、荒坡的同时,林业专业户、林业重点户及联合体承包造林、管林,使造林的质量和进度都出现新的变化。共造林、管林11.67万亩,占所有林地的80%。这阶段积极抓紧沿海沙滩风口突出部的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不但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破坏的1万多亩林地,而且在沿海突出部营造1万亩木麻黄防护林,同时组织以30多名技术骨干为主的规划队,对8个乡镇、38个重点村庄,有11万亩临海水田的平原水田区、农地区进行规划。设计林带335条,长422公里,副林带123条,长134.7公里。防护面积5.8万亩,增加耕地0.15万亩。同时实施晋江下游和九十九溪流域两侧一重山绿化工程,下大力气治理晋西北、晋中水土流失区。采取筑平台、挖鱼鳞坑、开大寮壕的整地方式,营造以杨梅、相思树为主的水土保持林1.1万亩,使沿海绿色长城逐步完善。
  第四阶段是1986—1990年“七五”期间,各级领导落实绿化责任制,晋江县要提前2年绿化荒山荒地。沿海造林工作统一通过工程建设进行施工。年终检查验收,合格者国家给予经济扶持(沿海防护林每亩40元,水土保持林及薪炭林每亩30元,经济林每亩15元)。3年来共造林2,7万亩,达标80%以上(2.3万亩)。到1988年,晋江县沿海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初具规模的防护林体系已开始形成。
  一、营造沿海沙滩荒地防风固沙林
  晋江县海岸线长151.98公里,沙滩荒地面积30855亩。1958年省林业设计院一行5人作为期1个月的勘察,设计出一个5000亩的国营林场及深沪湾共2.5公里的主林带5条。1959年造林带木麻黄1万株,1960年发动群众大造基干林带及片林1万多亩,1961—1967年相继造林5万多亩。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破坏,加上第一期营造的木麻黄需要更新换代,在晋江地区林业局主持下,1978年10月在深沪镇西峰村举办为期3个月的“沿海防护林规划设计训练班”,学员65人,其中晋江县占30人。该班对所在沿海沙滩荒地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包括完成荒山荒滩及农田规划设计7万亩。此后,按规划营造。对于沿海防风固沙林的基干林带,采取与海岸线相平行的方式进行营造,根据不同地形地貌,一般营造10—30行,株行距1×1米。同时在固定沙丘荒滩上大造片林。风口地带突出部采用工程措施,围杆围竹及运用营养杯进行植树造林。到1988年共营造10121亩,营养杯65万多个。
  二、营造农田防护林
  1974年晋江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派柯振华、黄连胜、徐学仁等3位工程师到陈埭江头进行农田防护林规划设计。采取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办法,营造防护林带10条,全长3476米,平整土地638亩,扩大耕地74亩。1979—1983年,又对晋东平原及沿海农地区11万亩农地进行全面规划。继而又在陈埭镇的岸兜、鹏头,洋埭、庵上、仙石、桂林、西滨,池店乡的大洲、外洲、溪头、东山、赤塘、潘湖,罗山乡的杏田、沙塘,石狮镇的港塘、塘头、塘后、塔前、雪上、上埔,下埔、龟湖,青阳镇的高霞、下浯、王厝,深沪镇的五华地区,金井沿海一线农地等,一共营造农田防护林358条,长度167.79公里,面积1955亩,可防护农田面积58650亩,占农田总面积73876亩的79.39%。
  农田防护林的营造,取得显著效益。1980—1982年,对陈埭江头村1974年营造的农田防护林2300亩进行调查。1974年,水稻年产量每亩398公斤,造林后的1979年提高到869公斤,增长1.1倍。粮食总产由原来93.8万公斤,提高到201万公斤,增长2.1倍。提供林木蓄积量2700立方米。调节气温,改善生态环境,据观测,在无林带风力为8级,距林带30米处风力只有3级,60—90米处4级,120米处5级。冬季林带内气温比无林带高0.6~1.0℃,夏季15时林带内的气温降低3.5℃。提高相对湿度,减少干热风危害。
  1987—1990年,对桂林村三年生防护林带设点进行观测,结果风速平均降低39.1%一40.7%,气温提高0.5—1.0℃,蒸发量1303.7毫米,比空旷地蒸发量1900.9毫米少66.5%。年降雨量1085.7毫米,增加70.9%。稻谷产量,早稻增产10—45%,秋稻(晚稻)增产9—70%,而且成穗率、结穗率、千粒重都有明显提高。
  三、营造其他防护林
  晋江县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据1984年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7907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3%,最严重的永和、英林和磁灶分别占其总面积的43%、36%和32%。1985年以来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治管结合”的方针,全县已封禁治理15078亩。为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把水土流失区变为经济林区,在营造水土保持林中,采取鱼鳞坑、大寮壕及梯田式整地,林木针、阔混交,在治理点里实施龙眼套种李子、桃子,周围营造防护林,以增加覆盖度。以短养长,提高经济效益。到1988年全县共营造水土保持林40895亩,经济林41669亩,公路林156.2公里,渠道、防堤林59.9公里。居民区住宅防护林27358株,折合面积362亩。
  四、营造用材林
  晋江县是个缺材、少材县,所需木材长期以来都是靠外调。解放前,杉木栽培很少,松、杂木商品率甚低,大多作为薪柴。新中国成立后引种驯化优良树种10多种,大多数获得成功,但仍以乡土树种为主。1964年县农林局从泉州罗溪林场及南安调来3万株杉木苗,在内坑、安海、磁灶等地试种成功后,1974年进行大面积推广,在安海的大山后、灵水,内坑的后山、古山、天亮、深圳、白■,磁灶的太昌、倒桥、洋尾、坂尾,永和的马坪等地进行栽种。1976年共种杉540亩,保存309亩,立木材积908立方米。1982年起,在罗山林口,永和钱仓、西坑、马坪等地建立用材基地1000亩。1986年从南安引种湿地松12万株。到1988年共营造湿地松2800亩。但大部分是混交林,纯林比较少。到1988年,全县的保存用材林有2167亩,蓄积量9751立方米。
  五、义务植树,四旁绿化
  民国24年县政府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0周年,于3月12日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全体成员在东岳山、清源山等地营造纪念林。以后每年3月12日(植树节),都号召国民义务植树。
  新中国成立后,义务植树、四旁绿化工作有较大的发展。
  1982年初,县成立绿化委员会,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至3月中旬共完成义务植树50多万株,参加人数达5.6万多人。据统计,自1982—1988年,全县共动314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和美化环境的活动,栽植树木、花卉250万株(丛),绿化公路主线156.2公里,绿化渠道、河流59.9公里,绿化重点乡镇点762处,县城主要街道基本实现绿化。根据省、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绿化成果验收的通知》和《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检查评比办法》,全县进行检查评比。1986年,晋江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中国人民解放军32525部队司政机关大院、晋江县深沪镇政府机关大院获省绿化红旗单位。晋江县东石镇凉下知青场陈建平、晋江县永宁镇塔石村李荣通、晋江县深沪镇运伙村青年果林场郑培吟获省青年绿化工程突击手。1987年中共晋江县委机关大院、晋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获省绿化红旗单位。晋江县永宁镇沙堤村龚显勤、晋江县龙湖乡衙口村施能含获省先进积极分子。
  四旁绿化主要树种有木麻黄、相思树、龙眼、荔枝、杨梅、柠檬桉、银桦、细叶桉、大叶合欢、川楝、麻楝、苦楝、无竹桂、白玉兰、板栗、凤凰木、木棉、樟树、重阳木、芒果、梨、李、番石榴、柿子、丛生竹、乌桕、黄花夹竹桃、红花夹竹桃、榕树、侧柏、园桕、建柏、梧桐、橄榄、棕榈、山茶花、泡桐、女贞、喜树、假宾席、黄玉兰、南洋杉、垂柳、七里香、龙柏、花柏、文竹等数十种。据统计,1960—1988年,全县四旁绿化1089.58万株,现有650万株,保存率59.6%
  第四节 育林
  晋江县群众历来有在村前、庙宇的房前屋后、溪岸两旁进行植树育林的习惯。民国24年(1935年)5月,晋江县政府奉省政府训令,发出“严禁放火烧山,分期分段封禁山林,保护野生苗木”等指令。民国25年陈村、青阳蔡厝王公庙在村庄路口建立禁碑,还采取吃封山饭、分包子等形式互相通告禁山公约。同时在房前屋后营造封育各种林木以美化环境,在寺庙、祖坟植树,以资纪念。保留了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古树,如清源寺大樟树、卡氏栲,草庵的古桧,内坑天亮千年龙眼树。
  新中国成立后,1951—1961年,晋江县政府发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同时积极采取全封、半封、或轮封办法开展封山育林工作。据统计,10年中全县封山育林54578亩。但这一时期大部分只封禁保护幼林,没有进行人工补缺和抚育间伐的人工促进更新,普遍存在目的树种不理想,林木稀疏不均,林木蓄积量不大的问题。
  1960—1969年,由于受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和“文化大革命”影响,封山育林工作进展不快。但晋江县人民委员会仍于1963年3月发出《关于保护与发展沿海防护林的管理办法》,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在沙荒或农用地营造的各种防护林,一律加以保护,同年4月,又发出禁令8条,其中第7条指出,不论国家或集体所有防风固沙林木一律禁止乱砍滥伐,欲采伐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林业部门批准,方可进入林区。1964年3月,县人委又颁布《山林保护条例》,但都无法禁绝乱砍滥伐。1964—1965年,才分别完成每年1.5万亩的封育任务。此后,封育工作基本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江县认真贯彻《福建省封山育林暂行管理办法》。至1987年共恢复育林55355亩。永和杏山700多亩荒山经过封育后,至今林木生长旺盛,绿树成荫,郁郁葱葱,泉水不断。粮食亩产由100公斤提高到300公斤,翻了两番。
  一、天然更新和次生林改造
  1951—1960年,天然更新重点放在晋北4个乡镇(场)、清源山和紫帽山。通过封山育林,促进天然更新及人工抚育。天然更新的有22万亩。1960—1969年,在紫帽山农场、灵源山、灵寿山、罗裳山等地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及次生林改造并封山育林,共8.7万亩。1970年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进度比较缓慢。到1983年贯彻福建省政府《关于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意见》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次生林改造才得到发展,一共完成4.65万亩。到1988年底,稀疏林只余1200亩,灌木林283亩,沙荒地1719亩。采伐迹地107亩。基本上达到消灭荒山的目的。
  二、林木抚育间伐
  新中国成立前,群众传统种杉,均选择零星小片阴湿、土壤肥沃的背风山凹地或利用田梗、坡耕地栽相思树,种马尾松。杉每亩约80株左右,相思树和马尾松300—400株,普遍稀植。所植林地也均套种作物。他们结合作物中耕除草管理,同时对幼林进行抚育、补植。等待幼林郁密后,林木自然整枝较好,不存在林木间伐作业。
  50—60年代,山区多数群众仍沿用过去老办法造林,但沿海平原地区多数采取实生苗密植造林,沙荒埔地无套种作物,不少林地由于抚育管理不及时或过早整枝而造成幼林生长差,成林慢,就有间伐问题。“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地区受浮夸风的影响,假报造林和抚育面积。同时造林的苗木整地和种植质量等均较差,加上补植、抚育管理跟不上,因此更需要间伐作业。
  70—80年代,林木抚育列入各级林业部门重要管理内容。强调中、幼林抚育和间伐作业,并制发有关中幼林抚育间伐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林木间伐要经申请,由基层林业站和乡(镇)报送林业主管部门,层层审批。间伐时坚持“间大留小、间密留稀、间劣留优”三原则。间伐作业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山场验收。把抚育间伐成为林木资源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杉、松每亩保留167—220株,木麻黄、柠檬桉每亩保留220—360株,相思树等薪炭柴每亩保留300株左右。1978—1987年,全县中幼林抚育和中、成林间伐面积8529亩,生产间伐材6577立方米。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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