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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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4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2
页码: 152-1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至1952年晋江县土地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土地改革 晋江县 生产关系

内容

1950年11月下旬,晋江县分四批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第一批66个乡,第二批69个乡,第三批67个乡,第四批8个渔业乡。
  至1952年6月,计没收征收地主土地13671亩,封建房长、地霸操纵的公田66041亩,工商业者多占的土地16710亩,小土地出租者多占土地5327亩,半地主式富农的土地1873亩,富农的土地3134亩,其他的土地6960亩,合计119163亩,以及房屋2873间、耕牛281头、农具3285件、多余粮食227.12吨、家具6097件,分配给雇农和贫下中农。
  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时,还组织干部进行为期2个月的土检运动,把未分配完的土地,除留适量作机动外,全部分清,解决土改中的遗留问题。1952年6月土改顺利完成,共颁发土地证265628张,使130219户的私有户、50507户的共有户和1089户单独发证户(其中寡妇、婢女、童养媳、被虐待妇女占1073户),都领到土地证。
  土地改革运动后,实现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按可比口径计算,195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9.16万吨,比1949年7.90万吨增产21.65%。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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