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狮市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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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379
颗粒名称: 关于石狮市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措施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3
页码: 1036-10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关于石狮市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情况。
关键词: 石狮市 政策 措施

内容

泉州、石狮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石狮市是我省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具有商品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发育较好、私营经济比重大、华侨众多的特点。有利于充分运用国际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施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率先进入外向型经济轨道。
  省政府认为,石狮市应按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组织政府机构,实施新的管理体制,赋予相当于省辖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实行现行的沿海经济开放区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为此,特制订以下政策措施。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石狮市辖区内举办利用外资、引进技改和农业开发等项目。均按中共中央中发[1985]3号文件以及中央、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关于利用外资的审批权限。在石狮市利用的外资进行老企业技术改造和建设新厂的项目。凡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不需要国家平衡,产品不需要国家包销,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资金、外汇能自行偿还。其总投资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石狮市自行审批。并按规定报省计委、经委、经贸委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备案,投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到三千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凡产品内销部分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涉及许可证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省政府闽政[1988]2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按上述条件审批的利用外资项目,其批准证书经省经贸委行文授权后,由泉州市颁发,其工商营业执照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泉州市颁发。
  三、在石狮市的市区(含规划内的新区、下同)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五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的优惠。
  四、经石狮市政府批准。在石狮辖区内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客商作为投资进口的用于本企业生产和管理的设备。建筑器材;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包装物料等;企业自用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限合理数量);投资的外商和国外技职人员进口安家用的物品和自用的交通工具(限合理数量)凭石狮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这类企业的产品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出口产品)时,免征出口关税和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但是,用免税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元器件生产的产品,内销时应照章补税。
  五、石狮市的私营企业和个体联办、股份制企业。可以按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导向,兴办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这类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老企业改造或引进开发创汇农业。经石狮市政府批准,其进口物资的审批手续和海关税收优惠,按全民、集体企业引进技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成立石狮市进出口贸易公司,承担国家出口创汇计划。石狮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可自主经营国家和省统一经营以外的自产产品出口,进口除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和由国家专业总公司统一代理,联合成交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进出口商品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品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开辟梅林港为对台小额贸易口岸,组建经营对台小额贸易机构。
  七、石狮市的非全民所有制的生产性企业,其产品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的出口潜力,具备一定出口经营条件的,可向省经贸委申请本企业产品的出口经营权和生产出口产品所需材料的进口经营权。其外汇收入在一九九〇年前按照超基数出口分成办法处理。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品种,按国家规定办理。
  八、石狮市利用国内外外汇贷款开发的新项目,新增加的出口收汇或进口替代收汇,允许先还贷,后分成。
  九、石狮市的企业使用中国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优良品种,用于发展出口创汇的项目。除了可用该项目新增折旧基金和新增利润,实行人民币税前还贷外,如还贷仍有困难,还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征新增产品税或增值税,也允许用项目新增出口收汇,在外汇调剂市场换得人民币偿还贷款。
  十、石狮市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归口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统一管理。石狮市各金融机构可实行浮动利率,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提出方案,报人民银行省分行审批后施行。
  十一、经人民银行省分行或由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石狮市的企业可以发行债券,股份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
  为发展石狮市的证券市场,经人民银行省分行批准,金融机构可以代理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经营债券、股票的转让、买卖业务。
  十二、石狮市可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各企事业、“三资”企业以及私人的自有外汇,均可进入调剂中心调剂。在确保进出平衡和有利生产发展的前提下,个人和个体户可向调剂中心申请调入外汇。
  十三、石狮市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其它经济联合体企业的技术改造,凡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银行可给予技术改进贷款支持。
  十四、在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石狮市可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点工作。试行由客商投资,对土地进行开展经营。具体审批管理办法,由省、市土地管理局另行制订。
  十五、凡邀请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关系的国家(地区)的非官方人员来华进行经济贸易或科技交流活动,均由石狮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并向省、市外事、公安、安全部门报备。为便于对外发邀请或通知签证函电,由泉州市政府刻制“泉州市人民政府邀请函专用章”,交石狮市保管使用。
  石狮市派遣由正、副市长率领的临时出国经贸团、组,需报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副市长级以下的,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报泉州市人民政府备案。
  十六、石狮市原有的经济、技术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放手鼓励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与竞争,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市场竞争,要鼓励发展“两头在外”的生产性企业,引导投资导向,优化产业结构,讲求经济效益。要在有利于整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省直有关单位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要在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服务,帮助石狮市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保证改革、开放综合试验的顺利进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七日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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