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贸往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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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35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贸往来
分类号: D675.8
页数: 3
页码: 925-9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古代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与台胞经贸往来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台湾关系 经贸往来 石狮市

内容

一、海峡通航
  石狮境域海岸线长67.6公里,渡台的港湾有泉州湾的蚶江、石湖、祥芝和深沪湾的永宁梅林港,此外,还有不少沿海渔港如水头、古浮、伍堡、东埔、厝上、外高、沙堤等,可直航到台、澎诸港。蚶江港距台湾鹿港134海里。早期沿海居民渡台主要乘坐大桅木帆船,顺风快者一昼夜则可达台岛。
  唐宋时期,蚶江港已辟至台湾航线。明代初期,虽施“海禁”,但商船走私航运去台仍无停止。明中叶开放海禁后,蚶江、祥芝、梅林港与台岛通航往来密切。清初又严厉海禁,实行“迁界”政策,致使蚶江港渐为废墟。及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清政府开放蚶江港与台湾鹿港对渡,规定去台湾的船只在蚶江出海,民船也可从厦门出航,但也要到蚶江海防官署报验。乾隆五十七年又开放蚶江与台湾八里岔对渡航线,自此蚶江与台湾往来十分频繁,海运交通“极一时之盛”。其时蚶江郊商近百家,高峰期日进出港的商船及运输船有300余艘。仅蚶江就有20多家船务行,专营对渡航线。去台的船只从鹿港返回蚶江后,货物有的马骡驮运,有的船舶运载,近至泉州、青阳、衙口,远到同安、马巷、南安、安溪等地,蚶江成为泉州对台贸易物资集散地。
  清政府统治台湾期间,台运盛极一时,从台湾征供粟粮,往内拨运。蚶江港是台运主要港口之一,“蚶船大号配谷一百一石,小号八十”。台运粮船到蚶江后,又从蚶江起运,载去泉州一带的瓷器、铁器、建筑材料、纸张等,从而促进两地的贸易往来。
  民国24年(1935年),大陆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对台航运一度停业。民国27年,日本侵占厦门,台运自此断绝。抗战胜利后,大陆至澎湖、台湾的海上交通恢复。
  1949年9月后,海峡两岸隔绝往来,停止通航。198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梅林港开辟台轮停泊点,成立台胞接待站。1996年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祥芝港辟为台轮停泊点,并成立台胞接待点。
  二、贸易往来
  唐宋时期,石狮境内与台湾已有贸易往来。宋乾道七年(1171年)后,台湾归隶晋江县,自此两地贸易关系进一步密切。其时泉州港是世界最大贸易港之一,而蚶江、石湖是泉州港外港,祥芝、永宁、梅林等港口毗邻蚶江,对台贸易十分活跃。
  明初实行海禁,沿海商民利用琉球(冲绳)朝贡贸易私自转向台湾贸易。明代中后期,石狮境内沿海一带成为海上走私贸易集散地,走私海船经常往来闽台两地。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设府,隶属福建省。清乾隆四十九年、五十七年先后开放蚶江与鹿港和八里岔对渡,两地贸易进入鼎盛时期。蚶江设海防官署,管辖泉州府五县的对台贸易,蚶江港成为“泉州总口”,上可通苏浙、下抵粤东,台湾运载米、豆、油、糖到蚶江,出入稽查由海防官署管理。从台湾运来的主要物资有粮食、糖、皮革、木材、海产品、硫磺、黄蜡、樟脑、牛黄、冰片、藤、水果等;从蚶江港等地运去的物资主要有药材、香菇、笋干、烟、纸、茶叶、瓷器、工艺品等。对渡期间,泉州、晋江、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商人组织带有同业公会性质的组织,称“郊”或“行郊”纷纷在蚶江设立商行近百家,较大规模的商行有欧泉胜、王珍兴、蔡晋丰、郑惠和商号,还有鹿港行郊20多家。鹿港是泉州府郊商聚居地,泉州郊商多达200余家。在石狮、永宁、祥芝等地对台贸易的商行也增多。不少商人因经营对台贸易致富,如永宁日茂、霞源等商行。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蚶江与鹿港对渡中止,蚶江海防官署随之关闭。石狮境域与台湾之间仅有少数民间贸易。日本侵华期间,对台贸易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石狮境内往台湾经商人数渐多,石狮境内商人在台还组织商会,发展对台贸易。从台湾运入石狮境内的主要物资有粮食、水果、木材、藤器、糖、火柴、海产品、矿石、水泥等;由石狮境内输出的物资有毛竹、瓷器、金银冥纸等,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况。1949年9月后至1979年两岸贸易关系中断。1979年元旦,叶剑英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两岸关系随之逐渐缓和。随着民间交往日益增多,间接直接的民间贸易也随之明显增加。1981年梅林港设立台胞接待站、渔轮停泊点,台湾渔民因补充渔需物资开始以货换货或以外币购买大陆物资。1987年台湾当局允许海峡两岸开展间接民间贸易。1988年11月台湾“经贸部”公布“大陆产品间接处理原则”,允许间接进口大陆50项产品。此后两地贸易关系日趋明朗化。同年1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永宁梅林码头作为对台小额贸易的台轮停靠点,凤里贸易公司经营对台小额贸易。输入的台货主要有涤纶线原料、化工产品、家用电器;输出的主要物资有烟、酒、海产品、药材、食用菌等土特产品。1990年共接待台轮36艘次,贸易额41万美元,1994年增至65万美元。1995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进行对台贸易试验点的建设,同年省广宇集团公司、泉丰贸易公司和石狮市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联合创办宁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对台贸易试验点业务。当年宁宇对台贸易公司等单位参与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成交金额达520万美元。1996年元月,省人民政府批准祥芝台轮贸易停泊点和祥芝天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对台贸易业务。当年全市对台小额贸易达535万美元,涉台仓储保税货物3076吨、货值474万美元。1997年全市对台贸易额达1000多万美元,涉及仓储保税货为3万吨、货值6000万美元。
  三、经济合作
  改革开放后,海峡两岸民间经济合作日益频繁。1980年台胞陈先生(龙海县籍)投资创办境内首家合资企业。至1986年他先后24次到祥芝进行经济考察和合作,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创建多家合作合资企业。石狮建市后,进一步加强与台湾的经济合作,1988年,台胞王为远在蚶江创办大信雨具有限公司,成为石狮建市后首家台资企业。此后,通过加强侨台外事工作,用“以港引台,以台引台”的方法,促进台商企业家到石狮投资办厂。1990年台商王贵铭联合3位从事服装设计、生产20多年的企业家投资石狮创建玖益时装有限公司,生产“金色年华”名牌女时装,畅销国内外。至1990年年底全市批准台资企业28家,协议投资总额1.47亿元,利用台资1.3亿元,石狮市已成为台商在福建投资的热点之一。投资项目涉及服装鞋帽、针织漂染、电子元器件、食品加工、塑料制品、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等行业。1992年后石狮加快引进台资步伐,制定台胞投资优惠办法,吸引台商到石狮进行成片土地开发。当年批准台资企业23家,协议投资总额1.2亿元,累计台资企业62家,投资总额达3.3亿元。
  1995年,石狮市充分利用福建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对台贸易试验点的区位优势,于8月18日与省对外开放事务办公室、省纺织工业协会和台湾国际贸易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海峡两岸(石狮)纺织服装博览会”,吸引台湾纺织品技术协会属下35家企业100多个台商参加,为两岸纺织品技术合作提供交流机会,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之间经济交往。1995~1997年,石狮市共召开四届博览会,每届都有100多名台商参加。台湾海峡两岸商务经贸协调会秘书长丁楷恩,台湾味丹集团董事长杨奕雄,国际青年商会台湾总会花莲分会一行7人,香港台湾商业会长黄武雄等一行20人先后到石狮参观、考察、洽谈经济合作项目。蚶江籍台胞林为兴先后兴建水产养殖场、商品楼、商业街,并动员其它台商投资石狮兴办企业。1997年,石狮市累计台资企业172家,投资总额16.363亿元,投资项目涉及各个行业,其中服装纺织业占投资总额的58%。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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