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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医药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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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29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3
页码:
820-83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民国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情况,包括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医疗机构队伍、医疗技术等情况。
关键词:
卫生事业
医疗卫生
石狮市
内容
第一节 卫生防疫
一、公共卫生
民国期间,石狮配清道夫5名,永宁配清道夫1名,负责打扫公共场所卫生。但城乡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差,环境卫生恶劣,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危害猖獗,导致疾病肆虐,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设立环境卫生处,配备清洁工人;区设防疫分会,乡设防疫支会,村设卫生小组,发动群众开展除害灭病和卫生大扫除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进行卫生检查评比。1958年,开展全民“除四害,讲卫生”运动,对改善环境卫生起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环境卫生工作失管,出现脏乱现象。1983年7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石狮境内各卫生院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在县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食品、饮食行业的卫生检查与监督。1984年起,石狮环卫处转为县办集体事业单位,配备职工30人,有抽粪车、翻斗车、垃圾车、拖拉机等16辆,加强了城乡环卫工作。石狮、祥芝、大堡等地兴建自来水厂,改善饮水卫生。
石狮建市后,成立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和市卫生防疫站,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也相应建立爱国卫生机构,负责日常公共卫生的管理、检查、监督。1990年开始,全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活动,1993年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带动爱国卫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城乡总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府每年拨出近100万元,作为市区环境卫生经费,分期分批进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至1993年,在市区48条主干街道设立密封式垃圾桶180个,果皮箱300个;修建6条计19公里长的排水排污沟,兴建密封垃圾中转站4个;新建水冲式公厕20座,每个公厕配备2名专职保洁员,实行有偿服务,每周用药物消毒厕所两次,每天由2部吸粪车抽运处理,清运率达到90%以上。1994年初,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把石狮市列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划之内。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以此为契机,成立石狮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市财政拨出5000万元,修筑市区南、北环城水泥路和两侧排水排污沟400多公里,并配备路灯和绿化带;在市郊兴建1个三格式封闭储粪发酵池,总容量150立方米,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距市区17公里的祥芝镇将军山,兴建1个面积200亩的垃圾填埋场,对垃圾采取高温堆焗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1997年,市区主要街道设置的果皮箱增至400多个,垃圾桶增至2000个。
环卫队伍建设 建市后,随着市区范围的不断扩展,环卫队伍也相应扩大。至1997年,市环卫处已拥有环卫工人193人,洒水车、抽粪车、垃圾车等环卫车辆34部。同时,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建21支计128人的民办环卫队伍,负责小街小巷、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清扫和垃圾收集。市区垃圾分别由专业、民办环卫人员运到4个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处的集装车统一运到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各集镇都有组织民办环卫人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灭“四害” 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把消灭蚊、蝇、鼠、蟑螂等四害,纳入环境卫生整治的内容。1990年以来,城区每年开展2次群众性药物灭鼠活动,各居委会、村委会和各单位,组建一支500多名的专职投药员(灭鼠员),统一投药、查鼠,连续五年共投放毒饵药250吨。1994年10月,经省灭鼠技术考核鉴定组的考核鉴定,鼠密度下降到4.02%,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石狮市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灭鼠先进城区称号。在巩固灭鼠成果的同时,相继开展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使四害密度明显下降。1997年,对城区居民户、重点行业、公共场所和重点沟渠、下水道等,进行两次大面积灭蟑螂活动,共投用蟑药笔34箱,溴氮菊酯2箱,药液1.5吨,取得良好效果。
改水改厕 1991年前,石狮虽建有日产3.5吨市自来水厂和祥芝、大堡两座小型自来水厂,但大部分群众仍饮用地下水,有4个村1000多户饮用河沟水。1991年,市政府拨出近300万元,扩建市自来水厂,投建永宁、蚶江自来水厂。1993年,投建日产20吨的大型新自来水厂,至1996年12月28日开始供水。1995-1997年市政府拨出7000万元,铺设通往沿海3镇的自来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至1997年,全市共有自来水厂11座,市区基本普及饮用自来水,农村人口有60.4%饮用自来水,其余使用安全卫生水,结束饮用河沟水的历史。在改水的同时,大力进行农村改厕工作。1991~1997年,采取群众出一点,华侨、企业捐一点,市、镇、村拨一点的多渠道集资办法,共筹集5850万元投入改厕。至1997年,全市已有33404户建成无害化家庭卫生厕,占农村总户数46.8%,拆除旧厕2899座,兴建农村卫生公厕782座,解决了相当部分外来人口“上厕难”的问题。
自1990年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以来,成果显著。1992年12月,蚶江镇荣获省级卫生镇称号。1994年11月,石狮市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永宁镇荣获省级卫生镇称号。1995年11月,凤里办事处大仑村、永宁镇前埔村荣获省级卫生村称号。1996年12月,凤里办事处五星村、永宁镇子英村、灵秀镇钞坑村荣获省级卫生村称号。1997年12月,蚶江镇厝仔村、灵秀镇灵狮村荣获省级卫生村称号。
二、卫生监督、监测
石狮建市前,境内卫生院配合县卫生防疫部门依法对食品、饮食行业以及工厂车间,进行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工作。
建市后,市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饮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总体水平。
食品卫生 1991年,市卫生防疫站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5人,各镇卫生院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共11人。1992年食品卫生科成立后,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试行)》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率达99%。同时,规范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制度。1992年以来的办证、年度审验率均为100%,从业人员体检率98%。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试行)》的生产经营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类食品随机抽样检验,合格率由1991年的81.4%提高到1997年的82.3%。在1992年和1995年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全市各项工作指标得到了检查团的确认和肯定。1997年,全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饮水卫生 依照《关于加强石狮市区供水水源卫生保护的通告》,建立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饮用水源防护带。对市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四项指标进行经常性监测。同时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全市共有二次供水216户,定期组织专人清洗和消毒。1992年以来,无发生饮用水污染致病的事故。
公共场所卫生1991年,市防疫站配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3人。1992年成立公共卫生科后,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监测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和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8%。统一制定公共场所行业卫生制度,每年卫生许可证办证率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98%,检出不合格人员均调离服务行业。1993~1997年,公共场所共完成监测3196项次,合格率80.2%。
劳动卫生 1992年对11家粉尘作业的厂家进行空气中粉尘浓度测定,监测42个作业点,其中有21个作业点符合国家标准,有个别作业点超2毫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达10倍以上。通过监测和整改,有关单位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在粉尘作业点安装吸尘器和湿式作业,增加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1992~1995年,对950名粉尘作业工人进行体检,无发现矽肺和可疑矽肺病人。1992年对制鞋业的生产车间空气苯浓度测定35个作业点,其中有19个作业点大大超过40毫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并发现有10人患慢性苯中毒,引起各级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检查、整改力度。使各企业自觉增设通风排毒设备,安装苯作业密闭柜,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推广使用低毒粘合剂,厂房逐步向正规化过渡。
学校卫生 1995年起,各中、小学增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各校的教学计划,每两周上一节课。全市统一征订健康教育课本,学生人手一册。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知识和卫生行为自觉性。市卫生防疫站配合教育部门,每年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碘营养状况随机抽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学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疾病防治
民国及其以前,石狮境内医疗技术落后,卫生条件差,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得不到及时防治。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永宁竹篙厝村80多户,因鼠疫大流行,全村灭绝。民国27年,晋江县天花流行,永宁4天中患者100多人,死80多人。民国35年,石狮多处鼠疫猖獗,死者数百人,蚶江疫死百余人,当时有几位医生也染疫身亡。民国时期,娼妓盛行,性病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大力开展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流行疾病。1950年和1951年,发动群众开展灭鼠、灭蚊、灭蚤卫生运动,普种牛痘等(种牛痘工作一直延续到1987年),使天花、鼠疫等传染病从此绝迹。1987年12月,经省卫生厅考核验收,石狮基本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建市后,大力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儿童预防接种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每年的“4.7世界卫生日”、“5·5碘缺乏病防治日”、“5·31世界无烟日”、“6·6爱眼日”、“12.1艾滋病防治日”等,都组织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咨询。1997年,石狮市被选为联合国在福建省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项目的一个点,市卫生部门大力开展AIDS知识培训,进行前期培训2期,共培训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社会医疗机构人员300多人次。
霍乱 有关资料表明,蚶江水头村解放初瘟疫流行,死于传染病的有几十人之多。1950年后,石狮境内不再发生霍乱大流行。60~70年代中期,有散发流行,主要发病集中在祥芝的祥农和祥渔大队,1978年夏,祥芝发病11例,居石狮辖区之首。1980~1983年10月,晋江沿海出现霍乱病例,永宁沙堤及永宁、梅林、港边也发生霍乱病例。1994年,全市发生9例,仅蚶江、水头、大厦等村就发生7例,成为近10年来蚶江镇发病最高峰的一年。自60年代到1995年,石狮霍乱发病30多例,由于科学管理、医学发达、治疗及时,从根本上消除霍乱蔓延条件,使全市霍乱疫情发病得到控制,未出现死亡或暴发性流行。1996~1997年,无一例霍乱病发生。
白喉 据晋江县疫情报告资料,1950~1988年,全县(包括石狮在内)共发生白喉病例3486例,死亡343例。1965年10月,石狮境内共发生白喉病例18例,各级各部门纷纷行动,对近4万名7岁以下儿童每天进行杜米芬喷喉一次,使白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1968年,国家开始推行对3个月至7周岁儿童进行抗白喉免疫接种,使白喉发病率逐年下降,至1984年基本消灭白喉。1992~1993年,蚶江镇再次出现白喉散发病,但年发病率仅在0.01/10万以下,符合卫生部规定标准。自建市以来,经过大量接种儿童抗白喉疫苗,提高儿童免疫力,大大降低发病率,19931997年,未见白喉病例。
百日咳 1953年开始把百日咳列入传染病报告后,至1988年的36年间,石狮境内共发病400余例。1978年全国推行计划免疫,对3个月至24个月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发病率明显下降。1990~1997年,石狮市仅发病15例。
麻疹麻疹易感人群极为普遍,特别是7岁以下儿童发病更为常见。石狮境内自1950~1988年,共发生麻疹8215例(未报告死亡),一般视为常见病。1970年开展试用麻疹减毒活疫苗,对近2.4万名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至1978年发病率有所下降。但继后反复出现麻疹局部小流行,且出现发病年龄偏高的趋势。1994年再次出现发病高峰,造成学生无法上学,由于及时对10岁以下儿童进行应急注射麻疹疫苗,使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后经几年连续加强免疫,已不再发生局部流行和暴发流行。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 1950~1966年,石狮境内流脑普遍散发流行,1966年抽检231例,带菌17.42%(均为A群)。1967年,发生流脑暴发流行,发病百余例,是1950年以来发病率最高的一年。流行期间,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进行“三开”(开门、窗、蚊帐)、“三晒”(晒被褥、衣服、人晒太阳)、“四早”(早发现病人、报告疫情、隔离治疗、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暖、多在户外活动、戴口罩、湿性扫除、多嗽口)活动。1983年开始预防注射A群脑脊髓膜炎多糖菌苗,1983~1997年,流脑仅发病19例,使发病率控制在3.75/10万至9.46/10万之间。
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 1952年祥芝、永宁属乙脑发病重灾区。从1955年起,开展群防群治,通过灭蚊,结合中草药治疗,普服清凉解毒青草药,保护易感人群。1967年因
“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乙脑发病率高达87.9/10万至244/10万,当时未能开展预防接种。1972年后,采用中西医结合防治,至1977年,乙脑基本控制。1978年推行乙脑预防接种,19781997年,石狮境内发现乙脑病例13例,发病率控制在2.50/10万至2.07/10万之间,达到基本控制标准。
狂犬病 1955年狂犬病列入疫情统计资料,发病率为0.10/10万,后逐年上升,1982年达2.89/10万。从1981年开始,使用地鼠肾人用狂犬疫苗,1981~1987年,接受接种疫苗的3500人份病苗,均未发病。1988年,石狮镇发病2例;1989年祥芝发病1例;1990年全市发病3例,1991年发病4例,1992年发病1例。1993~1997未见发病。
传染性肝炎 1958年国家把该病正式列入传染病报告。1980年发病达到高峰,尔后每年只有散发病例,没有形成暴发流行。1988~1996年,共发病1023例,平均年发病率为44.29/10万。1990年,在全市中小学中,进行人群乙肝抽查显示,共抽查2084人,发现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254人,发病占12.19%,其中9岁以下感染阳性较高,占发病的25.31%。1991年,开始使用乙肝疫苗,切断母婴传播途径,使全市在近5年中儿童及婴幼儿乙肝得到有效控制,至1995年,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1.3%14.6%之间。1997年,乙肝发病93例。
脊髓灰质炎 石狮建市前,出现散发病例。1988年以来,采取措施,连续11次大规模对4岁以下儿童进行小麻糖丸强化免疫,有63200名儿童受到免疫接种,使全市脊髓灰质炎大幅度下降。1990~1997年未出现此病例。
第二节 妇幼保健
一、新法接生
民国及其以前,石狮境内孕妇分娩有的坐在马桶、尿桶上,有的由接生婆或有经验的妇女接生,有的自产自接。新生儿断脐多用家庭裁衣剪刀或碗片,没有消毒,以致新生儿破伤风、脐炎和产妇产褥热屡见不鲜。新生儿、产妇死亡之事时有发生,故有民谚日:“产妇临盆,一脚在桶边,一脚在棺材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广新法接生。50~60年代,石狮辖区先后有81人参加晋江县卫生部门举办的新法接生员培训班,各卫生院均配备助产士,在城乡大力推行新法接生。妇女分娩大多由新法接生员接生,部分到医院分娩。1979~1986年,石狮境内培训新法接生员81人,1987年新法接生率达99.2%。
1990年元旦,石狮市妇幼保健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接生员的培训和管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接生员例会,汇报新法接生和“两个系统保健”(即孕产妇系统和儿童系统)管理情况。1991~1993年,举办3期村一级接生员培训班,共培训189人次。1990年新法接生率达99.9%,1993~1997年,每年均为100%。
1991年起,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接生员技术分级标准,对全市接生员逐年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年老体弱的老接生员,进行更换。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接生器械全面检查,发现旧的或缺的都及时更新添置,保证接生质量。各医院、卫生院对孕妇住院分娩做到科学接生,按爱婴医院的要求,门诊孕妇建孕管卡,设立高危孕妇专案管理,住院分娩有完整的病历书写和产程记录。妇幼所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做好高危孕妇的管理,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市政府决定从1996年9月起取消接生员家庭接生,所有产妇一律到镇卫生院或市医院住院分娩。
二、妇女保健
50年代开始,石狮、蚶江、永宁、祥芝等乡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卫生保健宣传。1958年“人民公社化”,农村妇女普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为做好妇女保健工作,农村全面实行妇女“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不下水田),孕期调轻不调重(不做重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不到远处干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1978年国务院决定将妇女“两病”(子宫脱垂、尿瘘)列人免费治疗范围,当年11~12月,晋江县组织医务人员在蚶江公社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受查2458人,发现各种妇科病712人,边查边治疗690人。随后,石狮、永宁、祥芝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石狮市妇幼保健所成立后,定期对全市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1992年,开展市直机关、学校妇科病普查246人,查出患妇科疾病137人,及时进行治疗。1996年,市妇幼所和总工会联合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再次进行妇科病普查,检查487人,查出妇科病249人,其中滴虫性阴道炎19人,宫颈糜烂174人,性病1人,妇科肿瘤7人。对患病者分别进行治疗和保健指导。
为加强优生优育系列保健工作,自1991年5月1日开始,对适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检查和卫生保健指导,使婚前男女青年掌握优生优育的基础知识;对患有影响婚育的疾病及时给予指导,并进行治疗。市妇幼保健所针对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加强有关保健宣传指导,尤其重视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治疗措施。对孕产妇死亡问题,都组织专案调查,分析死因,吸取经验教训。由于采取保健措施,使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大为降低。1992年4月,泉州市妇幼保健部门对石狮市1991年出生活产、孕满28周以上的活产、死胎死产及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调查结果:孕妇产前检查占95.8%,产后访视率95.63%,孕产妇死亡2人,均死于间接产科原因,一例死于先天性心脏病,一例因跌倒外伤引起胎盘早剥没有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1996年2月,全市对1995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孕妇产前检查率99.89%,产后访视率99.95%,未发现孕产妇死亡。
三、儿童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50年代开始,石狮、蚶江、永宁、祥芝4个乡镇组织医务人员,每年给15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接种卡介苗。各乡村普遍创办幼儿园、农忙托儿所。70年代,10岁以下儿童受到免疫接种。1979年,石狮境内1万多名学龄儿童接受免费驱蛔。1980~1987年,每年对学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石狮建市后,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管理。幼师定期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交流经验,学习有关业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从1991年开始,坚持入园新生全面体检,旧生每年健康检查1次。1993年开始对散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995年10月起,各幼儿园教师和托儿所保育员进行入园入所前体检,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其后每年体检1次。
1990年初,在永宁镇进行儿童保偿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市决定从1992年起全市推行儿童计免保偿制度,当年实现儿童投保2421人,投保率居泉州市第二位。至1997年,全市已有17869名儿童参加投保,享有预防保健。
1991年3月,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实施全球性儿童预防接种(计划免疫)规范要求,石狮市被作为代表福建省的第一个试点单位列入联合国的验收范围。此后,全市每年坚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卡介苗、麻疹、脊灰、百白破免疫接种率分别达到96.01%、97.7%、99.05%、96.75%,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1996年,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通过省级验收,获得第三个85%达标市荣誉。1994~1996年开展“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活动,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石狮卫生院、蚶江镇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和祥芝镇卫生院先后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6年3月,石狮市通过“爱婴市”的省级评定;12月,龚诗建被评为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
第三节 医疗机构队伍
一、医疗机构
民国期间,石狮、蚶江、永宁、祥芝等乡村有个体中医诊所102家、西医诊所37家,私立医院有石狮的爱贤医院、华侨医院,还有石狮万民助产所。民国25年(1936年)12月,设立晋江县卫生院石狮卫生分院,民国36年2月改为卫生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6年,由个体开业医生分别组建龟湖中西、梅艺、梅艺一、石狮、石狮中医第二、石狮中医第三、石狮中医第四、爱群、厝上、石狮牙科、永宁中医、西岑、沙洋13个联合诊所,在石光中学建立医疗室。1958年,石狮中医第二、三、四和牙科4个联合诊所合并成立石狮医院,下设永宁、龟湖分院和沙郭、龙塘等11个保健站(室)。其间创建蚶江卫生院、祥芝卫生院、永宁卫生院、石狮农械厂医疗室。1962年2月,创办子英医院。1975年,创建石狮公社卫生院。1987年,境内共有4个乡镇卫生院,华侨子英医院,村级卫生所(室)59家,个体开业诊所108家。至1997年,全市医疗机构共有312家,即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蚶江镇、祥芝镇、永宁镇卫生院,石狮卫生院,32833部队医院,卫生系统开设的门诊部、医疗所7家,教育系统开设的医疗室6所,工业系统开设的医疗室7家,市直机关开设的门诊部4所,行政村(居)委会的卫生所(室)133家,个体开业诊所148家。
石狮市医院 1956年11月1日,由石狮联合诊所、联合妇幼保健站、中医联合诊所等组建为石狮联合医院,职工59人,设置病床50张。1958年9月,石狮第二、三、四联合诊所相继并入石狮联合医院,改称为石狮医院。“文化大革命”初期,一度改名“石狮工农兵医院”。1974年改称石狮中心卫生院。1977年复称“石狮医院”。197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胡厥文视察该院并题词。1985年4月,该院迁入今九二路新建院址。石狮建市前,该院职工1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9人。1988年12月,该院改名石狮市医院,并从地段医院升格为市级医院。设行政科室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13个,病床250张。该院于1994年10月,被评为国家级“爱婴医院”。1997年,全院医务人员270人,有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11人,中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46人。
子英医院 1954年,永宁乡的个体医生组成沙洋联合诊所。1959年初,改称石狮医院永宁分院子英保健室。1962年2月,子英村的华侨与侨眷捐资8万元,创办子英医院。1969年,改称永宁公社保健院,1974年1月,称永宁公社中心卫生院,8月复称子英医院。1994年6月,由华侨李贤义、卢章煌、卢温胜3人捐献130万元,政府投资75万元,动工兴建新门诊大楼和病房大楼,1996年4月正式启用。1997年底,全院医务人员51人。设有儿、外、妇产、放射、B超、心电图、化验、中药、西药、理疗等科室。病床120张。
石狮卫生院 1975年2月,在原石狮联合诊所的基础上建立石狮公社卫生院,院址在石狮新华路。1985年6月,在狮仔山(即群英中路)建新院址,并改称石狮镇卫生院。1993年9月,更名为石狮市石狮卫生院,设置内儿科、外科、妇产科等病区,内儿产、外科、中医内科、骨质增生科、激光治疗科、烧伤科、针灸科、痔疮科等门诊区,还有化验、放射、心电图、B超等辅助科室,下辖鹏山分院、钞坑医疗站、东西区门诊部。1997年,全院医务人员58人,设置病床50张。
蚶江卫生院 1956年5月,由联合诊所过渡为蚶江乡医院,院址设在蚶江乡政府所在地赤湖,蚶江设分院。1961年7月,设立蚶江卫生院,下辖石湖、莲埭、洪窟、水头、莲塘、厝仔6个卫生所,共有医务人员32人。1996年开始筹建新院址,用地20亩。1997年,全院有医务人员55人。设有医疗科室9个,临床科室4个,病床30张。
永宁卫生院 1958年9月,由永宁联合诊所和永宁中医联合诊所组成永宁公社保健院,1976年易名永宁公社卫生院,1984年后改为永宁镇卫生院。设病房、门诊两区,门诊区有内、外、中医、放射、检验、妇产等科室,共有病床30张。1997年,全院有医务人员14名。
祥芝卫生院 建于1958年9月。该院在60年代初被评为华东“红旗单位”。1993年改名为祥芝镇卫生院,设内儿、小外、妇产、皮肤、放射、化验、药剂等科室,病床30张。1997年,全院有医务人员13人。
32833部队医院 1985年5月,32833部队医院由晋江县罗山乡迁到石狮,院址在石狮镇钞坑村,系南京军区“先进医院”、“二级乙等”医院(军内)。该医院出色地完成对部队的卫生后勤保障任务,同时也大力支持地方的卫生事业,为石狮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该院设置病床100张,1997年有医务人员150人。
石狮市华侨医院 系旅外华侨黄光坦、王爱友捐资1500万元兴建的公益福利事业。院址在市北环路,占地面积60亩。于1993年5月动土施工,至1997年已完成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的五层门诊楼、9100平方米的五层半病房楼、1940平方米的三层医技楼,在建的配套工程有中心供应站、食堂锅炉房、太平间等,建筑面积计1022平方米。各级政府拨款695万元,支持医院的建设。
卫生系统设立的门诊部 至1997年,有泉州皮防院石狮门诊部、石狮卫生院福州铜盘医院肿瘤门诊所、石狮卫生院西区门诊部和钞坑门诊部、石狮红十字会医疗所、红十字会第二医疗所、祥渔红十字会渔民医疗救护站等,医务人员共14人。
二、医疗队伍
民国及其以前,石狮境内的医疗队伍以个体开业医和游医为主。其中有世医、儒医、学徒、药工、西方医学传入和外地移居的医生。民国25年,石狮境内有中医124人,药铺102家,西医75人。30年代后,才有极少数从中医院校毕业出来的中医师。民间还有一批青草药医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整顿医疗队伍,组织个体中医、西医、牙医、助产士、护士等成立联合诊所。至1956年,石狮、蚶江、永宁、祥芝等地,加入联合诊所的医务人员77人,卫生院医务人员7人。此外,还有一些个体开业医生。
60年代以来,随着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的分配逐年增加,加上从社会上招工补员,以及农村中涌现的半农半医、半工半医和70年代出现的“赤脚医生”、乡村医生等,医疗队伍不断扩大。至1980年,石狮境内有卫生技术人员251人。还有乡村医生120人,个体开业医生184人。
1987年,石狮、蚶江、祥芝、永宁4个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增至271人,其中中医师12人,西医师29人,护士42人。还有乡村医生78人,个体开业医生108人。
石狮建市后,医疗队伍迅速扩大,素质不断提高。至1997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454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13人,主治医师40人,主管护师5人,主管助产师2人,主管检验师1人,主管放射科技师3人,西医士、西医师计97人,中医士、中医师计22人,助产士、助产师计33人,护士、护师97人,西药人员53人,中药人员51人,检验人员12人,其他各类技术人员23人。还有乡村医生124人,个体开业医生178人。
第四节医疗技术
1956年前,石狮辖区的联合诊所或私人开业医生,临床治疗以门诊为主。民间较有名望的有中医林德元,骨科周志强,小儿科王荣墀、吴天苔、洪口苏,妇科纪少敏等。
1956年,石狮联合医院建立住院部,开展中小型手术。祥芝的王贤瑜,石狮的叶应梦、李影鹃,永宁的徐泽厚等,是当时的名老中医。至60年代初,医疗技术显著提高,石狮医院可以进行胃全切除、乳癌根治、子宫切除和剖腹等手术。子英医院开展胸腔外科手术和食道癌手术。197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180医院协助下,该院掌握中药、针灸、硬膜外、氙管插管等多种麻醉技术,开展直肠、食道等多种癌病切除以及开胸探查等手术。至1978年,该院施行手术达670例。80年代以来,石狮医院成功开展颅脑手术,肺叶切除和多种癌病手术。子英医院开展全胃切除、膀胱全切除、四肠代膀胱等多种手术。石狮卫生院也开展胆囊、脾脏、胃和子宫次、全等切除术。
石狮市医院成立后,增添一批高精密、功能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国产红外线乳腺扫描仪,电视X线透视仪、进口脑多普勒各、进口PCR基因诊断仪、日本产B型超声波、日本产SQ-20电视纤维胃镜、美国全自动血球计算仪、进口心电监护仪等等,使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市医院运用针灸疗法,治疗遗尿、支气管咳喘、面瘫、上眼睑下垂、压迫性精神分裂症等多种常见病、多发病,取得显著疗效。著名中医师姚天源擅长用中药治疗骨性关节炎,他发明的《补肾通脾汤》,1993年被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编入《当代最新中医验方集》一书。
石狮市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至今已10多年,应用中西医结合的科室有儿科、急诊科、外科、骨伤科等。多年来,应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在诊治以下系统疾病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急诊科疾病,如各种休克、急性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多系统器官衰竭;循环系统疾病,如风湿性冠心病、冠心病、心肌梗塞、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呼吸系统疾病,如呼吸道感染、哮喘、肺炎、肺结核;消化系统疾病,如急慢性胃炎、胃下垂、消化性溃疡、胆道蛔虫病、秋泻;血液系统疾病,如缺铁性贫血、过敏性紫癜;内分泌系统及代谢系统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泌尿系统内科疾病,如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传染疾病,如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百日咳、病毒性脑炎;儿科疾病,如新生儿黄疸、新生儿硬肝症、营养不良、口腔炎、支气管炎、肺炎、婴幼儿腹泻;运动系统疾病,如四肢闭合性骨折、脱臼、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肩周炎、扭挫伤痛、骨质增生、关节炎、颈肩腰腿病以及小儿先天性肌性斜颈、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先天性髋关节脱臼、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等疑难杂症。
1997年8月18日,石狮市“120”急救中心正式开通。至年底,共抢救162例危重患病人,抢救成功率92%,受到群众好评。
第五节 药材药品
一、药材
石狮境内陆地和海洋药材资源丰富。1986年晋江县组织中药资源普查队,到石狮的宝盖山、灵秀山、将军山及祥芝、蚶江、永宁等地普查,发现药材品种达200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川芎、生地、党参、凤尾草等146种。在宝盖山发现一种北柴胡新药源。海洋药物主要品种有海马、海蛇、昆布、牡蛎等。
1969年,石狮境内开始大面积建立药材种植基地,引进北沙参、射干、麦门冬等20多个品种。初具规模的基地有7个,分布在祥芝的厝上、港前、卢厝,石狮的八斗村。1993年,石狮市医药公司和永宁镇前埔村委会,在前埔建立沙参、百合种植基地,面积10亩,当年即产出沙参1000多公斤,全部由医药公司购销。
二、药品
石狮境内传统的中药铺,对原始药材大都经过加工或制作成中成药。光绪十三年(1887年),石狮开设“辟安堂”西药房。此后西药使用日广。起初使用粉剂西药为主,常用药品有碳酸氢纳、醋柳酸、健胃散、杜氏、硫酸奎宁等。民国初期,永宁“永安堂”自产头痛膏、胃散、八味丸、六一散、金石散等10多种中成药。40年代逐渐趋向片、丸剂,常用药品有大黄苏打片、奎宁丸、三溴片、山道年片等,西药品种多达数百。抗日战争胜利后,磺胺类、抗菌类(如青霉素、链霉素等)药品使用日广。50年代后,中成药品种不断增多。60年代后,各种粉剂原料药逐渐被淘汰,代之以各种片剂和成药。1991年后,石狮市陆续创办3家中外合资制药厂,其中金鹰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氟呱酸胶囊、先锋4号胶囊、洋参冲剂;京狮医药研究所主要生产PMP肝病测试剂盒;东亚制药厂主要生产西洋参饮剂。1997年,市医药公司西药批发部经营的品种达1500多种,其中中成药400多种。
第六节管理
石狮建市前,各乡镇的医药卫生管理工作,由晋江县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负责。石狮建市后,设市科卫文体局卫生科,负责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设市防疫站,负责卫生防疫工作;设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妇幼保健工作;设市健康教育所(挂靠市科卫文体局),负责社会健康教育的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设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药品及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医政管理
石狮建市前,各乡镇的医政归晋江县管理。建市后成立石狮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事故或差错事件管理。自199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差错事件。
1989年,成立市卫生工作者协会,负责全市个体开业医生和社会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严格进行统一资格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泉州市卫生局统一审批,分别办理卫生员证书或执业执照,方可上岗。同时,建立个体开业医生年检制度。1995~1996年,对全市的村级卫生所(室)分3批进行整顿,共有133个卫生所(室)重新核发牌、证、印。1995年,开展创建甲级卫生所(室)活动,有36个被授予甲级卫生所(室)称号。1995年和1996年,组织两批共110名乡村医生,参加三年制的中国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函授学习。
1991年,成立市初级卫生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并负责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的推荐、审核、上报工作。至1997年底,全市确定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545人,其中高、中级职务90人。
二、药政管理
石狮建市前,各乡镇药政归晋江县管理。建市后,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各医疗单位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并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药品订购计划和购进新药的审批手续。1989年以来,开展全市性的西洋参制品、外用药品、保健品、进口药品、四液制品、生物制品、不合格药品、药品回扣等专项检查。至1997年,共检查销毁伪劣药品1918种,价值4.54万元,取缔无证售药、非法药贩124家,查封非法销售虎骨、犀牛制品127种次,罚款16万多元,还查处经营不合格先锋霉素的诊所16家。
1990年5月,在蚶江卫生院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试点,各镇卫生院设立药品购销代销点,将个体医生、村级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全市统一向医药公司进货。
1995年,省卫生厅和医药管理局批准石狮市医药公司为三级麻醉药品的经营点,按规定限量供应经由泉州市卫生局批准的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供应点(市医院、子英医院、蚶江镇和祥芝镇卫生院)。各供应点,对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剧毒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帐登记、专用处方。癌证病人需用麻醉药品,须到市科卫文体局或市医院办理供应卡,由供应点按卡供应。
三、组织实施“初保”
1993年,石狮市开始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简称初保)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初保”,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镇两级成立初保委员会,行政村建立初保协调组织。市委、市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全市初保工作会议,制订工作计划,市、镇、村逐级签订全面实施初保任务责任书。经过3年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不断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1995年,石狮市取得省级初保基本达标的可喜成果。在此基础上,为实现“石狮市1998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1996、1997两年,全市加大初保工作力度,市财政安排卫生事业经费分别为568万元和58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57%和1.61%。并在祥芝镇增设3个卫生分院。1997年8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石狮市首届卫生工作会议,市直机关、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领导干部250人参加,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作题为《把握机遇,狠抓关键,努力开创我市卫生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会上通过《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导全市深入开展初保达标工作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从12月开始,在祥芝东埔一、二、三村,蚶江石渔村,永宁前埔村,永宁居委会,灵秀灵狮村,宝盖玉浦村,推行合作医疗试点,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创造条件。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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