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文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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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29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文物保护
分类号: G26
页数: 3
页码: 815-8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1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境内进行文物保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物保护 石狮市

内容

1961年4月,石狮的关锁塔、蚶江的六胜塔被省人民政府列为首批文物保护单位,均立碑加以保护。
  1982年和1984年,省和晋江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先后维修关锁塔和六胜塔的避雷针、铁门、补齐破损的石栏杆,六胜塔还增补石佛35尊,以及须弥座,使古塔恢复原貌。
  1989年9月组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的石狮市文化馆,设文博干部2名,负责地方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及文物档案的建立、文物普查、征集、收藏工作。市政府成立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1989年,对全市文物进行一次普查。1990年5月,市政府公布石狮市级首批文物保护单位16处,并竖立文物保护碑。
  1991年3月,文化馆维修市级文物——石湖宋代古井及重修石湖再借亭。
  1992年,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10周年,市科卫文体局、文化馆在市区及沿海3镇举办“石狮市文物图片展览”。
  1994年3月,文化馆拨款维修明代周东泉墓;1996年5月,拨款维修石湖郭氏祖乙甲始祖墓。此两处古墓均列市级保护单位报批项目。
  1990年以来,文物管理委员会多次会同公安人员,制止擅自在六胜塔、姑嫂塔周边开采花岗岩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1995年,六胜塔三尊石将军被盗,当即向公安局报案,并于1996年10月重雕补齐。1997年2月,文化馆委托华侨大学对六胜塔进行测试,发现该塔倾斜。
  1996年9月,石狮市永宁城隍庙,蚶江清代海防官署“对渡碑”被列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7年,市文化馆组织力量进行文物普查,确定13处为石狮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上报市政府审批公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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