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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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2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G322
页数: 1
页码: 7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3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科技事业经费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科技工作 经费管理 石狮市

内容

石狮建市前,科技事业经费由晋江县统一安排、管理。建市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借贷为支撑、社会集资作补充的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市财政每年拨出不低于财政预算支出的1%作为科技投入,1993年达1.5%。在1996年“科技发展年”中,市财政全年投入450万元,其中280万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产品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科研费),占财政预算支出1.22%。这些资金,严格按照市政府颁发的《石狮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通过市科委和财政局联合筛选项目后下达给承担单位,实行专款专用,并定期检查验收。科技项目经费全部实行有偿合同,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到期回收的资金,仍继续纳入科技项目计划经费。
  为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从1992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地方财政安排一定的金额,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国营、集体、个体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均应具有法人代表),进行各种科研活动和科技项目计划开发活动。1992年100万元,1993年200万元,1994年300万元,1995年159万元,1996年230万元,1997年260万元。市政府并制定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在银行开设科技发展基金专户,并会同市科卫文体局共同管理共同审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实行“专项管理,有偿使用,到期收回,继续周转,签订合同”的管理办法。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经批准延期不超过半年,以更好发挥发展基金的作用。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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