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图书馆
泉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泉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章 其他民政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9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其他民政事务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0
页码:
691-70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其他民政事务情况包括婚姻登记、民族事务、社团管理、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等。
关键词:
石狮市
民政
事务
内容
第一节 婚姻登记
石狮境内婚姻深受封建礼教约束,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清代,官府不办理结婚登记,也未规定结婚年龄。民国时期,虽有颁布婚姻条例,却未能贯彻实施。
1950年12月1日,《福建省婚姻登记暂行办法》在境内颁布实施,县民政部门和境内人民政府承办婚姻登记,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后,方能领取结婚证书,受法律保护,并从简改革结婚仪式。1951年组织举行集体结婚。1952年大力开展宣传《婚姻法》,支持男女青年争取婚姻自由。1953年,县召开扩大于部会,境内派员参加,培训贯彻《婚姻法》队伍,并处理一批婚姻纠纷事件。自此,结婚登记趋于正常。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买卖婚姻又有抬头,境内再次开展宣传《婚姻法》。1986年乡镇婚姻登记员和民政助理员集中在晋江县业务培训,学习《婚姻登记法》。石狮、永宁、蚶江、祥芝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工作由持婚姻登记员证书的民政助理员专职担任。按婚姻登记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1987年,开始试行婚前检查,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附交婚前健康检查表,当年办理初婚登记的蚶江79人、永宁55人、石狮219人、祥芝179人。
民政部门大力倡导新事新办,简化结婚仪式,1991年,境内参加集体婚礼150对。尔后,市委、市人民政府把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广为提倡宣传,大力组织支持,1992~1996年全市参加集体婚礼的达1818对,1988~1997年,全市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27827对,涉外婚姻登记898对,离婚登记92对。
第二节 民族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配合晋江县民政部门对少数民族进行多次调查,确认石狮境内少数民族有回族、满族。回族主要居住在蚶江镇的石渔村、石农村和永宁镇的郭坑村;满族主要居住在永宁镇。1997年,全市有回族1103户、3275人,满族4户、20人。由于长期与汉族居住一起,除祭祀等习俗仍保留该民族特点外,其他习俗与汉族大致相同。
党和人民政府团结各族人民,实行特殊的民族政策,政治上各民族一律平等,安排少数民族共商国事。人民政府每年拨出专款专物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支持文化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建市后,石狮市对少数民族工作尤为重视,1991年,市人民政府下拨少数民族扶持资金2万元,资助修建郭坑公路和石湖小学。为扶持石湖发展养殖业,扩建红膏蟳基地,特发放有息贷款2万元。1992年,提供有偿扶持金5000元,用于扶植郭坑村石板厂。1996年,拨出1万元,帮助郭坑村修建道路。
石狮市经济发展也促进少数民族村的发展。屹立在石湖海边的宋代六胜塔是市内著名的风景游览区。石湖村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着许多香港、台湾同胞、旅居海外的侨胞和外籍华人来投资、观光。1996年4月,市政府决定在原有石湖码头的基础上,投资扩建为万吨码头,加速石湖民族村和全市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村面貌有很大改观,基本摆脱贫困落后的桎梏。
第三节 社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7年,境内各乡镇,按晋江县社团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社团进行普查、登记和管理。
石狮建市后,社团登记管理由内务局民政科承担。1990年对全市乡镇以上具有结社性质的社团进行清理整顿。1991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所有学会、协会、研究会、联谊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每年办理年检注册。随着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各行业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团体组织相应增加。1997年全市核准登记社团66个,其中,人民群众社团2个、行业性社团25个、联谊性社团3个、体育卫生社团8个、学术性社团17个、社会福利社团2个、文化艺术社团6个、宗教社团3个。注销社团2个。
第四节 地名管理
1979年10月起,境内各社、乡(镇)配合晋江县开展地名普查工作。1990年7月,成立石狮市地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名管理规定》对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性指导,配合全市各镇深入每个村、街居民点、名胜古迹、岛、礁,走访群众,开展地名补查。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村、自然村、居民点名称和主要人工建筑、行政机关、名胜古迹的名称进行补查,填写地名补查资料表。当年底,补查工作基本完成。共补查行政区划和居民点名称305条、各专业部门名称14条、自然实体98条、人工建筑21条、纪念地与名胜古迹25条,计463条,补查新增58条,总计521条。尔后对补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理,建立卡片资料。
1991年5月至1992年4月,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经过实地勘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市区部分街、路、巷、桥进行命名更名。共命名、更名52条。1992年5月至1993年8月,成立市门牌整顿办公室,对市区68条街、路和53条巷的路牌、门牌进行整顿和重新编制,共制作安装路牌482块,门牌14497块。
为做好地名档案管理,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建立地名资料柜,逐年把有关地名文书档案和普查资料、路牌、门牌资料进行系统分类,整理归档,实行地名资料规范化管理。地名档案建立后,为公安、邮电等部门及回乡港、澳、台同胞提供可靠的地名资料。同时,协助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和《福建省地名词典》石狮部分词条。嗣后,又绘制《石狮市交通游览图》和《石狮市政区图》。
第五节 殡葬改革
石狮境内居民办理丧事历来注重繁文缛礼,均按传统风俗实行土葬。且旧习相因,互相攀比,墓地规模不断扩展,送殡队伍日趋浩荡,西乐队、南音队、高跷队穿插其间,送葬队伍绵连数里。出殡后还要设宴十数桌,甚至数十桌以答谢参加送殡的亲朋好友。旧殡葬致使大量土地资源和人力、物力的浪费。石狮建市后,殡葬旧俗依然,且呈发展趋势。
1989年8月,中共石狮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制止普渡,推行殡葬改革,提倡厚养薄葬,限制送殡队伍,刹住大操大办丧事的陋俗。1992年6月,根据石狮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为方便石狮旅外“三胞”安葬先人,实现其叶落归根夙愿,增进“三胞”爱国爱乡热情,在认真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创办石狮市永久墓园,并列为199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20件实事之一。并成立筹建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为全市殡葬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石狮市永久墓园位于姑嫂塔山麓的永宁镇银珠笔山,离市区9公里,占地404亩,其中殡仪馆、火葬场50亩、永久墓园350亩,由石狮市殡葬管理所与香港洲发有限公司合作兴办。1993年动工兴建,至1996年底,总投资4000万元,建成火葬场、殡仪馆以及墓园的一至四区,投入使用。该工程按高标准、高投入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墓园采用中国古典建筑风格及江南园林式设计和营造,富有东方传统色彩,火化设备无害化、文明化、自动化,采用国际先进的燃气无烟、静电除尘设备;绿化、美化、道路等配套项目与墓园建设同步进行。墓园承接本地居民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遗体、遗骨及骨灰的安葬、寄存,承办火葬、土葬及墓区管理,为用户提供殡葬的一条龙服务。
1996年10月,石狮市开展对“二沿二区”,即国道、省道公路沿线及风景区、经济开发区的坟墓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对省道306线石狮路段、石永大道、石蚶大道、石祥大道、市区南北环路、市区居民点内以及灵秀钞坑工业区内的坟墓进行迁移或就地伪装掩盖,至1997年5月,共迁移1237座,就地伪装掩盖59座。市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各居民点内的200多座长期未能迁移的坟墓,全部由墓主无偿迁移。永宁镇对通往黄金海岸石永大路的80多座坟墓,采取迁移或就地掩盖的办法治理。使公路沿线,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的环境更加幽美。
1996年11月7~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石狮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嗣后,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执行石狮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1997年1月1日起,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火葬,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使《殡葬管理规定》在全市推开。为减少群众铺张浪费,同时开展禁止骨灰土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7月1日起全市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骨灰土葬的通告》,严禁尸体运出永久墓园以外火化或土葬,对非法土葬的丧主处以2万元罚款,政府统一规划骨灰堂设点。1997年全市实行火葬912具,出殡队伍的规模、花圈数量、宴席数量都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节 收容遣送
民国时期,晋江县救济会设立难民收容所收容厦门沦陷区的难民。
1953年11月中旬至12月27日,晋江县开展收容社会上的游民乞丐,收容处理石狮、永宁游民乞丐124人、先后取消18个乞丐营寮。1955年,县民政部门在沿海集镇进行4次收容。1961年,县设立收容游民乞丐办公室,全年收容遣送游民乞丐118人。1986年,晋江县设临时收容遣送站,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到街道、车站收容外流乞丐367人。
石狮建市后,外来劳工增多,盲流人员增加。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1990年起,市民政部门对游民、乞丐等盲流人员实行收容遣送。1990年收容遣送283人,1991年收容遣送570人,1992年收容遣送382人,1993年收容遣送56人,1994年收容遣送71人,1995年收容遣送57人,1996年收容遣送42人,1997年收容遣送85人。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