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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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282
页数: 4
页码: 661-6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民兵组织建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组织建设 民兵 石狮市

内容

1950~1951年土改时期,石狮境内各乡镇陆续建立民兵组织。但当时的组织名称和组织形式都不尽统一,有的以自然村为单位,有的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中队、分队或小队;有的称民兵,有的称联防队、护渔队或自卫队。
  1951年1月,福建省军区司令部颁发《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县区两级建立人民武装部,统一管理民兵工作,乡镇设民兵队部,按自然村组织分队和小队。凡年满18~30岁符合民兵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民兵队,其中政治素质较好、勇敢机智又懂使用武器者,编为基干民兵,成为民兵的核心,协助担负当地的警戒和战斗任务;原有的女民兵和超龄、不及龄的男民兵,编为自卫队,在本村担负站岗放哨、盘查路条等任务。
  1952年11月至1953年7月,晋江县抽调156个干部深入沿海地区开展边防工作,沿海38个乡普遍实施民兵制。第九区梅港乡民兵对船只管理和港口管理建立了严格制度。
  1953年上半年,石狮境内各乡镇实行普遍民兵制试点,进行调查摸底,下半年开始全面实行普遍民兵制,把年满18~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力充裕者,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的编为普通民兵。自卫队撤销。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而为一。为进行民兵与预备役的合编工作,石狮境内各乡镇按上级要求成立预备役登记机构,对一、二类预备役士兵和军官进行普遍登记,把年满18~30岁服一类预备役的人员,全部编入基干民兵;31~40岁服二类预备役的退伍军人、26~40岁服二类预备役和18~25岁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者编为普通民兵。
  1958年8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同时,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石狮境内各公社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当即掀起大办民兵活动,纷纷成立民兵营、连、排、班。
  1959年2月20日,晋江县人民武装部组建民兵机炮连。石狮境内共组建8个连,在沿海要点处组建祥芝公社连,连部建在东埔。在一般地区组建石狮公社连,连部建在石狮。同时组建蚶江公社连,连部建在石湖。还组建祥芝、厝上、青山、永宁、联溪老虎咀等5个轻机枪连。
  1960年4月3~4日,驻军守备八师在外高村召开炮三连与三芳大队军民联防联建现场会议。会议由政治部主任李萍主持,与会代表和来宾74名。炮三连副政治指导员刘宗贤和三芳大队大队长高明钢分别介绍军民联防联建经验和军民联防联建的3年规划;参观“军民联防联建成绩展览室”、“军民图书室”、“军民体育场”,以及民兵的操炮、步枪实弹射击和军民业余文工队的演出,会议还进行小组座谈和大会发言。
  1961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问题的报告》,石狮境内各公社在整风整社的同时,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民兵年龄为16~45岁,女民兵年龄为16~35岁。各公社当即对不符合规定年龄的男女民兵动员出队。1961年底,石狮、永宁、蚶江、祥芝各公社共有民兵1028人(石狮209人、永宁339人、祥芝318人、蚶江162人)。
  1962年6月12日,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重要指示。
  1962年11月,晋江县召开民兵代表会议,石狮境内各公社计125人参加(石狮40人,永宁25人,蚶江25人,祥芝35人)。12月31日,晋江军分区召开民兵组织工作会议。石狮境内各公社当即以“三落实”为指针,以《条例》为依据,认真进行民兵组织整顿。主要办好出人转队、民兵编组、选配干部、登记统计和改进制度等5件事。经过整顿,纠正大办民兵师中只顾数量、忽视质量的偏向,动员超龄民兵出队,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人员清理出民兵组织。
  1962年,晋江县支前委员会动员民兵和农村劳力参与抢修德化至永泰支前公路,石狮公社250人,永宁公社100人,祥芝公社100人,蚶江公社100人,计550人参加,其中大部分是民兵带头参加。
  1964年,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当前民兵工作的指示》,要求东南沿海地区动员民兵随时准备和配合部队作战。石狮境内各公社当即在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部署下,对民兵进行组织整顿,配备民兵骨干,提高民兵组织战斗力。至是年6月,蚶江、祥芝、永宁3个公社计有基干民兵2234人(蚶江429人,祥芝1077人,永宁728人),其中男2071人、女163人。
  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民兵工作和民兵组织一度遭受破坏。
  1969年4月,石狮境内各公社恢复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工作。1970年,境内5个公社共有人口182146人,民兵总数40750人,其中基干民兵18545人。
  1973年6月下旬,晋江县召开民兵、烈军属、复退、转业、残废军人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石狮境内各公社共172人参加,即石狮62人、永宁33人、祥芝44人、蚶江33人。
  1973年11月28日,晋江县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在石狮、永宁、蚶江、祥芝公社各组建1个武装基干民兵连,每连人数250~300人。组成石狮连的有坑东、钞坑、大仑、塘边、塘后、仑后6个大队。组成永宁连的有子英、杆柄、下宅、沙美、永宁、洋厝6个大队。组成蚶江连的有莲塘、莲埭、溪前、锦里、水头、厝仔6个大队。组成祥芝连的有厝农、祥农、莲坂、大堡、伍堡、谢厝6个大队。
  1977年6月19日,晋江县召开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石狮境内各公社计131人参加(石狮公社36人,石狮镇16人,永宁公社23人,祥芝公社33人,蚶江公社23人)。
  1978年9月28日,晋江县革命委员会和县人民武装部召开大会,纪念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号召20周年,同时成立县民兵师和武装基干民兵团。石狮境内各公社也都分别举行纪念大会,并组织军事项目表演和电影晚会。是年,石狮境内5个公社(镇)总人口204199人,民兵总数46607人,其中基干民兵25671人;晋江县进行兵役登记,石狮境内各乡镇共有适龄青年1374人(石狮618人,永宁327人,祥芝173人,蚶江256人);晋江县基干民兵进行组织调整,石狮境内各乡镇共有基干民兵5345人,裁减907人。
  1987年和1988年,晋江县持续进行民兵整组,其时,石狮境内各乡镇也进行整组。
  1990年,根据总参谋部指示,民兵组织由减少数量改为控制数量,并加强民兵应急分队的训练和建设。1991年,根据总参谋部关于民兵工作“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民兵组织建设进一步进行调整改革。市人民武装部在石狮胸罩服装厂开展“三资”企业民兵工作试点,组建全省第一家“三资”企业民兵组织。1992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组建市民兵应急分队100人,并应急训练6天。
  1992年6月19日,石狮市在狮城影剧院召开第一届民兵代表大会。与会代表共300人,市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福建省军区、泉州军分区、守备十三师、步兵第九十二师领导莅临大会指导,总参动员部、总政群工部、南京军区动员部、《中国民兵》杂志社发来贺电。大会由市人民武装部部长吴清含主持,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耿连山作民兵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黄源水代表刘成业书记,泉州市委常委、泉州军分区政委刘金开、省军区预训处林处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会议对石狮建市以来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作了系统回顾,总结经验,交流体会,部署任务。整个会议影响广,效果好,对石狮市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5年,市人民武装部在建新表业、华联针织、龙山电子和林边玩具厂4家建有中共党组织的“三资”企业中组建民兵组织,其中华联针织和龙山电子合编,林边玩具厂编入所在地花园城居委会民兵营。
  1995年4月25日,国务委员、国防部长迟浩田到石狮市作国防动员工作调查。
  1997年,市人民武装部在市医院和市邮电局两家国营企业中组建民兵卫生技术分队和民兵通信技术分队,有效地提高全市民兵的专业技术含量。至1997年底,计在7家企业中组建企业民兵营(连)5个,基干民兵247人。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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