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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2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25.1
页数:
1
页码:
6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0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行政审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审判
行政审判
石狮市
内容
1990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当年有3起不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向市人民法院起诉,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行政审判庭及时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1991年,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3件。1994年,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法律服务,市法院在原有渔业、卫生两个行政执法联络室的基础上,又建立交通、公路稽征联络室,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开展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80件,办结69件,其中交通的61件,标的金额20万元;卫生的2件、环保的6件,标的金额5万元。1995~1997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审结11件;执行各类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250件,标的金额221万元。在执行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强制措施为辅,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则坚决采取司法强制手段。如1997年上半年,市法院会同环保行政执行人员,对拒不按照市政府决定停产关闭的2家造纸厂、2家服装水洗厂、2家电镀厂和2个电镀车间依法查封,维护、支持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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