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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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1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页码: 627-6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公安部门进行户籍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户籍管理 公安工作 石狮市

内容

民国时期,户籍管理沿袭清代做法,户籍纳入保甲,户口登记与编组保甲同时进行。平时向保(甲)长申报户口,警察部门会同各乡(镇)公所户籍人员下保抽查户口,或上门“查户口”。流动人口列入特种户口进行管理,客栈逐月把住宿人员情况向警察所汇报。
  人民公安建立后,废除旧的户籍制度。1950年7月,石狮境内进行户口登记。1955年6月贯彻国务院的指示,建立日常户口申报登记制度。1956年,根据中央公安部制定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统一户口籍册证件。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布后,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1963年,各公社派出所设农村户口管理人员,结合普选工作核实登记各户人员,颁发农村户口簿。1985年起,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剧增,始有外来人口的暂住登记管理。1986年,石狮公安分局登记发证外来人口4200多人,办理“农转非”135户312人,办理自理口粮在石狮落户142户456人,接待华侨申报户口1300多人,办理迁入、出生、迁出、死亡等申报手续3200多份。1987年开始颁发居民身份证。石狮分局每年都进行人口统计,并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进行3次人口普查。
  石狮市公安局成立后,针对当时石狮市外来人口管理和暂住人口管理混乱的情况,先后颁布《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暂住人口租赁私房的暂行办法》。
  1990年3月,石狮市公安局成立户政科,对石狮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户政业务管理。同时,制定《石狮市第四次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和实施方案》,通过入户核对、户口整顿,核实石狮市人口总数269698人,50944户(未包括申请中及未登记的人员),为石狮市参加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做了前期工作。6月,石狮市公安局对由晋江县公安局制发的居民户口簿进行换发,至10月换发结束。11月,完成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石狮市人口的整理工作。全市户口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91年,石狮市公安局在各联防片区设立暂住人口申报站18个,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约3.5万张,基本上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1992年,石狮市公安局积极探索人口管理科学化的新路子,建立全省首创的人口综合信息微机管理及光盘人像管理系统,开始将全市人口信息录人计算机。同时对外来人口分两层次管理,逐步推行户口协管制度。1994年,石狮市公安局对全市常住人口进行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弄清总户数、总人数,补齐、补全户口登记项目。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录入计算机,实现派出所系统的微机管理,使石狮市户籍管理走上科学化、现代化。
  1995年4月,石狮市成立农村户籍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着手户籍改革。5月,完成全市门牌底册编造工作,并划出区域予以命名。6月,开始进行门牌编制工作。至12月底,96个村已全部安装好门牌,市区补遗补编工作也基本完成。同时,运用石狮市人口综合信息微机联网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户籍改革。1997年,实现“一户一簿一牌一册一员”的农村城市化管理,即农村的每一户人家都有一本户口簿,每个院落有一个门牌号,每个村(居)委会有一本户口底册,并设一名专职户口协管员。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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