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预审监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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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1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预审监所管理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626-6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9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公安部门预审监所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监所管理 公安工作 石狮市

内容

一、预审
  1989年,预审部门在人手少、案件多的情况下,受理逮捕案件103件180人,共预审终结81件118人,审结率78.6%,预审起诉的案件142件,作出判决的罪犯160人均按时消化送改。
  1990年,预审部门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共受理逮捕140件235人、直诉4件11人、上年预审未结25件65人,审结140件240人,预审未结29件71人,审结率82.8%。
  1991年,预审工作继续贯彻实事求是、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共受理逮捕案件156件245人、直诉4件4人、上年预审未结29件71人,已审结157件237人,审结率83.1%。通过预审扩大战果,还查破刑事案件18起(其中重大15起),追诉案犯5人,追缴赃款、赃物折值人民币5.7万多元。
  1992年,预审部门共受理逮捕、直诉和上年预审未结案件193件336人,已审结167件287人。并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细查深挖,扩大战果,从中发现犯罪线索21条,查破各类刑事案件26起。
  1993~1994年,预审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克服案件多、人手少的困难,共预审受理594件844人,审结528件811人,审结率为88.9%。
  1995年,预审部门认真制订工作责任制,主动配合“从重从快”的“严打”斗争,较好地完成认定、深挖、惩治犯罪等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预审案件452件884人,审结415件779人,审结率91.8%;深挖各类刑事案件89件,其中重、特大案件74件。
  1996年,预审部门通过抓制度落实来提高办案速度和保证办案质量,充分发挥预审职能作用,做好深挖扩查工作,重视案件的消化研究。全年共受理报捕案件251件506人,受理逮捕案件599件1069人,审结582件1029人,起诉114人,审结率为97.2%
  1997年,为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对公安机关的办案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石狮市公安局积极深化刑侦机制改革,实行侦审一体化。11月15日,撤销预审科建制,在刑警大队暂设预审中队,负责对报捕、起诉案卷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登记、编号、送达检察院及疑难案件的协调、取证工作,强化侦察员素质和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力度。
  二、监所管理
  建市前,石狮公安分局设有拘留所,全体看守人员严格执行看守制度,实行安全文明管理。
  石狮市公安局成立后,建立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所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密内部管理,在检察院、法院的配合下,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监、管、教工作。多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得到上级的好评。治安拘留所成为省级“达标”拘留所。看守所1993年成为省级示范所,1997年3月获省公安厅看守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为了预防和打击卖淫嫖娼活动,教育和挽救卖淫妇女,防止性病蔓延,石狮市认真贯彻省政府颁布的《福建省收容教育卖淫妇女暂行规定》,于1990年10月16日成立石狮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先后收容一批涉嫌卖淫、经查有性病的妇女,分别进行教育、治疗。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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