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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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9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13
页码: 600-61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人民政府情况包括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纪要等。
关键词: 石狮市 人民政府 工作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市人民政府
  一、市人民政府领导机构
  198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晋江县析出石狮、永宁、蚶江3个镇和祥芝乡,设立石狮市(县级)。1988年3月,中共泉州市委成立石狮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石兆彬任组长,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大穆任副组长,全权负责石狮市筹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同时,成立石狮建市筹备领导组,组长王继超、陈锦福,副组长黄源水,成员苏富达、苏祉民、许平力。石狮建市筹备领导组3月10日进驻石狮,3月11日组织工作人员,成立办公室,并进行具体分工,曾荣华、蔡世佳负责建市办公室工作,蔡志从负责经济工作,黄奕法负责土地、建设工作,洪进灯负责后勤工作,苏文锦负责财政工作,蔡丽枝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着手进行筹备建市工作。7~8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选拔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1988年9月30日,石狮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刘成业任市长。1996年3月,何锦龙继任市长。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经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政府机构设置实行超前改革,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原则,设置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局、国土建设局、教科文卫局、侨台外事局、内务局、人事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11个工作机构。
  1989年9月,人事监察局分设为人事局和监察局。1990年3月,司法职能从内务局析出,成立司法局。11月,增设国家安全局。
  1991年10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对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进行调整。撤销教科文卫局,设置教育局和科卫文体局;外经职能从经济局析出,设置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增设审计局、计划生育委员会。1994年9月,税务分流,税务局分设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1996年4月,设市政府农业办公室。
  1997年,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监察局、内务局、经济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建设局、教育局、科卫文体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侨台外事局、审计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和农业办公室。
  第二节 镇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成立时,下辖石狮、蚶江、永宁和祥芝4个乡(镇)人民政府,共有村(居)委会100个。其中石狮镇辖村(居)委会35个,蚶江镇辖村委会17个,永宁镇辖村(居)委会20个,祥芝乡辖村委会28个。
  1990年10月,撤销石狮镇,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1993年7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宝盖、灵秀2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宝盖镇辖村委会15个,灵秀镇辖村委会11个。
  1996年8月,开始实施《石狮市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各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国土建设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石狮镇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在石狮设立第八区公所。石狮乡属第八区公所。1950年6月,设立石狮镇人民政府。1951年7月,镇改区建制,称晋江县第十四区公所。1952年7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在石狮设立第十三区公所。1953年下半年,撤销区公所,成立晋江县第十三区人民政府,历任区长有姚源堂、施向群、黄宝藏。1955年9月,设立石狮镇人民政府。1958年3月,改称石狮镇人民委员会。8月,取消镇建制,设立石狮乡人民委员会。历任乡镇长黄传森。1958年10月,成立石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4年6月,设立石狮镇人民委员会。1969年8月,成立石狮镇革命委员会(1971年2月,并人石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石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7年4月,设立石狮镇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石狮镇人民政府。1984年10月,石狮公社改称石狮乡人民政府;1985年3月,并入石狮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镇长有蔡敦昇、蔡经泉、杨金堆、文和春、徐开越、许逊发、刘天台、郭国论、王培琨、洪源腾、陈都炎、吴光如、蔡远荣、陈大田、许运辉、许宗祠、黄文前、颜才敬和苏祉民。1988年10月,石狮镇人民政府隶属于石狮市人民政府,由苏祉民主持工作。1990年10月,撤销石狮镇,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
  二、永宁镇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在永宁设第九区公所。永宁乡属第九区公所。1952年7月,在永宁改设第十五区公所,永宁镇属第十五区公所。1955年9月,设永宁区公所。1956年2月,永宁区并人莲塘区公所。1958年3月,设永宁乡人民委员会,乡长邵炳发。1958年10月,永宁乡并入石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成立永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8月,成立永宁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永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改公社为镇建制,设立永宁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镇长有蔡经泉、许天赐、邵先举、施扶西、杨仁宣、林大朝、邱季跃、施育礼和吴炳辉。1988年10月,永宁镇人民政府隶属石狮市人民政府。1997年,辖21个村(居)委会。
  三、蚶江镇人民政府
  1951年7月,蚶江乡属晋江县人民政府第九区公所。1958年3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在蚶江设立蚶江乡人民委员会,乡长吴资友。1958年8月,蚶江乡并人龟湖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蚶江乡并人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设立蚶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5月,成立蚶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蚶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公社改为乡建制,1985年8月,又改为镇建制,先后设立蚶江乡、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镇长有吴资友、居正忠(军队代表)、胡廷平(军队代表)、李映玉(军队代表)、林再清、施扶西、蔡绍利、庄铭乞和曾天从。1988年10月,蚶江镇人民政府隶属于石狮市人民政府。1997年,辖19个村委会。
  四、祥芝镇人民政府
  1951年7月,祥芝乡属晋江县人民政府第九区公所。1958年3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在祥芝设立祥芝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成立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9月,成立祥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公社改为乡建制,设立祥芝乡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长有朱义招、张昌铨、范嗣彬、谢业抱、庄金树、林华补和邱奕增。1988年10月,祥芝乡人民政府隶属石狮市人民政府。1991年11月,乡改镇建制,设立祥芝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28个村委会。
  五、宝盖镇人民政府
  1993年7月,设立宝盖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15个村委会。
  六、灵秀镇人民政府
  1993年7月,设立灵秀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11个村委会。
  第三节 街道办事处
  1990年10月,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作为石狮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1993年7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凤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镇。
  1997年,凤里街道办事处辖11个村(居)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辖10个村(居)委会。
  第四节 政务纪要
  建市之始,福建省人民政府就赋予石狮市人民政府以省直辖市一级的经济权限,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土地开发、金融、税收等方面也给予超出当时沿海开放区的优惠政策。石狮市人民政府牢牢抓住这一机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政府的主要职能放在“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上,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时,强化政府的服务监督职能,推进石狮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综合改革
  石狮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市以来,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行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包括财政体制改革、商品价格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开发使用制度改革、企业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全面实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税后还贷”的改革和大力培养、发展劳动力市场、健全、完善社会劳动力管理体制的劳动体制改革。
  (一)人事制度改革
  市政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体制上更活一点,机构更少一点,经济管理权限更大一点,干部素质更高一点”的指示,继在筹备组建期间于全国首次进行市长、副市长的民主推荐选拔之后,又在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转变职能等方面进行改革。
  在机构设置上不搞上下对口,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方案超前试行改革。市政府成立时,下设11个政府工作部门。1991年,调整为18个工作机构。在人员配备上尽量压缩编制。按常规,石狮市可定行政编制780名,按“小政府”要求,省编委仅给定编332名。机构数量和机关工作人员都仅为同级县(市)的三分之一。
  市委、市政府率先进行全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单项试验,实行“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分4批共录用干部374人。人员来自全国8个省(市)和省内25个县(市)。同时通过调配,对进入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有条件的人事冻结。严格控制“调一人,调一家”和年龄过大无专长人员。
  在简政放权上,实行职能分流:(1)下放部分职能。市政府在拥有相当于地市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以后,就将县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乡镇。(2)变行业性的局为行业性的经济实体,使政府机构“减肥”。原商业、粮油、二轻各局改为商业、粮油、二轻总公司等经济实体,市政府不给予套行政级别、定人员编制、拨行政费用,要靠规划、协调,为企业排优解难等优质服务收取管理费。(3)由中介组织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市政府先后成立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会计所和外商投资咨询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组织,承担政府部分监督、管理职能。(4)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成立体育总会、南音协会、集邮协会等社会团体。这些社团不靠政府拨款,却替政府承担不少工作。
  (二)经济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市政府依照省政府关于石狮市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上缴、增收全留”的指示进行改革。(1)改革资金使用制度,实现财政资金同信贷资金综合平衡。根据资金来源和回收性质的不同情况,坚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对开发性的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如水电工程,用信贷资金和部分财政资金解决。对具有社会效益的基本建设投资,如修建公路、排水排污工程,用财政资金和社会集资解决。1988~1992年,向银行借贷30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2)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按照企业的经济基础和经营条件,合理调整国有企业利润分成比例,把大头留给企业。同时对批发代扣税实行改革,在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全额返还批发代扣税,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扩大销售。并通过扩大销售来增加营业税和企业利润,调动企业扩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3)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各乡镇(办事处)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增收分成、超支不补,一定七年”的财政管理制度。(4)实行部分财政资金有偿使用制度。把部分财政预算内资金变无偿为有偿,建立有偿使用基金。设置文教、支农、企业周转金和财政专项周转金。通过不断投入、回收,保证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5)发展经营性财政,开辟新财源。1992年,在继续扩大财政资金无偿改有偿使用范围的同时,拨出专项资金650万元,创办市投资开发公司,将财政资金与直接投资相结合,采取参股、控股、投资办实体以及参与发展第三产业等形式,开拓财政工作新路子。(6)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做好产权登记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有关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以及产权变动、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外引内联,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搞活经济,实现国有资产预期增值。(7)改革事业经费单纯财政拨款制度。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扶持事业单位增加服务项目,提高自给能力,减轻财政负担,逐步为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度创造条件。
  商品价格改革1991年8月1日,石狮市正式实施粮油购销体制改革方案,粮油价格改国家定价为市场调节。开始按市场价格向农民征购粮食、油料;按市场价格向居民和沿海渔民供应粮油;给干部、职工适当补贴。10月1日起,实施生产资料价格并轨制,商品价格基本放开。至年底,共压减财政补贴300万元,既大大地减轻财政负担,又解决商业部门尤其是粮油部门的经营出路。
  金融体制改革1992年,在发行企业债券、推行贷款证、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方面均有实质性进展。是年,全市共有73家企业发行各种债券1.9亿元,总额居全省首位;发放贷证3000多本,增强银行、企业的双向选择,新增金融机构4家,调剂外汇超过千万美元;全市城乡各项存款净增7亿元,现金投放净投7.4亿元,是建市前3年的总和。1994年,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快金融部门各单位的机制转换,积极发行债券和向外融资,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实现存贷同步增长,有效地控制现金投放增长过快的局面。1995年,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千方百计挖掘社会资金潜力,多方筹集资金,管好用好信贷增量,搞活金融流通。全市各项存款26亿元,比上年增长36.5%;各项贷款余额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存贷结构趋于合理。
  土地开发使用制度改革1992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土地开发过热制定以冷制热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成片开发审批办理制度。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土地征用不招工,不农转非,变回批地为二级市场,做到一级市场管死,二级市场搞活。坚持把严“四关”(合同草签关、款项交纳关、土地开发关、出租转让关),防止圈地和炒地皮。充分运用土地级差、时间差原理,科学定价,促进土地成片开发向“面积小、数量多、速度快、效益好”发展。实行土地审批“两公开、一监督”(分配指标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兴建村镇工业小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适当增加商贸地产开发,增加土地收益,活跃第三产业。
  企业制度改革1994年,先后组建协盛、自来水两家股份制公司,并按《公司法》要求对企业进行规范,公开招聘自来水股份公司经理。国有二轻企业按照“承包、人股、拍卖、改建”的政策进行转轨改制,税利大幅度增长,居全省先进行列。1996年,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新发股份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上市,自来水、协盛、中旅等股份公司按规范进行改制。一批民营企业开始着手进行股份制改造。
  二、经济建设
  建市前,石狮为农村集镇,国家投资少,国有企业不多。建市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只给政策,不给投资,要靠自身发展,建一个新城市”的指示精神,按照“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你倒闭,我同情”的原则,积极发展民营经济。至1988年底,全市工业总产值32474万元,其中民营工业企业产值达29446万元,占90.6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4422万元,其中国有商业和供销社7200万元,占16.21%,而民营商业占83.79%;税收入库总额2410万元,其中国营和市直集体单位税收总额440万元,占18.26%,而民营企业占81.74%。
  1991年,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石狮市公有制经济比较薄弱的实际,对国有企业实行“四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放开)、五优先(优先立项申请建设用地、向银行贷款、用电、用水、安装通讯设备)、五自主”,大大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1992年,全市国有二轻企业完成产值1494万元,出口交货值1003万元;国有商业完成销售总额6249万元,实现税利29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3%、46%、60%、31%。同时,发动政府各部门、各企业直至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引进中央和全国各地资金、技术和人才到石狮投资办企业,开展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投资经营,当年内联企业有102家,引进资金10.02亿元。至1993年,累计内联企业487家,引进资金近50亿元。
  1995年,市人民政府制订《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确定二次创业的内涵、目标、重点和举措,先后出台《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引内联的若干优惠办法》、《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鼓励外商投资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企业。同时,以“创名牌、拓市场、上规模、促转轨”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重新调整、确定新的产品产业结构布局。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业向企业规模化、产品优质化、行业配套化发展。培育规范管理的股份企业、集团企业和产品系列开发的企业群体。从而形成以企业集团化、成片开发、跨区投资作为石狮民营企业迈向现代企业的三个突出标志。先后组建企业集团20多个;成片开发项目23个,总面积1.3万亩;有100多家企业向外地投资,向内地转移资金逾10亿元。是年,石狮市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7位。1996年,石狮市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实力十强县第二名。1997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从1988年4.16亿元、3.96亿元、0.26亿元上升到113.06亿元、72.5亿元、4.18亿元,分别增加26.2倍、17.3倍、15.1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88年的1421元、784元增至7860元,5100元,分别年均增长20.9%、23.2%。
  三、城市规划实施
  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石狮从一个“脏乱差挤”的农村集镇,发展成为新型的现代化城市,拥有自己独特的标志建筑、标志空间、标志区域,是祖国东南沿海的一颗璀璨明珠。
  (一)城市总体规划
  建市伊始,市政府就着手编制新城市蓝图。根据石狮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多,小商品、服装市场特别活跃等特点,把城市性质确定为“科技引导、城乡一体、贸工结合的社会主义侨乡新城市”,并于1990年11月制定《石狮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市中心区为1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5万人,带动三镇,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随着石狮市经济的高速发展,1994年,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市中心区面积扩大为4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5~40万人,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信息、金融商贸的中心。同时规划蚶江、祥芝、永宁3个镇为卫星镇。此后,又制订道路、排水、排污、供水、供电、绿化、环卫等11个配套专项规划,并把市中心区向沿海辐射的3条公路,逐步发展成为产业走廊,建设标准化的工业园区和各种方式、不同规模的工业小区,使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形成“三星拱月”、城乡一体的新格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建市以来,市政府先后投资10亿多元,出台2个“十大工程”方案,加快道路、码头、水、电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交通先后建成市区38米宽混凝土主干道——石泉路、南北一路、南北二路、南北三路、东西二路、北环路、南环路及部分26米宽、26公里长的混凝土次干道;投资2亿多元,建设宽38米、长60多公里、通往3个乡镇及港口的标准混凝土公路及镇区主干道;建设镇区区间道路50公里。
  码头建设石湖、祥芝2个万吨级码头和梅林5000吨码头。
  供电在市区建成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的同时,在祥芝建成1个110千伏、蚶江和永宁各建成1个35千伏变电站,保证市区和沿海三镇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供水建市后,在市区先后建成日供水3.5万吨和7万吨自来水厂各1座。在祥芝镇建成日供水4万吨自来水厂1座,保证大堡污染工业控制区和祥芝镇工业和生活用水。在永宁镇和蚶江镇分别建成日供水2000吨和1000吨自来水厂1座。1994年,又在市区投建日供水20万吨自来水厂1座,1996年底,主体工程完成、投产,总投资2.32亿元,占地227亩,向市区和沿海三镇供水。
  通讯建市前只有1200门电话,1993年发展到4万门程控电话;1995年,又投资8000多万元,扩容至10.5万门。在市区建1座电讯大楼,建成长福、前廊2个模块局。同时在蚶江、祥芝、永宁各建1个模块局,并在祥芝建1座移动电话接收站。
  (三)环保与绿化
  建市后,市政府先后投资346万元,在市区新建、改建厕所20座,建成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等一系列环卫设施;投资500万元,新建东西区等排水工程。还在远离市区的大堡专门划出近千亩土地,建设污染工业控制区(大堡污染工业控制区已被列入联合国环境署的建设计划)。
  在绿化美化方面,坚持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排水沟两侧均建有绿化带;单位庭院的绿化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按照新建工程占地30%、改建工程占地25%的比例,留足绿化用地,并将绿化工程经费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做到“同时设计、适时施工、同步验收”。1997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5.3%,人均公共绿化地面积6.7平方米,分别比建市初期的1989年增加28.9倍和7.6倍,均达到省绿化委员会1992年下达的考核指标。
  四、市场经济建设
  建市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思想观念上,由过去“除了允许的,都是禁止的”转到“除了禁止的,都是允许的”上来,为市场的发育提供一个相对自由的氛围。在管理方式上,采取“三先三后”(先放开后管理、先繁荣后疏导、先发展后规范)做法,为市场的繁荣创造宽松条件。在具体措施上,变“管、卡、压”为“放、帮、促”,为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部门在培育、组织、管理、调控市场方面的作用,按照建改结合、合理布局、完善体系、健全功能、增强活力的总体方案,在对原有街道、市场进行拆整改造,统一规范的同时,按照“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多方集资、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鼓励和发动群众集资,村街动手建,单位联合建,政府投资建,个人合股建和引进外资建,闯出一条国家、集体、个人、外资一起上,多形式、多元化的建设市场路子。市政府采取一系列启动市场措施,兴建商展广场,扶持鸳鸯池商业中心、华狮鞋城、侨乡商业城、信义大厦、华南商厦等一批专业市场的建设。全市先后筹集资金近10亿元,改造、新建市场超过100万平方米,形成一个由商业大厦、服装小商品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和商业街连片成网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市场格局,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环境。
  几年来,市政府针对石狮经济具有群众性、多元性、开放性、竞争性的特点,遵循“经济诱导、法律制导、行政辅导”的基本思路,有的放矢地对市场进行管理。在管理中,着重处理好合法与违法、原则性与灵活性、疏导与管理的关系,既鼓励、保护平等竞争,又注意防止过度竞争,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建市以来,市政府坚持“以政通促流通”,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新举措,由政府出面组织有关企业先后在石狮和上海、北京、天津、郑州、哈尔滨、牡丹江、大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重庆等大中小城市成功地举办以各种服装为主的石狮商品展销会,宣传展示石狮产品,提高知名度,并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商场设立2000多个石狮产品专柜,形成“全国跑石狮,石狮跑全国”的大流通态势。同时,开拓东北、新疆、云南等边贸市场,设立270多个边贸站,把产品辐射到独联体、越南、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石狮,市场经济其他要素市场发育较成熟。在全市各类企业中通过市场调剂供求安排就业近16万名,工资收入也由市场调节。在金融市场方面,已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制。城市建设和工商业发展所需资金来自国家投资的极少,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吸引外资、大搞内联、企业自筹、群众集资、发行股票及债券等各种方式解决。外汇调剂市场很活跃,国家证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和长期融资债券都有专门的市场可以营运。房地产市场方面,市政府采取管严一级市场,放活二级市场的办法,对土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审批,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事业建设用地外,其他一律实行有偿有期使用,为国家建设筹集大量资金。此外,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市场也逐步形成。
  五、“三胞”事务
  石狮是著名侨乡,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共有60多万人。他们经济实力强,科技成就高,事业有建树,社会影响大,且素来关心支持家乡建设,这是石狮发展的一大优势。建市伊始,市政府把侨台工作摆上重要议程,首先立足国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侨台外事政策,妥善处理华侨私房、财产等纠纷,办好侨捐项目,取信于侨,让他们满意放心。其次,动员全社会包括党政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一起做侨务工作。支持成立海外同乡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团结海外“三胞”,鼓励他们立足海外,心向石狮,建设家乡。再次,新老朋友一起交,立足做好第二代、第三代工作,调动海外侨亲的积极性,大力引进侨资、外资、台资,发展“侨”字号乡镇企业。一方面鼓励乡镇企业结合国外资金、技术、市场和国内土地、劳动力两方面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档次低的状况,增强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全市批准设立的195个合资项目中,乡镇企业嫁接侨资项目占75%,提供产品出口占全市50%。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利用优惠政策,批准免税引进价值10万元以下的小型生产设备,推动乡镇企业设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仅1991年就引进737台(套),价值1402万元。5年来,海外侨、港、澳、台胞回乡投资兴办三资企业600多家,总投资40多亿元外汇人民币;占吸引外资总数的95%以上,协议投资120多项,总额70多亿元外汇人民币;捐资1.2亿元人民币,兴办家乡公益事业,捐赠生产性设备2400多台(套),价值人民币4800万元。1994年,对台贸易额60万美元;新办内联企业60家,使全市内联企业达到284家,总投资35亿元,实际到资额16亿元,壮大石狮经济实力。
  1995年,市政府进一步发挥侨台优势,以文化艺术、经贸交流为纽带,通过举办规模空前的’95闽台民间艺术节等活动,扩大海外及港台与石狮的联谊,形成侨港台外一起交,大中小型一起上的交谊与合作格局。全年新开工投产“三资”企业70家,实际利用外资1.21亿美元;新批台资企业19家,协议利用台资0.19亿美元。永宁对台贸易试验点建设速度加快,保税仓库和对台贸易市场基本完工,对台贸易额突破500万美元。1996年,市政府充分调动市、镇、村三级积极性,大力开展“三引三联”,全年新批“三资”企业153家,合同投资额1.6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额1.4亿美元。建市八周年庆典期间,引进项目67个,协议投资总额2.03亿美元,其中引进德宝纺织等投资规模大、三协电动车等技术含量高的龙头项目。1997年,抓住香港回归和海峡两岸经贸进一步发展的机遇,以台为主,港澳不放,以侨引台,以侨引外,全市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或科技型项目5个。
  六、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一)科技
  建市后,市政府确立“科技兴市”战略,作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石狮经济》决定。制订《石狮市科技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规划四块共1700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定引进科技人才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系列优惠措施,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奖励基金和人才培养资助基金,加大市政府对科技事业的投入。1992年和1993年,市财政先后拨款150万元和250万元,用于科技发展事业,分别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2%和1.5%。这一比例,在全省县级市中占第一位。与此同时,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财政、银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入机制,促进企业强化科技兴企意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引导科技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健全各种科技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创办技、贸、工、农一体化经济实体和民办科研机构。开展科技领域股份制、分配制度的改革试验,努力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大力开拓科技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宏观调控,规划引导,以市场为取向的新科技体制。至1997年,石狮市成立市级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20个,发展会员3000多人;各镇、村普遍建立科技组织,科技网络初步形成。创办各类民办科研所36家,引进各种科技人才1000多名。办起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高技术产品164项,其中有35项被列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和火炬计划,申请专利97项,获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和科技推广奖的项目25个。
  (二)教育
  建市后,市政府首先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至1997年,多方筹集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教育,新办小学7所,新建、扩建中学6所,职业中学1所,改建、扩建校舍2.9854万平方米,全部消灭中小学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其次,积极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优秀校长给予特别奖励等。据统计,建市以来,“三胞”捐资办教育事业的经费达1亿元以上,全市各种形式的教育基金会有50个。投入的增加,教学设施的改善,新的教育体制的逐步确立,有力地推动石狮教育事业的发展。至1997年底,全市已依法全面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从1991年的51%增至100%;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为100%;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达到98%以上,由1988年二类标准上升到省颁一类标准;高考升学率比建市前翻一番;已初步形成基础教育、成年教育、职业教育的综合教育体系。
  (三)文化
  建市伊始,市政府就把加强文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决定投资100多万元建立电视台。至1997年,有线电视户已达2万户,基本覆盖市区和3个镇区。在进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市政府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预留建设用地。市委、市政府还大胆提出:“小政府宏观调控,大社会投资办文化”的新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办文休娱乐事业的积极性。通过侨胞捐资、群众集资、政府投资等方式,筹资近8000万元,先后兴建文化中心、展览馆、度假村、公园、游乐场、歌舞厅、卡拉OK厅、电影院、灯光球场等100多次,80%的村建起文化室、灯光球场和露天剧场。市政府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至1997年,石狮市民办文体活动团体已发展到30多个,拥有骨干分子1500多人,其经费自筹,人员自聘,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在加强文化建设的同时,市政府坚持有所吸收,有所抵制的方针,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制定文化市场管理12项规定。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扫黄,使全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四)卫生
  建市以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健全市、乡镇、村三级医疗、防疫、保健网络,增添一批现代化医疗设备;大力推广、普及新法接生,开展爱婴活动,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和医药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贩售假药等违法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990年开始,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市政府每年拨出近100万元,加速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991~1993年,市政府筹资近2000万元,兴建华侨医院、市中医院、市防疫妇幼办公楼和彭田卫生所,改造子英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994年初,石狮市列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划,市政府成立石狮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财政拨出5000万元,修筑市区环城混凝土大道和两侧排水、排污沟;在市郊建造1个容量150立方米、三格式封闭储粪发酵池;在将军山兴建1个200亩垃圾填埋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1994年12月,石狮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1994年以来,全市开展“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活动。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石狮卫生院、蚶江镇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和祥芝镇卫生院先后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6年3月,石狮通过“爱婴市”省级评定;4月,通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省级复评。
  (五)计划生育
  市人民政府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本国策来抓。1991年10月,成立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乡镇(办事处)相继建立、健全计生服务队伍和计生协会,逐步实施依法发证生育。建立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和独生子女养老保险基金会,把宣传、提倡、执行计划生育工作转为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各种形式会议,研究或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合格村、创全国计生先进市的决定》。市五套班子领导分工挂钩乡镇(办事处)抓计生工作。市、乡镇(办事处)、村层层实行计生工作责任制。以“创合格(计划生育合格村)、抓两无(无计划外生育、无水份)、保双先(全国先进、全省先进)”为主线,贯彻“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推行计生“三结合”,提高村自管理能力,改变了全市计生工作落后局面。至1997年,全市计划生育率达97.87%,合格村、基本合格村达95.65%,人口自然增长率2.43‰
  七、办理人民来信来访
  石狮建市以来,实行“小信访,大服务”,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信访网络,各镇(办事处)都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各信访重点单位都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1990年以来,在全市实行市领导下乡接访群众日制度。每次抽调3名以上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各镇(办事处)接访群众。至1997年底,共接访群众62场,当场为群众解决126个问题,把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
  八、农业农村工作
  建市后,市政府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及农村工作。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联社,加大农业投入,大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988~1991年,市政府共投入资金760多万元,修复蚶江海堤,修整长福、洪窟两大电灌站和浦内水利点,新建水利工程90多处,疏通晋东引水渠,恢复灌溉面积近9万亩。市财政拨出100多万元,重点扶持20多个经济发展较慢的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事业。采取清理整顿企业、清资清财、管好供电、集资参股、新办企业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全市31个“空壳村”(村财不上1万元)全部脱“壳”。1992年,市政府在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根据“稳制活田”的原则,鼓励种田能手和外地农民承包抛荒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综合经营实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及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社会稳定。1993年,全市农村实现社会总产值44亿元,水产品产量10万吨,粮食产量2.5万吨,农民人均收入2600元,居全省首位。1994年,市政府围绕“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大抓“奔小康,建新村”工作。召开全市“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工作会议,制订市直机关、富村、贫村三方共同结对挂钩扶贫规定,帮助农村,特别是经济发展较慢的村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通过制订优惠措施,推动农村发展两高一优、创汇农业和水产品深度加工、发展远洋运输、捕捞及滩涂养殖,特别是扶持发展“菜篮子”基地和禽蛋生猪基地建设,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出栏菜猪总数突破3万头。
  1995年开始,市政府以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为主线,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市委提出的“创五好(好的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制度、好的思路、好的体制)、上亿元、建新村”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根据石狮市实际,制定石狮市农村“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确定实施“宽裕型”小康村和建新村等示范村14个、奔小康重点村15个。全面实施“510”工程:建立10个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村、10个水果蔬菜基地、10个海洋捕捞和水产养殖专业村、10个规模化的畜禽基地和重点扶持10家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组织实施“6610”工程:抓好“良种、粮食、果蔬、蓝色、畜牧、水利”六大工程建设;建立“良种、粮食、果蔬、渔业、畜牧、加工”6大基地,每个基地设立10个示范点(场)。积极稳妥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引导农村发展基地化、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大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化、商品化。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石狮是闻名全国的以服装为主的小商品集散地,每天客流量达6~7万人次,还有外地打工人员10多万人。他们为繁荣石狮经济作出贡献。但也有少数当地不法分子,流窜犯罪分子或团伙互相勾结,乘机作案。市场上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坑客宰客、走私贩私和社会上制黄售黄、赌博、卖淫嫖娼、流氓斗殴、盗窃、抢劫杀人等丑恶现象及各种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破坏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石狮形象。
  市政府坚持以法治市。在抓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法制观念的同时,大抓政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及经费、装备上对监督执法部门倾斜。在市政府的20个部门中,公安、工商、税务等6个有监督执法职能的部门的人员编制就占市政府人员编制的四分之三。在管理上从规范市场法规入手,坚持不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各种专项斗争。突出“严打”,“扫黄打丑”做到常抓不懈,露头就打。有效地抑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高发势头,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得到中央、福建省和泉州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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