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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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9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10
页码: 591-60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情况包括人大代表选举、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活动。
关键词: 石狮市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内容

1954年3月,石狮境内的石狮、永宁分别召开乡镇首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10月,各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1954~1988年,石狮、蚶江、永宁镇和祥芝乡分别召开第五、第七、第五、第九届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隶属于晋江县人民代表大会。
  石狮建市初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共泉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改革的指示,石狮暂不设市人大常委会机构。随着改革的深入,为进一步完善石狮市政治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设立石狮市人大筹备组的通知》,1989年2月27日,成立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黄源水任组长。1991年1月,召开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至1997年,已历2届,共举行8次会议。
  第一节 人大代表选举
  1953~1996年,石狮境内进行12届乡镇(公社)人大代表选举和县市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级选举产生晋江县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晋江县第七届至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石狮市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先后由晋江、石狮选举委员会以及乡镇(公社)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培训干部,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乡镇(公社)、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3~1996年,石狮、蚶江、永宁、祥芝、宝盖、灵秀乡镇(公社)选举委员会分别组织选民进行第五、第十、第八、第十二、第二、第二届乡镇(公社)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1~1994年,石狮市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进行两届市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1年8月1日至12月21日,全市共选出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8人。其中,男性代表199人,占87.28%;中共党员代表175人,占76.75%;工人代表5人,农民代表102人,居民代表32人,干部代表58人,知识分子代表22人,“三胞”代表5人,军队代表4人。代表中,侨台眷代表13人,宗教界代表1人。代表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1.7%,中学文化程度占27.4%,小学文化程度占30.9%;年龄35岁以下占10.08%,3655岁占68.43%,56岁以上占21.49%,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24岁。
  1993年8月1日至12月12日,全市共选出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7人。其中,男性代表203人,占82.19%;中共党员代表184人,占74.49%;工人代表13人,农民代表97人,干部代表93人,归侨代表3名,军队代表2人,其他代表39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人)。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4名,占17.81%;中专文化程度24名,占9.72%;中学文化程度127人,占51.42%;小学文化程度52人,占21.05%。代表中,年龄35岁以下33人,占13.36%;36~55岁172人,占69.64%;56~65岁37人,占14.98%;66岁以上5人,占2.02%。代表平均年龄48岁,最大77岁,最小23岁。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1年1月25~28日在石狮狮城影剧院召开,出席代表22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筹备组组长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筹备组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作的《关于经济计划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88~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黄源水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允澄、蔡子朝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刘成业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德厚、邱家赞、蔡志从为副市长;选举李有才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黄源水等31人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177名。会议增补选举王继超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0~22日召开,出席代表22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关于《石狮市1991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3月17~20日召开,出席代表21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1992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月1620日在狮城影剧院召开,出席代表24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关于《石狮市1993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黄源水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允澄、蔡子朝、洪进灯为副主任);选举刘成业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闽鸿、邱家赞、吴德厚、周真平、蔡志从为副市长;选举吴新民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3月15~18日召开。出席代表24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副局长蔡丽枝关于《石狮市1994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作的《石狮市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3月5~8日召开,出席代表23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的书面报告,审议和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5年财政决算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何锦龙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何锦龙等30人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4~28日召开,出席代表22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郭迪恩关于《石狮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何纪欣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全体代表收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实况;还组织全体代表视察石狮市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
  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一)祥芝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祥芝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吴为练当选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祥芝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第定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祥芝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第定再次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二)蚶江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蚶江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董伦川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蚶江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董伦川再次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蚶江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王友时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三)永宁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永宁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施至储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永宁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刘京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永宁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施性埭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四)石狮镇人民代表大会
  1988年石狮建市以前,石狮镇已先后召开5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8月,石狮镇改为石狮街道办事处,原石狮镇人大主席团延续,主席团主席为郭敬治。1993年8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凤里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宝盖镇和灵秀镇。
  (五)宝盖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召开宝盖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王清阳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宝盖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肖惟懋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六)灵秀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召开灵秀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王金沙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灵秀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经康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
  1991年1月26日,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3人,其中委员10人,主任黄源水,副主任王允澄、蔡子朝。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开展各项活动。7月6日,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命。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1994年1月20日,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其中委员11人,主任黄源水,副主任王允澄、蔡子朝、洪进灯。3月1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改称经济工作委员会。6月8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撤销,分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城建工作委员会。保留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监督“一府二院”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1991年7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报告》。11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国土局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吴泽荣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12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内务局副局长吴孝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石狮市制定《关于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1992年5月1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关于石狮市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以下简称“二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侨台外事局关于建市以来侨务工作的汇报,市科卫文体局关于石狮市科技工作的汇报,市国土局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吴泽荣关于《石狮市中心区环境规划》和大堡工业控制区筹建情况的汇报。8月2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国土局关于排水排污工程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意见的报告。1993年6月2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的汇报,市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办公室关于石狮市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情况的汇报,市经济局关于春耕生产、水利建设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依法治市方案》的报告。7月2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市内务局关于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两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镇建制的报告,市司法局关于“二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11月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市国土局关于《石狮市中心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报告。
  1994年6月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夏粮生产及“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8月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市内务局关于石狮市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的汇报。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石狮市1994年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事局关于石狮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政治体制的汇报。12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石狮市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关于接受“六项督导”复评情况的汇报,市经济局关于渔业生产情况的汇报。1995年4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交通运输情况的汇报,市科卫文体局关于石狮市科技发展情况的汇报。1996年8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志从关于科教兴市规划落实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报告。11月7~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度为民办20件实事作适当调整的报告,审议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提请批准的《石狮市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石狮市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报告。
  1997年3月1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提请的《石狮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7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石狮市旅游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10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石狮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旧城区改造规划方案》和《石狮市卫生事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
  二、检查视察
  1991年8月9~1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市科卫文体局、国土局、经济局、财政局、内务局,邀请市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整改要求。11月28日,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与市侨台外事局、市侨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永宁镇、蚶江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和《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1992年4月21~23日,市人大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及市普法办公室,对祥芝镇、蚶江镇、永宁镇、石狮街道办事处和市经济局、国土局、税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开展“二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5月18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各镇(办事处)的中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情况进行检查、视察。敦促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义务教育法》实施。下半年,市人大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视察石狮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科教工作情况和海外“三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款项的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1993年5月2日,市人大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石狮市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视察。在检查中发现,出售假伪商品、偷漏税、强买强卖、欺骗外地客商、猪肉灌水等现象。检查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市场管理好。5月17~18日,市人大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会同市经济局、各镇(办事处)分管农业生产的领导,对全市春耕生产和水利建设进行实地检查。还实地查看一些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情况。
  1994年4月28日,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并邀请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代表15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带领下,对石狮市5个镇的春耕生产和“菜篮子”工程进行检查、视察。通过视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7月13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并邀请市内务局、公安局、经济局、总工会、就业管理处等部门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带领下,对石狮市劳务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视察。9月3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办公室和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对16家容易产生污染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针对环保意识差等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在市区内一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要其限期搬迁至大堡污染工业集中控制区,否则责令其停止。11月19日,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视察石狮市的渔业生产情况。
  1995年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办公室人员,在副主任王允澄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大仑、东阳、鸳鸯池、长福等停车场进行调查。要求市政府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城建规划的布局合理设置停车场所。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公安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1995年7月底前“收容审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三项强制措施的使用情况;裁决治安拘留等项处罚的执法情况;治安拘留所和监居室关押人员的情况;看守所羁押未决犯的情况;办案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执法情况等。通过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与各部门领导共同探讨,研究加强执法监督措施,完善内部和社会执法监督机制。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在副主任蔡子朝的带领下,对20万吨自来水厂工程和第一自来水厂进行视察。
  1996年7月16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及办公室人员,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子朝带领下,对市区绿化、20万吨自来水厂建设和大堡污染工业集中控制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市区绿化布局合理,初具规模。但也存在管理工作薄弱、绿化带受到破坏等问题。8月15~16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科技界人大代表和镇(办)有关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子朝带领下,对石狮市的科技工作进行检查、视察。检查组针对石狮市科技基础薄弱,科技意识不强,科技人才、资金缺乏等情况,提出八点建设性意见。
  1997年4月8~9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联合市政府办、政协办、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妇联等部门组成“石狮教育‘两基’督查组”,对全市7个镇(办)开展教育“两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为石狮市的教育工作通过省、泉州市的“两基”评估验收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4月1~2日,市人大华侨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并联合市侨台外事局、教育局、侨联、台联等单位对全市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创办各类教育基金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一次较全面的专题调查。教促各类教育基金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5月22~28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部分常委和有关人员,对石狮市的“三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针对个别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普法经费保障不够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8月19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国土局、环卫处对全市部分环卫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市区公厕、垃圾中转站不足等问题,检查组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根据蚶江镇政府要求和水头村等村民保护蚶江滩涂养殖基地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10日组织部分委员、蚶江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蚶江镇部分市人大代表冒雨进行实地视察,要求上级领导机构和监督机关督促有关部门慎对此事。10月20~2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石狮市部分镇的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进行视察。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计划生育“三结合”的投入,把石狮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引向深入。
  三、干部人事任免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一府两院”干部的人事任免工作。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4人次,其中副市长3人次,各委、办、局负责人21人次;任命市人民法院干部27人次,其中副院长3人次,审判员24人次;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干部11人次,其中副检察长3人次,检察员8人次。免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4人次、市人民法院干部9人次、市人民检察院干部3人次。
  1991年7月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刘平山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自仪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8月1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李闽鸿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丁永胜、陈慧瑛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英朗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9月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许自仪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11月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刘平山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李有才辞去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吴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法院代代理院长;免去陈慧瑛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11月3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周真平(女)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程和平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4人次,其中副市长9人次,各委、办、局负责人25人次;任命市人民法院干部23人次,其中副院长1人次,正副庭长9人次;审判员13人次;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干部11人次,其中副检察长3人次,检察员8人次。免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7人次、市人民法院干部3人次。
  1994年4月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裴晓枫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李闽鸿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5年3月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何静彦(女)为石狮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4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刘成业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6月2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禹宾熙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7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魏坚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接受吴德厚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6年1月1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骆景风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4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接受邱家赞、裴晓枫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同时任命吴清含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7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游祖勇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1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王胜平辞去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接受王英朗辞去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丁永胜辞去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同时任命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根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997年3月1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邱仲华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周真平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7年4月1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吴丽莉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7年5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文学锋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7年11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朱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魏坚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四、议案、建议处理
  石狮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4件,其中属于经济类18件,教育类14件,科卫文体类3件,政法类18件,民政类1件,土地管理及城建类25件,其他类15件。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件;建议67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17件,政法类11件,财政类9件,经济类7件,教育类7件,民政类6件,道路交通类4件,科卫文体、侨台外事、工商管理、邮电通讯类各1件,其他类2件。
  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2件;建议61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28件,政法类6件,教育类5件,邮电通讯类4件,民政类4件,科卫文体类2件,经济类3件,财政类3件,其他类6件。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议案3件;建议68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18件,环保类7件,政法类3件,教科文卫类14件,民政类7件,财政类2件,农业和农村工作类6件,能源交通类8件,其他类3件。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议案2件;建议51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8件,国土城建类17件,农业类3件,教科文卫类10件,民政类4件,环卫类2件,政法类3件,其他类4件。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1件;建议53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4件,国土城建类25件,农业农村类7件,教科文卫类11件,民政劳动类1件,经济类2件,政法类1件,其他类2件。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议案1件;建议61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5件,国土城建类28件,农业农村类5件,政法类1件,精神文明建设类6件,教科文卫类7件,市场管理类2件,其他类7件。
  各次会议收到的议案均由市人民政府逐件研究处理,未能如期办理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建议则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分类后及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然后由其交给各职能部门办理。大部分建议均能如期办理,且质量较高,代表都比较满意。对于未能及时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理由。建议办理结束后,由市人大汇编成册,发给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五、联系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各工作委员会分别挂钩各乡镇(办事处),分片开展联系活动。各乡镇代表团每季度开展一次联系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认真接待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及时作出处理,以取信于民。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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