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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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人团体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4
页码: 573-57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工人团体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行业工会、石狮工会办事处、石狮市总工会、主要活动。
关键词: 石狮市 群众团体 工人团体

内容

一、组织机构
  (一)行业工会
  民国15年(1926年)后,工农民主运动蓬勃开展,当时石狮、永宁、蚶江、祥芝有关行业的一些职员、工人纷纷加入行业工会。民国35年12月30日成立石作业职业工会和木工业职业工会,民国36年1月9日成立的首饰业职业工会,会址都设在石狮青年服务社。民国37年3月1日成立的渔业工会,会址设在永宁梅林。
  (二)石狮工会办事处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年10月18日,石狮镇工会成立。
  1951年,晋江县总工会在石狮设立工会办事处,指导八区、十四区工会工作;在永宁设立工会办事处,指导九区、十区工会工作。翌年8月,晋江县总工会撤销工会办事处,保留石狮镇工会,工会会员300多人。
  1955年、1957年和1961年,石狮镇工会召开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到1965年,镇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有28个,工会会员900多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镇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组织活动基本停止,至1970年组织全部撤销。
  1973年后,基层工会陆续整顿恢复。1979年9月,经中共晋江县委同意,设立石狮工会办事处,指导石狮镇内和石狮、蚶江、祥芝、永宁、英林、龙湖、金井、深沪等地工会工作。至1987年,石狮工会办事处所属基层工会有105个,会员3000多人。
  (三)石狮市总工会
  1988年4月,经福建省总工会批准,成立石狮市总工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许高问。1990年8月中共泉州市委批准建立石狮市总工会,直属中共石狮市委领导,泉州市总工会协管和指导。原晋江县总工会所属67个基层工会,划归石狮市总工会领导。1991年4月26~27日,召开石狮市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石狮市总工会。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委员会委员15人,首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首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总工会主席施能坚。1993年12月6~7日,召开市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7人,主席施能坚。1993年底,全市有基层工会113个,会员9000多人。
  1989年5月10日,成立中国教育工会石狮市委员会。1995年12月29日,成立中国金融工会石狮市委员会。
  1994年11月至翌年1月,祥芝、宝盖、湖滨、凤里、蚶江、灵秀、永宁7个镇(街道办事处)相继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
  1996年市总工会所属的组织机构有:市女职工委员会,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
  至199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工会907个,其中国有企业工会43个,集体企业工会16个,外资企业工会382个,乡镇企业工会358个,私营企业工会18个,事业单位工会45个,机关工会45个,共有会员2.4万多人。
  二、主要活动
  民国16年4月,石狮一些工人、职员积极支援泉州五金工会会员为增薪而进行的全行业罢工斗争。民国20年10月,在中共泉州特支和晋南县委的领导下,部分店员、工人举行同盟罢工、罢市,反对国民党政府征收苛捐杂税。
  民国26年9月,石狮一些工人、职员踊跃参加晋江县总工会组织的抗敌后援队,晋江县码头工会组织的抗日武装纠察队,在石狮、永宁等地巡查日货,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工人、职员积极参加“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和“反三征”活动,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民国36年7月,在晋江县木器工会的发动组织下,石狮木器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民国38年,在中共石狮区工委的组织下,石狮工人积极与广大民众一道做好筹粮、筹款等支前工作,以迎接南下解放大军。
  石狮解放后,广大工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政权建设,恢复发展生产,大力支援前线。1950年10月石狮镇工会成立后,在私营工商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制度,调解劳资纠纷,引导职工投入增产节约爱国主义竞赛,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同时,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维持社会治安,支援农村土地改革,开展对资本家“五毒”行为的斗争。
  1953~1956年,镇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宣传、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投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1959~1961年,在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镇各级工会努力为职工排优解难。石狮商业办事处工会与行政配合,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帮助职工家属就业和搞农副业生产,镇工会开办石狮托儿所和职工家属缝纫修补服务部,既为职工服务,又增加职工收入。1961年6月,镇工会创办职工业余学校,进行扫盲和文化、技术教育。石狮职工业余学校于196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出席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全国职工业余教育经验交流会。1963~1965年,镇各级工会组织职工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热潮,开展学雷锋、学解放军、学大庆精神活动,调动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各级工会活动停止。1979年9月,设立石狮工会办事处,工会各项工作逐渐恢复。
  1980年后,进行基层工会的组建、整顿和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各基层工会广泛组织职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在企事业单位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至1990年,有38个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1个基层工会建成“职工之家”。
  1991年4月石狮市总工会成立后,积极宣传贯彻新《工会法》,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市各级工会认真维护职工利益,处理职工来信来访,积极调处劳动纠纷。并在全市职工中开展“送温暖”活动。
  1994年,市总工会宣传贯彻《劳动法》,在全市企业中特别是新经济组织中,积极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到1997年,有340家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99家)实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市各级工会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当主人,做奉献”、“振兴中华读书”等系列活动,取得显著成果。1991~1996年,全市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5461项,实施1887项,创值达672.4万元。有4名职工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有5名职工获省“五一”劳动奖章,6名职工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1997年,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增效益”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为第二次创业建新功。一年中,全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218条,采纳实施142条,增创价值62万元。各级工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是年,有3名职工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7名职工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各级工会在实施“送温暖工程”活动中,在关心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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