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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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8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18
页码: 573-59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群众团体情况包括工人团体、青少年团体、妇女团体、归侨团体、工商业者团体等。
关键词: 石狮市 群众团体 组织结构

内容

第一节 工人团体
  一、组织机构
  (一)行业工会
  民国15年(1926年)后,工农民主运动蓬勃开展,当时石狮、永宁、蚶江、祥芝有关行业的一些职员、工人纷纷加入行业工会。民国35年12月30日成立石作业职业工会和木工业职业工会,民国36年1月9日成立的首饰业职业工会,会址都设在石狮青年服务社。民国37年3月1日成立的渔业工会,会址设在永宁梅林。
  (二)石狮工会办事处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年10月18日,石狮镇工会成立。
  1951年,晋江县总工会在石狮设立工会办事处,指导八区、十四区工会工作;在永宁设立工会办事处,指导九区、十区工会工作。翌年8月,晋江县总工会撤销工会办事处,保留石狮镇工会,工会会员300多人。
  1955年、1957年和1961年,石狮镇工会召开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到1965年,镇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有28个,工会会员900多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镇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组织活动基本停止,至1970年组织全部撤销。
  1973年后,基层工会陆续整顿恢复。1979年9月,经中共晋江县委同意,设立石狮工会办事处,指导石狮镇内和石狮、蚶江、祥芝、永宁、英林、龙湖、金井、深沪等地工会工作。至1987年,石狮工会办事处所属基层工会有105个,会员3000多人。
  (三)石狮市总工会
  1988年4月,经福建省总工会批准,成立石狮市总工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许高问。1990年8月中共泉州市委批准建立石狮市总工会,直属中共石狮市委领导,泉州市总工会协管和指导。原晋江县总工会所属67个基层工会,划归石狮市总工会领导。1991年4月26~27日,召开石狮市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石狮市总工会。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委员会委员15人,首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首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总工会主席施能坚。1993年12月6~7日,召开市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7人,主席施能坚。1993年底,全市有基层工会113个,会员9000多人。
  1989年5月10日,成立中国教育工会石狮市委员会。1995年12月29日,成立中国金融工会石狮市委员会。
  1994年11月至翌年1月,祥芝、宝盖、湖滨、凤里、蚶江、灵秀、永宁7个镇(街道办事处)相继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
  1996年市总工会所属的组织机构有:市女职工委员会,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
  至199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工会907个,其中国有企业工会43个,集体企业工会16个,外资企业工会382个,乡镇企业工会358个,私营企业工会18个,事业单位工会45个,机关工会45个,共有会员2.4万多人。
  二、主要活动
  民国16年4月,石狮一些工人、职员积极支援泉州五金工会会员为增薪而进行的全行业罢工斗争。民国20年10月,在中共泉州特支和晋南县委的领导下,部分店员、工人举行同盟罢工、罢市,反对国民党政府征收苛捐杂税。
  民国26年9月,石狮一些工人、职员踊跃参加晋江县总工会组织的抗敌后援队,晋江县码头工会组织的抗日武装纠察队,在石狮、永宁等地巡查日货,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工人、职员积极参加“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和“反三征”活动,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民国36年7月,在晋江县木器工会的发动组织下,石狮木器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民国38年,在中共石狮区工委的组织下,石狮工人积极与广大民众一道做好筹粮、筹款等支前工作,以迎接南下解放大军。
  石狮解放后,广大工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政权建设,恢复发展生产,大力支援前线。1950年10月石狮镇工会成立后,在私营工商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制度,调解劳资纠纷,引导职工投入增产节约爱国主义竞赛,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同时,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维持社会治安,支援农村土地改革,开展对资本家“五毒”行为的斗争。
  1953~1956年,镇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宣传、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投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1959~1961年,在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镇各级工会努力为职工排优解难。石狮商业办事处工会与行政配合,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帮助职工家属就业和搞农副业生产,镇工会开办石狮托儿所和职工家属缝纫修补服务部,既为职工服务,又增加职工收入。1961年6月,镇工会创办职工业余学校,进行扫盲和文化、技术教育。石狮职工业余学校于196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出席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全国职工业余教育经验交流会。1963~1965年,镇各级工会组织职工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热潮,开展学雷锋、学解放军、学大庆精神活动,调动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各级工会活动停止。1979年9月,设立石狮工会办事处,工会各项工作逐渐恢复。
  1980年后,进行基层工会的组建、整顿和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各基层工会广泛组织职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在企事业单位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至1990年,有38个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1个基层工会建成“职工之家”。
  1991年4月石狮市总工会成立后,积极宣传贯彻新《工会法》,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市各级工会认真维护职工利益,处理职工来信来访,积极调处劳动纠纷。并在全市职工中开展“送温暖”活动。
  1994年,市总工会宣传贯彻《劳动法》,在全市企业中特别是新经济组织中,积极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到1997年,有340家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99家)实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市各级工会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当主人,做奉献”、“振兴中华读书”等系列活动,取得显著成果。1991~1996年,全市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5461项,实施1887项,创值达672.4万元。有4名职工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有5名职工获省“五一”劳动奖章,6名职工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1997年,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增效益”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为第二次创业建新功。一年中,全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218条,采纳实施142条,增创价值62万元。各级工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是年,有3名职工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7名职工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各级工会在实施“送温暖工程”活动中,在关心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第二节 青少年团体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狮市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民国22年(1933年),共青团泉州特别支部在永宁建立团支部。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民国38年6月,在中共晋江县工委(闽西南)的领导下,石狮片建立石狮团支部、金井团支部。
  解放后,石狮、永宁、蚶江、祥芝4个乡镇青年团(1957年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基层组织,隶属于晋江团县委。蚶江、祥芝团委曾获全国、省优秀青年突击队荣誉称号;永宁镇团委组织栽种的沿海防护林被团省委命名为“共青林”。
  石狮建市后,1990年7月召开共青团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80人,选举产生共青团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常委5人,刘京任团市委书记(1993年5月刘京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1994年3月召开共青团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20人,选举产生共青团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委7人,肖汉辉任团市委书记。
  至1997年,全市有基层团(工)委25个,团支部510个,团员18283人。
  (二)主要活动
  政治思想教育团市委成立以来,组织全市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共十四大、十五大文件、《邓小平文选》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国情、市情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革命传统教育报告团”、“理想、人生报告团”到全市巡回演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涌现出勇斗歹徒、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林青云,舍己救人的许昭锋、许以洋等优秀团员青年。
  青年志愿者活动团市委成立以来以“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为主线,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活动。在文明安全片区成立22支青年突击队,开展社区服务,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在重点工程、扶贫工程、绿化工程中,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军、警、民共建活动。
  移风易俗活动团市委成立后,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省办、神事不办”的新风尚。自1991年元旦汽车站的第一对团员青年举办文明婚礼以来,团组织共举办千余对的青年文明婚礼活动。祥芝镇各村团支部已形成制度,每年都举办文明婚礼,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联系青年工作1990年,成立市第一届青年联合会,并组织部分青联委员筹资建设青联大厦;1991年,成立石狮市青少年科技培训中心;1993年,成立石狮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使团组织起到党组织联系各界青年的桥梁作用。
  文体活动团市委利用建团、建党、国庆、元旦等节日,举办知识竞赛、文艺联欢、体育比赛、“趣味”运动会、书法、摄影作品展等,培养和激发青少年健康向上的思想情趣,陶冶青少年的思想情操。
  科技活动各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参与全省“两竞赛一争当”的活动,举办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班,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1992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期,参加培训的青年达5000多人次,涌现董群鹏、吴伟国、王经新等一大批全国、全省科技星火带头人,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带头人。
  主题活动举行“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教育活动。参与“共青团服务千村行动”,开展“千个城乡团支部结对联建创‘百佳’活动”,促进城乡联谊。1995年,在全市各企业中开展“石狮市十佳外来青年”评选活动,动员和激励外来青工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战场。1997年,结合海峡两岸纺织品博览会评选出“石狮市十佳服装设计师”。开展为“希望工程”献爱心活动,筹资6.4万多元在西藏朗县兴建“石狮希望小学”。市优秀共青团许昭锋把市委颁给的见义勇为奖励金2000元捐献给省“希望工程”。全市团员累计为“希望工程”捐款30多万元。开展企业建团工作,在外来青年工人中吸收新团员,至1997年,已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130家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至1997年,共向党组织“推优”958名,已有501名团员青年光荣地加入党组织。
  二、石狮市青年联合会
  (一)组织机构
  1990年6月,石狮市第一届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成立。青联委员99名,常委25名,刘京任第一届青联主席。1996年5月28日,召开石狮市青联二届会议,产生委员134名,常委43名,肖汉辉任二届青联主席。聘请王明洋等9人为二届青联名誉主席。许国锋当选为全国青联委员。
  (二)主要活动
  以“奉献在八五,岗位献青春”为工作主线,在青联委员中开展“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建功立业”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
  市青联充分发挥石狮侨乡优势,利用海外青年到石狮探亲访友,经商办企业等机会,以及通过青年社团交往渠道,联系、团结海内外青年。市青联副主席、旅港石狮同乡公会施建新在香港带头捐款,并倡导发动旅港同胞,建立福建省希望工程香港基金会,资助福建省贫困地区失学青少年,改善部分贫困地区办学条件。
  发动青联委员集资筹建石狮青联大厦,创建青少年活动基地。组织青联委员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智力扶贫、文化下乡、文艺讲座、比赛、展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传播科学文化,普及文明知识,努力提高各族、各界青年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和文明修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石狮市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
  (一)组织机构
  解放后,石狮辖区内各中小学在晋江团县委领导下,相继建立和发展少先队组织。石狮建市后,于1989年5月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产生第一届少工委,黄金山任主任。1992年6月召开第二次少代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少工委,肖汉辉任主任。少工委在团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至1997年,全市中小学全部建立少先队组织。
  (二)主要活动
  1953~1988年,在晋江县团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各少先队组织配合各项中心工作,先后开展“推广普通话”、“除四害讲卫生”、“绿化、果化”、“向刘文学学习”、“学习雷锋”、“学习张高谦”、“争当五好队员”、“学习张海迪”、“学习黄君梅”、“人人争戴新风尚小红花”、“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月”、“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红领巾读书读报”、“树理想、学创造、做主人”、“小主人在行动”等活动,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涌现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受到团中央、省、市少工委的表彰。石狮中心小学(今市实验小学)1981年10月被团中央评为全国红花集体;1982年10月被团中央评为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先进集体;1984年7月被评为全国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同年,参加全国创造杯竞赛获四个奖杯,该校学生魏冬梅被评为全国“大雁式好队长”,该校辅导员王健被评为福建省优秀辅导员。1985年,该校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国少年队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参加全国“少代会”。1987年8月,该校红领巾艺术团赴北京中南海作专场演出,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石狮新湖小学(今湖滨办事处新湖中心小学)1987年参加“全国勤巧小队”活动,获一等奖。
  1988年各少先队开展以“石狮处处有雷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印发数万张“学雷锋,做‘四有’新人”宣传卡,出版1000多版宣传专栏,成立1200多个“学雷锋、学赖宁”活动小组。《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分别以“雷锋精神在石狮闪光”为题报道了石狮市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1988年12月,市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被全国少工委评为全国红旗大队,《幼芽队讯》获全国红领巾小建设竞赛优秀奖,少先队活动获省三枚奖章。
  1989年“六·四”期间,坑东小学少先队员给李鹏总理写信,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支持戒严部队,体现了侨乡小主人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全国少工委授予坑东小学少先队为“全国红旗大队”。全市各少先队组织以李鹏总理复信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开展“三热爱”教育。
  1990~1993年,全市少先队结合学校的德育工作,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理想教育和反和平演变教育,以社会主义为核心的道德教育,以劳动、实践为起点的劳动教育和勤俭节约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目标的民主与法律教育。在实验、塘边、杆头、坑东、大仑、容卿等小学开办少年军校,2200多名少先队员受到军训。石光中学、华侨中学少先队组织成立“红领巾小交警”,各少先队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全市少先队积极参加扶贫活动,捐资一万多元,支援祥芝镇前厝村。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红领巾救灾行动”和“红领巾互相联谊活动”。组织参加泉州市第二届“小星星科技小创作作品展”;“举办石狮市少儿卡拉OK大赛”;评选“红领巾读书读报‘金钥匙奖’优秀队员、优秀辅导员”;成立石狮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心,开展“孩子·明天·责任”为主题的“保护明天”行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994~1997年,少工委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邀请部队首长向少先队作爱国主义专题报告,组织少先队员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深入开展《跨世纪福建少年雏鹰行动》,以“雏鹰行动”为龙头,开展“五自”(自学、自理、自护、自律、自强)、“手拉手”和“争章达标”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实践能力和互助帮助、团结协作的优良品德。石光中学与安溪一中、私立育青学校与龙岩河田学校、凤里教委与蚶江青莲小学等几百对少先队员结成对子,并捐款十余万元,帮助“手拉手”对方。各少先队组织积极参与“万信往台”征文比赛活动,开展“迎香港回归”中队主题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节 妇女团体
  一、组织机构
  (一)妇协分会、妇救会、妇女抗敌后援队、妇女会
  民国15年(1926年),北伐军进入泉州期间,组织晋江县妇女解放协会,并派人到石狮组织妇协分会。
  民国22年,在中共晋南县委的领导下,石狮农村组织妇救会,开展妇女解放运动。
  民国26~27年,在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妇女的发动下,石狮、永宁农村组织妇女参加抗敌后援队,投入抗日救亡运动。
  民国32年,石狮、永宁等地发动组建妇女会,开展抗日救国活动。
  (二)石狮市妇女联合会
  1990年12月24日,召开石狮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13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郭敬治作题为《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侨乡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3人,主任郭敬治。
  1996年12月19日,召开石狮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2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王玉端作题为《自立自强,扬帆奋进,二次创业中铸造辉煌》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二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9人,主席王玉端。
  (三)乡镇(办事处)妇女联合会
  1950~1961年,先后成立石狮、永宁、蚶江、祥芝等4个公社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隶属晋江县妇联。
  1988年,石狮镇妇联改为石狮办事处妇联。1993年,石狮办事处分为湖滨、凤里、宝盖、灵秀4个镇、办事处,相应成立妇联会。
  至1997年,全市有湖滨、凤里、宝盖、灵秀、永宁、蚶江、祥芝等7个镇、办事处妇联会。在各村(居)委会建立115个妇代会。
  二、主要活动
  大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石狮辖区广大妇女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入反帝、反封建、反军阀斗争。石狮、永宁妇女参加军训队、看护队,为抗日救国贡献力量。解放战争时期,石狮、永宁等地侨乡妇女积极参加“反三征”斗争,掩护、支持中共地下组织和游击队,为石狮的解放贡献力量。
  解放后,石狮、永宁、蚶江、祥芝的妇女干部积极发动妇女投入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运动。1952年10月后,各乡镇妇联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引导广大妇女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1953年,各乡镇妇联发动和组织广大侨眷、侨属参加生产劳动,改变“嫁侨吃侨”的旧俗。1959年,组织妇女开展“巧姐妹”运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公社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五讲四美”活动。1979年,石狮公社妇联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单位称号,永宁沙堤的李乌谅、石狮大仑的洪淑霜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0年石狮市妇联成立后,组织全市妇女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成立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妇女委员会。“七一”前后,组织“巾帼建功”报告团到各镇巡回报告,激励广大妇女争做“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女性。12月2日,成立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各界捐资45万元,市政府安排土地,兴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993年,市妇联创办新苗幼儿园、狮宁门诊部、欢乐今宵卡拉OK歌舞厅等3个经济实体,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支持和实践天地。是年,郑雪英出席全国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4年3月17日,市妇联组织成立石狮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当场为“扶贫路”建设捐款20万元。“六一”节期间,市妇联与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举办“孩子明天责任”理论研讨会。11月中旬,举办基层妇干培训班,有140人受训。
  1995年,市妇联组织全市妇女开展评选“七个示范基地”、“八名经营能手”、“九个岗位标兵”、“十大行业能手”等系列活动,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引向深入。“三八”节举行“通向北京”象征性长跑活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期间,组织全市妇女围绕“平等、发展与和平”这一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1996年,全市妇女掀起“巾帼扫盲行动”热潮,各村均办起扫盲班,各级妇女干部组织扫盲对象人班上课。当年有11715名妇女脱盲,并有590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学习。6月1日成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会,并举行“海峡杯”家教论文大奖赛。
  1991~1997年,全市组织妇女学雷锋小组123个,为民办实事达5000人次,涌现市级以上的“五好”、“文明”家庭800户。
  第四节 归侨团体
  一、组织机构
  (一)石狮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1991年7月19~21日,召开石狮市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221人(其中港、澳代表42人),正式成立石狮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石狮市侨联)。选举产生市侨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8人(其中港、澳委员15人),常委25人(其中港、澳常委4人),主席蔡仲谋。聘任香港杨孙西等8人为市侨联一届顾问。
  1997年11月11日,召开石狮市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210人(其中港、澳代表20人),选举产生市侨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06人(其中港、澳委员20人),常委25人(其中港、澳常委4人),主席蔡世佳。聘任港、澳及石狮知名人士杨孙西等8人为二届名誉主席、卢温胜等14人为二届顾问。
  市侨联为市一级人民团体,机关为行政编制,经费来源于市财政部分拨款、经营收入、华侨和社会赞助等。1997年4月,市侨联拆掉旧会所办公楼,与石狮市华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兴建十层市侨联大厦,包括办公楼、住房、商场和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二)镇(办事处)侨联
  石狮镇侨联成立于1950年12月。1951年4月晋江县侨联成立后,石狮镇侨联改为晋江县侨联石狮分会,管辖祥芝、蚶江、永宁。“文化大革命”期间,侨联停止活动。1979年侨联恢复时分为石狮公社侨联和石狮镇侨联。1984年石狮公社侨联改名为石狮乡侨联。1986年乡、镇侨联又合并为石狮镇侨联。1991年7月市侨联成立后,石狮镇侨联改名为石狮街道办事处侨联。1993年石狮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变更,石狮街道办事处侨联撤销。
  蚶江镇侨联1960年成立晋江县侨联蚶江办事处。1979年12月成立蚶江公社侨联,1984年改为蚶江乡侨联,1985年改为蚶江镇侨联,延续至今。
  祥芝镇侨联1957年成立晋江县莲塘区侨务工作委员会(时祥芝与蚶江的一些行政村合并为莲塘区)。1961年成立祥芝公社侨联,1984年改为祥芝乡侨联。1991年改为祥芝镇侨联,延续至今。
  永宁镇侨联1961年成立晋江县侨联永宁办事处。1979年成立永宁公社侨联。1984年改为永宁镇侨联,延续至今。
  凤里办事处侨联1996年9月成立。
  湖滨办事处侨联1996年12月成立。
  灵秀镇侨联1997年5月成立。
  宝盖镇侨联1997年6月成立。
  各镇(办事处)侨联为镇一级人民团体,经费以自筹为主,华侨捐资、镇(办事处)政府拨补一部分。
  二、主要活动
  50年代初,侨联动员会员投入土地改革运动,积极争取侨汇,发动农村的归侨、侨眷参加农业劳动,走自食其力道路。其间涌现大仑村侨眷妇女劳动模范许素华,赴京受表彰。还发动归侨、侨眷参与捐献“晋江华侨号”飞机1架,支援抗美援朝。石狮镇侨联组织侨眷、侨属以“投股”方式,创办缝纫社和文具社,解决70多名侨眷属妇女就业。
  1953年,石狮镇侨联发起成立石狮公私合营华侨戏院筹建委员会,发动归侨、侨眷以“股份制”形式,创建石狮华侨戏院。至1965年全部还清本息,石狮华侨戏院转为国营企业。
  1954年8月,创办石狮华侨子女补习学校。翌年9月,更名为晋江第一华侨中等文化学校。195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改为晋江华侨中学,成为正式公办学校,参加统一招生。
  1959年,创办石狮华侨旅行服务社,作为侨联接待华侨和对外服务经营的场所(1960年该社转卖给省中旅社经营)。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各侨联发动侨胞、侨眷进口化肥支援发展农业生产,进口粮、油、副食品等物资,丰富侨乡副食品市场。
  “文化大革命”发生后,侨联活动停止。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侨联恢复活动,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华侨政策,平反归侨、侨眷中的冤假错案。
  市侨联自1991年成立以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石狮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建言、献策、出力。
  积极开展对外联谊,认真做好接待工作。1991~1997年,市、镇(办事处)侨联委员参与组团出访157人次,先后出访菲律宾、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香港、澳门;参与接待回乡的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共177个团组,6326人次。
  招商引资当“红娘”,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1991~1997年,全市侨联直接和协助引进的项目75个,投资额达1.36亿美元。建市以来,各侨联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的资金达3亿多元。主动协助市委、市政府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石狮操办近20场的产品展销、招商等经济活动。
  弘扬侨联宗旨,热情为侨服务。19911997年,市、镇(办事处)侨联直接扶持创办36家侨属企业,这些企业有的已成为市、镇一级的骨干企业。6年中,处理人民来信233件,接待来访306人次,为侨服务项目达283项,为129户贫困归侨发放补助款6.01万元。市侨联还会同市人大侨委、侨台外事局等有关部门,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侨务法规进行视察检查,解决有关华侨、侨眷的房产权、建房基地、墓地等纠纷问题,切实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政协委员中的侨界代表,积极参与各种会议和视察活动,参加各镇(办事处)政协活动组活动,向党、政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市侨联创办《石狮乡讯》(后改为《石狮侨报》),6年中出版25期、12.5万份,寄赠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澳门、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三胞”,让“三胞”了解石狮,增进情谊。
  市、镇两级侨联委员热情开展侨务工作,先后有4人被评为省和全国侨联工作积极分子。1994年6月14日,市侨联副主席蔡世佳被全国侨联评选入全国“侨界十杰”,受到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第五节 工商业者团体
  一、商会
  (一)组织机构
  民国24年(1935年),石狮镇已成立石狮商会。
  1951年,晋江县第十四区(石狮)、第九区(永宁)先后建立区域性工商联筹备小组。1954年12月,晋江县工商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在石狮召开,成立县工商联。石狮,永宁分别成立区工商联小组。1958年10月,石狮镇成立工商联分会,永宁、蚶江设工商联小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组织活动。1984年12月,成立晋江县工商联石狮办事处,下辖石狮、蚶江、永宁、祥芝4个工商联活动组,会员共115人。
  石狮建市后,1989年8月25日,召开石狮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正式成立石狮市商会。共有会员326人。商会没有挂工商业联合会的牌子,仍是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县级基层组织,承认并执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接受上级工商联(商会)的指导。商会成立后,发展基层组织,组建永宁、蚶江、祥芝、湖滨、风里、灵秀商会。
  市商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38人,设常务理事24人,正副会长10人,名誉会长5人(香港3人,菲律宾2人),顾问4人(港澳3人,石狮市1人)。蔡明元任会长。第二届理事会(1993.12~1997.5)成员46人,设常务理事21人,正副会长9人,名誉会长5人,顾问28人、(港澳12人,菲律宾4人,石狮市12人)。吴夏云任会长。第三届理事会(1997年5月起)成员130人,设常务理事52人,正副会长9人,名誉会长16人(港澳8人,菲律宾6人,石狮市2人),顾问19人(均为石狮市人)。蔡火愿任会长。共有会员937人。
  (二)主要活动
  民国时期,石狮商会主要协调镇区内各业务关系,调整市场布局,调解经营纠纷等。抗日战争期间,在抵制日货活动中起一定作用。
  解放前夕,石狮商会发动工商界人士捐粮捐款,或向各工商户借军粮军柴,积极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作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永宁工商筹备小组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推销胜利折实公债,发动工商户捐资购买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1952年,工商筹备小组主动协助解决劳资关系、产权纠纷,发动工商户积极交纳税收,参加“五反”运动。1953年,动员组织商户参加物资交流大会,活跃城乡经济,粉碎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
  石狮、永宁工商小组成立后,动员广大工商户接受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时按量缴交税款;发动工商界家属创办石狮布鞋厂,自力更生,协助国家克服暂时经济困难。1964年,石狮工商分会开办夜校,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政治理论等,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工商组织停止活动。
  1982年,石狮、永宁工商组织恢复活动后,积极助政府落实政策,平反历次政治运动中工商界的冤假错案。11月,石狮工商分会创办经济咨询服务部,积极开展商品引介,沟通产销渠道,为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服务。
  1984年后,石狮工商办事处带领辖区内各工商组织开展“三胞”联络工作,为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穿针引线。
  石狮市商会成立以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会务活动。在石狮市人大代表当中,第一届有商会会员17人,第二届有21人;市政协委员当中,第一届有商会会员21人,第二届有30人。他们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会、形势通报会、经济考察论证会等。经常通过征询意见书、深入企业调查等形式,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呈市领导参考。市商会召开会长办公会,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等各种会议时,经常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沟通政企关系,为市领导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指导决策提供依据。
  商会理事中有海外关系的占95%以上,是商会开展对外联谊的优势。每年春节,商会向香港、澳门、菲律宾等知名“三胞”和社团寄贺年卡。1990年6月,商会领导人数人到香港,协助组建“石狮市旅港同乡公会”,并于同年7月由市长组团参加该会成立庆典活动。1991年5月,会长陪同市长出访菲律宾,协助旅菲侨亲把50多个乡会联合组建为旅菲石狮市各乡联合会,并参加该会成立庆典活动。商会通过开展海外联谊,争取侨胞捐资兴办一批公益事业,引进外资兴办一批企业,对促进石狮经济腾飞起一定的作用。
  在市委、市政府倡导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经济活动中,商会积极当好配角,协助在国内外举办各种展销会、洽谈会、订货会等,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市商会大力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1992年,配合有关部门举办“石狮市三资、乡镇企业法制培训班”10期,在工商企业界内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同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石狮市工商企业人才培训班,为企业培养人才,至1997年,举办法制、财会、电工、股票、营销、电脑、经营等专业培训和知识讲座计49期,受训3120人次。石狮市商会工商企业人才培训中心,于1994年3月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先进集体单位”。
  商会发动工商企业界人士,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开展扶贫救灾工作,推动“光彩事业”。1991年、1992年和1996年,先后共捐款200多万元,支持江淮流域、南平地区、龙岩长汀等地灾区和石狮市前厝贫困村。
  1995年,商会组建职业介绍所服务站,至1997年,通过全国工商联渠道,向企业输送劳工1487人,介绍各地到石狮求职者就业1760人。
  二、同业公会
  民国26年6月6日,石狮第一家同业公会——什货业同业公会成立,会员31人。同月7日,成立石狮镇绸布业同业公会,会员17人。民国27年1月3日,成立石狮镇书纸业同业公会,会员45人。同月4日,成立石狮镇糖品业同业公会,会员34人。各同业公会成立后,协调同业之间的利益和冲突,团结同业企业,抵制洋货、提倡国货,对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起一定的作用。石狮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民国时期出现的各同业公会结束了它的历史。
  建市后,随着个体私营工商企业的大发展,1993年11月开始至1997年,陆续组建石狮市食品同业公会(1993年11月28日成立,会员36人),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1996年7月26日成立、会员23人),石狮市包装印刷行业协会(1996年11月25日成立、会员51人),石狮市鞋业协会(1997年3月1日成立,会员108人),石狮市纺织服装同业公会(1997年3月9日成立,会员460人),石狮市祥芝镇汽车运输同业公会(1997年3月28日成立,会员90人),石狮市旅馆业协会(1997年5月2日成立,会员126人)。各同业公会(协会)加强协商,组织参加展销会、订货会等,为石狮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一)组织机构
  1984年7月,晋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石狮镇分会,石狮乡分会同时成立(1987年石狮乡分会并入石狮镇分会)。同年10月,先后成立晋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蚶江镇、永宁镇和祥芝乡分会。
  1988年11月22日,石狮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筹备组成立。翌年7月14日,正式成立石狮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下辖石狮镇、蚶江镇、永宁镇和祥芝乡等4个分会,共有会员5454人。至1997年底,市个协下辖灵秀、凤里、宝湖、蚶江、永宁和祥芝等6个分会,共有会员8110人。
  (二)主要活动
  1985~1988年,各个协分会相继开展“五好会员”和“信得过摊店”、“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
  1989年5月,市个协筹备组成立治安组,配合职能部门,在“扫黄打丑”、“除六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6月,各分会为“第十一届亚运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体育馆”捐款27.6多万元。市个协倡议开展“爱我石狮,爱我市场”活动,印刷倡议书5000份发至每个个体工商户。
  1990年,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市个协组织个体工商户200多人,开展利民服务项目1400多件(次)。1991年,组织“文明经营户”、“信得过摊店”的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并选出8名表现突出的代表参加学雷锋巡回演讲。1992~1997年,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创建卫生城市、军民共建文明城活动。先后开展拥军活动9场,除到部队进行慰问联欢外,还义务为战士缝衣、补鞋、修表等。
  第六节 其他团体
  一、农民团体
  (一)农会
  民国22年(1933年)8月,在石狮成立第三区农会,会址在石狮爱群小学。下辖18个乡农会,会员1099人。农会的主要活动是协助管理农村公学土地,收缴公租、农业税等。由于政局动荡,几年后农会逐渐解体。
  (二)农民协会
  民国15年,中共党员董云阁、兰飞鹤在永宁一带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减租减息斗争。
  解放后,石狮辖区内各乡建立农民协会,负责农村基层工作,在贫雇农中培养积极分子和干部,为农村建党建政打下基础。农民协会带领广大农民进行土地改革,投入剿匪镇反斗争。随着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乡村政权的建立,农民协会活动逐渐消失。
  (三)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2月,石狮辖区内各公社相继成立贫下中农协会,发动广大贫下中农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发生后,贫下中农协会活动停止。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恢复贫下中农协会组织,并根据中央的指示,组织贫下中农管理小组,负责“四管一教”(管理学校、商店、医疗卫生、社队财务,对下乡知识青年进行再教育)工作。1982年,贫下中农协会撤销。
  二、石狮市科学技术协会
  1982~1985年,晋江县科学技术协会先后在石狮镇、永宁镇、祥芝乡、蚶江镇成立乡镇科协。
  1992年5月30日召开石狮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石狮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大会决议,选举产生市科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1名,常委14名,副市长李闽鸿兼任科协主席。1997年5月28日召开科协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科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53人,常委21人,庄清水任科协主席。
  市科协成立后,在市委和镇党委的重视下,调整、充实各镇(办事处)的科协组织,由科技副镇长(副主任)兼任科协主席,配备科技专干,做到有人员、有地点、有活动内容。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相继成立,至1997年底,全市共成立学会10个,协会8个,研究会2个,共有会员3000多名。
  市科协成立以来,贯彻市委提出的“科教兴市”战略方针,大力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为石狮的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详见《科学技术》卷)。
  三、石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94年7月10日,召开石狮市文学艺术界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石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市文联),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一届文联委员会,委员56人,常委18人,何敬锡任主席。至1997年,市文联所属市级协会、学会、研究会12个,共有团体会员4300多人。
  市文联成立以来,团结全市文艺工作者正确执行党的文艺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加强同台湾、港澳和海外文艺界人士的文化交流,为石狮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取得显著成绩(详见《文化》卷)。
  四、石狮市体育总会
  1989年9月30日,石狮市体育总会成立,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1人,常委27人,副市长邱家赞兼任主席。聘请市体育界元老及社会知名人士9人担任总会顾问。1992年4月,总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理事会),设理事36人,常务理事12人,邱家赞连任主席。聘请知名华侨6人任名誉会长,聘请海内外体育界元老及知名人士20人担任顾问或名誉顾问。至1997年,全市先后成立10个群众性体育协会,隶属市体育总会。
  市体育总会成立以来,协助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大力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协调各体育单项协会的关系,为发展石狮的体育事业作了大量工作(参见《卫生体育》卷)。
  五、石狮市红十字会
  1990年5月8日,石狮市红十字会成立,有理事50人,副市长邱家赞兼任会长。1996年,由副市长何静彦继任会长。至1997年,下属基层红十字会组织9个,团体会员394人,个人会员580人。
  市红十字会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市红十字会都在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组织义诊,慰问残疾人和五保户等。配合政府做好涉台事务,先后妥善处理海上渔事纠纷和走私偷渡事件计4892起,转发海峡两岸查人信件35件,解决海上遇难12起。1995年6月和1996年4月,渔民先后从海上捞起两具台湾士兵的尸体。市红十字会积极与台湾红十字会组织联系,根据死者家属的意愿,进行尸体火化,把骨灰带回台湾。1997年,市红十字会印发献血宣传材料,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有关知识。同年6月5~6日,开展首次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和其他党政领导带头献了血。通过体检共有508人献血10.16万毫升,占石狮市平均医疗用量的34.5%,为石狮市人民群众医病、治病做了一件大好事。
  六、石狮市卫生工作者协会
  1990年5月8日,石狮市卫生工作者协会(简称市卫协)成立,并相继在各镇卫生院设立卫协分会。
  市卫协成立以来,加强对全市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进行医疗场所的整顿,建立个体开业医生考试发证制度,并开展医风医德教育,为发展石狮卫生事业作出贡献。
  七、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机构
  1990年8月,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成立。同月,石狮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年11月20日,召开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残联工作报告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石狮市实施细则;选举产生石狮市残联主席团委员、主席、副主席;推选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993年5月,成立石狮市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至1993年底,各镇(办事处)先后成立残疾人协会。1994年5月,成立石狮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商委员会。1995年3月,成立石狮市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负责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具体实施和就业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项工作。6月20日,召开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残联第二届主席团委员、主席、副主席;推行执行理事会理事长。8月,成立石狮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和各镇(办事处)及石狮市卫生院“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同年10月,市政府批准成立石狮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主要活动
  1990年10月,在全市开展“捐赠一元钱,扶残作奉献”活动,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风气。这次活动共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12.5万元。
  1991年5月,开展首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各地组织慰问残疾人。以后每年“全国助残日”都开展活动。1991年8月,市选派1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泉州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5块金牌、3块银牌和3块铜牌的好成绩。10月,邀请国家儿麻矫治专家医疗队到石狮,为73例儿麻患者施行矫治手术。
  1992年5月,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八五”计划纲要》。6月,市残联开办两期聋儿培训班,受训人员17人。10月,在全市开展残疾人状况普查工作。共为122名白内障患者做了复明手术。
  1994年5月,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表彰“扶残作奉献”活动14个先进单位和5个先进个人。9月,开展捐资支持北京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残疾人运动会活动,共募集资金9万元。
  1995年,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共募捐残疾人福利基金23.5万元。
  1996年,开展第二次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普查,查出各类残疾人计5395人。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继续抓好三项康复工作,1996~1997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80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96例,儿麻矫治5例,聋儿培训12名。
  八、石狮市计划生育协会
  1990年5月,石狮市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之后各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也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协会。至1997年,全市有镇级计划生育协会7个,村级计划生育协会115个,协会会员占全市人口的9.79%,形成一支庞大的群众组织队伍,为创建计划生育先进市做了大量工作。
  九、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1990年5月,召开石狮市关心下一代协会(1994年改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成立大会,选举协会委员35人,常委30人,黄际笔为主任。关工委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成员,吸收部分有名望的社会老人参加,以关心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为宗旨,设秘书组、革命传统宣教组、法制宣教组及保健活动组。关工委成立以来,领导机构进行3次调整,至1997年,有委员134人,常委43人,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兼任主任。
  市关工委成立后,各镇(办事处)、村(居)委会陆续成立协会(1994年镇级协会改称关工委)。到1997年,全市有镇级关工委7个,村级关心下一代协会62个。
  (二)主要活动
  1990年,搜集整理地下革命斗争资料,由15位老同志组成“革命传统报告团”,在全市中小学宣讲59场,听讲人数27350人。同年,举办“关心下一代成果汇报展”,在全市巡回展出照片321幅,历时16天,观众23870人次。
  1994年8月,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立校外德育辅导员制度的建议。至1997年,有8所中学、85所小学分别聘请285名老同志为校外德育辅导员。
  1995年6月,发动社会各界人士68人与在校贫困生结对子,捐助人每人每年捐300元,连续三年,资助1名对象读完初中三年。
  1997年5月,组织20名老同志到全市14所中学开展香港回归宣讲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时8天,接受教育学生达1.2万多名。
  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参与市五套班子领导到小学、幼儿园进行慰问活动,赠送礼品与礼金。
  十、离退休千部协会
  (一)组织机构
  1990年5月,召开石狮市离退休干部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协会理事26人,常务理事19人,谢炮任会长。下设秘书组、学习组、福利组和社会组。嗣后,根据会员原职业,陆续成立税务、商业、粮油、教育、工商、卫生、祥芝镇直属机关等分会。
  协会成立以来,会员人数逐年增加,领导机构进行3次调整。1992年4月起由吴清琪继任会长。至1997年,协会有理事116人,常务理事32人,会员821人。
  (二)主要活动
  1991年老年节,举办有157对老干部夫妇参加的金、银婚庆祝活动。1992年,联系华侨捐资40万元、社会捐资24万元,争取政府拨款50万元,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及添置设备。1993年8月,发动近百名老干部志愿遗体火化的签名活动,并发出“移风易俗,改革殡葬”倡议书。1997年7月7日,在市人民公园举办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暨纪念“芦沟桥事变”60周年文艺晚会,有300多名会员参加演出,观众3000多名。建立协会会员福利互助基金会,会员每人交300元(多交不限),至1997年底,基金总数达24万元。
  十一、老龄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1990年3月,成立石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苏富达兼任主任。1991年5月,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颜年安继任主任。全市7个镇(办事处),相继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在村一级成立老年协会,至1997年,共成立103个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协会均有固定的会所和活动经费。
  1995年10月30日,成立市区老年人联谊会,由市区21个村(居)委会老年协会作为集体会员。理事长高铭群。
  (二)主要活动
  市老龄委成立以来,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维护全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93年9月,成立老年人福利基金会,募集基金50万元(由市政府拨款、旅港同胞和旅菲侨胞捐款和企业捐款)。同时,有42个村级老年协会建立福利基金会,筹集基金达850万元。有6个老年协会建立为会员定期发放生活补贴金制度,享受此制度的老年人有3742人。
  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优待“三优”系列服务。至1997年,全市有8784位满60周岁老人领到泉州市人民政府发放的老年人优待证,凭证可减免半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上医院优先挂号等。
  1995年4月,石狮市老龄委荣获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十二、老区建设促进会
  1995年12月,成立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33人,理事75人。下设宣传组、业务组、联络组、财务组。吴清琪任会长。
  促进会成立以来,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到革命基点村进行慰问,赠送书籍、慰问金等。1996年,由市政府拨款37万元支持各基点村的基本建设。1997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77位“五老户”赠送光荣匾。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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