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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八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7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25.55
页数:
5
页码:
563-56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情况包括党风廉政教育、案件查处、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
关键词:
石狮市
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
内容
一、党风廉政教育
中共石狮市纪委成立后,坚持“教育为本,防范在前”的方针,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针对1989年北京出现的政治风波,在党员、干部中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强调维护党中央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反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反对“和平演变”,保持社会稳定。
1990年,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石狮经济发展靠什么?》为题的讨论,批判“淡化党的领导”的思想倾向,强调石狮要发展,就要依靠党的组织领导,依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依靠良好的党风和清正廉洁的政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1991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全市招生、招干、农转非等重大活动中派驻纪检干部,进行监督。全市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试点单位由8个扩大到24个,公开的项目由30多个增加到50个。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开展30多项以“忆传统、作奉献”和“争先创优”为主题的党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市委领导亲自授课,告诫广大党员要经受“三大考验”。
1992年,石狮纪委开始编发简报《石狮纪检》,至1993年6月,共编发24期。后改称《醒狮》。该刊着重刊登石狮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该刊物分发至基层单位和党支部,起到工作指导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1993年3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合并管理,逐步形成“大胆介入,适度参与,立足教育,加强防范,监督其中”的工作思路。是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后,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以“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形势报告会、反腐倡廉研讨会、党纪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党组织作党风廉政建设巡回报告;市纪委编印《反腐败情况通报》、《反腐动态》等简报,以配合全市反腐败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简报及重要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反腐败斗争声势。
1994年,传达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市纪委制定了《石狮市关于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的实施方案》,在蚶江镇取得经验后,迅速在全市机关农村展开。全市共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交流会、培训班35场次,参加的党员干部6000多人次。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根据石狮市“小政府”、“官小权大”的特点,市委决定把中纪委新老五条规定范围延伸到股级以上干部,这在全国应属首创。市委还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和基层所站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开展了以清理村(居)委会财务,整顿所站作风为重点内容的基层党员廉政教育。全市有329名股级以上干部、500多名村(居)委会干部接受检查和教育,收回外借的村(居)委会资产500多万元。12月,市纪委召开全市25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夫人”参加的座谈会,以“家庭设纪委,在枕边吹廉风”为主题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党风廉政教育课。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典型案例入手,教育领导干部的夫人要支持丈夫的事业,督促丈夫廉洁从政,在枕边常吹“廉风”。这一举措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全国各地多家新闻媒体对这一作法给予很高的评价。市纪委收集各地报刊对该项活动的报告,编成《醒狮》专辑《枕边共鸣》,扩大宣传教育。
1995年,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狠抓机关作风建设。1月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合查处原石狮市工商银行副行长林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公开宣布开除林某党籍。广大党员、干部从林某由思想腐败到生活腐败、政治腐败的演变中得到教育。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对此作了专题报道,《福建日报》等新闻单位也作了报道。市委制定《关于开展科级领导于部和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关于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全市掀起学习孔繁森等英雄模范人物的热潮,市直机关和基层组织结合转变机关作风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五检查、五对照、五树立”活动,促进全市廉洁自律工作,注重“三性”(自觉性、实效性、持久性),扎实开展。
1996年,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工作,重点狠抓中纪委提出的“三个问题,七条要求和四项制度”的落实。市委常委带头遵守制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带头清理违规小汽车。在清房工作中,市五套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如实将建私房、集资建房和分配公房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全市清房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重申执行接待卡制度的规定,采取“先清后理,理改结合”的清房办法,抓好超标小汽车的处理及规范使用管理,制定了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制。在机关推行社会承诺制,在基层全面推行村级政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
1997年,把党风廉政教育同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及艰苦奋斗教育和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六部法规制度为重点的党纪、政纪、法规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党纪处理办法,组织人大、政协、纪委及特邀监察局,对全市党政机关落实治奢“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评议和政务测评等活动,实行市领导挂钩参加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外监督的力度。
二、案件查处
1989年8月,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执纪执法机关联合行动,查处原祥芝供销社主任为首开办地下印刷厂印制销售淫秽物品,并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的制“黄”售“黄”和经济犯罪大案。该案涉及20多个单位54人,是市纪委成立后参与查办的影响较大的案件。
1989~1992年,市纪检机关共立案49件,处分党员54人,其中开除党籍24人,留党察看17人;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政纪处分12人。这些案件主要涉及贪污受贿、走私贩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黄”、赌等方面问题。
1992年开始,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定期召集检察院、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这一制度,在1993年以来对查办案件起了积极作用,使重大案件的查处都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1993年,市纪委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8月以后,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处工作,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重大案件,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10月,为了迅速打开反腐败斗争局面,市委决定,由市纪委牵头,抽调法院、公安、安全、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的办案人员,组成一支精干的办案组,专门负责市委交办的重大案件的调查。1993年10月至1994年6月,该办案组完成市委交办的5件重要查报件的查核任务,从中查出经济犯罪案件8件8人,这些案件均是价值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违纪人员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市纪检监察机关1993年立案15件,1994年立案20件,1995年25件,1996年30件,1997年35件。5年中,累计立案125件,涉及13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党纪处分87人,其中开除党籍64人,留党察看6人。政纪处分41人,其中撤销行政职务以上的处分21人,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17件18人。在办案中,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价值累计489.795万元。
在经济活动活跃的石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性质的案件一直排在发案的第一位。1989~1996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贪污受贿案54件,占总立案数的33.8%,其中案值万元以上的达39件。1995年元月,市公安机关受理某歌女失窃10万元这一普通刑事案件,却引起纪委领导的关注,并组织纪检、检察机关联合调查,从中查获原市工商银行副行长贪污、挪用公款160万元的特大经济案件。市纪委负责查办该案的“1.5”专案组受到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
1989~1997年,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00件(次),其中属业务内的举报件551件,直接组织力量初查401件,转为立案102件。办信中,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坚持“立体运作”格局,畅通的信访渠道,提供大量案源,纪检监察机关自查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比率逐年提高。办信经验分别于1995年5月,1996年5月在全省纪检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信访工作多次得到上级纪委的肯定和表彰,1996年5月,市纪委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1993~1995年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
市纪委自成立以来,就将加强监督,积极防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使纪检工作与新的形势接轨。
制定反腐保廉责任制1992年,市纪委制订《石狮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反腐保廉责任制》,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行文实施。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的职责之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使之融为一体。市纪委每年都组织党风廉政大检查和平时不定期抽查。对抓党内廉政建设不力的班子实行“一票否决”。
参与重大经济、党政活动199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纪委作出参与、介入重大经济活动的决定,在参与中,学习、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经济活动中党风廉政情况实施同步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介入经济活动提出“介入并不插手,参与而不包办”的原则,重点在参与中履行监督职能。1993年以后,石狮市所有重要经济活动均请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参加。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范围也由经济活动扩展到干部考核、招生招干、乡(镇)及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庆典活动等。市纪委实行领导干部与乡(镇)及市直重要部门挂钩制度。这些制度,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能敏感地掌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动态。
制定党风廉政通知书制度1993年,市纪委对反映石狮市科级干部的信访件,经初查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或内部管理松弛,不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下去有违纪倾向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从其他渠道发现科级干部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则对其发出党风廉政通知书,指出存在问题,要其书面答复,并限期纠正。1993年以来,市纪委共发出党风廉政通知书83份。收到通知书的干部绝大部分能认真对待,主动到纪检机关说明情况,检讨过失,并认真纠正。
聘请党风监督员1992年7月,市纪委从民主党派、离退休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00名党风监督员。市监察局从社会上聘请15名特邀监察员。各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也聘请一批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员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参与党风廉政检查和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以及举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等,履行监督权。1992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还在全市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180处,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执法监察1989年,市监察局成立后,开展以清房、计划生育、工程建设、招生招干、清理“小金库”等为重点的行政监察工作。1993年4月,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执法监察工作挂靠在市纪委党风室,其间开展对涉农、计划生育督查、招生、建筑工程、清理走私案件等执法监察工作,并注意从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案源,查处案件。在招生、清理走私案件中发现违纪人员9人,都按规定给予处理。1994年6月,设立石狮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后,执法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在涉农负担、建设工程项目、土地管理、农用资金管理、农资流通秩序、台商投资保护、药品管理、统计工作、招生招干、机关作风、“菜篮子工程”等方面都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在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一方面注意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错误做法,另一方面重视做好预防工作,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使监察对象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针对工程建设中暴露的问题,1996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与市纪委、监察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年底,有33家建设单位、61个施工企业签订责任状。1997年,又有15家建设单位、42个施工企业签订责任状。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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