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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建市前党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建市前党组织
分类号:
D225.55
页数:
4
页码:
545-54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建市前党组织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解放前组织机构、解放初至建市前组织机构、重要活动。
关键词:
石狮市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一、组织机构
(一)解放前组织机构
民国22年(1933年)春,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在石狮区域成立中共石狮永宁区委,下设中共石狮支部、中共永宁支部、中共卢厝支部。许立(又名许敬诚)任区委书记兼石狮支部书记。
民国23年7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人晋南县委,改为中共晋南县委东北区委,下辖6个支部。石狮区域内仍保留石狮、永宁、卢厝3个支部。
抗日战争时期,晋江县党组织成员在活动中因身份暴露太多,而转移到安海区和沿海区活动。石狮区域内虽有几个党的活动据点,但尚未设立党组织机构。
民国37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建立中共晋江侨区区委(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领导),区委书记倪永图,在石狮辖区内建立银江(岑兜)支部、塘东支部、平民(杆头)支部、石狮支部。民国38年5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后溪会议决定撤销侨区区委,分别建立3个区工委,在石狮辖区内有中共石狮区工委(同年8月改为工作团)和中共塔山区工委。石狮区工委隶属中共泉州城市工委(同年7月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下辖浯坑村、秀茂村、荆山村,有店员、公务员、学生、教员、农民等5个支部,党员34人,历任工委书记杨竹志、蔡友炳。塔山区工委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下辖银江(岑兜)、平民(杆头)、后溪、玉庭等4个支部,党员35人,历任工委书记施能初、施海滨(代)。
民国38年5月,中共(闽西南)晋江县工委建立石狮、永宁、坑东3个支部,并成立党总支部,由县工委组织委员蔡派忠兼任总支书记。
(二)解放初至建市前组织机构
1949年9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工委同时消失。中共晋江县委在城区设3个区工委,并派出10个区工作队。其中,石狮区域有驻石狮第八区工作队,指导员赵祥;驻永宁第九区工作队,指导员温致富。10月,区工作队改为区委会。第八区委会历任书记王兴、刘峰(第一书记,兼)、匡均(女)、陈煖漂。第九区委会书记温致富。
1950年10月,成立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1951年7月,石狮镇改为区建制,中共石狮镇委员会同时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四区委员会。1952年7月至1955年9月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三区委员会,书记陈媛福、郭余田、黄宝藏。1955年11月,又改称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历任书记吴纪杭、郭余田(第一书记)。
1952年7月至1955年9月,第九区委会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五区委员会和第十四区委员会。第十五区委员会历任书记谷起仓、于文忠、施养宗、蔡敦昇。1955年9月至1956年6月改为中共晋江县永宁区委员会,书记蔡敦昇,第二书记黄礼准。
1956年6月至1958年3月,成立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第一书记郭余田、书记吴纪杭。石狮区域的祥芝、永宁、蚶江分别归莲塘区委、栖梧区委所辖。
1958年3月,石狮区域设中共晋江县龟湖乡委员会,第一书记吕辉广,第二书记杨邦暖;中共晋江县蚶江乡委员会,书记许锦章;中共晋江县祥芝乡委员会,书记刘天相;中共晋江县永宁乡委员会,书记蔡敦昇;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同年8月改称乡)委员会,书记吴纪杭。
1958年10月,石狮区域设中共晋江县石狮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第一书记吕辉广、陈孔才、王人辉,第二书记吴纪杭、邵炳发、庄金钩、柯汉玉,书记王人辉、许运辉;中共晋江县祥芝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刘天相,第二书记王亚东。
1961年6月,增设中共晋江县蚶江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林春粟、许清源;中共晋江县永宁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黄礼准、蔡敦昇、邱定国。1964年6月再增设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书记林道明。
1968年6月后,石狮、蚶江、祥芝、永宁均成立由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公社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0年元月建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后复设党的委员会。1984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实行乡镇建制。石狮区域内分别设立中共石狮镇委员会、中共石狮乡委员会(1985年5月撤销乡,并入石狮镇)、中共永宁镇委员会、中共蚶江乡委员会(1985年8月改乡为镇)、中共祥芝乡委员会。
1970~1987年,石狮公社(乡、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许逊拔、蔡敦昇,历任党委书记刘天台、郭国论、许运辉、许宗祠、黄存仁、陈章进、黄源水;永宁公社(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许天赐,历任党委书记许天赐、施扶西、杨仁宣、林大朝、林积赞;蚶江公社(乡、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林再清,党委书记林再清、施扶西、蔡绍利、杨金堆、黄奕法;祥芝公社(乡)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谢业抱、庄金树,党委书记庄金树、林华补、蔡火愿。
二、重要活动
民国22年,中共石狮永宁区委成立后,发动群众开展抗税斗争和抵制日货活动。抗日战争期间,特派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到“抗敌会”和抗日团体工作,深入民间演讲、演剧,张贴标语、漫画,创办夜校,教唱抗日歌曲等,大力开展抗日宣传和献金支前活动。
民国37年,中共晋江侨区区委建立后,石狮境内党组织采取各种方式,争取、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中共石狮、塔山区工委成立后,在群众基础较好的新湖、曾坑等地建立掩蔽据点,开展革命活动。并在卢厝、沙美头、前埔、杆头、子英、深埕等地建立革命根据地,组织群众性武装队伍,开展武装斗争。深入宣传共产党的革命纲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反共反人民的罪行,带领侨区群众开展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的斗争。同时宣传共产党的华侨政策,保护华侨利益,赢得侨区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永宁林贵攀、沙美头施鸳鸯、前埔李乌香等侨属家庭,长期都是共产党组织的秘密接头户。她们不仅为地下工作人员提供住宿、膳食,还帮助送信、洗衣服,参加张贴标语等活动。为了支持革命斗争,施鸳鸯和林贵攀变卖金银首饰,分别购买枪支赠给党组织。民国38年5月,石狮、塔山区工委组织群众,武装攻打国民党区公所、警察所,烧桥梁,剪电线,破坏敌人的交通电讯,牵制国民党军队,粉碎国民党对沿海游击区的“清乡”阴谋。6月,根据中共晋江县工委扩大会议的部署,成立泉州人民武装工作团晋江县大队石狮分队和泉州人民解放同盟晋江县分盟石狮总支(下设石狮、永宁2个支部),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广泛地团结反蒋的爱国工农群众和青年知识分子,开展反“三征”斗争,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策反工作,向富商、地主、富农筹集粮款,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到来。同时,石狮境内游击队武装主动出击,攻打国民党乡镇公所,积极配合南下解放大军,于9月2日解放石狮,3日解放永宁。
解放后,石狮境内党组织在中共晋江县委领导下,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支援前线,开展剿匪反霸斗争,组织农会,建立乡政权。1950~1953年,开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其他社会改革运动,肃清各种残余反动势力,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使农村的政治、经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1952年,石狮境内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引导农民、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引导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普遍建立高级社、手工业合作社,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或组织合作社(组)。
1957年春,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党组织进行开门整风,请党外人士提意见。根据中央部署,5月中旬转入反右派斗争。但反右斗争扩大化,错划一批右派分子。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的指示,各级党组织发动群众,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高潮,相继出现兴修水利、积肥、造林、学文化、“大炼钢铁”、“大办人民公社”等高潮。由于“左”的影响,出现“共产风”和竞放高产“卫星”、刮浮夸风等现象,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1959~1961年,由于工作失误,加上自然灾害,生产和经济发生严重困难。1961年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关于大办农业的指示,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1963~1965年,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初期为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取得一定的教育效果。但在运动中,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并重划地主、富农、资本家成份(后来纠正)。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群众分成两大派,派性斗争日益严重。各公社(镇)党委的领导权被造反派所夺,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6~9月,各公社(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统揽党政大权。1970年2月,建立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建党”,恢复党员组织生活。1971年1月和1972年12月,石狮同全国一样,先后开展“批陈整风”、“批林整风”运动。1975年,根据中央指示,境内党政各级组织进行全面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1976年,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使经过整顿后出现的稳定局面再次受到冲击,出现混乱状态。
1976年10月后,随着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石狮同全国一样,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各公社、大队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强党的领导。
1978年12月以后,石狮境内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面拨乱反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1980年以来,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胆扶持发展乡镇企业,调动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促进商品经济大发展。到1987年,石狮境内4个乡镇的粮食总产达29447万吨,比1986年增长7.42%,乡镇企业总产值2.5亿元,社会总产值5.1亿元。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工交、财贸等各系统也进行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党委和政府重视发挥侨乡优势,发展对外经济。至1986年,石狮境内承接来料加工装配的厂家达182家,占当年晋江县总数的75.8%。到1987年,批准的三资企业17家,利用外资2150万元,总产值2000万元,出口商品交货总值0.5亿元。
1979年以后,石狮境内各公社、镇党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干部、知识分子、统战、华侨、台胞台属等政策,促进安定团结。
1981年3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加快发展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1985年下半年,根据晋江县委的安排,开展全面整党工作。各级党组织在整党中,认真执行中共中央指示,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1986年下半年,各乡镇党校成立,多次举办党员干部、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1987年,石狮境内各乡镇党组织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通过党校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还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等,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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