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比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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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品比价
分类号: F714.1
页数: 2
页码: 536-5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经济管理中物价管理的商品比价,境内历史上习惯以中等晚稻谷为中准价。但民国时期,商品比价资料阙如。民间则有“斗米担盐”之说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商品比价

内容

境内历史上习惯以中等晚稻谷为中准价。但民国时期,商品比价资料阙如。民间则有“斗米担盐”之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逐步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和城乡差价,境内1953年每50公斤稻谷换37.96公斤食盐或24.76公斤煤油。1979年以后,国家出台一系列物价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注意安排国家、企业和个人的三者关系,一些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政府采取价格补贴的政策。至1987年,每50公斤稻谷能换76.25公斤食盐或24.75公斤煤油。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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