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石狮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2044 |
颗粒名称: | 卷十四 经济管理 |
分类号: | F123 |
页数: | 41 |
页码: | 576-54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经济管理在民国时期,除食盐实行专卖外,各项经济活动均由市场自行调节。涉及工商行政、物价、计量管理等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国民经济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轨道。晋江县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委员会和计量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在各个历史阶段依照各种经济法律法规对石狮境内的经济工作实行直接管理。石狮建市后,相应建立县市一级的计划、统计、工商行政、物价、技术监督等经济管理机构,充分运用省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各项优惠政策,依法管理,促进石狮市经济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的内容。 |
关键词: | 石狮市 经济管理 统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