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打击金融领域违法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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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打击金融领域违法活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501-5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管理中的打击金融领域违法活动,为保护国家货币、巩固国家金融,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颁布《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解放初期,石狮曾破获多起台湾国民党派遣台特分子携入伪造人民币。人民政府将没收的伪造货币在石狮公开展览。此后,反假货币斗争从未停止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管理 打击金融 违法活动

内容

为保护国家货币、巩固国家金融,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颁布《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解放初期,石狮曾破获多起台湾国民党派遣台特分子携入伪造人民币。人民政府将没收的伪造货币在石狮公开展览。此后,反假货币斗争从未停止。
  石狮建市后,随着对外开放,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大量伪造货币从海上或从广东方向流入市境,甚至混入市场流通领域,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且每年呈上升趋势,石狮市金融、公安、工商、边防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击贩卖假货币斗争。
  198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查处炒卖炒买外币案3起,黄金案2起,查扣黄金1237克,现金人民币近42万元,港币23500元、台币59000元、美元100元。11月18日,依法对宽仁赤鱼街一疑犯进行检查,现场查扣炒卖外币的账本3本,现金4720元。12月2日,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坚决取缔和打击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紧急通知》。把取缔高利贷和打击金融投机诈骗活动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989年在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活动中,采取日常巡逻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以及挖掘案中案顺藤摸瓜、发挥内线作用和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等方法。全年共查获黄金1548.6克、港币29.67万元、日元21.2万元、新加坡币3750元、美元4971元、法郎36450元、荷兰盾54450元、台币3.2万元、意大利币2700多万里拉、菲律宾币500元、马来西亚币1.32万元,奥地利币1000先令、外汇券42.5元、侨汇券580元,捣毁一批炒买炒卖外币黑窝点,没收6张假币、金额450元,有力打击金融领域中的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1990年查处炒买炒卖外币案案值10万元以上2起,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31起,千元以上202起;查扣物品有:黄金3252.5克、港币26.06万元,美元11.34万元,台币2.67万元、新加坡币3.95万元,马来西亚币0.53万元、日元11万元、外汇券200元,及用于非法交易的人民币51.88万元。1991年全年共查扣黄金3414克、港币4060元、美元206元、新加坡币3876元、马来西亚币3060元。1992年破获没收伪造人民币4573张,金额68375元。1993年全年共查扣黄金1875克、日元46.5万元、台币9.57万元。
  1995年破获没收伪造人民币13258张,1003295元。1996年破获没收假币173.07万元。1997年侦破假币案34起,抓获嫌疑人30余人,没收假币83298张、金额738.62万元。通过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金融领域违法活动,维护境内的金融秩序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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