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金融机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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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4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金融机构管理
分类号: F830.34
页数: 1
页码: 5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管理中的金融机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银行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体制,既是金融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1988年,石狮市各种金融机构全面增设和升格,1989年,仅批准成立3个储蓄所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管理 金融机构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银行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体制,既是金融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石狮建市前,金融机构由晋江县人民银行管理。1987年,石狮、永宁、祥芝及蚶江等4个乡镇共有金融机构24家。1988年,石狮市各种金融机构全面增设和升格,1989年,仅批准成立3个储蓄所。1990年,福建兴业银行石狮分理处成立,全年新批储蓄所1家,分理处2家,使金融机构摆布趋于合理,适应当时业务发展需要。1991年8~9月,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年检和换证。通过检查核实,合格的49个,存在问题的19个,合格的给予换证,不合格的限期纠正,促进金融机构管理规范化。1995年,市人行对辖区90多个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常规年检。对市建行、市农行、市工行及城乡信用社等未经批准乱设机构的行为进行纠正外罚;并按规定验收审核上报,全年共新批设网点25个。1996年,突出重点,检查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各金融机构建立以风险防范为重点的内控制度、强化约束、明确责任、规范经营。4~5月,组织力量对辖区内119个金融机构开展年检。同时对保险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重新登记;对城市信用社法人代表任职资格重新审查;完成农信社与农行脱勾,成立农村信用联社;撤销违规设置的储蓄代办点5个和保险代办点3个。当年新批设网点7个。年底石狮市共有金融机构网点126个,其中市区86个、永宁12个、祥芝14个、蚶江14个。1997年经过清理整顿,新批准设立部分金融机构,全市有金融网点137家,其中银行82家、保险4家、农村信用社31家、城市信用社13家、邮政储蓄专柜6家、典当行1家。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制。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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