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险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险种
分类号: F840.6
页数: 1
页码: 4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保险的险种,民国期间,石狮各家银行为配合本身业务需要,都附设保险代理处代理保险业务,主要办理财产火险和货物运输险。中国银行代理中国保险公司、交通银行代理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晋江的保险业务由人民银行信贷部门协助,1952年1月1日起开办普通火险、运输险、团体人身险,财产强制险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保险 险种

内容

民国期间,石狮各家银行为配合本身业务需要,都附设保险代理处代理保险业务,主要办理财产火险和货物运输险。中国银行代理中国保险公司、交通银行代理太平洋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晋江的保险业务由人民银行信贷部门协助,1952年1月1日起开办普通火险、运输险、团体人身险,财产强制险。1958年保险机构撤销,直至1985年恢复。石狮保险业务由晋江县保险公司派员办理,也有部分企业财产险委托石狮银行信贷部门代办。
  1988年1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狮市支公司成立,主要开展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运输工具及责任险、货物保险及其他保险,当年保险金额1.54亿元,保费收入187.4万元。保险部门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1988~1997年石狮市主要开办的人身险有简易人身险、福寿安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99型鸿福终身保险、88型鸿利终身保险、66型鸿运A型、B型保险、鸿寿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等。财产险有汽车险、摩托车险、拖拉机险、船舶险、船运险、渔船险、家财险、公共责任险、信用卡险、工程安装险。共开设险种21种。1990年财产保险金额4.63亿元、保费收入328.1万元,寿险保险金额5195万元,保费收入87万元。1993年保险金额37.8亿元,保费收入1443.9万元。1996年保险体制改革、机构分设。1997年保险金额33.7亿元,保费收入3068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