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转帐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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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转帐结算
分类号: F832.24
页数: 2
页码: 489-4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转帐结算包括同城结算,异地结算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转账结算

内容

一、同城结算
  1950年4月,人民银行石狮支行一成立便开始实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现金支付。1952年使用支付凭证、转帐支票和专用支票进行结算。1953年对公推行支票结算、保付结算、同城托收无承付和计划结算。1955年石狮营业所则实行非现金结算。1957年执行《福建省同城非现金结算暂行办法》,推行支票、付款委托书、计划结算、限额支票和托收无承付等结算方式,取消以前的同城结算方式。1958年改革同城结算凭证使用范围,各种结算一律使用支票结算的转帐凭证,由于凭证单一化,结算制度混乱。1972年,重新规定同城结算需有金额起点;托收无承付结算不得用于商品交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1973年,又进行部分改革,使用工资基金专用支票,登记控制工资基金。1978年7月起,实行农村限额结算。1981年,晋江县辖范围试行同城行处代收支票,划付报单,定时入帐的票据清算办法。1985年,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参加工商银行县辖往来,每天营业终了通过同业往来向工商银行清算汇差资金。1988年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成立金融票据清算中心,实行新票据交换办法,即集中交换、当场轧平、差额清算,在市人行集中办理,每天交换一场。1995年4月实现本市同城票据清算电脑化,实行每日票据交换二场,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抵用率。1996年,沿海三镇区内直接进行票据交换清算,为解决同城票据清算资金的临时不足,除规定各行、社在市人行的最低存款限额外,由各行、社出资计1000万元作为票据清算的专用资金,确保同城票据交换清算差额的资金需要,避免压票或退票。
  二、异地结算
  1950年,石狮支行采用委托付款和委托收款两种结算方式。1953年3月,推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电、信汇兑结算和特种帐户结算。1956年11月,取消对汇兑结算使用范围的限制,可用于非贸易和贸易往来的款项清算。1957年2月,汇兑采购款可在异地开立临时结算户,但不计利息。1973年1月1日,执行异地托收承付、信用证和汇兑结算方式。1978年1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中,全部改用汇兑结算和信用证结算。1985年始,各专业银行自建联行核算系统,专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缴存企业存款的20%,储蓄存款的40%。1988年石狮开始办理贴现和再贴现新业务,第一笔是石狮农信社对石狮市恒昌布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500万元贴现,然后由石狮人行对农信社办理同额的再贴现。年底石狮异地结算方式有异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票汇和商业汇票承兑等。
  1988年,实行新的结算制度,废止国内信用证、托收承付等6种方式,改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6种结算方式。1994年4月27日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开通全国电子联行结算,每笔异地汇款只需3秒钟,就可到达解付地,据统计当年下半年通过电子联行汇入7210万元,汇出3300万元,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大大加速资金周转。为方便个体工商户异地结算,石狮8家城市信用社于1992年起先后开办异地通汇业务,仅1995年石狮金城社每天通汇解付的客商都在300~400人之间,每天解付异地汇入款一般在2000万元左右。该社1996年通汇量55.1亿元。1997年8家城市信用社办理通汇业务17.2万笔,通汇金额105亿元,比1996年上升20%。1995年12月25日,建设银行率先实现储蓄业务全省通存通兑,并向社会推出储蓄卡,1996年10月7日,又率先实现电子汇划全国联网,资金汇兑24小时内到帐。1995~1997年,石狮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也陆续开办储蓄通存通兑业务。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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