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本建设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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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1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本建设贷款
分类号: F830.55
页数: 2
页码: 486-4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基本建设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狮境内地方基本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有政府地方财政拨款由政府出面摊派募捐、僧人化募、华侨捐献、群众自动集资等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基本建设 贷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狮境内地方基本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有政府地方财政拨款由政府出面摊派募捐、僧人化募、华侨捐献、群众自动集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基本建设均由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单位无偿使用。1980年上半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和《基本建设试行条例》,晋江县对石狮布鞋厂扩建工程进行拨款改贷款的试点。下半年,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全面铺开,并由县建设银行直接承办。1988年适逢石狮创业之始,基建启动,建行在经办基建拨款的同时,利用自筹的信贷资金,扩大基建贷款和配套贷款种类。当年发放基建贷款60万元,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365万元。随着石狮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专业银行打破专业经营界限,除建行继续办理基建贷款外,其他专业银行也相继办理此项业务,1994年贷款余额达16242万元。并对基建、技改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石狮市20万吨自来水厂、市电力联营公司、祥芝、蚶江码头工程、仑后110千伏变电工程、邮电程控电话设施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至1996年基建贷款达29172万元,比1987年增加296倍。1997年,基建贷款47502万元,比1996年增长62.8%。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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