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性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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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性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1
页码: 4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财政性存款,民国时期,地方政府财政出入大多通过银行存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一律存入银行,上划及支拨款项也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财政性 存款

内容

清代以前,泉州府、晋江县财政田赋税课所得钱粮,除上缴之外,其余则设库指定专人保管。民国时期,地方政府财政出入大多通过银行存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一律存入银行,上划及支拨款项也一律通过银行办理。1950年3月3日,政务院公布《中央金库条例》。翌年7月2日,颁布省地级金库分别由各级中央金库管理。石狮财政存款纳入晋江县支行管理。1988年,石狮存款余额仅589万元,其中国库存款182万元,机关团体存款407万元。1993年,始有基建存款,余额72万元、预算外资金存款余额1231万元。1997年,存款余额6110万元,其中国库存款774万元、基建存款10万元、预算外资金存款1139万元、机关团体存款4187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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