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属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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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金属货币
分类号: F822
页数: 2
页码: 478-4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金属货币包括制钱,铜元,银元,银毫,镍币,流通金属硬币以及流通纪念币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货币 金属货币

内容

制钱俗称铜钱,是石狮境内从唐至清流通的主要货币。1987年龙湖镇许厝村地下出土的最早铜钱为南朝梁元帝承圣年间(552~554年)的五铢钱。唐钱有开元通宝、乾元重宝、五代唐国通宝。五代闽王延曦在县城泉州崇阳门东南(今承天寺内)开炉设铸永隆通宝铜钱。宋代铜钱有北宋宋元通宝、淳化元宝、咸平通宝、祥符通宝、天禧通宝、天圣元宝、皇宋元宝、至和元宝、嘉祐元宝、治平元宝、熙宁元宝、元丰通宝、元祐通宝、绍圣元宝、元符通宝、圣宋元宝、崇宁通宝、大观通宝、重和通宝、宣和元宝和南宋建炎通宝、绍熙元宝。尚有高丽(今朝鲜)嘉定通宝,宋咸平年间(998~1003年)铸;日本乾元重宝,日本宽永二年铸;安南(今越南)绍丰元宝,越南陈裕宗绍丰年铸。制钱面额一文。清咸丰年间有十文、五十文大钱。清末改铜元,制钱逐渐消失。
  铜元又称“铜仙”。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始在广东铸造。民国前,各省所铸的有当二十、当十、当五、当二及一文5种。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福建银元局仿广东铸法,始铸铜元,币值每枚当十文使用。至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后改铸中华民国新币,有当十、当二十2种。民国24年11月国民党政府实行币制改革,铜元兑换通用银毫,铜元退出流通市场。抗战胜利后,纸币贬值,铜元又复进入流通领域。
  银元唐朝用银以两为单位,间有以铸造形式为单位:如一锭、一饼。明清间,商品交易,以银为主要支付手段。由于银锭、银块成色、轻重、大小杂乱不一,不便流通。明朝中叶后,海禁开放,外国银元大量输入,南明永历年间(1649~1652年),郑成功在漳州境内,铸造银币,以发军饷。光绪十六年(1890年)广东首先设厂仿造外国银元。各省继之。清同治后,银锭为银元取代。民国22年3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石狮停用银锭,流通银元。主要流通的银元有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广东造币厂所铸的龙洋;民国3年天津造币厂所铸的袁头洋;民国16年南京及杭州造币厂所铸的中山洋以及帆光等。还有从海外输入的银元和福建省及其他省铸造的杂洋。民国24年11月,国民党政府推行币制改革,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发行钞票,称法币,银元禁止在市场流通。后因通货膨胀,纸币贬值,银元又在市面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按一定比价收兑银元,银元方停止使用。
  银毫又称银角。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福建官局开始自铸。清末民国初曾铸有面额为贰角、壹角、伍分,后又有袁世凯头像的袁头银角,在石狮市面大量流通。又有民国18年福建省政府批准由福州洪山桥造币厂承铸的黄花岗纪念银角,币面有壹角、贰角2种。
  镍币民国3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造面额5分的镍币。民国24年,国民政府进行过几次币制改革,发行过镍币。民国25年发行壹分、伍分、壹角、贰角的辅币。其中1分的属铜质、伍分、壹角、贰角的属镍质。民国27年,由中央造币厂铸造伍分、拾分、贰拾分3种镍币,后加铸50分投入流通。民国31年1月,又发行贰拾分、伍拾分镍币。民国37年,法币破产,发行金圆券的同时,抛出壹分、伍分、贰角、伍角的镍币。
  流通金属硬币中国人民银行于1957年12月1日,首次发行铅镁合金壹分、贰分、伍分金属币各一种。1980年4月15日又发行铜锌合金的壹角,铜镍贰角、伍角、合金的壹圆金属人民币各一种。1992年6月1日起再发行铅合金的壹角,铜合金的伍角,铜芯镀镍的1元金属币各一种,在石狮市场混合流通。
  流通纪念币1980年始,陆续发行过多种金属纪念币。至1997年底,共发行28套39枚。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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