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其他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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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0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其他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2
页码: 477-4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中的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信托业,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 机构 其他金融

内容

一、邮政储蓄
  1988年3月开办储蓄专柜。1997年有群英路、龟湖、蚶江、祥芝、永宁及支局6个邮政储蓄专柜。石狮邮电局内设邮储股,负责辖区内邮储管理。1997年职工20人。
  二、信托业
  石狮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原人行石狮办事处内部机构,创办于1981年12月,1985年1月改属工商银行内部机构,经营资金信托,办理信托存款、放款、金融租赁业务以及接受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委托贷款和投资,兼代理各项收付和保管贵重物品等业务。1995年停办清理,并人银行信贷。
  石狮市投资公司1993年1月成立,为市财政局下属的金融性公司,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用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投资。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2年9月经原石狮镇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石狮第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新湖村合作基金会。1996年发展到新湖村、大仑、湖南、厝仔、新湖街、钞坑村、新华村、金林村、曾坑村、塘后村、仙脚迹、湖东、五星、大堡、祥芝、东埔一村、华伦、东店、永宁、长福、石狮市商会、宽仁街22家,遍布全市7个镇(街道办事处),从业人员84人,吸收资金16580万元,投放资金7470万元,其中投放乡镇企业占63%,一般占用费率高于银行基准利率一倍以上。1997年发展至30家,从业120人,融资额1.8亿元。
  附:金银业
  石狮市民崇尚金银首饰。佩戴及贮藏金银饰品由来已久。明清间,沿海贸易繁盛,输入大量墨西哥、西班牙银元,加以大量海外华侨金银的输入,石狮一带黄金白银大量沉积。
  民国初年只有益和1家金店,加工一些银器首饰。民国16年(1927年)有金凤、协益、源远、纯司4家,从业30多人,资金1万多元,以银器业务为主,兼营金器打制和买卖。民国19年又增加合春、合兴、日新、金珍、协和、瑞成、琼司7家,共12家,从业人员50多人,资金3万元。
  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南洋各埠相继沦陷,侨汇断绝,侨属生活无着落,大量出售金银,仅石狮的宝凤、昆山两家首饰店,平均每日收购黄金100两,银元500元,均集中到泉州,由中央银行设立的金银分公司统一收购。尔后物价不断上涨,收购价格却没有调整,金银商人为获利,除小部分送泉州外,大部分运送福州、漳州等地出售。致使金银店业务清淡,无利可图,收盘歇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侨汇复通。因法币贬值,侨属大量购进金银,石狮金银业复苏繁荣,金银楼林立。1949年初,仅石狮达27家。享有声誉的金店有宝凤、宝珍、昆山、启源、丽源、宝和、益时、宝盛、寿华、金山、恒新、新新12家,金银需求量激增。金银店设法从福州购买金块,从上海购买金条,又从福州、宁波雇请金银匠进行加工。各侨批局也千方百计进口暹罗金条、吕宋金块、墨西哥金圆、英国叶金。据统计,民国35~37年3年间,仅由菲律宾至厦门的客轮就运入黄金48.6万两。这时期,出现一些专门做黄金批发生意的金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私商买卖金银和收兑金银饰品。规定金银店的饰品原料由中国人民银行配售,金银的收售和兑换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经营。从此,金银买卖、加工活动由集镇转入农村,由公开转入地下。人民政府对黑市金银市场进行打击,取缔非法金银加工,并对允许加工营业的金银店实行严格管理。
  1958年,石狮镇成立金银加工组。同年,人民政府动员群众向国家出售金银及其饰品。是年,晋江县人行收兑黄金1718.438公斤,杂银3298.563公斤,银元91883枚,为有史以来金银收购量最多的1年,其中石狮收购量居首位。1983年6月至1986年石狮特需供应商店及友谊商店,先后开办黄金首饰售点。1988年后,金银业迅速发展,市人行及市工商管理部门加强管理,进行重新登记,办理批报手续。至1996年,经人民银行核发经营金银许可证并进行工商登记的有国营4家,集体21家,个体加工148户,从业人员400多人,分布在市区及各乡镇。1997年有金银销售加工点173户,其中国营销售点4户、集体销售及加工点11户、个体代客加工158户,从业416人。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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