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石狮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1994 |
颗粒名称: | 卷十三 金融 |
分类号: | F832.757 |
页数: | 32 |
页码: | 471-57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石狮境域金融业的兴起,民国初年,当铺、侨批馆相当活跃,30年代中期至40年代,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银行均在石狮设立办事处,直接服务侨区经济。备受当时政治、经济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融部门在石狮境域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人民政府加强金融市场管理,取缔金银黑市,开展信贷、结算、侨汇等业务。“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部门的规章制度被视为“关、卡、压”,备受批判,职能被削弱。石狮建市后,各项保险业务全面开展,先后开设人身险和财产险21个险种,为石狮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的内容。 |
关键词: | 石狮市 金融 机构 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