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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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税务管理
分类号: F812.423
页数: 5
页码: 465-46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税务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税务 税务管理 石狮市

内容

一、税务登记
  1950年始,固定工商业户在开、歇业、转业前30天内需向税务部门登记。1982年开展全面登记。1988年进行税务登记普查,本市共3795户。1990年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4831户。1993年全面换发,共发证5482户。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国税、地税局按照各自的管征对象分别进行税务登记。1995年国税局税务登记总户数7609户,1996年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国税局为7739户,其中国有80户、集体1456户、私营79户、个体5134户、联营20户、股份制1户、华侨港澳台890户、其他79户;地税局9341户,其中国有125户、集体1448户,私营478户、个体5873户、联营11户、股份制1户、华侨港澳台388户、其他1017户。1995年规定对纳税人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非生产经营单位应纳税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纳营业税的单位,应办注册登记。
  二、纳税申报
  1950年始,建立工商企业纳税、临时经营、小商贩进货、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申报,税务单位设立申报站方便群众申报。1956年简化一系列纳税申报手续,同年9月10日起,取消16种统一发票、9种进货凭证、货物税停用照证5种,农民自产自销证明取消。此后,申报制度有兴有革。1988年个体户须持《个体户纳税申报手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在集贸市场,设4个纳税申报站,其中3个申报站实行全日制工作。1991年8月起对联运站强调申报纳税。1991年11月在个体分局试行微机开票纳税,个体户纳税改为上门申报。1994年11月地税局建立电脑申报中心。纳税户纳入微机管理。1997年在国税、地税大楼二层大厅设立办税服务厅。石狮市区、市郊两镇两街道办事处辖内的纳税户均向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沿海三镇的纳税户均向祥芝、蚶江、永宁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申报。市区办税服务厅设有申报纳税台,审核管理,电脑开票。税款在厅内缴交银行储蓄所。实施申办税务登记,发票、报表、帐簿、印花等销售供应、税务咨询、税务文书、数据资料处理等一条龙服务。还配备电子触摸查询器,税收宣传大屏幕彩色电视机,办税席座位。推行限时服务、文明用语,设有值班台、休息区,基本达到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标准。结合文明单位建设,搞好申报服务工作,方便服务群众。
  三、发票管理
  1950年12月1日始实行统一发票,对印刷、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1956年建立发票自印审批制度。1973年12月晋江县革命委员会颁布统一发票管理规定。1974年1月1日起,全面换用新版发票。1981年改为集体通用发票。1985年7月1日,按行业版式换用新版发票。1988~1991年,发票皆由税务机关自行设计印制。购用发票须当场加盖印章,每年年底清理发票,结合清理欠税。1991年成立发票管理站,组织大规模发票检查,清理整顿,查获假发票1起。1992年实行全国统一发票,市税务局举办发票管理员培训班20期,培训结业1772人。1993年举办企业会计、发票管理员培训58期,结业6500人次。1994年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制,归属国税局管理。举办专用发票管理员培训班,结业389人。其他普通发票由国税和地税按各自管征范围印制管理。市地税局主办管理服务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等发票。1995~1996年举办发票管理员培训班4期,结业1336人。1996年在汽运、联运业使用发票,达到以票管税。1997年5月起,在餐饮、旅店、娱乐业强调使用发票,促进企业和社会单位建帐。
  四、征管方法
  民国期间对货物税设关卡拦途抽收。其他税种大多实行摊派、认额包缴。民国24年后,统一实行源头征收,货物税实行驻厂、查定、起运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货物税采用驻厂征收、查定征收、起运征收,辅以完税证、完税照、查验证控制税源。1957年对私改造基本完成后,取消民主评议征收方法。1958年推行三自纳税,1960年3月停止试行。1959年,对焚化品“专业村”也驻厂征收。1964年受批判停征。营业税和所得税,采用自报查帐、民主评议、定期定额征收方法。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石狮民营工商户兴起,多数帐证不全,为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对个体户实行定额征收、超额照补、逐年调整、区别对待办法。对部分业户采取定额加发票的计税方法。对乡镇集体企业采取定率征收。对国营、大集体、三资企业等具备健全帐证的按实征收。1988~1989年,税务局举办3期有161人参加的财会人员培训班,1995~1997年国税、地税局分别举行办税员培训班,学习税收计算方法。
  五、征管改革
  石狮税务征管改革始于1991年成立稽查分局,实行征管、稽查两分离。1995年起,市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适合石狮的征管模式、征管手段和操作规程。
  集中征收 1994年底、1995年初,地税、国税先后在市区创立办税服务厅,永宁、祥芝、蚶江设立办税服务室。市区及郊区的纳税户均向服务厅申报纳税,税款在厅里缴交银行储蓄所。厅内兼办发票供应、帐簿报表、印花销售。1997年两局先后在南环路建成办公大楼,均在二楼建立办税服务厅,配备电脑局域网络,国税有电脑69台、地税有电脑70台,将纳税户纳入微机管理。建立税收征管和计会统一的信息网,具有开票、查询、统计、档案管理、发票、票证管理、税收会计等功能,实行集中征收。同年市地税局试行直接报缴办法,取消审核,转变专管员职能。办税服务厅实行一条龙优质服务,有值班咨询台、办税席、休息区、电脑触摸查询、大屏幕彩电、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达到总局所定标准,方便群众,让纳税人满意。
  分类管理 1997年起,根据企业的表现及帐务管理情况的好坏分为三类,区别对待。对较好者每年公布名单,1997年市国税局公布50户为甲类纳税户,地税局公布69户为A类纳税户,给予优待,限制稽查次数。对一般者不予优待。对较差者定为重点审核、重点稽查对象。
  重点稽查 1995年起,补充稽查分局力量。国税局经常抽调科室基层骨干参加稽查分局开展工作。1996年市地税局实行层次稽查,设立10名基层专职稽查员。建立《稽查工作规程》,设稽查、审理、执行、综合等程序实施,建立审案委员会,应用电脑管理,办案质量提高。对大要案由市检察机关配合查处,1995~1997年立案60起,补税罚款494.25万元。
  行业管征 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实行行业管理,规范管征办法。对联运业国税、地税局都成立税务所进行专业管理,按月核定货运商品总额,以车辆吨位,核定税额。对未税商品,1991年8月起,由联运站代申报纳税,方准外运。1996年实行专线定额办法,按路线每年核定定额,分月交纳。1996年起,市国税局对帐证不健全企业增值税管征采取按月预征,极限扣除率办法。对市区5000多个体户,国税、地税局均成立个体分局管征,按地段聘任200多位协税组长协助日常征管工作。市地税局对建设安装业成立专业所加强管征。对服务娱乐业采用制定纳税标准,以桌数、座位数、包间数、利用率等测算营业额。对工业企业普遍采取以机台数核定最低申报额办法。对房产税除按实征收外,根据房屋用类分三类:商业店面依地段繁荣程度分八类,订立纳税标准;服务业以座位,房间等核定;工业用房以每平方月租金或房价核定征收。
  为落实分税制,由市政府主持分两次调整征管范围。1996年7月1日国税局移交地税局涉外税收298户,年税收502万元;地税局移交国税局2户,年税款250万元,1997年1月1日,国税局移交个体工商业4600户的地方税费,年税款2100万元由市地税局征收。
  六、纳税检查
  石狮历年施行的纳税检查方式有税务专管员月核季查,不定期组织纳税检查、税务检查站控源检查、稽查队专案稽查。不同历史时期对纳税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各有侧重。1950年对纳税户实行帐面检查与帐外调查并重。1952年配合开展“五反”运动,晋江县查补税款71万元,占当年工商各税入库数11.1%。1957年专题检查贩卖进口物资,当年全县查补税款13.2万元。1958年组织150余人检查乡税,同时发动群众检举,当年补税35.2万元。60~70年代,纳税检查松弛。1981年5月,税务总局、高等检察院发布清查偷漏欠税通告,纳税检查多渠道进行。1982年,相继组织缉私队、流动检查队,还派员参加交通部门主管的联合检查站,重点检查应税未税的农林水产品、地产重点工业品及票证。1994年,组织125人在全市普查,并组织85人专项检查,涉及40个案件,补纳税款和罚款1340.70万元。1995年、1996年立案60起,补罚税款494.25万元,国税、地税稽查分局查处违章案件、补罚税款1146万元。1995~1997年,纳税检查推行重点自查办法,减少重点检查面。
  七、会计管理
  计划 税收计划的编制,历来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建市后石狮经济税源发展较快,市税务局在编制年度税收计划时,注意对地方产业发展的保护倾斜,按上级局核定的年度税收计划,根据税源大小,分配到基层征收单位,并落实到每一个专管员。1991~1993年度收入进度较快,上级局给予追加任务。1996年,泉州市地税局批准调减任务1000万元。1988~1997年,工商税收计划始终保持上下一致,不随意加码,不擅自调减。每季度、年度都编写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计财科按月(旬)向局长提供各项税收入库进度数字,作为考核和决策的依据,确保任务超额完成。
  会计 税收会计通过记帐、结帐、编制会计报表,系统完整翔实地记录、反映税收的征收入库情况,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1989年实现全市税款集中划解入库。税务机构分设后,1996年1月起全面实施会计改革,实现从应征数开始核算,电脑记帐、数据共享和自动转换、报表产生、查询等功能。税收原始凭证的传递和准确性得到提高;数据真实可靠,达到二级核算标准。地税局顺利通过省局验收。会计改革与征管改革、微机应用三者结合,为税收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1997年继续完善会计改革。
  统计 税务统计包括税收统计、税源统计和税政统计等内容,按上级局统一规定的统计报表口径,由各科室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填报,提供准确的资料数据。1996~1997年税收会计改革,同时包含统计。统计工作逐步电脑化,数据更为真实、准确和及时。
  票证 税收票证的管理使用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市税务局对各种税收票证领、用、存及审核、缴销、处罚均有规章。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组织票证检查、盘点税票和外抄内对完税证,纠正个别违纪违法现象。1993年重新制定完善《税票管理办法》。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后,暂时仍沿用原税务票证,加盖“国”、“地”两字以区别,从1995年4月至1997年分别使用由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专用票证,执行相应的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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