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预算外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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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8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预算外支出
分类号: F812.3
页数: 2
页码: 450-451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预算外支出的情况。
关键词: 预算外支出 费用支出 石狮市

内容

民国时期无预算内外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项预算外资金都有明确的来源和用途。初期收入范围只有乡镇自筹、机关生产和小公家3项。至1958年,国家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进行较大改革,随着企业下放和财权下放,预算外资金数额有较大幅度上升,范围扩大,形成归地方财政部门管理,行政事业部门管理和归企业主管部门管理三部分。
  1989年石狮市始有预算外资金,至1997年,支出累计达8570.4万元,平均年递增147.9%,占预算内支出的5.4%。其中基建支出1488万元,占17.4%;大修理支出0.4万元;城市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占2.1%;事业支出2410万元,占28.1%;其他支出4494万元,占52.4%。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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