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上解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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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8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上解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1
页码: 4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古代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上解支出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上解支出 费用支出 石狮市

内容

古代财政集权于中央,地方一切收入,除中央规定地方留用数外,全部上解中央。民国初期,由于军阀割据,没有财政收支制度,中央逐级摊派上年数额。民国17年(1928年)实行《划分国家税、地方税暂行条例》后以国税收入代替解款。凡属中央的税种,其收入全数直接解缴中央金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上解支出,根据各个时期不同财政体制,一般分为直接上缴中央收入、上解分成收入和上交专项资金三种。1988年上解支出742.9万元。其中,定额上交702.4万元,占当年上解支出94.5%;省级分成40.5万元,占5.6%。1992年上解支出20445万元,比上年增长35.3%,定额上交745.6万元,占36.5%,省级分成1298.9万元,占63.5%。1995年上解支出7343万元,比上年增长31.4%,定额上交5725万元,占78%,年终结算上交1618万元,占22%。1997年上解支出9270万元,比上年增长4.7%。1988~1997年累计上解支出39863.6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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