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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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2
页码: 332-33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工业管理机构情况包括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行业团体管理机构、1993〜1997年石狮市行业团体组织情况表。
关键词: 石狮市 工业 管理机构

内容

一、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石狮境内工业、手工业由县建设科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石狮工业、手工业由县工商科管理。此后,管理机构变更频繁,至1976年,石狮工业、手工业由工业局、手工业联社、建设局等归口管理。1977~1978年,石狮、永宁、蚶江、祥芝等公社、镇相继成立企业办公室,大队成立企业管理站(组),负责管理社队企业,并隶属县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1984年6月改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管辖。石狮境内的县办国营工业、集体工业分别由县工业局(1984年改为县经济委员会)、县手工业管理局(1978年改为县第二轻工业局)管理。盐政归晋江盐场管理处负责。
  1988年9月,石狮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设立经济局,作为全市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经济局下设综合科、计划统计科、工交财贸科、农业经济科、外经办等5个科室。工业管理主要由工交财贸科负责,工业统计数字的综合汇总由计划统计科负责,工业产品的价格管理由综合科负责,工业企业的外贸管理由外经办负责。经济局下设事业单位二轻联社,负责7家二轻工业及4家国有工业企业的部分管理职能和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仍设企业办公室,负责管理镇(街道办事处)、村办企业的具体工作。1990年,经济局增设下属事业单位技术监督所,负责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1990年,经济局增设乡镇企业科,村镇企业的一般管理工作划归乡镇企业科,工业的综合管理仍由工交财贸科负责。1996年,农业经济科从经济局分离,另设农业办公室;外经办从经济局分离,另设外经委;计划统计科分为计划科和统计科。至1997年,经济局设综合科、工交财贸科、乡镇企业科、计划科和统计科,人员共23人。
  此外,工业企业的劳工管理由内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商标管理由工商局负责,盐政仍归晋江盐场管理处负责。
  二、行业团体管理机构
  石狮建市后,多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尤其是民营工业企业迅速发展。根据这种新特点,市委、市政府重视发挥社团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1993年开始,由经济局和商会牵头,陆续组建食品同业公会、染整同业公会、包装印刷行业协会、鞋业协会、纺织服装同业公会等5个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同业中的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等中介作用,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部分转移。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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