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渔港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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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8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渔港监督
分类号: F552.6
页数: 1
页码: 28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渔港监督是对渔船执行国内外港航法规,对渔船船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办理渔业船舶注册登记,负责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调查处理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及渔港水域内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监督渔港船舶排污,处理污染渔港事件,监督管理渔港岸线、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维护和建设,审批渔港及水域内各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依法征收港航规费,对涉及渔业船舶安全或航行作业有关的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接受申请办理有关渔业船舶鉴定、公证检验业务等。
关键词: 石狮市 渔港 监督

内容

1954年,蚶江、石湖、祥芝、梅林等港澳因外来及本港外海船舶较多,设边防检查站,配备2名专职检查人员;古浮、东埔、东店、厝上、沙堤等港澳,本港外海船舶较多,配备专职检查人员;水头、深埕、下宅、永宁、外高等港船舶多属内海或季节性或养殖用船,配备兼职检查人员。
  1991年5月正式成立石狮市渔港监督站,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渔港监督处。1993年2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渔港监督处石狮渔港监督站,1997年有干部、职工5人。
  渔港监督是对渔船执行国内外港航法规,对渔船船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办理渔业船舶注册登记,负责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调查处理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及渔港水域内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监督渔港船舶排污,处理污染渔港事件,监督管理渔港岸线、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维护和建设,审批渔港及水域内各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依法征收港航规费,对涉及渔业船舶安全或航行作业有关的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接受申请办理有关渔业船舶鉴定、公证检验业务。1991~1997年共办理渔船注册登记1433艘、船员考证250人;调查处理渔港交通事故41起;查处污染水域的卖油船49艘。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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