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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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83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管理
分类号: F752.8
页数: 11
页码: 195-205
摘要: 本章记述了石狮市管理机构,内容包括了管理机构、海关管理、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情况。
关键词: 石狮市 管理 机构

内容

第一节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自唐代始,境内沿海各港口是泉州海外贸易通道要冲与中转站,历代政府均设有管理海商的机构。北宋年间,泉州设市舶司管理“蕃市”,蚶江一带有作为私商代理人的“舶牙”出现。元代设石湖巡检司;明初,巡检司徙祥芝。至明代,“舶牙”改为官设。清雍正七年(1729年)后,“蚶江、永宁、祥芝、深沪数处……出入稽查系海防厅管理”(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二十七)。乾隆三年(1738年),镇闽将军“兼管海关事”时,在蚶江设立关卡,隶属闽海关泉州口,负责榷征关税。光绪七年(1881年),清政府在永宁设立闽海局关,隶属泉州法石口馆管辖。民国7年(1918年),闽海局关在永宁梅林设立水司馆,为局关的派出机构;民国28年闽海局关停办后,境内未设海商管理机构,有关事务归属泉州秀江南兴报关行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的外贸行政由晋江县外贸部门管理;石狮建市后,归市外经贸部门管理。并先后设立海关、商检、卫检等部门专管外经贸有关业务。
  (一)石狮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石狮市外经贸委)
  1988年12月,石狮市政府经济局内设外经办公室。1991年10月,独立建制为石狮市外经贸委,为市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内设人秘科、外资管理科、综合业务科。下辖石狮市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中国石狮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咨询服务公司、石狮市进出口公司、石狮市凤里贸易公司。1994年2月,撤销外资管理科,分设为外资引进科与外资企业管理科。1996年8月,综合业务科改称为经贸发展科。1997年底,石狮市外经贸委内设人秘科、外资引进科、外资企业管理科、经贸发展科;下辖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石狮市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中国石狮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石狮市进出口公司、石狮市凤里贸易公司和石狮市外商投诉中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狮海关(简称石狮海关)
  1986年5月,经海关总署同意,泉州海关增设驻石狮办事处;1987年8月,改为厦门海关驻石狮办事处,隶属厦门海关货管处。1989年1月,经海关总署同意,成立石狮海关筹备处;1992年3月,经海关总署批准正式开关,现下设办公室、政工监察室、货征科、保税科、调查科、行政财务科和海运监管科。负责办理石狮市与晋江市海关业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石狮办事处(简称石狮商检)
  1993年7月成立,隶属福建商检局,下设办公室、检务科、检验科。负责石狮市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签发各种类商检证书及办理其他有关业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卫生检疫局石狮办事处(简称石狮卫检)
  1993年9月成立,隶属泉州卫检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查验监督科。负责石狮区域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签发各种卫检证书及办理其他有关业务。
  二、企事业机构
  石狮建市前,晋江专区(地区)在石狮境内设立一些外经贸企事业机构,开展外经贸业务工作。1959年,晋江专区外贸物资采购站派员驻石狮镇管理外贸业务;1974年,设晋江县外贸公司驻石狮工作组;1980年6月成立中国银行石狮办事处,1987年升格为中国银行石狮支行。建市后,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增设石狮市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石狮市进出口公司、石狮市凤里贸易公司、中国石狮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和石狮市外商投诉中心。
  (一)石狮市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
  1988年9月成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性质。主营对外承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办理来料加工的有关出口报关及核销手续等。
  (二)石狮市进出口公司
  1988年9月成立,属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对台贸易部。1991年,经国家外经贸部核准,赋予进出口贸易经营权,1995年9月授权设立进出口商品公共保税仓库。主要从事自营或代理外贸商品进出口业务。
  (三)石狮市凤里贸易公司
  1988年12月批准成立,属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与石狮市进出口公司关系为“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主营对台小额贸易、对台小额转口贸易。
  (四)中国石狮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988年12月批准成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性质。1994年该公司在澳门成立中国石狮澳门劳务管理组。主营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劳务中介及咨询服务,负责管理公司外派劳务管理干部及境外劳务人员;办理国际技术转让,从事国际技术贸易;代办全市居民因公、因私出境或境外定居各项手续及开展相关咨询活动。
  (五)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
  1990年2月成立,原称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咨询服务公司,是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种配套服务的机构,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2年3月更名为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1992年4月,经批准设立石狮关区陆运进出口货物报验中心;1992年6月,经批准设立石狮市报关行。公司主要是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介绍石狮市的投资环境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招商引资和扩大对外经贸活动穿针引线,并从项目洽谈、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和有关审批手续,以及涉外企业的进出口物品的报关、报验,直至为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提供“一条龙”服务。
  (六)石狮市外商投诉中心
  1997年7月成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该中心职责是指导、监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提供涉外法律咨询服务。
  第二节海关管理
  1989年1月石狮海关筹备处成立后,至1992年正式开关。率先实行加班速办制度,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推行海关风险管理制度(MOU),方便合法进出;依法行政,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向社会推出《服务承诺制度》、《科长带班制度》和《否定报备制度),修订《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把关服务质量,促进石狮关区外向型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监管
  (一)“三资”企业货物、加工装配货物
  1987年11月,厦门海关驻石狮办事处正式对外办公,开始接受“三资”企业的登记备案以及进出口货物监管业务。“三资”企业签订的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即可向海关登记备案,经海关审核后发给《三资企业登记手册》。当年,共登记备案“三资”企业3家(含晋江县),至1997年,共登记备案3167家,其中石狮市1089家,占34%。其货物进出口时,持合同及手册,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石狮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以及厦门海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对“三资”企业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
  加工装配合同批准后,经营单位持合同向海关备案,海关重点审核消耗定额是否合理,提供的设备是否符合“直接需用”范围,符合规定者准予备案。关区内从事加工装配业务主要分布于服装、玩具、电子表等密集型行业。石狮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福建省鼓励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规定》及厦门海关的有关规定,对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对易于走私的货物,如布料、加工简单用量大的货物,以及经营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有违法前科的加工厂进口的货物等,限定口岸进出境或收取保证金。据统计,关区(含晋江市、石狮市,下同)1987年11~12月,首批核发来料加工手册392本,至1997年底,累计核发来料加工手册3220本(缺1988年数字)。
  (二)进料加工、补偿贸易货物管理
  石狮关区进料加工始于1991年,监管以(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为依据。至1997年底,关区经营公司近30个,计核发进料加工手册54本。
  石狮关区补偿贸易始于1991年,依据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减免税实施细则》进行管理。至1997年底只有2家公司开展该项业务,经海关备案的补偿贸易合同4个。
  (三)保税仓库管理
  1995年3月,石狮海关批准设立石狮市进出口公共保税仓库,依据海关总署《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对保税仓库进行管理。至1997年底,计监管进仓货物5.51万吨,价值72016万元。
  二、运输工具管理
  (一)车辆管理
  石狮关区监管的运输工具以转关运输车辆为主,车辆主要来自皇岗口岸接驳。1991~1997年底,累计监管关区转关运输车辆56094辆次(1992年数字缺)。
  (二)船舶管理
  1993年5月15日,祥芝港首航,制订《石狮海关关于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监管操作规程》,石狮关区首次对船运货物进行监管。至1997年底,共监管进出口船舶2912艘次,货物393708吨。
  三、报关行及报关员管理
  1992年,石狮市和晋江市分别成立报关行,石狮海关依照厦门海关的有关规定制订《石狮海关对报关行暂行管理办法》,帮助其建立规章制度,并对其专职报关员进行强化培训。是年,石狮海关举办3期报关员培训班,计培训报关员238名。1995年,再次举办4期报关员培训班,人数达230名。同年8月,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清理整顿报关企业和报关员队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关区内“三资”、来料加工企业的报关员队伍进行清理、整顿,重新登记符合条件的报关员60名,连同新培训的230名,关区内累计有报关员290名。1996年8月,还举办2期保证金台帐制度报关员复训班,参训人数200名。1997年,为提高报关员队伍素质,规范对报关员的管理,海关总署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当年石狮关区共有316人报名,232人参加培训,219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1人获得资格证书,合格率为9.3%。
  四、物品监管
  (一)境外售券、境内提货
  1990年,石狮中旅社设立首家提货点,开始时业务量极少,至1992年才开始运作,经营商品主要有摩托车、电视机、电冰箱等。至1996年底,共验放券物1934件。1997年石狮中旅社提货点停止运作。
  (二)捐赠物品验放
  石狮关区办理捐赠物品验放始于1990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省侨务办公室的批文审核。1991年,共核发捐赠物资验放表324份,价值1681.43万元,为历年最高值。捐赠的物品以中小旅行车、医疗设备居多,捐赠者以港胞为主,接受单位以学校居多。
  石狮关区接受赠送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业务始于1991年,主要是铸塑机、电平车和电脑绣花机。依据《海关对城乡个体商业者进口小型生产工具的管理规定》,对国内个体工商业者、归侨和侨眷(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在大陆的眷属)接受境外亲友赠送的价值在人民币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小型生产工具,由县、市级侨务办公室审批;价值在2~10万元的,由福建省侨务办公室审批。如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加工、维修的,海关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照章征税。1992~1993年,核发捐赠小型生产工具验放表551份,价值约3582万元人民币,后逐年减少。至1996年,共核发捐赠物资(含小型生产工具)验放表1217份,价值8813.27万元。1997年国家调整减免税优惠政策,捐赠物品优惠政策停止执行,捐赠物品业务停办。
  五、税费征收
  (一)关税、代征税征收与减免
  石狮海关征收税费业务始于1991年1月,主要有关税、代征税和车辆购置附加费3关。关税,是一种由海关依照关税税法对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流转税;石狮关区征收的代征税主要有工商统一税、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因关区内没有陆路口岸,“三资”、来料加工企业占绝大多数,进出口以保税货物为主,税款主要来源是核销、稽查补税。
  1992年4月1日,石狮海关开办减免税审批业务,改变以前关区内企业要到厦门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的状况。石狮海关办理的减免税属特定减免税,是国家给予“三资”企业、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政策。至1997年底,累计审批关区减免税证明14820份,共减免关税款19.9亿元、代征税14.47亿元。
  (二)车辆购量附加费代征
  石狮海关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始于1991年,依据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主要征收关区内“三资”企业进口车辆和外商自用车辆。至1993年,共征收2637万元,1994年1月起,车辆购置附加费不再由海关代征,归由公路管理部门征收。
  六、走私违规查处
  1988~1989年,石狮关区来料加工“飞料”走私严重,在厦门海关的统一部署下,建立起以海关核销为主,县(市)经贸部门审批监督和企业自查自报为辅的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管理。此后几年,对一些遗留问题进行认真处理,有效遏制“飞料”走私违规活动。
  1995年、1996年,石狮关区反走私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和防范“三假”(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协助兄弟海关和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案件,对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给予严厉打击。
  第三节商品检验
  福建商检局石狮办事处于1993年7月成立起至1997年12月,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行使对石狮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各方面的要求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办理海损鉴定、集装箱检验、残损鉴定和出口商品的装运技术条件鉴定,并办理货载衡量、产地证明、价值证明和其他有关业务。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
  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共检验进出口商品12518批,货值35569万美元;堵住不合格进口商品68批,货值240万美元,出证对外索赔200多万元。1995年7月,石狮国际旅游俱乐部进口了一批保龄球设备,经检验鉴定为二手货,商检及时出证对外索赔,避免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检验不合格出口商品156批,货值705万美元,为了减少企业的损失,商检部门采取厂家返工、指导整理的办法使出口商品符合检验标准。
  二、外商有形资产价值鉴定
  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接受外商有形资产价值鉴定204批,降低外方报价100多万美元。仅1996年1~10月,接受外商有形资产价值鉴定111批,申报值1555万美元;在完成鉴定工作的48批中,有5批货物外商报价194.4万美元,经鉴定降价为144.6万美元,降值率达25.6%。
  三、监督管理
  石狮商检根据《商检法》的规定,还加强对雨伞、打火机、玩具、油漆等出口商品进行定期抽查检验,强化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控制;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卫生注册登记,对玩具服装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证制度,至1997年底有6家企业获得许可证或注册登记;加强认可检验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共举办9期157人参加的培训班,并针对德国禁止含偶氮染料商品进口、石狮印染业在工业生产中所占比重大的情况,及时举办有关知识讲座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或避免石狮服装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加强对进口废旧物品企业进行监管,1997年3月,厦门经济特区贸易集团向石狮商检报验2批废旧物品,重量1000多吨,利用单位是石狮某制品公司,经检验人员深入祥芝保税仓库检验,发现为压缩成包的生活废塑料,商检部门及时出具进口废物环保不合格证书,堵住洋垃圾的扩散污染;加强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石狮商检自1993~1996年,开展4次流通领域进口物品抽查工作,重点检查进口摩托、彩电、空调器和化妆品有无商检检验合格证明或加贴CCIB安全标志,防止销售假冒伪劣进口商品。
  四、签发普惠证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或半成品普遍的、非互惠的、非歧视的以减免税为形式的关税优惠待遇。商检机构是唯一能够签发普惠证的国家机构。但石狮境内的企业对普惠制知之甚少,不懂得利用普惠制提高产品竞争力。如石狮市泉兴丝绸化纤印染公司,系香港盛百有限公司在大陆的独资企业,该企业1993年前在台湾办厂,因申请不到普惠证,享受不到普惠待遇,决定迁至大陆办厂。1993年底至1994年初,这家企业引进上千万美元设备,由于信息不灵,不知到什么地方办普惠证,公司无大批量投产,大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资金不能流动,公司亏损严重。石狮商检得悉情况后,引导该公司办理普惠证注册,泉兴丝绸化纤印染公司拿到第一份普惠证后,开始大量生产出口,订单猛增,仅1995年,该公司就办理普惠证74份,出口金额200多万美元,利用普惠证获益20多万美元。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石狮商检共签发普惠制产地证3015份,签证金额3715.8万美元,石狮出口企业因此获得关税减免370万美元。
  五、推行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也是企业实施“质量兴企”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手段,商检部门针对石狮企业多,群体素质不高,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特点,把帮助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快ISO9000系列标准的推广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举办3期ISO9000知识讲座、1期ISO9000审核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90多人次。1995年4月与石狮狮王塑胶有限公司签订咨询认证协议,于1996年10月通过体系评审,其颁证仪式被石狮市人民政府纳入市庆八周年的庆典三大仪式之一。狮王塑胶有限公司通过咨询认证评审后,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有明显的提高,产品成本平均每件降低0.10元,工人收入增加10%,而劳动时间每月却减少28小时。1997年又有2家企业与商检部门签约,4家企业确定咨询认证意向。
  第四节卫生检疫
  泉州卫检局石狮办事处成立起至1997年底,依照《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对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废旧物品、尸体、骸骨、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和口岸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对进口食品实施卫生监督检验。
  一、检疫查验
  自1993年4月祥芝港货轮首航香港以来,共检疫查验出入境船舶147艘次,交通员工2078人次,其中入境122艘次,出境25艘次,签发出入境船舶卫生检疫证书147份。1997年10月7日处理未经检疫船员私自下船违法案件1宗。
  二、卫生监督与卫生处理
  (一)卫生监督
  出入境卫生监督从1993年4月始,共进行船舶卫生监督147艘次,签发船舶除鼠和免予除鼠证书4份;签发尸体、骨灰出口移运证书4份,其中马来西亚籍1份,中国台湾籍3份。1995年5月开始协同厦门卫检部门,对经厦门口岸入境的石狮涉外企业集装箱、货物卫生检疫实行电脑分流监管。1996年初,“洋垃圾”涌进国门,石狮境内亦存在隐患,卫检部门深入有关企业宣传《国境卫生检疫法》,健全废旧物品进口许可证审批和申报制度,防止把国外一些传染性病原体、放射性物质带入国内。至1997年底共监管集装箱6028标箱、货物73412吨。
  涉外企业卫检监管1994年9月泉州卫检局与泉州市外经委联合开展涉外企业卫检监管工作,翌年5月与厦门卫检局实行分流监管,至1997年底共办理417家,加强涉外企业工厂卫生环境、国(境)外人员及出入境货物的监管工作;同时,对出入境货物,改批批报验为集中报验、改批批查验为重点查验,减少报验手续和查验环节,加快通关速度,为企业提供方便。
  (二)卫生处理
  1993年10月,石狮卫检进行首次卫生处理入境废钢船2艘,重量1448吨;至1997年底,共对出口服装、鞋帽、包装等货物以及进口废旧机台、钢材、电器、塑料的废碎料、人造纤维、牛仔布下脚料等废旧物品进行卫生处理1.58万吨。
  三、传染病监测
  面对当前世界疫情严峻的形势,石狮卫检根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各类出入境人员,如出国(境)定居、探亲、公务、商务、劳务、船员、留学等人员进行监测体检、预防接种和健康咨询。自1993年8月以来共体检19246人次(其中国境外人员500多人次),共检出各种传染病485例,预防接种17662人次(其中霍乱疫苗17520人次,黄热病142人次);血清学检验17309份,其中HBsAg阳性2395份、GPT阳性286份、USR阳性74份。1994年12月首次于石狮市开展对出入境人员进行丙型肝炎检测,抽检952例,阳性率2.23%
  四、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石狮卫检针对进口食品进口渠道复杂、漏报漏检现象严重、卫生指标不合格、食品标签不规范、假冒伪劣进口食品充斥市场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和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进口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涉外食品生产企业卫检监管基础上,1994年6月起对进口食品市场,如批发商、经销商、超市和酒家开展后续监管,至1997年底共监管注册248家;市场监督报验182批次计4500吨;查处假洋酒、茶叶、饮料、罐头、过期变质、无三期和不合格的伪劣进口食品200多个品种,价值10多万元。1994年10月首次对由厦门转关的2700箱、16.2吨进口食品进行监督检验,至1997年底共监督检验口岸进口食品、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用具、工具设备等82批次计1.75万吨,价值1.4亿元。
  第五节企业监管
  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建市前属晋江县外经贸委;建市后先后属石狮市人民政府经济局对外经济办公室、石狮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贸部门依照各个时期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规、政策进行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合营各方按合同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享受应得的权利;监督外商投商企业在合同和章程的修改、补充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配合海关、工商、财政、税务、国土、外管、环保、商检、卫检等部门,依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监督管理,绝大多数企业能认真履行合同、章程,依法经营,从而使石狮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履约率、投产(开业)率、外商到资率、出口创汇率和企业达产率等5个项指标逐年提高。同时,涌现出一批外商投资先进集体和海关信得过企业(A类企业)、MOU企业,形成一批产品出口型企业和获得国际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的企业。
  附一:泉州市人民政府评定的外商投资先进企业名录
  1990年:石狮天龙鞋业有限公司、石狮万利达服装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山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高仕达制衣企业有限公司。
  1994年: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先锋(石狮)服装有限公司、福建斯特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福林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盖奇制衣有限公司、石狮市恒兴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龙珠岛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南方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信德工艺品有限公司、石狮市强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中闽万得福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长荣织造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亿源裕制衣有限公司、石狮市石益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帝都制衣有限公司、石狮黄金海岸开发有限公司、石狮振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石狮振狮大酒店。附二:评为全国外商投资先进企业(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名录
  1990年: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
  1991年: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
  1992年: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石狮市高仕达制衣企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山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万得福制衣有限公司、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万利达服装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石狮长兴服装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庆华制衣有限公司、石狮市石益服装有限公司。
  1993年:欣明针织机械(福建)有限公司。
  1994年: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
  1995年: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亚洲塑料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石狮市信德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石狮永信食品制罐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伟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益兴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恒太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大信雨具有限公司。
  1996年: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伟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益兴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大信雨具有限公司、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附三:石狮海关命名“海关信得过”(1993年起改称“A”类企业)企业名录
  1991年: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石狮东亚烛业有限公司。
  1992年: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福建华利服装配件有限公司、石狮市明发国际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福兴针织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腾狮鞋业有限公司、石狮振兴服装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市龙山电子有限公司、信达明纺织(福建)有限公司、欣明针织机械(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利发制衣有限公司。
  1996年评定的“A”类企业
  石狮市明发国际电子汽体打火机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建新表业有限公司、石狮市福兴针织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大信雨具有限公司、石狮市通达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天马电子机械厂有限公司、石狮市高仕达制衣企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山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建兴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明发国际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振记雨具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日东升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欣明针织机械(福建)有限公司、信达明纺织(福建)有限公司、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石狮市锦兴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信诚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鸿达制衣厂有限公司、石狮市万诚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锦荣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泉兴丝绸化纤印染有限公司、石狮市伟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东亚雨具有限公司、石狮益兴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1996年海关评定的“MOL1”企业:石狮市明发国际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鸿达制衣厂有限公司、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附四:1996年经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福建评审中心评审
  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获得ISO9000证书。
  附五:经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确认“产品出口型企业”的石狮外商投资企业名录
  1987年:石狮新开发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建明染织厂有限公司、石狮东亚烛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山电子有限公司。
  1990年:福建省石狮市利发制衣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市天马电子机械厂有限公司、福建华利服装配件有限公司、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华奇胸罩服装企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华茂服装有限公司、石狮高华花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高仕达制衣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万得福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石狮福美鞋业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卡斯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天龙鞋业有限公司、石狮联盛制衣有限公司。
  1996年:福建省石狮市利发制衣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连发手袋有限公司、石狮市利发电脑织唛有限公司、石狮市万里扬服装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天然照相器材有限公司、中国(福建)新隆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鸿达制衣厂有限公司、石狮市天兴服装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万得福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利服装配件有限公司、石狮市信德工艺品有限公司、石狮市东亚雨具有限公司、石狮市鸿龙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振利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狮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石狮联达表业有限公司、石狮高华花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石狮天龙鞋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大信雨具有限公司、石狮市庆华制衣有限公司、石狮市明发国际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明发国际电子气体打火机有限公司。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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