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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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分类号: F211
页数: 3
页码: 117-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等情况。
关键词: 城乡 居民 石狮市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狮境内城乡居民受社会制度和战乱诸多因素制约与影响,社会上各阶层生活水平悬殊很大,占总户数0.36%的地主拥有土地2.4%,占总户数0.41%的富农拥有土地1.55%;但是占总户数1.07%雇农只占土地0.34%,占总户数2.39%的贫民只占土地0.23%。石狮是侨乡,侨眷、侨属依靠侨汇过日子,侨汇多寡直接影响着侨眷、侨属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侨汇多寡又深受政局制约,所以侨眷、侨属生活水平浮动很大。石狮人经商意识强,经商人数众多,商贾有富甲一方的富商,也有摆摊或挑货郎担的,生活水平差异很大。但由于社会动荡,市面萧条,私营商人大多勉强维持生活。
  1949年9月2日,石狮解放,政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1951年进行土改,贫雇农、贫民分到土地和农具,生活有了根本的保证。1952年组织互助组,1954年成立初级社、高级社,农民生活普遍得到提高。同年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各行各业公私合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职工劳动积极性,完成或超额完成营业额,职工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1958年实行公社化,吃“大锅饭”,是年,公社社员人均收入51.2元,其中来自集体经济收入43.9元,社员家庭副业收入7.3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有大幅度提高。
  1987年12月石狮建市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石狮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后,市区扩大,原为郊区的农民转为市区居民,大部分农民由务农转为经商,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这些由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生活水平大大超过农村居民生活,人均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87~1990年,国民收入从1987年2.4亿元发展到1990年5.1亿元,年平均增长37.5%,人均国民收入从1987年995元发展到1990年188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010元,比1989年增长14.86%;农民人均纯收入1030元,比1989年增长16.27%。银行存款从1987年存款余额1.7亿元,发展到1990年存款余额5.14亿元,年平均增长为67.45%。1991年,石狮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936元,人均创造国民收入263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2500元,增长24.38%;农民人均纯收入1250元,增长21.36%。银行存款余额达7.69亿元。
  1992年,石狮市国民经济总体水平实现“一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与增幅是前三年的总和。人民生活得到长足的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5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20元,分别比增42%和54%。银行存款余额14亿元,比增82%。
  1993年是石狮市经济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一年。全市拥有全民、集体、联营企业5484家,从业人员16万人;个体工商业户9178户,从业人员2.4万人;私营企业270家,从业人员4000人;三资企业842家,从业人员增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1480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21%、35%和40%。
  1994年,石狮市政府围绕着“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加快“奔小康、建新村”步伐,制定市直机关、富村与贫村三方共同结对子挂钩扶贫的规定,继续帮助农村中经济发展较慢的村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推动农村发展两高一优、创汇农业和水产品深加工,发展海洋运输、捕捞和滩涂养殖,特别是扶持发展菜篮子基地,1994年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出栏菜猪总数突破3万头,既丰富市场,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5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50元,分别比1993年增28.1和28.8%。银行存款余额达19.1亿元,比增24.2%。1995年,人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421元,比1994年增长24.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6700元,比上年增长20.7%;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比上年增长22.4%。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19.06亿元,比增75.4%。初步建成“菜篮子”工程体系,水产品加工、捕捞、海上运输等“蓝色产业”得到全面发展。农村“奔小康,建新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市7个镇、街道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1996年,实施宽裕型小康计划,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在1995年经泉州市验收达到小康目标基础上,石狮市委提出以“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的农村工作为主线,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向“宽裕型”小康迈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和达标规划,并确定14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为“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村,加以培育扶持,带动全市农村的全面发展。至年底,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500元,比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50元,比增18.3%。银行存款余额42.5亿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32.8亿元。14个示范村经验收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目标。
  1997年,石狮市在城市中心区和沿海之组团实施建设时,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和文化设施服务区的生活环境渐趋完善,全市已有73个村完成新村建设规划和近期改造的控制性常规的编制,并着手进行新村建设,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又有32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市订宽裕型小康目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860元,比增4.8%;农民人均低收入5100元,比增5.2%。存款余额54.25亿元,比1996年增长27.6%;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3.95亿元,比1996年增长34%。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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