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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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1
页数: 2
页码: 98-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土地改革、石狮境内土地改革前各阶层土地占有量等情况。
关键词: 土地 改革 石狮市

内容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石狮境内土地改革工作按照晋江县土地改革运动部署,于1950年11月下旬开始土地改革。
  1951年11月,石狮境内土地改革前各阶层土地占有量为71674.75亩。在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征收土地47450.83亩,没收征收对象分别为地主1250.19亩,工商业者1784.24亩,半地主式富农265.56亩,富农242.99亩,小土地出租者812.94亩,小商贩3.48亩。同时,还没收征收公田2116.86亩,外乡在石狮境内土地562.67亩,以及其他属于没收征收范围的土地1177.30亩。
  土地改革后,各阶层占有土地量为71474.74亩,土地占有量减少的有地主,从2.4%降为0.66%;工商业者从4.16%降为1.78%,半地主式富农从0.6%降为0.24%,富农从1.55%降为1.2%,小土地出租者从4.02%降为2.88%。在土地改革中,土地占有量增加的有中农从51.02%增加为53.31%,贫农从26.64%增加为33.03%,雇农从0.34%增加为0.92%,手工业者从0.17%增加为0.28%,小商贩从1.61%增加为1.7%,自由职业者从0.09%增加为0.12%,贫民从0.23%增加为0.67%,工人从0.78%增加为0.92%,游民从0.00%增加为0.07%。贫雇农的增加量最大,土改前拥有土地19340.27亩,土改后拥有24267.83亩,在土改中增加土地4927.56亩,增加0.25%。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干部进行为期2个月的土改检查运动,将未分配完的1564.51亩土地留作机动外,全部分清,并解决土改中的遗留问题。
  土改工作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文件规定,进行成分划分,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政策进行土地改革。石狮境内划为地主68户、工商业者402户、半地主式富农28户、富农79户、小土地出租者510户、中农9161户、贫农3533户、雇农205户、手工业者146户、小商贩607户、自由职业9户、贫民458户、工人795户、游民9户。石狮是著名侨乡,在土改中对华侨也划分成份,境内华侨共2786户,划分阶级为地主38户、工商业者530户、半地主式富农26户、富农25户、小土地出租者297户、中农993户、贫农281户、手工业者8户、小商贩232户、自由职业4户、贫民46户、工人306户。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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