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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经济总情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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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71
颗粒名称:
卷三 经济总情
分类号:
F123.9
页数:
38
页码:
91-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志的经济发展、民国时期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建市经济等情况。
关键词:
经济
发展
石狮市
内容
石狮是东南沿海一个商业繁荣的古镇。石狮境域的蚶江、祥芝、永宁等沿海村镇得益于对外贸易港口泉州港,在封建社会已是商贾云集,鱼盐辐辏,商品广为流通,成为泉州湾、深沪湾沿海经济发达地带。由于人多地少、灾害迭加、战乱频繁、“迁界”迫迁诸多因素,沿海居民一批批越洋出国,石狮成了著名的侨乡,华侨经济的形成与壮大,给石狮经济注入生机;一批批居民拥入石狮城区,城区接纳大量人口,逐渐形成商品市场,刺激着石狮经济的发展。到了民国时期,石狮市场除了销售农副产品和日常工业产品以外,还有相当的洋货,成了一度繁荣的商业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进行农业、工商业等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走过一条稳步上升、曲折徘徊、波浪式前进的经济发展道路。1950~1952年,石狮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刹住民国时期遗留的通货膨胀。1953~1957年,石狮经济开始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石狮经济遭受损失,工农业生产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1961~1965年经济调整大见成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生产受到严重干扰。商品经济被当作“资本主义泛滥”而受到清查打击,石狮市场转向萧条冷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具有强烈商品意识的石狮人紧紧抓住改革开放的大好机遇,彻底摆脱传统体制的束缚,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1978~1997年,经济呈现跳跃式、超常规增长的强劲势头,增长速度大大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1979年中国海关放宽华侨携带物品数量限制的政策颁布与落实,大量华侨物资涌进石狮市场,促使商品经济进一步活跃,成为石狮资本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阶段。1983年后,石狮乡镇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贡献明显增大,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同时,建立以纺织服装行业为主体,电子、食品、塑料等为辅的产业基础。
1988~1995年,石狮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的成就,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7位,综合改革试验迈出可喜步伐,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基本实现小康。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石狮市开展第二次创业的起步年。全市人民立志再创业,营造新优势,实现双跨越,建成文明城。石狮继续以改革为动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强石狮市经济总体素质。以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为主线,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农村工作。以提高城市总体素质为根本,开展达标创先活动,提高检会事业发展水平。第二次创业活动起步之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完成,为“九五”计划开了好局。1997年,是全面实施“九五”计划的重要一年,石狮进一步把第二次创业活动引向深入,全面实施宽裕型小康计划。
石狮市在发展经济中,强化经济体制改革先行的优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逐步将石狮市建成“贸工结合、轻型外向、科技密集、城乡一体”的沿海侨乡港口城市。
第一章经济发展
第一节隋至清时期经济
隋代,石狮境域东面临海,永宁等地已成渔港,岑兜一带是泉南的大盐场,贩鱼与运盐者往返于永宁与泉州间,在必经之地石狮馆顶前修建一条大道,馆顶路建起一座御风雨避寒暑的石亭。隋大业三年(607年)在石亭北建起观音庙,庙前摆着一头石头狮子。人群日多,出现设点摆摊,经营香烛与糕饼之类,商旅或洽谈生意、或从事以物易物的原始商业活动。
唐代,泉州港为全国四大港口之一,已经是“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泉州港的繁荣辐射位于泉州湾的沿石狮东面的海岸线排列的永宁、祥芝、蚶江的经济发展,以岑兜为中心的浔尾盐场生产的原盐,成为州、县主要财税收入,永宁、蚶江渔业发达。海路交通便利,陆路从泉州城直通浔尾和水湾的交通便捷,促进永宁、祥芝、蚶江一带经济贸易。
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置市舶司于泉州。到了南宋,泉州的交易额压倒广州,一跃而为中国的第一贸易大港,泉州湾在石狮的北面,深沪湾在石狮南面,石狮境内的永宁、祥芝、蚶江是泉州湾的一个交通枢纽。石狮境内经济的发展先从位于泉州湾的永宁、祥芝、蚶江等沿海村镇发展起来的。南宋绍兴年间,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需要,在宝盖山修建关锁塔,这塔是商舶往来的重要航标,方便往来石狮沿海港口贸易的商船。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在石狮亭西面修筑1座1公里长的厦渎桥,浦内开凿渠道,连接石狮亭与泉州湾,适应石狮日益繁忙的货运局面。同时,在石狮东北面和西面开凿龟湖塘、洑田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石狮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
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寇大肆骚扰福建沿海,永宁、蚶江、祥芝等沿海地区深受其害,大批居民逃往石狮亭定居,石狮人口突增,村落向东南扩大将近一倍,原来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逐渐转向石狮市区,石狮经济得到一次较大的发展。清初,清政府为断绝沿海居民对郑成功的接济,颁布“迁界”令,永宁、蚶江、祥芝等沿海30里内的经济全部受到严酷摧残,大批流离失所的沿海居民又一次涌入石狮亭。石狮承受住这两次人口剧增,具备进一步繁荣商品经济的条件。清末,石狮镇的商品市场格局基本形成,最初的格局为九街、五围、十一巷、五埕、六墟、七社、八券。不但商品交易的品种繁多,而且部分商品有专门的交易场地。农产品市场主要集中在龟湖和蚶江,时人称“小节上龟湖,大节走蚶江”,封建社会末期的石狮境域仍然处于分散经营状态。
第二节民国时期经济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石狮境内旅外华侨增多,收入也较雄厚,大仑、容卿、钞坑、坑东、西岑等村已成著名侨乡。侨汇增多,促进石狮商品市场的繁荣,华侨集资为石狮构筑畅通的交通框架。民国12年(1923年)晋江县安海旅日华侨陈清等集资兴办泉(州)安(海)汽车公司,增开青(阳)石(狮)线。民国15~16年又开辟泉围线(从泉州经石狮至金井、围头)。民国19年兴建石(狮)永(宁)蚶(江)线。民国2122年又开辟石狮到东石、石狮至浦内线路。石狮有了以机械为动力的交通运输网,贯穿到四周的每一个侨乡。石狮成为晋南沿海农、渔、土特产品的集散地,又是晋南侨乡的消费中心,大大促进石狮镇的繁荣和发展。工商业进一步繁荣,工业除扩展原有的酱料业、烟丝业及皂烛加工等之外,还增加酿酒、印刷和粮食加工等行业,品种由10多种增加到30多种。手工业除扩展已有的锌器、镜器及钟表修理等行业之外,金银首饰业从1家,到民国19年发展为12家,首饰加工材料也趋向重金轻银。商品拓展最多的是粮食行业,至民国23年发展到40余家,制售香楮的迷信品行业有30余家,规模较大的有棉布业的瑞兰号和联泰号,百货业有日新百货商场、华生兄弟公司、巴黎杂货商场等,至民国19年,承接侨汇收发的民信局已发展至6家,石狮镇的商业由民国初年的一揽子经营,逐步转向专营某种行业。
抗日战争初期,石狮的市场虽已受影响,但不严重。当时支撑石狮市场的南洋侨汇尚未受阻,石狮与各地的贸易交往还能畅通。民国30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发生,日本侵略军南进,占领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侨汇中断,加上国民党苛捐杂税,使石狮的商品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生活穷困迫使许多原来依靠侨汇为生的侨眷开始拍卖家具与衣服。抗日战争前,石狮镇只有一家估衣店,至民国27年也只有吴明、施竹、林克慈等数家。可到民国30年后,整条建兴街除经营桐油、锌桶、家具、香楮等六七家小店铺外,其余都是估衣店或估衣摊,成了名符其实的估衣街。断汇一二年后,不少侨眷卖尽家具与衣服后,继之典厝卖田,或鬻儿卖女,个别的甚至被迫卖身,有的饿死或自杀。石狮市场由此冷落萧条。金银首饰业从7家收盘为4家。工商业中,除一部分经营本地土特产品的行业尚可勉强维持外,棉布和百货等行业纷纷倒闭或转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侨汇复通,侨乡经济恢复,石狮镇也随着复苏和繁荣。民国38年8月,石狮镇工业、商业、金融业等发展到800多家,比民国31年的600多家增加30%。棉布业发展到32户,从业人员达149人。百货业发展到33户,其中资金达1万元以上的有8家。京果业增加到23家。大小粮商激增至80多家,碾米加工厂增加4家。酱油业由5家增至8家,产量增加3.6倍。金银首饰业增至27家。华侨开始回石狮投资经营工商业,共投资12万多元,其中投资工业3.3万元。
民国时期,石狮经济因侨汇多寡而呈兴衰。石狮市场通货膨胀,管理混乱。社会风气奢侈糜烂,妓院20家、鸦片馆27家、吗啡馆9家、赌馆10多家,一次迎神会耗资数万元。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建市经济
一、1950~1956年经济
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化运动,实行新的财政经济政策,建立国营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结束国民党统治几十年无法制止的通货膨胀。石狮经济稳步上升。1950年起,物价开始保持平稳,工商业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当时石狮工商企业490多家,商业方面,有棉布、粮食、京果、百货、五金,号称五大行业,其他还有文具、瓷器、水产、屠宰、饭店、木器、理发、糖品、香楮、烟丝、国药、成衣、洗染等行业。工业方面,有电力、皂烛、酿酒、印刷、碾米等行业。解放初还有金银首饰加工,1952年转业。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前,石狮境内共有私营工商业人员1800多人,资金80万元。其中,纯商业人员1366人,资金35.31万元;服务业人员149人,资金1.9万元;饮食业人员173人,资金1.26万元;工业人员112人,资金41.54万元,还有手工业人员750人。石狮还有小商贩摊位400个。1953年开始,在石狮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春,对私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原有的私营工业全部改为公私合营,原有的私营商业改为公私合营的占96.26%,各类小商贩也实现合作化。1956年,石狮还发展国营的百货公司、粮站、人民银行、邮电局、新华书店和集体所有的供销合作社等21个单位。
二、1957~1965年经济
这一时期,石狮境内经济发展遇到挫折,发展缓慢。1957年石狮的商品市场繁荣。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忽视商品经济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对石狮商品经济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但1958~1960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石狮经济陷入困难时期。经济调整期间,石狮经济大有好转。1965年,石狮镇工交、财贸、手工业和镇办企业四大系统,从业人数3789人,个体手工业197人,小商贩810人,有证经营318家。全镇从事商品经济生产和流通的有4796人,占当年石狮镇总人口15373人的31.20%,这些人在承受各种困难中从事石狮的商品经济生产和进行商品市场的流通。
三、1966~1978年经济
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石狮境内经济陷入无政府状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系统供应的商品不足。一些闲散居民自筹资金,从外地采购农副产品和紧俏的国产日用工业品,开店摆摊应市,形成以小商贩为主体的商品市场。无证商贩达600多家。此外,一些闲散劳力办起小工厂或小作坊。这些发展商品经济的自发行动,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复辟”,受到严厉地打击。1971年,工作队进驻石狮,清查所谓“地下黑工厂”,查封12家工厂,生产经营人员被当作“投机倒把分子”处理,新兴起的商品市场受到压抑。1974年,石狮销售侨物和紧俏商品的市场再度兴起,出现918个商业销售点。这个市场的兴起,又被看作是“资本主义泛滥”。1975年还拍摄所谓“资本主义复辟罪行”的纪录片《铁证如山),在全国
放映。1977年4月,省、地、县派遣工作队再次进驻石狮,把石狮定为全地区、全晋江县开展“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运动的重点。1978年,经过反复批斗,个体摊点基本上被取消,商品市场再次受到严重摧残,石狮经济处于萧条冷落的趋势。
四、1979~1987年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石狮境内发展商品经济有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石狮市场再度兴起与繁荣。
1979年,海关放宽华侨和港澳同胞回国探亲携带物品的规定,带进大量侨物,从自用、赠送,直至贩运出售,除华侨随身自带的以外,从中国旅行社托运和邮局邮寄进来的包裹、行李,1979~1983年间每年约100万公斤。物品种类包括服装、布料、日用品和家用电器等。由于华侨物资太多,于是小商贩又大量重新出现,各种华侨物资源源流入自由市场,石狮成了闻名全国的“洋货”市场。但是,1981年下半年,东南沿海出现严重的海上走私,石狮周围有5个沿海公社的渔业大队大多不同程度地卷入走私活动。由于石狮早已成为周围地区侨乡的商品市场,而且闻名全国,吸引着众多外地顾客前来争购“洋货”,成了沿海社队走私物资的集散地和转运中心,甚至广东沿海的走私货也运到石狮销售。大量走私货严重冲击石狮的华侨物资市场,使华侨物资失去竞争力,逐步被走私货所取代。在石狮市场上,原来买卖侨物的商摊不同程度地成为走私贩私物品的集散、销售场所。1982年党和政府决定严厉打击走私贩私的非法活动,以保证正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没有划清非法的走私活动和正当的商品交换的界限,“估衣摊”全部被取缔。石狮的公开市场又再次衰退,然而表面的消退后面却隐藏着地下交易,出现抢买抢卖,以假代真,以次充好等现象。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后,石狮首先开辟4个小商品市场和3个农贸市场,随后又在15条主要街巷上布满商店和摊点。这次石狮商品市场的兴起,既有群众的自发要求,又有领导有意识的计划引导,石狮的商业从此走上迅速发展的道路。并以它为龙头带动乡镇企业、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的迅速发展。至1987年,石狮已形成各种类型市场12个,各类商业和服务业网点达2801个,其中国营点26个,县办集体网点32个,乡镇办网点223个,个体网点2520个。从业人员11366人,年营业额26263.7万元,其中国营为7415万元,县办集体为232万元,乡镇办为639万元,个体为17977.7万元。年产值为万元以上企业20家,年工业收入超百万元村(街)24个。
第四节建市十年经济
一、建市初期阶段经济
1987~1990年,石狮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石狮扩大对外开放16条措施,结合石狮实际,治理整顿,深入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人民政府集中财力,多渠道筹集1亿多元的资金,先后建成22万伏输变电站和日供水3万吨的自来水厂,开通一万门程控电话,改造入市区的五大路口和动工兴建北环路,改造通往各乡镇的主干道,建成祥芝千吨级码头,抓紧梅林500吨级码头、海关等建设,改造市区的部分排水排污设施和新建一批厕所等环卫设施,抓紧三资企业小区的开发和建设,发展海陆运输,改善石狮市的投资环境。
建市三年,石狮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向前发展,实现十个翻一番:(1)社会总产值从1987年的5.1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10.5亿元,年平均增长30.12%;(2)国民生产总值从1987年的2.7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5.35亿元,年平均增长25.15%;(3)国民收入从1987年的2.4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5.1亿元,年平均增长37.5%,人均国民收入从1987年的995元发展到1990年的1889元;(4)乡镇企业总产值从1987年的2.5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5.78亿元,年平均增长43.73%;(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从1987年的2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6.2亿元,年平均增长48%;(6)财政收入从1987年的1916万元,发展到1990年的6942万元,年平均增长87.44%;税收从1987年的2108万元,发展到1990年的5299万元,年平均增长50.46%;(7)信贷规模从1987年的存款余额1.7亿元、贷款余额1.0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存款余额5.14亿元、贷款余额4.1亿元,年平均增长分别为67.45%和103.33%。(8)三资企业由1987年的17家,投资3300万元,产值2000万元,发展到1990年的170家、投资5.02亿元、产值3.19亿元,增长10倍以上;(9)出口商品交货总值从1987年的0.5亿元发展到1990年的1.8亿元;(10)三年共投入全民所有制企业资金达3600万元,是原有固定资产的两倍,使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从1987年的1800万元发展到1990年的5400万元。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也迅速增长:1990年,石狮市工业总产值为5.6亿元,比1987年的2.5亿元增长了124%;农业总产值为0.98亿元,比1987年的0.82亿元增长了19.47%。
二、建市后快速增长阶段经济
1991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一年。石狮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对内联合,积极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又取得了持续、稳定、协调的全面发展。石狮市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及农村工作,进一步搞活国营企业。壮大公有制经济,大抓“品种、质量、效益年”活动,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加快市场建设,为实施“八五”计划开了好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7.8亿元,比上年增长36.36%;国民收入7.01亿元,增长36.59%;工农业总产值11亿元,增长42.54%;农业生产灾年获丰收,实现农业总产值2.73亿元,增长13.16%;乡镇企业总产值8.39亿元,增长4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亿元,增长28%;三资企业总产值4.8亿元,出口创汇3539万美元;分别增长51.87%和40.9%;财政收入8925万元,增长28.6%,经济发展有了大幅度的增长速度,取得明显效益。1992年,石狮市调整“八五”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使经济发展势头持续高涨。同时,制订鼓励公有制经济到石狮投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高科技人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内外的大开放。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亿元、国民收入14.4亿元、社会总产值30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104.5%、83.3%和103%;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3亿元,增长95.9%;完成财政收入1.47亿元,比增66%;投产三资企业产值12.3亿元、出口销售收入7382万美元,比增153%、156%;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8亿元,比增56.2%;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19亿元,比增126%。全市国民经济总体水平实现“一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与增幅是前三年的总和。1993年,石狮市对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短远期规划、宏观到微观认真研究,作出部署,重在抓落实,贯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政策,促进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等经济迅速发展,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制订外引内联的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引进国内企业资金,形成新的投资热点。工农业总产值从1991年的11亿元,1992年的23亿元上升到1993年的45亿元,国民生产总值从8.8亿元、18亿元到31亿元,财政收入从8915万元、1.47亿元到2.52亿元,三年连上三个台阶。
1994年,石狮市以调整产品产业结构为重点,调整服装业内部结构,调整第二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经济数量进一步扩大,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都明显提高。全年共实现社会总产值74亿元、国民生产总值41亿元、国民收入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1%、30.2%和29.6%;完成工农业总产值60亿元,比增33%;完成财政收入3.02亿元,比增19.3%,1995年,石狮市采取有效的启动措施,促使整体经济摆脱低迷状况向持续、健康、协调方向发展。在年初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45%、工农业总产值跌至15%的低增点,不少企业出现新情况和新困难情况下,注重实效,把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逐项落实。农业出现良好局面,全年累计完成农业产值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工业生产由低增幅进入稳步增长期,全年累计完成工业产值72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市场流通在相对滞缓的状态中呈现旺销态势,全年商品销售总额达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4%;财政收入由负增长转向与经济同步增长,全市共完成总收入3.225亿元;全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7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6%和28.1%。
1991~1995年,石狮市胜利完成“八五”计划的各项任务。
三、第二次创业阶段经济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石狮市开展第二次创业的起步年。石狮人民以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实现“九五”计划目标,为完成“九五”各项基本任务并实现新的腾飞奠定基础。开展第二次创业旨在实现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五年翻一番,营造新优势,使石狮市经济整体素质实现质的飞跃。石狮市于1996年以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素质,确定40家重点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业向企业规模化、产品优质化、行业配套化发展。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质量,提高竞争能力,涌现“豪德胜”、“富贵鸟”、“金色年华”等一批著名品牌,“斯特兰”等获“金桥奖”品牌。拓展市场,扩大营销网络,外引内联,培植新增长点。组织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工作,14个试点村实现宽裕型指标要求。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出现稳中有升的好势头。全年国民生产值61.2亿元,比增16.6%;工农业总产值93.7亿元,比增20.7%,其中农业总产值6.7亿元,比增11.4%;财政总收入3.6756亿元,比增13.97%。
1997年,石狮市以“促进转轨、培育特色、提高素质、增加总量”总揽经济工作,支柱产业不断发展,规模经济进一步形成,市场拓宽力度加大,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民经济呈健康、平稳、上升的态势,产业结构调整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果。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2.5亿元,比增15.9%;工农业总产值113亿元,比增19.6%,其中工业总产值105.4亿元,比增20%;乡镇企业产值(按现行价,并含第三产业)110.3亿元,增长23.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9.2亿元,增长20.8%;财政总收入4.182亿元,比增13.8%;零售物价指数100.9%,是升幅较低的一年,达到控价目标。是年,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开展第二次创业,全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计划,实现第二次创业的年度目标,先后荣获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福建省经济发展实力十强县(市)荣誉称号。全面展开宽裕型小康建设,二个镇和40%的村实现宽裕型小康验收达标。
第二章经济体制
第一节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石狮境内土地改革工作按照晋江县土地改革运动部署,于1950年11月下旬开始土地改革。
1951年11月,石狮境内土地改革前各阶层土地占有量为71674.75亩。在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征收土地47450.83亩,没收征收对象分别为地主1250.19亩,工商业者1784.24亩,半地主式富农265.56亩,富农242.99亩,小土地出租者812.94亩,小商贩3.48亩。同时,还没收征收公田2116.86亩,外乡在石狮境内土地562.67亩,以及其他属于没收征收范围的土地1177.30亩。
土地改革后,各阶层占有土地量为71474.74亩,土地占有量减少的有地主,从2.4%降为0.66%;工商业者从4.16%降为1.78%,半地主式富农从0.6%降为0.24%,富农从1.55%降为1.2%,小土地出租者从4.02%降为2.88%。在土地改革中,土地占有量增加的有中农从51.02%增加为53.31%,贫农从26.64%增加为33.03%,雇农从0.34%增加为0.92%,手工业者从0.17%增加为0.28%,小商贩从1.61%增加为1.7%,自由职业者从0.09%增加为0.12%,贫民从0.23%增加为0.67%,工人从0.78%增加为0.92%,游民从0.00%增加为0.07%。贫雇农的增加量最大,土改前拥有土地19340.27亩,土改后拥有24267.83亩,在土改中增加土地4927.56亩,增加0.25%。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干部进行为期2个月的土改检查运动,将未分配完的1564.51亩土地留作机动外,全部分清,并解决土改中的遗留问题。
土改工作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文件规定,进行成分划分,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政策进行土地改革。石狮境内划为地主68户、工商业者402户、半地主式富农28户、富农79户、小土地出租者510户、中农9161户、贫农3533户、雇农205户、手工业者146户、小商贩607户、自由职业9户、贫民458户、工人795户、游民9户。石狮是著名侨乡,在土改中对华侨也划分成份,境内华侨共2786户,划分阶级为地主38户、工商业者530户、半地主式富农26户、富农25户、小土地出租者297户、中农993户、贫农281户、手工业者8户、小商贩232户、自由职业4户、贫民46户、工人306户。
第二节农业互助合作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获得土地和必要的生产工具,生产热情普遍提高。但是,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经济基础薄弱,农户在资金、畜力、农具和生产技术上存在着诸多困难,为摆脱困境,发展农业生产,引导个体农民走集体富裕的道路。1952年,石狮境内的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贯彻依靠贫农、巩固和团结中农政策,试办农业生产互助组。至1955年底,办起常年互助组311组,农业户2260户,占农业总户数18.98%;临时互助组330组,农业户1635户,占农业总户数13.73%。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
(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石狮境内的广大农民积极
组织初级农业合作社。1953年,坑东创办石狮境内第一个初级社,社长吴文岳。1955年9月,石狮境内的三个区、乡干部参加中共晋江县委召开的三级扩干会,认真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明确农村工作必须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方向,对发展农业合作化进行规划。会议一结束,石狮境内三个区立即进行规划:第十三区(驻地石狮)规划于1955年秋前发展4个合作社,农业户80户;1956年春前发展2社,40户;1956年秋前至1957年春前发展1社,20户;1957年秋前至1958年春前发展2社,38户;至1958年共计划成立合作社9社,284户,参加合作社农户占农业总户数86.06%。第十四区(驻地双湖)规划于1955年秋前发展50个合作社,农业户1075户;1956年春前发展16社,297户;1956年秋前至1957年春前发展23社,415户;至1958年共计划成立合作社102社,3867户,参加合作社农户占总农户87.61%。第十五区(驻地永宁)规划于1955年秋前发展46个合作社,农业户915户;1956年春前发展25社,452户;1956年秋前至1957年春前发展27社,475户;1957年秋前至1958年春前发展16社,283户;至1958年共规划成立合作社123社,3376户,参加合作社农户占总农户80.59%。
1956年8月,石狮境内开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民主整社,共有179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类型为一类社有56社,二类社有86社,三类社有37社。
(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2月,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石狮境内合作化运动迅速形成高潮,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若干个初级社合并为大型的高级社。8月,石狮境内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面开展民主整社运动,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社员社会主义觉悟,加强农业社内部民主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推行包工包产,全面发展生产,开展勤俭办社活动,确保增产增收。通过整顿,石狮境内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50个,类型为一类社有20社,二类社有29社,三类社有1社。整顿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一步健全、巩固和提高。
(三)乡村经济联合社-1990年3月,石狮市开始在农村组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机构分设,职能分开,主要干部交叉兼职的模式,把乡村经济联合社建成围绕乡有生产资料,形成的社区性、合作性、综合性的以村集体土地为基础,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经济联合社的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和兴办企业等项职能。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由大会选举产生经联社管委会。1990年6月,祥芝乡祥农村、厝上村、赤湖村成立了全市第一批试点经联社。至1990年10月,全市100个村居委会已全部组建经联社。
第三节工商业改造
1954年,晋江县分二批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第一批有7个区,第二批有9个区。石狮境内的第十三、十四、十五共三个区均属第一批。石狮、双湖、永宁分别成立公私合营工作委员会。7月,中共晋江地委、晋江县委抽调一批干部组成对资改造工作组,深入石狮镇作重点指导。工作组着手调查摸底,查出石狮镇有工商户547户,比解放初期592户,减少45户;资金总额111.34万元,比解放初期的131.25万元,减少19.91万元;从业人员2693人,比解放初期2362人,增加331人。
棉布业在资金周转、劳资关系、经营管理等方面都比其他行业好,声誉也较高,先以棉布业为重点开展工作。10月下旬,正式宣布石狮镇棉布业15家全部转为国营经销店,其中5家并为2家经销店,从业人员65人,资方31人,劳方34人。1955年底,石狮境内各行业都完成“私私并店”联营等工作,为把企业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作准备。
1956年2月3日,石狮镇工商业者敲锣打鼓,集队参加晋江县人委在石狮召开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批准大会,批准石狮镇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全镇小商贩、手工业者实行合作化。
1956年3月上旬,石狮镇基本上完成对资改造任务。商业已改造的从业人员1066人,占原从业人员总数88.1%,其中粮食业一步到位的有30人,占已改造数2.82%;棉布、百货、皂烛、国药新药、五金、油漆、京果、茶叶、糖饼、酱料、烟丝11个行业公私合营的有503人,占47.18%;参加合作社的人员有484人,占45.4%;保持经销、代销的人员有49人,占4.6%。
饮食业已改造的从业人员447人,占原从业人员总数98.03%,其中公私合营的有19人,占4.25%;参加合作化的人员有428人,占95.75%。
服务业已改造的从业人员98人,占原从业人员总数67.73%;其中公私合营的有38人,占38.77%;参加合作化的人员有60人,占61.23%。
石狮工厂只有4个,都接受改造。
石狮镇接受对私改造的从业人员占原从业人员98.1%,未改造的从业人员196人,占原从业人员1.9%。通过对私改造,改善经营管理,1956年第三季度超额完成营业指标8.68%,营业额达125.6633万元。
1957年8月,对石狮境内已改造的商贩发证,共发证953户,其中石狮镇727户,蚶江60户,永宁166户。
第四节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9月成立石狮人民公社和祥芝红旗人民公社。
石狮人民公社是由石狮镇、龟湖乡、永宁乡合并而成的,原有20个农业社,拥有水田13511亩,农地32029亩。参加公社的户数有15513户,人口66272人,其中农户8828户、人口42376人;劳动力26763人,其中农业劳动力12812人。1961年,社队规模调整,永宁从石狮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永宁人民公社,下设13个生产大队,不久又新成立7个生产大队,共有20个生产大队。1964年6月,从石狮人民公社析出成立石狮镇人民委员会,石狮镇与公社一级机构平衡。
祥芝红旗人民公社由原来的13个高级联社,组成农、工、商、运、牧、副、渔相结合的综合性的人民公社,当时祥芝已是闻名遐迩的重点渔村,因此定名为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户数有9568户,人口46388人,其中农业户6287户,人口30729人;劳动力9207人,其中农业劳动力5043人。1959年,全公社由13个高级联社调整为23个生产大队。1961年6月,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划分为祥芝人民公社和蚶江人民公社,祥芝人民公社下设13个生产大队,蚶江人民公社下设14个生产大队和1个农场。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施行行政领导、计划生产、劳动调配、经济核算、供给分配等“五个统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无偿调用,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浮夸风泛滥。1958年10月,宣称公社实行“供给制”,中共晋江县委在石狮人民公社搞所谓“十五包”试点,石狮人民公社从11月1日起实行“十五包”:包吃饭、包菜金、包穿衣、包缝纫、包洗衣、包工资、包理发、包抽烟、包托儿、包读书、包看戏看电影、包医疗、包结婚费用、包生育费用、包死亡埋葬。“大办食堂”,“吃饭不要钱”,1958年底,石狮人民公社办有“公共食堂”146个,食堂工作人员324人,在食堂吃饭的有65476人,占入公社人口98.8%。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办有“公共食堂”151个,食堂工作人员968人,在食堂吃饭的有46388人,占入公社人口100%。在公社化中,由于刮“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违反客观规律,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及时纠正“一平二调”等“左”的错误,调整社队规模,全面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集体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单独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适当扩大自留地,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停办“公共食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减轻农民负担。对以往平调社员的财产、物资和资金,进行清算,组织退赔,有力地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
1964年,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石狮境内各地学习大寨人艰苦创业精神,大搞平整土地,精耕细作,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一些发展。但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实行“政治评分”,同时,把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农村多种经营受到抑制,集市贸易受到限制。
1984年10月,石狮境内农村实行政社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石狮人民公社改为石狮乡人民政府,祥芝、蚶江人民公社分别改为祥芝、蚶江乡人民政府,永宁人民公社改为永宁镇人民政府。
第五节经济体制改革
石狮市是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试验区。石狮市根据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为石狮制定的“十六条优惠措施”,充分发挥石狮所具有的商品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发育较早、私营经济比重大、华侨众多的特点,充分运用国际市场转换机制,率先进入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轨道。
建市后,石狮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1989年,石狮市制定经济体制方案,重点是建立生产资料市场,某些计划分配物资(三材、粮食等)逐步放开经营,将双轨制改为单轨制,取消某些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在石狮市范围内,只要是国家允许发展的行业,不论是零售或是批发,所有经济成分均可依法经营。建立劳务、人才、科技市场。制定发行企业股票的办法。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共同竞争、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对私营经济成分的发展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对现有11家国营、集体二轻工业企业,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股份制、引进外资、承包经营、租赁、拍卖等办法进行改造。石狮的土地使用权实行定期有偿出证转让的制度,市区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征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商业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工业用地实行协议出让,欢迎国内外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1991年,石狮市从实际出发,深化粮油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放开粮油价格,把粮油价格由国家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从8月1日实施后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粮价稳中有降。10月1日起实施生产资料价格并轨制,收到较好的效果。在国营企业中全面实行“税利分流”改革。1992年,深化国营工业、商业及供销社体制的改革,进一步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完成印刷厂、纸塑厂等企业的承包、租赁和改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发行企业债券、推行贷款证、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有实质性进展,共有73家企业发行各种债券1.9亿元,总额居全省首位。1993年,石狮市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采取参股、控股、合股等形式,创办股份合作的乡镇企业,鼓励乡镇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大力吸引侨资、外资,创办三资企业,大抓内联,引进全国各地的企业到石狮投资。开展同业资金拆借和外汇调剂,实行乡镇企业按代征率计税等办法,对小型亏损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或拍卖,建立国有资产的投资及管理体系,转换国有企业机制。1991~1993年,石狮市运用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根据个体、私营经济的特点,坚持“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你倒闭,我同情”和“先放开、后理顺;先发展、后规范;先给予、后收益”及“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等原则,明确和处理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关系,促进石狮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1994年,石狮市推行财税、金融、企业制度等项改革,完成税务机构的分设和人员调配,各项税收管征按新税制运转,完成全年财税任务;进一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快金融部门机制转换,积极发行债券和向外融资,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实现存贷同步增长;在企业制度改革方面,先后组建协盛、自来水两家股份制公司,公开招聘自来水股份公司经理,受到各界好评。国有二轻企业按照“承包、人股、拍卖、合伙、改建”的原则,转机建制,税利大幅增长,居全省先进行列。
1996年是“九五”计划第一个年头,为完成“九五”计划的任务,石狮市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力度,以改革为动力增创新优势。财税金融改革迈出可喜的一步,国税、地税部门均建立新的征管方法,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新发股份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上市,一批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1997年,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帮助自来水、电力、中旅、鸿益等企业策划资金重组。引导公有制企业向股份制转轨,通过资产重组积极争取上市。一批国有系统的企业以规范化股份制方式进行重组。扶持新发股份公司增资扩股,发挥辐射作用,引导企业的重组和优化,使一部分企业向规范管理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转化。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全年各项存款余额、贷款金额分别达54.25亿元和37.8亿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27.6%和53.6%。致力财税改革,努力创造宽松税收环境。
第三章经济结构
第一节社会生产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的产业结构呈平行滑行演变。到1978年止,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在30年间基本变化不大,大致为40∶30∶30,相应的劳动力结构也凝固在2.8∶1∶1,经济发展的速度不高。
石狮境域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至1997年,三大产业结构发生三次显著的变化:第一次为1978~1987年。这个阶段石狮的三大产业比例逐渐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向第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虽有发展,但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因而产值略有上升,但占三大产业的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的发展正处于摸索阶段,大多是家庭式小工厂和“三来一补”企业,规模不大,产值不高;第三产业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发展快速地超过第一、二产业。特别是商业,发展更快,在1979年海关放宽对华侨回乡携带物品数量限制,洋货市场逐渐形成。石狮的商品交易由隐蔽转为公开,从分散转入集中,以经营“小洋货”扬名,成为全国著名的以服装为主的小商品集散地。石狮境内的商业发展主要集中在石狮镇,1981年石狮镇总人口88140人,其中镇区人口仅29615人,而从事商业服务的人员就达11366人,占镇区人口38.4%,年商品销售额达18711.7万元,人均销售额达1.64万元。
第二次为1988~1995年。这阶段工业产值以每年51%的速度增长,最高峰时的1994年和1995年增幅达105%;同时,第三产业相应发展,三大产业的结构比较合理。工业化进程由初级阶段向中期推进的明显过渡。石狮市经济发展起步虽早,但还是处于由初级阶段向中期阶段进程之中。
石狮市政府着力搞好规划,改善设施,改进服务,引进投资,扶持工业,发展贸易,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其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年增加,第一产业比重相应降低。1988年石狮国内生产总值(绝对值,下同)4.073亿元,三大产业比重为41.54∶33.77∶24.69,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5.843亿元,三大产业比重为28.3∶44.7∶27.0。
“八五”计划期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中共十四大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为新一轮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石狮基础设施有了极大改善,吸引大量境内外投资,政府规划工业小区,企业兴建标准场房,扩大再生产;房地产业开始兴起,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石狮经济实现跳跃式发展。另一方面,伴随经济过热,房地产积压,沉淀大量资金,“八五”计划末年,国家宏观调控开始,石狮经济也开始调整结构。1991年石狮国内生产总值89924万元,三大产业比重20.18∶53.34∶26.48,到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52.505亿元,三大产业比重5.6∶53.2∶41.2。
这种调整表明石狮市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阶段,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而第一产业由于耕地的持续减少,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成为服务城市的辅助产业。
第三次为1996~1997年。这阶段为“九五”计划前期,石狮经济由飞速发展转入平稳增长的结构调整期。市委、市政府发出第二次创业号召,着力于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国内生产总值1996年61.221亿元,三大产业比重5.255.4∶39.4;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72.501亿元,三大产业比重为5.0∶55.3∶39.7。
第二节所有制结构
石狮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成份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个体、私营经济是石狮经济的主力个体、私营企业是石狮企业的主体。为此,国有经济相对薄弱,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的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比重较大,外商和港澳台的投资企业也占相当比重。
1988~1996年,石狮市所有制结构,国有工业企业占所有制结构比重变动不大,但是个体、私营的工业企业中各种结构成份变化则很大。国有工业企业,1988年企业9家,1991年降为8家,1995年、1996年又恢复为9家;产值1988年为1585万元,1991年为1919万元,1995年为1.836亿元,1996年为4.986亿元,产值基本上呈上升趋势,但是,占所有制结构中比重很小,分别为1988年占4.7%,1991年占2.1%,1995年占2.7%,1996年占6.1%。1988年和1996年石狮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变化最大的是港澳台投资企业,1988年只占2.6%,1996年则占35%,所有制结构比例增加32.4%;集体企业1988年占86.2%,1995年则占49.6%,此后几年均维持在50%水平。主要是内地企业积极引进港澳台外资,走合资、合作道路。
石狮国有经济形式单一,集体、个体私营经济却多种形式,主要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等多种经济成份。1996年,石狮市国有经济单位216个,总产出11.547亿元,占8.3%。集体、个体私营经济单位有4042个,总产出127.569亿元,占91.7%,其中集体经济有2899个单位,总产出69.975亿元,占50.3%,外商投资经济有310个单位,总产出13.782亿元,占9.9%,港澳台投资有570个单位,总产出28.152亿元,占20.20%。
1997年,石狮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为国有企业占0.6%,占最大比重的是集体企业50.2%,其次为港澳台投资企业为25.2%,其三为外商投资企业占13.2%。
第三节农业内部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在完成土地改革基础上开始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到1956年春,基本上实现以农业合作为标志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石狮和全国广大农村一样,也出现人民公社运动,出现二个基层经济政治合一的联合体。这一时期,农业在国民经济比重较大,且种植业占重要组成部分。
1987年建市时,80%以上人口、97%土地、70%经济的比重在农村。
随着经济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比重逐年降低。农业劳动力从1985年的50.05%降为1988年30.17%,而工业加工业的劳动力却从1985年的23.91%上升到1988年的38.27%。
耕地减少,仅1985年到1987年,石狮镇就减少耕地1281.5亩,减少4.15%。石狮农民生产性投资占纯收入的比例由1983年的13.46%下降为2.50%,农业投资下降,生产后劲不足。1985年,生态恶化,种养萎缩,石狮镇水土流失面积达27.7万亩,占土地面积的23%。随着石狮工商业的发展,农业某些方面诸如劳动力、耕地的减少是不可避免的,致使农业在国民经济比重降低,农业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1991~1995年,工业小区开发、道路兴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较多耕地,1990年石狮耕地82154亩,1995年锐减为56940亩。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农业保护、扶持力度,1995年5月,全市共划定农田保护区136片,总面积51128亩。增加投入,改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取得了好的效果,确保在工业迅速发展形势下,农业不滑坡。
1988~1997年,农业产值逐年稳步增长。1997年农业产值43073万元,比1990年增长107%,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表现为种植业比重逐年降低,畜牧业稳定增长,渔业发展迅速。1997年,蓝色产业继续壮大,渔业生产明显加强,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水产品产量18.6万吨,比1996年增10.86%,产值6.5亿元。新增浅海和滩涂养殖面积1179亩,新增产量760吨。
以1988年与1997年石狮农业内部结构状况分析,所占比重最小的是林业,1988年仅占0.1%,1997年占0.13%,但是石狮林业,特别是沿海防护林建设,对抵御台风、风沙侵蚀,保护石狮生态环境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畜牧业产值基本上逐年稳步增长,但所占比重却是逐年下降,1988年占11.8%,1997年占7.1%;比重降低最多的是种植业,1988年占26.94%,1997年却只占8.18%,减少18.76%;比重增加最多的是渔业,1988年占61.15%,1997年升到84.56%,增加23.41%,石狮渔业是农业内部结构中的主体。
第四节工业内部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工业有电力、皂烛、酿酒、印刷、碾米、烟丝、造船、农械、木器、竹器、布鞋、金属工艺、美术工艺、皮革等行业。“文化大革命”期间,石狮民间办起小工厂、小作坊,加工螺丝、小五金,还办起像章厂33家。石狮的传统工业是首饰加工、锡器、通草画工艺品。生产汽车配件、小五金、塑料制品等制造业。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
1978年以后,国有企业在石狮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很小,个体、私营经济比重大。石狮居民利用闲人、闲房、闲资创办以生产服装为主的家庭式企业,而后,内联外引逐步发展以联产为主的个体、私有企业,引进外资办“三资”企业,通过内联扩大企业规模。同时,以股份合作发展企业集团。
随着国内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石狮小商品市场的发育,服装业迅速崛起,高速发展,成为石狮工业的主要支柱产业。石狮市的产品结构以纺织服装为主,1991年无论是企业数量、职工人数、产值、上缴税金,或者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均占全市各类企业的60%左右,鞋业、服装原辅材料、玩具等也初具规模。
一、服装业
石狮市以服装为主的产品结构已进入鼎盛时期,其产品不断占领国内外市场。制衣厂家规模不断扩大,档次大幅度提高,涌现一批产值超千万元、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经济效益良
好的骨干企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石狮服装业已形成高、中、低档产品并存的宝塔型品位结构,适应不同消费群体。服装品种由早期牛仔服装、茄克衣、西裤等为主,逐渐调整为现今西装、童装、时装、针织服装等为主。石狮服装业在市场竞争中拓展自己,形成较为完整的系列。
1988~1997年石狮市服装制造业在工业内部结构中是从低处往高上升,又到平稳调整,1988年的21.28%,1989年占20.82%,猛升到1990年的46.42%,1991年达到高峰,占62.3%,1992年降为48%,1993~1997年分别占56.8%、57.42%、52.54%、47.83%、40.69%。
二、纺织印染业
1993年以后,电脑织唛的引进,为石狮服装高档化提供条件,电脑织唛业在石狮初步形成,针织面料生产发展迅速,特别是石狮市政府规划在大堡、伍堡集中控制区,促进漂染业发展,纺织面料生产迅速形成规模。纺织业在工业内部结构中比重由1988年占1.47%,猛升到1989年占14.68%、1992年占14.31%,1996年占10.81%,1997年占10.4%,石狮市委、市政府在实施二次创业中,把优化发展服装纺织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服装企业重视管理、重视科技人才的观念进一步形成,产品适应市场能力得以提高。服装配套企业,尤其是面辅料、漂染企业发展迅速。
三、鞋业
1988~1990年,石狮市政府有意识地限制开办小鞋厂,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规模经营,使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的企业迅速发展。但也使石狮鞋业厂家相对较少,不及服装企业10%。这促使石狮鞋业稳步发展,成为石狮工业主要产业之一,至1997年,已形成皮鞋、时装鞋、旅游鞋、运动鞋、休闲鞋等系列产品,其中涌现出富贵鸟等知名品牌。
制鞋业在工业内部结构中比例:1988~1991年间稳定在1%~2%,1992年占3.69%,1993~1994年又稳定在1%~2%,1995年占6.11%,1996年占5.45%,1997年占5.2%。
四、食品加工业
1987年石狮食品加工企业有80多家,产值254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9.4%。到1997年,食品工业企业发展到100多家,产值23080万元,比1987年增加9.4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19%。
五、塑料制品业
1988年石狮有塑料制品企业87家,产值415.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24%。到1997年,全市有塑料工业企业263家,产值38970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69%。
六、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和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
石狮市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和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也占石狮工业内部结构相当比重,1988年产值264.5万元,占工业总产值0.78%;1997年产值8211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7.77%。
石狮经济发展的历程,也是产品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1996年在实施第二次创业过程中,把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努力,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渐露头角,成为石狮经济新增长点。比较明显的有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产值由1988年占工业产值0.37%提高到1996年1.88%。
第五节第三产业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到1977年改革开放前,石狮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都小于第一、二产业。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给石狮第三产业注入活力,在石狮境内第三产业比重逐年显著提高,尤其是石狮镇第三产业占三大产业的比重最大。一、单位数和所有制结构
建市后,石狮市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1992年底石狮市第三产业单位32185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31823个,单独核算单位362个,从事第三产业城乡个体户30468户,与1991年相比,石狮市第三产业单位数增长5.2%,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增长30.2%,单独核算单位增长17.5%,城乡个体户增长4.3%。以经济类型分1992年石狮市第三产业单位中,国有经济有290个占0.9%,集体经济1187个占3.69%,私营经济116个占0.36%,个体经济30468个占94.67%。按行业划分,从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单位最多,占51.13%;在个体户中,从事各种其他行业的最多,占全市个体户总数42.91%。
1992年底,石狮从事第三产业人员102551人,其中独立核算单位20286人,单独核算单位2626人,个体户79339人。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8133人,占7.93%;集体经济11893人,占11.61%;私营经济1016人,占0.99%;个体经济79339人,占77.37。在从事行业中,从事人员最多的是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占36.07%,其次是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占14.14%。在个体户中,从事行业中从业人员最多的是商业。
二、增长值和层次结构
198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056万元(现行价,下同),1990年则为15772万元,1995年为216320万元,1997年为287844万元。第三产业四个层次构成:1988~1997年,第三产业四个层次构成变动不大,第一层次基本保持在60%~70%比例,第二层次比例为25%~30%,第三层次则为3%~5%,第四层次为1.5%~3.5%。石狮第三产业占首位的是运输邮电业、商业、饮食业、物供和仓储业等第一层次;占第二位的是金融保险、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公共事业和房地产业等第二层次;占第三位的是卫生体育、金融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科学研究事业等第三层次;占第四位的是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等第四层次。
第六节区域经济结构
建市前,石狮区域经济格局是,石狮镇区经济以服装销售和加工为主,蚶江镇以茄克、西裤生产、海洋运输、滩涂养殖为主,祥芝镇以海洋渔业捕捞、海产品加工为主,永宁镇以牛仔服装、体育用品生产为主。
建市后,石狮市对城市中心区总体规划和沿海三镇进行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重点加强沿海三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市区工业企业向沿海三镇迁移,带动乡镇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三星拱月”发展格局。
1996年,石狮市委、市政府将石狮市区域发展战略列入计划和远景规划,按城乡一体化的方针,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扶持相对缓慢的地区,促进区域发展相对平衡,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进共同致富。
石狮市城镇区域发展布局,采用点轴滚动发展与极核波浪式推进相结合形式,组成“三星拱月”的一城带三镇的组团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实施以石狮市区为中心,沿三条(石祥、石永、石蚶大道)放射状道路,逐步形成不同功能、不同规模、串珠状的城镇经济发展走廊。
城市中心区经济以凤里、湖滨街道办事处和宝盖、灵秀镇为基本范围构成经济中心,集行政管理、商贸、金融、科技密集型产业为一体,配套新型住宅、商务、旅游、文化设施群体,对全市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地区的经济体系衔接。
蚶江区域经济发展第二产业和港口经济、海上运输。
祥芝区域经济发展蓝色产业的重点是渔业生产、海洋捕捞和水产品加工一条龙。以大堡污染工业区为骨干的第二产业经济。
永宁区域经济发展以黄金海岸为龙头的旅游业和梅林对台小额贸易。
第七节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1988~1997年,石狮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综合经济实力位居福建省前列。石狮市固定资产投资,1988年仅0.3亿元,1989年一跃而为0.9亿元,1990年、1991年均达1亿元以上,1992年已达4.6亿元,1993年高达7.5亿元,1994年和1995年均在9亿元以上,呈直线上升。石狮市经济发展是超常规、跳跃式的,固定资产快速增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各个阶段,固定资产的投入是保证重点,有所倾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优化投资环境,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1988年建市之初,石狮市固定资产投资总值3484万元,主要以私人建房为主,建房额达2688万元,占77.16%,而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仅为397万元,占11.4%。
1989~~1990年,石狮市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二年的投入,基础设施得到初步改善。1989年是石狮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第一个高峰。是年,固定资产投资9144万元,比1988年增长162.4%,其中私人建房维持在2000万元水平,占投资总额22%,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额迅速增长,达5080万元,占55%,基本建设以工业为主,更新改造以邮电、电力设施改造为主。
1992~1993年,石狮市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房地产开发迅速兴起。这二年是石狮市固定资产投资第二个发展高峰。199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46013万元,比1991年增长243%;199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74985万元,比1992年增长63%。在199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占8%,而城乡集体投资和房地产投资59040万元,占78.7%。
1996~1997年,石狮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在以结构调整为主要特点的第二次创业中,更新改造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占较大比重。199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9.608亿元,更新改造投资1.164亿元,占12.1%,比“八五”计划末年的1995年更新改造投资4733万元,增长146%。至年底,石湖万吨级码头、梅林五千吨级码头完成主体工程,20万吨自来水厂供水干线全面竣工,大堡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设施为新一轮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章人民生活
第一节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狮境内城乡居民受社会制度和战乱诸多因素制约与影响,社会上各阶层生活水平悬殊很大,占总户数0.36%的地主拥有土地2.4%,占总户数0.41%的富农拥有土地1.55%;但是占总户数1.07%雇农只占土地0.34%,占总户数2.39%的贫民只占土地0.23%。石狮是侨乡,侨眷、侨属依靠侨汇过日子,侨汇多寡直接影响着侨眷、侨属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侨汇多寡又深受政局制约,所以侨眷、侨属生活水平浮动很大。石狮人经商意识强,经商人数众多,商贾有富甲一方的富商,也有摆摊或挑货郎担的,生活水平差异很大。但由于社会动荡,市面萧条,私营商人大多勉强维持生活。
1949年9月2日,石狮解放,政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1951年进行土改,贫雇农、贫民分到土地和农具,生活有了根本的保证。1952年组织互助组,1954年成立初级社、高级社,农民生活普遍得到提高。同年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各行各业公私合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职工劳动积极性,完成或超额完成营业额,职工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1958年实行公社化,吃“大锅饭”,是年,公社社员人均收入51.2元,其中来自集体经济收入43.9元,社员家庭副业收入7.3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有大幅度提高。
1987年12月石狮建市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石狮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后,市区扩大,原为郊区的农民转为市区居民,大部分农民由务农转为经商,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这些由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生活水平大大超过农村居民生活,人均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87~1990年,国民收入从1987年2.4亿元发展到1990年5.1亿元,年平均增长37.5%,人均国民收入从1987年995元发展到1990年188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010元,比1989年增长14.86%;农民人均纯收入1030元,比1989年增长16.27%。银行存款从1987年存款余额1.7亿元,发展到1990年存款余额5.14亿元,年平均增长为67.45%。1991年,石狮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936元,人均创造国民收入263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2500元,增长24.38%;农民人均纯收入1250元,增长21.36%。银行存款余额达7.69亿元。
1992年,石狮市国民经济总体水平实现“一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与增幅是前三年的总和。人民生活得到长足的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5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20元,分别比增42%和54%。银行存款余额14亿元,比增82%。
1993年是石狮市经济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一年。全市拥有全民、集体、联营企业5484家,从业人员16万人;个体工商业户9178户,从业人员2.4万人;私营企业270家,从业人员4000人;三资企业842家,从业人员增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1480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21%、35%和40%。
1994年,石狮市政府围绕着“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加快“奔小康、建新村”步伐,制定市直机关、富村与贫村三方共同结对子挂钩扶贫的规定,继续帮助农村中经济发展较慢的村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推动农村发展两高一优、创汇农业和水产品深加工,发展海洋运输、捕捞和滩涂养殖,特别是扶持发展菜篮子基地,1994年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出栏菜猪总数突破3万头,既丰富市场,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5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50元,分别比1993年增28.1和28.8%。银行存款余额达19.1亿元,比增24.2%。1995年,人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421元,比1994年增长24.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6700元,比上年增长20.7%;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比上年增长22.4%。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19.06亿元,比增75.4%。初步建成“菜篮子”工程体系,水产品加工、捕捞、海上运输等“蓝色产业”得到全面发展。农村“奔小康,建新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市7个镇、街道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1996年,实施宽裕型小康计划,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在1995年经泉州市验收达到小康目标基础上,石狮市委提出以“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的农村工作为主线,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向“宽裕型”小康迈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和达标规划,并确定14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为“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村,加以培育扶持,带动全市农村的全面发展。至年底,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500元,比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50元,比增18.3%。银行存款余额42.5亿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32.8亿元。14个示范村经验收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目标。
1997年,石狮市在城市中心区和沿海之组团实施建设时,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和文化设施服务区的生活环境渐趋完善,全市已有73个村完成新村建设规划和近期改造的控制性常规的编制,并着手进行新村建设,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又有32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市订宽裕型小康目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860元,比增4.8%;农民人均低收入5100元,比增5.2%。存款余额54.25亿元,比1996年增长27.6%;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3.95亿元,比1996年增长34%。
第二节扶贫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石狮境内开展扶持贫困户,鼓励贫困村生产自救。1980年晋江县人民政府确定在永宁等5个公社开展扶贫工作试点。1985年从调查摸底入手,每年口粮标准每人平均100公斤以下,年收入水平每人平均150元以下,村企业产值低的村列为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
1988年,中共石狮市委、市政府实行“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以富帮贫共同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实施扶贫工程起重要作用。为此,市政府制定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以市区为中心,以通往沿海的三条38米主干道为纽带,以祥芝港、石湖港、梅林对台贸易和永宁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市区至蚶江、祥芝的两条带状工业走廊和高新技术园区,以及永宁旧城至黄金海岸的10平方公里旅游经济开发区。通过城乡连续开发,滚动发展,形成三星拱月的格局,达到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缩小农民生活与城镇居民生活的差距,加快脱贫速度。对农村采取各项倾斜政策,每年从地方财政中拨出2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扶持20个贫困村修路、办电、造林、办教育、兴建水利设施。同时,还采取先富村与后富村挂钩等措施,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把20个农民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村确定为全市扶贫的重点,采取“以富帮贫、以城带乡”的办法,由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同20个贫困村挂钩扶贫。
1990年,重点扶持祥芝镇后湖村和西墩村。后湖村是出名的穷村,1990年只有一条通往邻村的小路,2家小小瓜子厂,是税收空白村,村财负债6000余元,人均收入不足700元。扶贫后,引导后湖村走产业兴村之路,创办瓜子加工厂8家、饮料厂1家、印花厂2家、纸箱厂1家、畜牧饲养场1个、织造厂1家。1993年上缴国家税收30多万元,村民人均收入上升到1450元,1994年达到2000元。西墩村是一个穷得“麻雀不落脚”的村庄,人均收入仅700元。扶贫后,选定“因地制宜、百业齐进、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西墩村是有名的乐队村,传统乐队有100多人,组成5支乐队。西墩村的乐队走出石狮,“吹”出名气,伍堡乐队还获得省级铜管乐队金杯奖。5支乐队年纯收入200万元。同时,组织村民发展采石业,创办13家石板材厂,效益好的石板材厂年产值达百万元。30户菜农,每年收入超2万元。1994年村民人均收入上升到2200元,甩掉贫困帽。
1991年2月21日,石狮市政府在永宁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提出发展永宁经济思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立足现有,积极进取,倾斜扶持”。在全面扶持的同时,应重点扶持贫困村。1991年石狮市税务局帮助永宁镇前埔村筹集资金8万余元,建成65亩蔬菜基地,2000亩果林基地,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1993年脱贫。经济局对贫困村确定本地特点的种植、饲养、加工等农业开发项目,全面规划,重点扶持。1992年重点扶持祥芝镇前厝村。前厝村就处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山洼地,终年潮湿,蚊子、蛇特别多,瘴气也多,人易得病。1949年住有8户37人。1992年住有蔡、谢、余三姓人家,28户127人。大寒天,还有孩子穿不上裤子,光着屁股。大人、小孩脸色灰黄。村内没有一座较完整的房子,没有医疗站,小食杂店也没有。1991年娶进5个媳妇,其中两个弱智、一个瞎子、一个拐脚。男人穷得讨不起老婆。1992年农历十二月廿五日是闽南风俗节日“众生节”,家家户户要吃线面鸡蛋,可前厝人却喝地瓜汤。就在这一天,刘成业市长带领五套班子和经济局、土地局、工商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祥芝镇干部到前厝现场办公,市长当场决定6条扶贫措施,把对前厝扶贫的问题摆上市、镇议事日程,并做了一条规定:1.先发救济款过年;2.由经济局帮助制定规划,包括山、田、水、电、路、企业、果林等发展规划;3.组织发展生产。这里石头多,沙子多,先补助5万元,市财政局再拨2万元购买碎石机;4.春节后,医疗部门进村送医送药,定时义诊;5.儿童一律免费上学。同时,办夜校,扫盲;6.迁村。市政府扶持前厝村举动震动石狮,尤其是民主党派和企业界。他们纷纷解囊捐资扶贫,市长决定每人捐款不能超过5000元,希望捐资的面广一些,让更多的人关心扶贫,参与扶贫。1992年底,前厝人搬到新村迁住新居,新村共建14幢砖石2层楼房,每幢居住2户,结构完备,有房有厅有厨有自来水,配备猪舍鸡舍齐全。4口人家,房屋建筑面积94平方米;5口以上人家,可住123平方米,电话拉进了新村。村里办起服装厂,购买碎石机,鼓励农民购买12部拖拉机运石头,山上种植龙眼、梨等果林50亩。市政府抓住前厝贫困村脱贫的典型,把农村扶贫工作推动到一个新的阶段。
1994年12月13日,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共同富裕的进程,实现“九五奔小康”的奋斗目标,石狮市委、市政府在永宁召开城乡一体化、共同富裕工作会议,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吴德厚副市长作《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共同富裕的进程》的报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颜年安宣读《实行挂钩扶贫制度的通知),全市正式施行新的挂钩制度,市直机关单位和经济发展较快的村与贫困村正式签订挂钩扶贫协议。1995年,在20个贫困村初步摆脱贫困之后,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强对这些村的扶持,发动有关单位、华侨、企业家捐资437万元,用于水、电、路、通讯、校舍和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
1996~1997年,石狮市结合第二次创业的展开,在此期间的扶贫工作主要是做好相对薄弱村的转化和扶持特困户的工作,根据相对薄弱村的村情,选好发展经济路子,千方百计增加村财收入,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普遍开展“学美岭,创五好,奔小康,建新村”系列活动。发挥本地资源、劳力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发挥创汇农业和家庭副业。市委、市政府还在资金、政策和信息上实行倾斜政策,市领导深入10个相对薄弱村现场办公90人次,解决160个实际问题。10个相对薄弱村的平均村财收入由1995年6.4万元上升到1996年21.6万元,增长237.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2800元上升到1996年3430元,增长22.5%。1997年,全市共有304户608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全市拨出救济款5.62万元,救济生活特困户。
第三节小康工程
一、实施农村小康工程
石狮实施小康工程是根据国家提出实现小康计划,即第一步在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国民生产总值时为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即为500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贫困的中国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中国。石狮市制定奔小康的战略目标;十年翻三番,九五奔小康,再拼二十年,建设小香港。
小康工程是石狮广大群众共同富裕的工程,在部分地区一部分群众先富起来的同时,以城带乡,先富帮后富,促进石狮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在实施小康工程主要采取4条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组织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调查摸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把重心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为群众办实事上,组织整顿为关键,资金扶持为手段,办实事为突破口,多管齐下,逐个加以解决;实行驻村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创办《基层组织建设简报》及时反馈信息、总结推广经验。经济发展较慢的地方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加自我造血功能,依靠自己力量脱贫,根据贫困地方的实际,扶持的重点放在大办开发性农业,大办乡镇企业,大办教育,提高人的素质。
石狮市政府采取清理整顿企业清资清财、管好供电、集资参股、新办企业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至1991年石狮市有31个“空壳村”(即村财不上1万元)全部脱壳。同时市政府采取富村帮穷村结对子的方法,通过排队,选一个市直机关单位、一个富村与一个贫困村,3家签定扶贫协议书,以富帮贫,有力出力,有钱出钱,还有的联办企业等,很快使十个村脱贫致富。同时,市政府还投入5000万元资金,在交通不便、发展比较慢的十来个村的中部地区修建一条水泥大道,取名为“共富路”,为十来个村奔小康创造交通上的有利条件。市政府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利用侨台优势,引资办企业,出现全民经商、全民办企业、全民改革、全民开放的格局,80%农民转向非农就业,加速小康水平的提高。1993年,风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和蚶江镇率先达到基本实现小康。1994年,灵秀镇、宝盖镇和永宁镇也基本实现小康。1995年,祥芝镇通过基本实现小康验收。为此,全市7个镇(办事处)115个村(居)委会已全部基本实现小康的目标。小康户数达4.5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95.74%。经泉州市验收、省委小康办复查,全市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78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4.5亿元,财政收入3.225亿元,分别比建市时的1988年增加13倍、17倍、16倍和12倍。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84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150元,分别居全国县(市)级第8位和第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00元,是1988年建市时的5倍多;农村的食物结构由原来的温饱型转向营养型,人
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78克;衣着支出达455元/人;农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全市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达98%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25平方米;电视机普及率达100%;服务消费支出比重占18%;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民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用电普及率达100%;全市115个村(居)全部通公路,村主干道基本实现水泥路;通讯便捷,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全市农村普遍建立党建室、小学、卫生所、计生服务室、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农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成人识字率达97%。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达98分,居泉州市各县(市、区)之首,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小康的县(市)之一。
二、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工程
1996年,石狮市基本实现奔小康的目标后,石狮市委、市政府开始实施宽裕型小康工程。结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包括经济因素、生活质量、文化素质、环境质量、新村建设共5个部分23个指标(市级)组成的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并制订达标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1996年,石狮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农村工作会议,加大农村小康工程建设力度,把14个经济发展较快,并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村作为宽裕型小康的试点村,加以扶持,由市领导和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分别挂钩负责,并派出34名干部下村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市财政拨给各示范村50万元,作为建新村的启动资金,取得显著成效。经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办事处)验收,再经市委、市政府复查,蚶江镇厝仔村、蚶江村,祥芝镇祥农村、伍堡村,永宁镇西偏村、沙堤村,宝盖镇松茂村、雪上村,灵秀镇彭田村、塔前村,凤里街道办事处东村居委会、后花居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林边村、长福村等14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6910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44元,平均村财纯收入达83.6万元,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7.9%,居住区绿化率达9.3%,村居住区主干道路硬化率达99%,人均居住面积达102平方米,人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95克,空调、电脑已进入农家,农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宽裕型小康建设综合得分达97分,基本达到农村宽裕型小康标准。
1997年,石狮市进一步深化“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活动,加大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力度,4月11日,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在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把握主线、全面起动、梯度推进、为建设宽裕型小康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还根据1996年14个宽裕型小康村推进工作的实践,对1996年制定的宽裕型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修订,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富有先进性和时代性,并把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和新湖村、曾坑村、金林居委会、湖东居委会、湖南居委会、新湖居委会、花园城居委会、大仑村、五星村、新华村、华仑居委会、华南居委会、新华居委会、仁里居委会、龟湖村、玉浦村、大堡村、祥渔村、东埔一村、东埔二村、东埔三村、莲中村、水头村、石渔村、梅林村、子英村、郭坑村、永宁居委会、港塘村、钞坑村作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重点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分别由市、镇领导挂钩、市直机关部门挂点,健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与市直机关部门的双重目标责任制,并派于部进村配合创建工作,突出抓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加粮食和食物总量,增加农民纯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建设文明安全新农村等4个重点,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加强大农业的基地建设,把“蓝色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改善农村交通、通讯、电力、市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全市宽裕型小康建设的进程。
1997年12月22日至29日,石狮市委、市政府组织3个宽裕型小康建设达标验收复查小组,分别对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达标验收,对30个宽裕型小康重点村和宽裕居委会、馆顶居委会的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和复查。
验收结果表明,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均超过90分,已基本达到石狮市宽裕型小康镇(办事处)标准。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被泉州市确定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示范镇(办事处)。
石狮市有首批宽裕型小康村共32个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73932元(现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11元(现价),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比重达100%,人均电话普及率达32.88%,农户机动车普及率达59.02%,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58%,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绿化覆盖率达14.44%,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90.51%,享受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达52.03%,村民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为1.09件,人均村集体年纯收入达283.9元,低收入人口比重为4.03%,文明户合格率达91.3%。32个村(居)委会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均超过90分,平均综合得分达96分,基本达到市订的宽裕型小康标准。
至1997年底,石狮市已有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达到石狮市制订的宽裕型小康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占全市镇(街道)的28.56%;有46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宽裕型小康村标准,占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数的40%。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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