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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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医疗救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10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6年至2007年德化县医疗救助的情况。
关键词: 医疗救助 德化县 社会福利

内容

2006年9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德化县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11月1日起,在全县实行农村贫困家庭和重点优抚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制度。
  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带病回乡人员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城市重点优抚对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带病回乡人员除外)和革命“五老”人员、“三无”人员。
  救助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各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重症肝炎及并发症、严重心血管疾病住院抢救或手术治疗者、严重脑血管疾病住院抢救治疗者、属医疗救助对象并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住院分娩者、其他重大疾病等八大疾病。
  救助标准符合农村救助对象和范围的患者,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符合城市居民救助对象和范围的患者,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3000元,城市“三无”人员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4000元;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中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住院分娩者,每人给予一次性救助500元。
  2006年,农村贫困家庭患者享受医疗救助4名、医疗救助金额8000元,重点优抚对象260人、发放医疗补助金4.68万元。
  2007年3月,县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德化县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对医疗救助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10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城市居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当年,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32名,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5817.9元;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1名,医疗救助金额4000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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