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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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3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类号: F272.92
页数: 4
页码: 1041-10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人事编制与劳动社会保障中劳动社会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监察,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事故处理的内容。
关键词: 德化县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察
  1988年,德化县根据《福建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劳动局,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此后,县劳动局会同县法院、司法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举办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劳动保护、就业前安全知识、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等培训班,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生产安全隐患。
  同年,县经委、劳动局、乡镇企业局、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对锅炉、压力容器等进行全面普查,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定者,一律立即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者,责令停产或转产。
  1991年,开展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全县检查验收创建安全合格单位176个。
  1993年5月,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工人的法律意识,推进劳动安全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
  1997年,加强对“三合一”(即原材料库、成品和半成品库、工人宿舍或生产流水线集中在一个车间内)
  矿山、厂房、液化气经营点、建筑工地和文化娱乐场所监察检查,发现“三合一”厂房11家、“二和一”厂房40家,督促其迁出住宿人员,并对油毛毡搭盖等不规范设施进行整改。同年,派出专门人员常年进驻邱村金矿等重点单位,负责安全检查、监察工作。
  1999年,对全县“三合一”工厂、石油液化气经营点、文化娱乐场所、水库、渡船、竹排等进行专项检查整顿,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580条,发出“安全监察整改意见书”248份;同时,配合泉州市安全局检验电梯7部、验收2部,检验、验收锅炉12台。
  2000年,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向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发出《安全监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查处工伤事故,受理投诉案件,维护劳动群众利益。
  2001年,县劳动局监察执法人员配合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企业发出《劳动安全监察意见书》,就有关设施、设备和生产管理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2002年,开展“企业生产安全年”等活动,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储存、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其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器材不合格、不完备,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防火设施进行督查整顿,对有安全生产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实行“黄牌”警告,督促整改。
  2002年,县党政机构进行改革,成立“德化县劳动生产安全管理局”,与县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办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一)宣传、执法
  1989年,县地质矿产局贯彻实施《福建省露天矿、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当年,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9家。
  1997年,县成立安全生产“矿管监察队”。1999年,地质矿产局对石灰石矿、瓷土矿、高岭土矿、叶蜡石矿、绿岩矿、石英矿等非金属矿产25家企业进行放射性检测。
  2000年5月14日至20日,地质矿产局组织参加全国第十次“安全生产周”活动,督查采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发出矿硐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紧急通知8份次。取缔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采矿企业74家。
  2005年,县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大检查。同年6月,地质矿产局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2006年,德化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制定《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发至各矿山企业。
  (二)实行开采许可证制度
  德化县按照国家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矿山开采企业实行“开采许可证”制度,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企业或个人,发给“采矿许可证”;对持有“采矿许可证”企业或个人,逐年检查其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整改者,则收回其“采矿许可证”,取消其采矿权。
  1999年2月年检查单位有:浔中镇22家、美湖乡58家、盖德乡26家、国宝乡5家、南埕镇4家、三班镇4家、上涌乡11家、赤水镇2家、雷峰镇6家、桂阳乡2家、汤头乡5家、龙门滩镇6家、水口镇2家、葛坑镇7家、杨梅乡4家、春美乡1家。
  1999年12月年检查单位有:龙浔镇6家、浔中镇12家、美湖乡14家、盖德乡5家、国宝乡3家、南埕镇1家、三班镇3家、上涌乡6家、赤水镇3家、雷峰镇4家、汤头乡6家、水口镇2家、葛坑镇6家。
  2000年12月年检查单位有:龙浔镇7家、浔中镇8家、美湖乡20家、盖德乡5家、南埕镇1家、三班镇1家、上涌乡7家、赤水镇2家、雷峰镇2家、汤头乡5家、水口镇5家、桂阳乡1家、杨梅乡1家、龙门滩镇3家、葛坑镇5家。
  2001年12月年检查单位有:龙浔镇8家、浔中镇8家、美湖乡19家、盖德乡6家、南埕镇1家、三班镇2家、上涌乡7家、赤水镇4家、雷峰镇3家、汤头乡6家、水口镇3家、桂阳乡2家、杨梅乡1家、龙门滩镇3家、葛坑镇2家、上涌7家、国宝1家、阳山铁矿1家、双旗山金矿1家、邱村金矿1家、县煤矿1家。
  2003年12月年检查单位有:龙浔镇8家、浔中镇10家、美湖乡18家、盖德乡5家、南埕镇2家、三班镇2家、上涌乡7家、赤水镇3家、雷峰镇1家、汤头乡7家、水口镇1家、桂阳乡3家、杨梅乡1家、龙门滩镇3家、葛坑镇4家、上涌7家。
  2005年3月年检查单位有:龙浔镇8家、浔中镇10家、美湖乡18家、盖德乡5家、南埕镇2家、三班镇2家、上涌乡7家、赤水镇3家、雷峰镇1家、汤头乡6家、水口镇1家、桂阳乡2家、杨梅乡1家、龙门滩镇1家、葛坑镇4家、上涌7家、大铭乡1家。
  三、安全事故处理
  1995年3月1日,县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矿管办等有关部门,对1994年12月8日杨梅乡占久石灰矿128号硐的生产事故,深入调查分析,及时作出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994年12月8日下午,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四人在占久石灰硐里装车,15时20分,在装车处发生冒顶,掉下一块(约长1.5米,宽1米,厚0.2米)石灰石,将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三人压住。黄某某当场死亡,黄某某、黄某某受重伤,在送往县医院的途中也先后死亡。
  造成这次的事故原因:一是该石灰矿为露天开采,后因开采面边坡偏高而改为硐采,平硐离地面太近,顶风板风化严重而造成平硐围岩破碎,工作面迎头有一较大断层,断层破碎带直接影响平硐围岩的稳固,加上事发前几天连续下雨,原已破碎的围岩受雨水侵蚀更易冒落,这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二是该矿虽办理“采矿许可证”,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在生产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在平硐围岩破碎及迎头遇断层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三是该石灰矿与杨梅乡政府及企业办挂钩,1994年5月以前乡政府收取管理费每吨1元,1994年5月以后乡政府收取管理费每吨1.5元,企业办收取管理费每吨0.1元,企业办虽然强调注意安全生产,但未对该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这是造成事故的领导失职行为。该矿共八个股东,陈xx是股东之一,在分工中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在生产现场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时,既没有及时排除,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在平时生产管理过程中,没有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因此,应负主要责任。
  处理意见:(1)事故主要责任人陈某某,不具备矿山生产安全资质,平时没有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建议检察机关依法查处。(2)“采矿许可证”持证人陈xx,没有履行法人代表应尽的职责,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检察机关按有关规定查处。(3)杨梅乡政府企业办平时忽视管理,对事故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乡政府对企业办负责人和分工负责该矿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4)对占久石灰矿,按有关规定应承担死者直系亲属的死亡补偿费。(5)建议劳动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占久石灰矿进行经济处罚。
  防范措施与建议:(1)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审批,方可继续开采。(2)占久石灰矿的负责人应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矿长安全资格”培训,取得资质,方可负责该矿的开采工作。(3)该矿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1996年,县地质矿产局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加强乡镇矿山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2000年10月11日,针对三班观音岐瓷石矿5号硐的生产安全事故,下发德地矿〔2000〕19号文,由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处理意见。
  2001年4月5日,县派出高级工程师,以及监察部门、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到阳山东矿区坎安矿段57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事故。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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