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构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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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0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机构与管理
分类号: D64
页数: 2
页码: 997-99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机构与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机构管理 德化县 精神文明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4月27日,中共德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原县“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同时撤销。1997年3月,德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中共德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撤销。2002年,《关于制定德化县县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保留中共德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加挂“德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德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县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由县委宣传部管理。2007年,机构及规格不变。
  第二节 管理
  1990—1995年,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美在瓷城”创建活动五年规划和近期实施意见,成立“城关综合治理指挥部”,代表县委、县政府负责处理城关综合治理的重要事项,并实行领导分工挂钩负责制,分别挂钩交通、市场、卫生管理和环境、文明街和文明窗口建设,加快文明县城创建步伐。
  1997年,县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并督导全县18个乡镇、县直各系统党委以及相关单位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1998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考评试行原则》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教育引导机制、规范管理机制、竞争激励机制、群众参与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物质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考评原则,确定在2000年建成全省文明县城和全国卫生县城的工作目标。
  2001—2005年,县委文明办先后制定实施《德化县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县文明委组织工作制度》《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精神文明工作机制,并及时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实绩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督促检查。
  2007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文明县城创建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文明县城创建长效机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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