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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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55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99.2
页数: 7
页码: 947-95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卫生防疫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爱国卫生运动、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监测等。
关键词: 卫生防疫 德化县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一、大扫除除四害
  1988年,继续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大扫除、除“四害”运动。翌年4月,开展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政府拨出粮食20吨,杀鼠酮7.3千克,磷化锌26千克,由爱卫办、防疫站指导配制毒鼠饵,全县灭鼠28万只。至年底,城乡组织11次卫生大扫除,15万人次参与,清扫卫生死角30个,清理水沟2100米,垃圾293吨。此后,每年4月,全面开展城乡大扫除、除“四害”活动。
  1990年,加强城关卫生整治工作,增加环卫工人7人,实行主干道每日洒水2次、凤池和兴南两大街定时收集垃圾制度。
  1992年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端午节开展节日性、季节性爱国卫生活动,促进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3年,县成立“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爱瓷城环境、创卫生县城”“瓷城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等卫生宣传活动,出动车辆652车次,1500多人次参加城关卫生大整治。实行卫生区划包干和“门前三包”负责制,提高市民卫生意识,打扫卫生活动逐步常态化。成立“灭鼠指挥部”,召开灭鼠动员大会,培养灭鼠骨干420人,筹集资金9万元,开展2次大规模灭鼠活动。年底,经泉州市考核,省爱国卫生委员会验收,德化县城关获评“一级达标”城区。
  1994年,县财政加大环境卫生资金投入,添置垃圾箱55个,果皮箱182只,垃圾车3部,洒水车1部,增加环卫工人10人。
  1995年,持续开展灭鼠活动,鼠密度下降至3.76%。并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城区排水沟进行周期性清淤和喷洒药物,降低“三害”(蝇、蚊、蟑螂)密度。年底,经市验收达到“灭鼠先进城区”标准。
  1996年,通过省爱卫办考核验收,获“福建省卫生县城”称号,浔中镇、龙浔镇获省级卫生乡镇称号。
  1997年起,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和城市“绿肺计划”。至2007年,先后在浔北路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路”活动,在全县开展以“清洁、卫生、文明,构建和谐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日活动。城区种植高大树木1200多棵,完成城区20多条中小街道和溪两岸人行道路面硬化改造,铺设排污管1935米,完善雨污管网、路灯、红绿灯和道路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开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重点整治;农村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垃圾处理模式和自我管理村庄保洁机制。在全省创文明县城决赛中获“优胜县城”称号。
  二、改水改厕
  1989年,实施卫生饮水工程,城关推广饮用自来水,农村推广饮用山泉水。县投入75万元,建引泉自来水工程36个、机井式自来水工程2个,受益人口2.3万人。
  1991年,县委、县政府将“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大铭乡琼英村为试点,在全县推广建造小户小三格无害化厕所、沼气池厕所。至1996年,全县投入665.17万元,建引泉自来水工程82个,简易自来水工程77个,受益人口12.23万人,占农村人口41.11%。城关新建、改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冲水式公厕5座,套房安装符合卫生标准化冲水式厕所,农村厕改1111户。
  1997年,水改、厕改纳入小康村建设项目。
  至2007年,投入资金578.08万元,建设城关自来水水源工程和应急水源工程各1个,建设镇区供水工程16个、村级供水工程152个、自然村供水工程52个,全县大部分乡村饮用自来水。建成无害化厕所13445座,其中“三化池式”5040座,“沼气式”351座,其他8054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6.03%。
  第二节 疾病防控
  一、儿童计划免疫
  1988年,县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实现计划免疫第一个85%目标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1988年实现全县计划免疫实施方案》,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常规制度,加强“四苗”(麻疹疫苗、小麻糖丸、卡介苗、百白破)接种。城关设接种门诊部,实行日常性接种,乡(镇)卫生院实行双月接种制度。同时,实施建卡登记、月报告、重点抽查及奖金挂钩分配制度。同年,县政府转发卫生局《关于推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实施意见》,投保对象为1周岁以内城乡儿童,保偿时间5~7年,投保金额每人年5~9元。投保对象可享受保偿制品与卡介苗、小麻苗、麻疹苗和百白破三联苗接种及传染病患者医药费保偿。10月,经泉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德化县“四苗”接种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989年,县成立儿童计划免疫保偿(以下简称“计免保偿”)领导小组,鼓励群众参与“计免保偿”。翌年,全县7个乡镇、14个村居、1110个儿童参加“计免保偿”,投保率3.14%。
  1990年,开展计划免疫突击月活动,年底,全县“四苗”接种率达95.5%。1991年,全县新生儿建接种卡7229张,建卡率97.41%,合格建卡率95.79%。1992年,推行乙肝疫苗接种,计划免疫从“四苗”控“六病”扩展为“五苗”控“七病”。
  1994年,建立覆盖全县的“计划免疫管理系统”,持IC卡的儿童可到全县各卫生医疗单位预防接种门诊部免费接种卡介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脑、流脑和乙肝疫苗7种疫苗。
  1995年始,每年均开展计划免疫突击月活动,先后进行甲肝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和狂犬病疫苗的接种。1997年8月,执行卫生部通知,停止卡介苗复种。至2002年,开展乙脑疫苗、流脑疫苗接种,“脊髓灰质炎”强化疫苗、麻疹强化免疫复种和小麻糖丸查漏补种活动。
  2003年,县卫生局筹集资金数十万元,添置IBM服务器2台,为全县各接种单位配备电脑1台,初步建立以县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协同江苏省蓝德软件公司开发“德化县计划免疫操作系统”“德化县计划免疫管理系统”供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实现计划免疫工作全面信息化、无纸化、网络化管理模式。是年,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费规划接种,全县接种率90%以上。儿童“计免保偿”不断发展。2007年,全县投保儿童4046人,是1990年的4倍。
  二、传染病防治
  1988年,县卫生局制定《卫生防疫工作考评细则》,把防疫工作列入乡(镇)卫生院考评内容,提高传染病监测力度。是年,全县发现肺结核病26例,系统管理21人,管理率80.77%;涂阳病例16例,涂阳病人治疗转阴10例,治愈率62.5%。
  1989年,经检测全县17种法定传染病发病率111.03/10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翌年,按全国统一调查方案,对盖德乡下寮村、国宝乡佛岭村、南埕镇南埕村、水口镇湖坂村4个调查点2166人(实查2072人)进行人体肠道寄生虫随机抽样调查,检出蛔虫、钩虫、鞭虫、蛲虫、结肠内阿米巴等12种。肠道寄生虫检出率76.11%,其中蛔虫感染率54.34%,钩虫感染率33.74%,结肠内阿米巴感染率8.98%。检查后组织系统治疗,并教育群众讲卫生、不喝生水、不随地大便,感染率显著下降。同年,在雷峰镇雷峰村、坂仔村1099人中开展全国第三次结核病流行病抽样调查,结核菌自然感染率2.7%,活动性肺结核病患病率900/10万,未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县防疫站到国宝乡格头村进行肺吸虫病疫源调查,从山涧小溪沟提取石蟹12只,经逐个解剖镜检,均未检出肺吸囊蚴;泉州市组织麻风病考核验收,确认德化县基本消灭麻风病。同年,雷峰镇朱紫村发现首例流行性出血热病例,县卫生局发出《关于加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的通知》,防疫站组织疫源地处理,采血77份,鼠肺46份,开展群众性灭鼠活动,疫情得到控制,未再发现新病例。
  1990年,县卫生部门开始实行传染性病毒性肝炎分类报告。浔中、赤水、美湖及城关先后出现麻疹病例,防疫站派人到疫点进行个案调查,组织应急接种,对周边地区实施屏障接种,及时控制疫情。
  1991年,美湖乡洋田村发现脊灰炎1例,全县开展强化免疫36108人次,占应免疫对象97.26%。后,4岁以下儿童每年1月和12月,开展2次脊灰炎强化服苗,未再出现脊灰炎病例。
  1993年,全县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性病、艾滋病、鼠疫监测,以及DD(碘缺乏病)和以霍乱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监测。建立覆盖全县“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各种法定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做到及时、正确、不漏报和错报。是年开始,实行幼儿入学乙肝检查、从业人员定期体检、输血者筛选、乙肝病人隔离管理及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等制度,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1994年,全县发现霍乱疑似病例1例,县医院对病人进行抢救,防疫站组织环境及水源疫点消毒处理,做到发病不流行不死人。
  1996年,县卫生部门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加强结核病防治管理,活动性患者管理率94.74%,涂阳转阴率90.91%,分别比1988年提高14个和28个百分点。是年,水口镇淳湖村发生流脑散在流行,桂阳乡洪田村发现疑似急性驰援性麻痹(AFP)病例1例,县防疫站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开展免疫注射,推广“三开”(开门、窗、蚊帐)、“三晒”(晒卧具、衣、身体)、“三要”(要防寒保暖、劳逸结合、常刷牙漱口)、“三不”(不去病房、不去疫区、不去公共场所),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和传播。
  1997年,全县进行第二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患病率0.599%;结核菌自然感染率3.8%,活动性肺结核病患病率599.0/10万,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139.0/10万,肺结核病死亡率16.96/10万。先后组织3次丝虫病媒抽样监测,经解剖镜检微丝蚴,均阴性。年底,泉州市消灭丝虫病审查组确认德化县达到卫生部制定的“消灭丝虫病标准”。同年10月,德化县列入卫生部“加强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县,结核病病人归卫生防疫站管理,实行免费治疗。相继实施中央财政结核病控制项目和中国全球基金(第四轮)结核病项目和“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对可疑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检查,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同年12月,福建省卫生防疫站创等级评审团确认德化县卫生防疫站达到国家颁布一等站标准,成为全市首家国家一等县级卫生防疫站。
  1999年,县防疫部门加强乙脑免疫接种,并倡导夏热煎服牛顿草、板蓝根,消暑解热,有效控制疫情。2001年后,没有疫情发生。
  2003年,县贯彻执行省、市抗击“非典”有关会议精神,成立德化县防治“非典”协调小组,制定《德化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方案》,建立防“非典”留守观察站和“非典”隔离病区;组建防治“非典”志愿队,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启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实行实时、在线报告和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举办培训班30多期,对全县600多名医务人员和3000多名乡村干部进行培训,为651名返乡及外来人员进行隔离留守观察或流行病学调查。对县直200多个单位和18个乡(镇)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全县无“非典”病例发生。
  是年后,县政府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卫生部门制定《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处置指导方案》《德化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等,成立以防疫站站长(主任)为组长,各专业科室骨干为成员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漂白粉、含氯消毒剂、喷雾器等卫生应急物质储备。
  2007年,龙浔中心小学、丁溪村小叮幼儿园分别发生疑似水痘42例和高麻疹4例,波及近2000人。县疾控中心对患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对100多名在园幼儿进行应急接种,通过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措施,有效控制疫情。
  三、地方病防治
  1989年,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工作检查组到浔中镇丁墘村、三班镇三班村、南埕镇南埕村抽样检查7~14周岁中小学生384人,认定德化县为碘缺乏病(地甲病)重病区。是年开始,全县供应含五万分之一碘化钾食盐。
  1990年,县组织专门人员在霞碧乡对771人进行疫情测试,甲状腺肿大率58.18%;人群抽查1382人,肿大率41.17%,患病率11.29%。
  1991年,县在赤水镇建立地甲病监测点,随机抽样2014人,甲肿579人,肿大率28.75%,发现病人236个,患病率11.72%
  1994年,全县组织3935名新婚妇女、孕妇和2260名婴幼儿口服碘油丸。1995年,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重点人群口服碘油胶丸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实行“碘盐配给制”,给全县居民保障供应每千克含40毫克碘酸钾的合格碘盐。至1997年,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儿童服碘油丸11.83万人次。年底,经省、市联合考核组考核,认定德化县防治碘缺乏病达到国家基本控制指标;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专家监测评价,甲状腺肿大率为4.76%(B超法)。
  1998年10月,全县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
  第三节 卫生监督监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1988年,县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城区环境卫生由县环卫处承担,街道实行终日保洁,推行“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县防疫站负责对宾馆、酒店、理发美容店、体育场、游泳池、图书馆、候车室等58个公共卫生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负责对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检查和从业人员培训。县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各配备1名公共卫生助理员,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
  1989年始,县卫生、工商等部门每年为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1990年,加强公共卫生场所监督,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基础上,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面检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正,对问题严重者进行处罚。1991年,执法检查3次,经常性检查453家次,查出违法经营单位57家次,对其中35家限期整改,其余给予罚款处理;卫生监测101家、513项次,办证98家。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466人次、办理健康证379份,检出“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26人,全部调离岗位。1992年,实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执法检查和从业人员体检常态化,检出“五病”人员全部调离岗位,对违法经营者依法处罚。至2005年,全县公共场所无重大卫生案例发生。
  2006—2007年,组织检查人员1026人次,对365个单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226个公共场所和1家自来水厂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开展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检测12家,场所监督1600多户次。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25家单位发出警告、限期改进通知,开具226份监督意见书。查处违法案件22起,行政处罚1.23万元。其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起、23人,无死亡病例。
  二、学校卫生监督监测
  1991年始,县卫生、教育部门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监督。重点监测教室采光、学生食堂,动态监测学生健康、发育情况、常见病、传染病,对学校周边摊点、商店、饮食店进行不定期卫生监督。1993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改善饮食卫生。1998年,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当年抽查6所学校、7973人次,集体驱虫5.2万人次。此后,学校卫生监督常态化。2004年,对41家学校食堂、学校周边65家食品经营单位及17家私立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2006年,对3家学校食堂实施量化管理。2007年,对44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
  三、放射性卫生监督监测
  1989年,县医疗单位执行《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对从事放射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此后,每年进行一次X线机性能监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990年后,医疗单位逐步淘汰100毫安以下X线机,购置防护性能较好的遥控透视设备和X线机。至2005年,X线工作人员未见严重不适应症者。2006年,对全县9个放射性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14台放射性诊断X线设备进行监测,25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开具监督意见书5份。2007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诊断X线机周边近邻环境的放射防护基本达到《放射防护规定》标准。
  四、工业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
  1988年起,县劳动、卫生部门每年对生产性粉尘危害企业进行2次以上检查,组织接触粉尘人员2次体检。
  1989—1995年,重点监测粉尘浓度、测试生产性噪音和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开展对德化车队等蓄电池作业点和德化水泥厂等粉尘浓度监测点进行监测,对城关4个作业点进行生产性噪音测试,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监测并建立卫生档案。分别就铅烟超标、毒物(CO浓度)、粉尘超标、噪音超标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开展全县尘肺普查,组织对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胸片体检,共诊断13人患尘肺,均办理“尘肺证”。
  1996年,新增“三苯”监测。至2005年,监测工业企业692家次,作业点894个。2006年,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机动车辆3部,监督抽查105个用人单位,其中存在粉尘危害因素的89家,存在“三苯”及环已酮等有毒有害因素的16家。对47个粉尘危害和8个易受“三苯”危害的用人单位、219个作业点进行危害因素检测,空气粉尘浓度合格率91.32%,空气“三苯”浓度合格率80%。对存在问题的91个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2007年,开展“3.15”劳动生产安全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5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完成276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摸底工作,开具监督意见书265份,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开展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污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涉及75户、235人,涉及职业病危害92人,其中女工15人,对存在问题的62个单位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五、化妆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监测
  1997年,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卫生监督所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2次,销毁不合格产品22件。1998年起,每年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当场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
  2004年,开展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及监管专项调研。2006年,对12家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抽查产品13种,未发现问题。2007年,出动16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8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26家,对25件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92%;处理不合格产品2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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